饮膳正要

卷第三\兽品 兔肉

内容:味辛,平,无毒。补中益气。不宜多食,损阳事,绝血脉,令人痿黄。不可与姜、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伤神。

\x兔肝\x

主明目。

\x腊月兔头及皮毛\x

烧灰,酒调服之,治难产,胞衣不出,余血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