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她总是听他
程写这会儿已经到了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混着五彩的灯光,他懒散而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杯酒。
他旁边的朋友怀里搂着一个穿着吊带红色包臀裙的女人,朋友抿了一口酒,凑到他耳边,大声问:“怎么样?这地方是不是还不错?”
程写喝了一口酒,酒香余味留齿,他看向舞台上随着音乐摆动、穿着的芳娇,淡淡一笑:“不错。”
朋友笑道:“这可是我找了好久才找到的好地方。”
这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亮了,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毫不客气地按了挂断。
“谁啊?”朋友见状好奇地问,然后又笑道,“又是哪位莺莺燕燕啊?”
“不重要的人。”他将手机反盖上,一抬头,就看着一个女人坐在吧台处,流转的眉目望着他,见他的视线看了过来,女人俏皮地翘起嘴角来,露出一个笑容。
他勾起笑来,端起酒朝女人走过去。
程写走到女人身边坐下,朝调酒师说:“给她一杯长岛冰茶。”
女人歪着身体,红唇微张:“这酒很烈呢。”
程写嘴边勾着玩味的笑来,微微俯身,在女人耳边道,声音低沉沙哑:“烈点儿好啊,不然谁爱呢?”
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女人耳尖上,女人抿嘴轻笑:“你真有趣。”顿了顿,“我很喜欢。”
程写神色未变地看着她笑,然后抿了一口酒。
女人勾了勾耳边的头发,说:“我叫娜娜,交个朋友?”
“程写。”
“您的酒。”
女人接过酒保递过来的酒,抿了一口,烈酒入喉,掀起一阵辛辣感。她懒懒地将身体靠在程写的胳膊上,手也搭放在男人的肩上,吐气如兰:“走吗?”
程写一口喝光了酒杯里的酒,揽着女人的腰出了酒吧。
身后的朋友早已见怪不怪,只是感慨笑着说:“也只有程写有这本事儿了。”
另一个无奈地摇了摇头,不知想起什么,百思不解地问:“你说这浪子,会回头吗?”
朋友肯定地摇头:“不会。”
程写揽着娜娜,两人互相搀扶着对方来到酒店。
开完房,进电梯。
里面一个人也没有,娜娜迫不及待勾着程写的脖子,送上一个吻。
程写顺势揽着女人,温柔地吻了起来。
他的动作轻柔,女人轻轻啊了一声,微微睁开眼,看着反光镜子里倒映着男人英俊的面貌,闭着眼细细地亲吻她,好像她是世间唯一的珍宝。
甭管这是一时兴起还是逢场作戏,娜娜的心里都愉悦极了,伸出一只手准备解他的衬衣扣子。
“急什么?”程写轻轻一笑,抓着女人的手放在嘴上吻了一下,“等会儿。”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了多少次,可被这般模样英俊的男人说出来,到底还是娇羞地红了脸,拍了拍男人的肩膀:“哼。”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外面站着几个等电梯的人。
程写稍稍拉开两人的距离,一抬头,神情一愣。
莫兰站在外面,看见电梯里面的两人,脸色骇然变白,女人紧紧揽着男人,红唇凌乱,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两人不知有过多少次的亲昵。
她手上提着布袋,里面装着今儿刚做好的旗袍,要送去给顾客。她紧紧捏着布袋,指骨都白了。
一群人进了电梯,其中一个男人看到这个穿着旗袍的漂亮女人还呆愣在外面,礼貌地问:“这位小姐,你还进来吗?”
莫兰回过神,朝男人致谢,然后走了进来。
里面站满了人,她不得已向角落靠去,而她的身边……站着程写。
男人身上浓郁的酒味传到她的鼻息间,她垂下眼,却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要她说,你怎么说走就走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你到底拿我当什么?
但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是。
只仅有一次肌肤之亲,况且还是在两人都喝醉酒的情况下,男人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的红色,许诺什么都可以弥补她,但感情不可以,结婚也不可以。
是她自己着了魔,无法自拔地爱上了这个浪子。
莫兰怔怔地发着呆,耳边听见女人轻哼:“你好坏啊。”
程写低低一笑:“嘘。”
他笑着,偏头看了一眼垂着头的女人,她穿着知性优雅的旗袍,显露出姣好的身材。电梯里不少男人都在偷偷打量这个知性优雅的女人。
程写情场浪子,见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却不得不承认,唯有莫兰,穿着旗袍,不可方物,无人能比拟。
不知怎么,他只觉得喉口一紧,揽着女人的腰的手放开。
娜娜不明所以看向他,正巧电梯开了,莫兰轻声道:“请让一下,谢谢。”她走出电梯,整个过程没看他一眼。
电梯门合上,程写收回视线,静静地看着楼层号。
到达酒店楼层,程写率先走出电梯。
娜娜踩着高跟鞋追上去,不满地轻哼:“等等人家嘛,走那么快干吗。”
程写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娜娜:“啊。突然忘了今天还有点事儿需要处理。”
娜娜皱紧眉头,匪夷所思,她还没见到只差临门一脚时,对方居然反悔了:“所以……?”
程写轻轻一笑:“所以我走了。”他说着随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黑色硬卡名片递给她,“随时来找我。”
女人看着男人走远的背影,又低下头看向名片。
送完旗袍,莫兰走出来,向女主人告辞。
她向电梯走去,一抬头,去看见一个男人靠在墙边,身影颀长笔直,走道上昏黄的灯光落在男人的脸上,嘴边勾着笑,静静地看着她。
莫兰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心里却愕然得厉害,这才十五分钟就结束了?
程写好像猜到她在想什么似的,淡淡道:“没做。”
这话说得直白极了,莫兰顿时红了脸:“你……”
“我怎么?”程写慢慢走过来,在她面前站定,笑道,“看到我来找你,不开心?”
莫兰有些羞耻和恼怒,她是喜欢他没错,但是也不能任他这么羞辱自己。
见她不吭声,程写突然伸手按着她的肩膀,将她抵在身后的墙上。
莫兰躲闪不及,惊呼一声:“啊!”只能任他压了下来,她挣扎着抬起头,看着程写那张清俊的脸,灯光遮住了半张脸,只能看到男人沉亮的眼眸,呼出的灼热气体混着浓郁的酒味洒在她的脖子里,令她的肌肤竖起鸡皮疙瘩。她继续挣扎着要推开他:“你干什么?”
“别乱动。”
莫兰意识到了什么,顿时一动不动了,僵硬着身体:“程写,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话是这样说,可他忽然低下头,俯身轻轻啄了一下女人的红唇,然后很快移开,快得莫兰几乎来不及推开他。
莫兰又气又急:“你到底想干什么?不接电话的是你,对我忽冷忽热的是你,现在亲我的还是你,你到底把我当什么?”
程写看着恼羞成怒的女人,低低一笑:“对,都是我,我是混球。”
话落下,莫兰瞪着他,几秒后,她用力推开他,转身就走。
程写立在原地,舔了舔唇角,轻轻一笑,觉得有意思,但又觉得没意思。
他的心里冒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来,因为丰富的情场经验告诉他,这种女人不要招惹,不要随便撩。
不然到时候后悔的还是自己。
他敛下笑容,心想,刚刚是他自己冲动了,都怪酒精上了头。
莫兰一直走到电梯里,程写也没跟上来。
电梯里只有几个人,她虚脱般的靠在墙上呼了一口气。
她偏头看向反光镜里的自己,绾着的头发和红唇都有些凌乱了,她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仿佛那人的余温还遗留在唇上。
她明明很生气程写这样随便地对待自己,可又气自己这么没骨气。
他是情场浪子,随随便便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是一句话,就能让她乱了心智。可她怎么也逃不开,躲不开。
真是个坏男人啊。
——
罗阮和温耐久肩并肩走出旗袍店,罗阮抿了抿嘴:“温校长,那个旗袍你要送给我吗?”
“嗯。”温耐久又说,“喜欢那个颜色吧?”
“喜欢。”她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很开心,
看来是真的喜欢了,温耐久收回目光,往前走。
其实刚才要选布料和款式的时候,他就借故打电话出来了,忽略掉小姑娘投来的求助目光,因为他很清楚小姑娘的心里,一直以来,不管做什么,他觉得好看就好看,他喜欢她也喜欢。
她总是听他。
他想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
莫兰说旗袍大概要两三周才做好,所以他们留了地址,等到时做好了候寄去学校。
其实温耐久非常期待小姑娘收到旗袍穿上的那一刻。他的心里甚至还有一种不言欲说的想法,可是他说不出口,也在要跳出嗓子里的时候及时克制了。
还早,还不是时候。
他会吓到她的。
他希望时机可以成熟是,再向小姑娘道明一切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