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要说葛伦裘福德上校,他可是位地地道道的绅士。他的家人和他一样,个个都是一副绅士派头。他就像古话里所讲的裔出名门那样,人的的出身看马种,这是陶格拉斯寡妇说的,就像谁也不曾否认她是我们镇上为首的贵族门第的后代,就连我那下三烂的爸爸都那么说,虽然他自己的身份不比一条泥鳅。葛伦裘福德上校的身材特别高,肤色白中带黑,一点都不红润。每天早上,他都刮得那张瘦脸溜光,他的嘴唇比一般人的都要薄,鼻子挺高,鼻孔狭长,眉毛浓重,眼窝很深,一对乌黑雪亮的大眼睛会让你觉得,它们像是从山洞里窥视你一样。他的一头黑发一直拖到肩膀上,一双又长又瘦手。他每天都要换上干净的衬衫,外面还要整个身子披一件亚麻衣裳,白得叫人看着晃眼睛。星期天,他就穿一件缀着铜钮扣的蓝色燕尾服。他老手持一根银头红木手杖。他举止稳重得很,从来不大声说话。没有人比他对人更和气的了,每个人都这么说呢,人们都愿意跟他亲近。有时候,他微微的笑着,叫人看了开心,可是,他如果挺直腰杆,眉毛下面喷出怒火时,你会恨不得立刻爬上一棵树,然后再弄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他从来用不着警告别人放规矩些,只要他在场,人们都非常讲礼貌。他就像一道阳光样的和煦,人们都喜欢他。有了他,就好比有了风和日丽的天气。他如果变成一团乌云,立马就昏天暗地,一个星期人们都不敢再胡闹!
上校每天和老太太下楼的时候,全家人站起来向他们问好请安,他们不坐下,谁也不敢先坐下。接着,鲍勃到放着餐具的橱柜旁,给他调制一杯苦味酒,然后递给他。他的手中端着酒,然后,鲍勃边鞠躬边说:“先生,太太,给您请安。”他们也微微点头,说声谢谢,接着,他们三人一起喝酒。鲍勃喝剩的一丁点威士忌或者白兰地的杯底搀上一勺水和糖,递给我和柏克,我们也向他们举杯祝酒,然后喝下水酒去。
鲍勃是老大,汤姆是老二。他们都是高高的个子、肩膀有点宽,头发又长又黑,很漂亮的样子。他们是古铜色的面孔,乌黑发亮的眼睛。他们跟老先生一样,从头到脚都是白色亚麻衣裳,头上戴着巴拿马草帽。
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吧。她二十五岁了,长得挺漂亮。高挑身材,高傲而有气派,可是她不生气的时候,为人和善,不过生气起来,和他父亲一样,那模样让你恨不得立刻矮一截,。不过她真的很美。
她妹妹也是个美人,只有二十岁, 她温柔可爱,像只鸽子,她才二十岁。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黑奴专门伺候,连柏克也有。侍候我的那个黑奴最舒服了,因为我还不习惯让人帮我做所有的事情。侍候柏克的那个黑奴一天到晚闲不住,一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
这家现在就这么多的人,以前还有过几个:三儿子被人家给打死了,还有那个也死了的画画很好的女孩儿。
葛伦裘福德上校拥有大片的田地,一百多个黑奴。有时候,会有许多人骑着马从方圆十几里远的地方来,这些多半是这家子的亲戚,他们随身带了枪来,一住就是五六天,白天在树林里跳舞野餐,晚上在家里开舞会。听我说,那都是些有来历的体面人,场面真是气派极了。
这一带另有一个贵族宗族,共有五六户人家,大都姓谢柏逊。他们跟葛伦裘福德家族的人一样,门第高贵,有钱阔气。谢柏逊家和葛伦裘福德家共同用一个码头,那个码头在我们住的房子上游大约两里的地方。有时啊,我跟我们这儿的不少人一起出去时,经常见到很多谢柏逊家的人骑着马也在那儿。
一天,我和柏克正在树林里打猎,忽然听见有匹马驰来。当时我俩正要穿过一条路,柏克说:“快点!快钻进树林里!”
我们奔跑着钻进树林,透过树叶向外张望。不一会,一匹马飞奔过去,一个长得挺帅的小伙子从路那头一阵风似的飞驰而来。他稳稳地坐在马背上,把枪横放在鞍鞒上,活像一个军人。我以前见过他,是年轻的哈奈·谢柏逊。我耳边响起了柏克的枪声,哈奈的帽子应声落地。他抓起自己的枪,掉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驰来。我们当然不会等他来,撒开腿就在树林里狂奔起来。我一边跑,一边不停地回头望,好躲开他的子弹,有两次,我看见哈奈用枪瞄准了柏克。后来他掉转马头,从原路回去了——_我想他是去捡他的的帽子了。
我们一口气跑回家。听我们讲完事情的经过,老先生的眼睛熠熠法光——我想主要是因为高兴——然后他用温和的语气沉着脸说:“我可不喜欢这种躲在树林里放枪的做法。你们干吗不到路上去呢,孩子们?”
“爸爸,谢柏逊家的人可不这么干,他们总是在放暗箭。”
后来,我把柏克带到外面,走到树底下,看看左右两边都没人,我说:“柏克,你刚才真想打死他吗?”
“哼,我就是要打死他!”
“他怎么欺负你了?”
“他?他从来就没欺负过我。”
“那你为什么想把他打死?”
“不为什么啊——两家有世仇罢了。”
“什么是家仇?”
“你怎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难道连家仇都不懂吗?”
“你快告诉我吧。我真的没听人说过。”
“好吧!”柏克说,“家仇是这么回事:两个人在一起争吵起来,打死了其中一个人,那个人的兄弟又反过来把他打死,接着,双方的兄弟们都互相报仇,后来,堂兄弟表兄弟们也参加进来,直到大家都被打死,家仇才算了结。但是这事慢得很,要花很多年的时间。”
“柏克,你们的家仇已经结了很久了吗?”
“是的,我敢打保证,三十年前就有了,很久了。两家为某件事吵起来,后来就打了场官司,输了官司的那人开枪给打死了打赢官司的人,当然了,谁还会那么干呢?”
“开始是因为什么事争吵的,柏克?是为争土地吗?”
“或许是吧,反正这个我不知道。”
“那么是谁先开的枪?葛伦裘福德家还是谢柏逊家?”
“鬼才知道呢,不过是很多年前的事啦。”
“难道没人知道吗?”
“哦,有的,我看爸爸知道,有些老人也知道。但现在人们都不清楚以前是为了什么争吵开来的。”
“一些人已经被打死了吗,柏克?”
“是的,举行葬礼成家常便饭啦。但他们每次见不得都能把人打死。爸爸身上就留着几颗大子弹没取出来呢,不过他并不在意,反正也没有增加多少重量。鲍勃让人捅了几猎刀,汤姆也伤过一两回。”
“柏克,今年有人被打死了吗?”
“有。我们死了一个,他们也死了一个。在三个月之前,十四岁的堂弟哈奇骑着马穿过河那边的树林,他太傻,当时身边都没带什么武器。到了个偏僻的地方,他听见后面有马蹄声越来越近,他看见老谢柏逊一头白发手里握着枪追上来,他没有跳下马躲进树林里,他以为自己的马跑得快。两人就每人一前一后赛开啦,一直跑了五六里。那老头儿的马越跑越近,他眼看跑不掉了,索性掉过头来面对那老头,想闪过他的子弹。很不幸,那老家伙一枪就把他打倒了。但是啊,他也没高兴几天,一周不到,我们的人就也干掉他了。”
“我看那老家伙是个胆小鬼,柏克。”
“他不是胆小鬼,胆子一点都不小。谢柏逊家的人没一个是胆小鬼。葛伦裘福德家也没一个胆小鬼。有一天,那个老头子跟葛伦裘福德家的三个人打起来,那家伙坚持了半个小时,最后还打赢了。他们当时都骑着马,他跳下马,在一堆木头后面躲起来,还让马也躺下,给他挡子弹。葛伦裘福德家的三个人都没下马,围着老头转悠,向他噼里啪啦直放枪,他也躲在那里朝他们开火。最终,回家的时候,他和他的马全身是血,一瘸一拐,不过葛伦裘福德家的人都是抬回去的,其中一个人第二天还把命丢了。伙计,要想在谢柏逊家找出个胆小鬼来,那压根就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教堂做礼拜。去教堂约莫有三里路,大家都骑着马。男人们都把枪带着,柏克也不例外。到了教堂,人们有的把枪夹在膝盖中间,有的把枪立在墙边顺手就能抓到的地方。谢柏逊家的人也一样。布道很讨厌——全是些兄弟情谊以及这一类乏味的货色,尽是说些仁爱之类的废话。可大家觉得讲的好,在回家的路上还滔滔不绝的谈论什么虔诚、行善、施恩、报应的,没完没了的一大套,我根本听不懂,我至今觉得那是这辈子遇到的最倒霉的星期天中的一个。
午饭后,大家都打起了瞌睡,不是在椅子上歪着,就是在自己屋里睡,太枯燥了。柏克和一条狗在草地上晒着太阳也睡熟了。我上楼去,想到我们的屋里去睡一觉。我发现可爱的莎菲娅小姐就站在她的屋门口,她的屋子就在隔壁。她领我进她的屋子,轻轻关上门问我喜欢她没有。我说喜欢。她又问我是否能帮她做点事,并且不告诉其他人。我说能。她就对我说,她把《圣经》和另外两本书忘在教堂的座位上了,她要我偷偷溜出去把书取回来,别告诉任何人。我就答应了她。
于是,我一个人偷偷溜出去,顺着大路往教堂走去。教堂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两头猪。教堂的门不上锁的,夏天,猪就喜欢趴在粗木地板[ 当时一种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拼成的地板,刨平的一面朝上,圆的一面向下。]上歇凉。你要是留神就会发现,人迫不得已才去教堂,猪和人是不同的。
我心想准是发生什么事了——一个姑娘家为了一本《圣经》急成这样,这事可有点蹊跷 ,于是我就抖了抖书,结果我抖出一张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三十分。我翻了一遍书,什么也没找到。我猜不出那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就重新放纸条回书里。
上了楼,我看见莎菲娅小姐站在门口等着我呢。她拉我进屋,关上门。接着,她翻开那本《圣经》,找着那张纸条看到上面的字后,她马上高兴起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一把搂住我,紧紧拥抱我,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不过的小伙子,并嘱咐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有一会儿,她满面通红,眼睛在闪闪发亮,真是迷死人了。我心里吃了一大惊,等我喘过气来,就问她那纸条上写的是什么。不过她却反问我看了没有,我说没看。她又问我还认得手写的字不,我说,“不认得,木版印刷的还行。”她就说,那张纸条上没写什么,但是个书签,能让她记住读到哪儿了。
出了门,我一个人朝河边走去,反复在心里琢磨这事,不一会儿我就发现我的那个黑奴跟在我身后。我们走到从屋里看不见我们的地方,他往后面看了一下,又向四处望望,跑上前来说:“少爷,我把你带到水塘那儿去,那有一大群的水花蛇。”
我心想,怪了,他昨天就说过一遍的,他知道我不喜欢水花蛇,谁爱专门找蛇看。他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好吧,你在前面走。”于是我就这样说。
我跟着他走了半里路,他接着过沼泽地,在没脚脖子深的水里蹚过去,就这样,我们持续不断的又走了半里路。我们到了一小块长满树木草丛和野藤的干地上。
他说:“少爷,你向前走几步,它们就在那儿,不想再看了,我已经见过了。”
随后,他啪嗒啪嗒溅着水走了,不一会树林就把他给淹没了。我拨开枝叶走到有一间卧室那么大的空地上,四周全是攀在树上的藤子。我发现有个人在躺着熟睡——我的天啊,原来是我的老伙计杰姆!
我马上叫醒他,想着他见了我势必会大吃一惊的。他高兴得差点儿嚷起来,并没有吃惊怎么的。他说那天夜里他在我身后游着,听见我一声一声叫他,但又不敢答应,生怕人家把他从水里捞上来,再抓去当奴隶。
他说,他受了点伤,游得有点慢,于是后来就落在后面了。看见我上了岸,心想,不用喊了,可以赶上的。但后来看到那房子,就放慢了脚步。两人离得太远,听不见那些人在说些什么。此外,他还害怕那些狗。后来什么声音都没了,他知道我进了那所房子,就躲进林子里等天亮。
第二天清早,有几个黑人看见他,他们就带他到这个地方。这儿隔着一片水,狗不会找到他的,他们每天晚上都带东西给他吃,还告诉他我的情况。
“你怎么不早告诉他们,让他带我来的?”
“哈克,那时还有什么办法呢。我找机会买些锅、盘子和用具,到晚上还得去修理我们的木排……”
“杰姆,什么木排?”
“当然是我们的那个木排啦。”
“你是说没有撞碎我们那个木排?”
“是的,没碎呢。只是有一头撞得挺惨,但没什么大问题,可是丢了我们家大部分的行李。当时我们都被吓傻了,在水里潜得很深很深,游得很远很远,再加上那天晚上黑乎乎一片,不然肯定能看见木排的。但是现在已经又收拾好了,和原来新的差不多啦,我们还有了不少新东西,都补上了原来丢掉的。”
“嘿,杰姆,你是怎么把木排又弄回来的?你拖它回来的吗?”
“我一个人在树林里,哪能抓住它?它被河底的死树挂住了,几个黑人看见了,就把它弄到一个河湾里,藏在一片柳树丛里。后来,他们就因为这个木排吵个没玩没了的,被我看见了,我就告诉他们木排是属于你和我,他们谁也不要想得到,我话一出口,他们才安静下来。
“后来,我又给了他们每人一毛钱,他们无比高兴了,说是希望还有其他的木排漂过来,好让他们再发笔横财。好伙计,那些黑人对我非常好,我要他们替我办事,压根就用不着说第二遍。带你来的那个黑人挺好的,人也很灵活。”
“他的确很灵活。他根本就没告诉我你在这儿,他说是带我来看一群水蛇的。他聪明得很,要是万一出了岔子,这样他就不会受牵连,因为他会说,压根就没看见我们在一起,那一招还真管用啊。”
第二天怎样,我实在是不想多说,我想我还是长话短说吧。天一放亮我就醒来了,正打算翻个身接着睡,这才发觉周围静得厉害——似乎没有人在走动。这可不寻常。接着,我注意到柏克已经起床出去了。我心里觉得奇怪,就下楼去看——四下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安静得连个老鼠走过都能听得见。屋子外面也一样的安静。我心想,这是什么原因?
我走到木柴堆前,遇到我的那个黑人,就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乔奇少爷,你不知道?”
“是啊,我什么都不知道呢。”我说。
“哦,莎菲娅小姐逃跑了!是真的。她是在夜里跑掉的,谁也不清楚详细是什么时间。她跟谢柏逊家的那小子私奔啦,你知道吗,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家里人是半个小时前才发现的,或许比这更早一点。他们一刻也没有耽搁,马上就备好了马和枪,那样子,你准保没见过。家里的女人们都跑去调动亲戚,沙尔老爷和他那几个少爷带着枪、骑着马沿着河边的那条路追过去了,打算在莎菲娅小姐和他过河时,截住那小子,把他打死。我猜这下要出大乱子啦!。”
“可是,柏克走的时候没叫醒我呢。”
“他不会叫你的。他们不会让你卷进去的。柏克少爷已经在枪里装满子弹,发誓说,要不抓个谢柏逊家的人回来,不然自己也不活了。那儿有他们家不少的人,只要有机会,他一定能抓一个回来的。”
离开屋子,我沿着河边的那条路使劲向前跑。跑着跑着,我就听见远处的枪声了。到了轮船卸货的木材厂和木料堆那儿,我便在灌木丛下钻来钻去,终于找到一个好地方,然后我爬到了一棵子弹打不到的杨树的树杈上张望。树前边不远处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刚开始的时候,我想躲在那木头背后,兴许算我走运,我到底没去。
在木场的空地上,有四五个骑着马的人左右乱跑,又骂又喊,想打码头上那垛木头后面的两个小伙子,但就是打不着。他们只要在靠河的那边露下面,马上就招来枪子儿。两个小伙子背靠背隐蔽在木垛后面,都能看到两侧。
过了不久,这些人就再不围着那垛木头乱跑大喊了,他们开始朝木场驰去。两个小伙子站直身子,枪搁在木头上瞄准,打得一个人从翻身落马。其他的人都跳下马救那个受了伤的人,他们抬他到木场里。那两个小伙子伺机向我待的这棵树附近跑过来,到了一半的时候,他们被那些人发现了,纵身上马就追。他们比小伙子们跑得还快,不过也不管用,两个小伙子把他们远远甩在后面,跑到我在的这棵树前面的木垛后,他们马上躲到后面去了,这回,小伙子们又占了有利位置。两个小伙子,其中一个就是柏克,另一个细高挑的小伙子大概有十九岁的样子。
那几个人骑马的人左冲右突,奔跑了不一会儿,后来就跑掉了。他们刚跑得没有踪影了,我就大声对柏克喊,让他知道我在树上。开始,他被大吓了一跳。他要我好生瞭望,等那伙人一露面就告诉他。他说那帮家伙准是在耍花招,他们一定不会走远。
我真不想一直呆在树上,但又不敢爬下来。柏克一边哭,一边跳脚,咬牙切齿的说,他和他堂兄弟(就是另一个年轻人)一定得报了当天的仇不可。他说他爸爸和他的两个哥哥都被打死了,他们也把两三个敌人打死了。他说,谢柏逊家设下埋伏等着他们。他的爸爸和哥哥们本来该等亲戚们都到了再动手,因为谢柏逊家的人太多了,他们压根就不是对手。我问他那家的小子和莎菲娅小姐怎么样啦。他说,他们已经过了河,没有危险了。我听了挺高兴。可是柏克却是另外一种态度,他又气又狠,说是那天开枪打哈奈,却没能把他打死——这样的话,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突然,砰!砰!砰!同时响了三四支枪。那帮人没骑马,偷偷穿过林子,绕到了他们背后!两个小伙子一下都受了伤,纵身跳进河里。他们顺水游下去的时候,那帮人在岸上边跑边追,嘴里喊着:“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我当时难受得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我不想再说这事了,一提起来我就难受极了。我真感到悔恨,那天真不该到河边去观看那一幕。后来我再也不能忘掉那种情景,我多次在梦里还看到那一幕呢!
我呆在树上,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敢下来。有时候,我听见树林里老远的地方有枪声,还有两次,我看见一小帮人端着枪、骑着马从木场那儿飞奔过去。想来这场战斗还没有最后结束。我沮丧到了极点,因此决定再也步走近那所房子,因为我想着这事跟我多少有点牵连。我觉得,那张纸片的意思是莎菲娅小姐在两点半跟那家的小子在什么地方见面,然后私奔。当时我应该把告诉她的父亲关于那件事,他们也许会把她禁闭起来,这种可怕的事估计就不会发生了。
我从树上爬下来,悄悄顺着河岸朝下游走了一段路,发现那两个小伙子的尸体都横在河水里。我拖他们上岸,把他们的脸,盖上然后赶紧离开。盖柏克的脸时,我哭了,因为他对我非常非常的好。
当时,天才黑下来。我没走近那所房子,从树林穿过向水塘那边走去。杰姆不在那个岛上,我就连忙从柳树丛里钻出来,向那个河湾奔去,一心想着赶快跳上木排,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我的老天,木排不见了!可吓坏我了!有一阵儿,我都上气不接下气了。随后我大吼了一声。
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声音在说:“是你吗,上帝!好伙计!别出声。”
那是杰姆的声音。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听见过这么令人高兴的声音。我顺着河岸跑了几步,跳上木排。杰姆搂住我,我们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拥抱着,他兴奋地说:“上帝保佑你,我的孩子,刚才我还以为你就这样死了呢!你的黑奴来过,说是人家可能把你打死了,因为你没回去。所以我正打算放开木排,往小河湾口子那边划,要是他来告诉我说你确实被打死了,我会马上就把木排划出去,永远离开这个破地方。上帝呀,你又回来了,我真高兴得要死了,好伙计。”
我说:“是哦,太好了,他们找不到我,会认为别人打死我以后,尸体顺着河水漂走啦。我们也不要耽搁片刻了,快,杰姆,快**木排到河中间去,越快越好。”
等到木排漂到离那地方有两里远的下游,到了密西西比河中心时,我才不担心。随后我们挂起信号灯来,感觉又重获自由和安全。我打前一天起就没吃过什么东西,所以杰姆就端出玉米饼、奶酪、猪肉、卷心白菜给我吃。那一刻,我感觉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美味的饭菜了。
我的确是痛快极了,一边吃晚饭,一边和杰姆聊天。开始从那种复仇的阴影下摆脱出来,我快活得简直要死了,杰姆离开那个水塘也很高兴。我们都说,任何地方都比不上木排上舒服。别的地方都让人感觉不好,憋得慌,但木排上就不闷。我们一上了木排就觉得安逸舒适,自由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