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两三个昼夜过去了,我想不如说是流过去了,它们那么宁静、平安,甜美的滑了过去。,每天,我们就是这么消磨试过的:河水到了这里宽阔无比,有的地方有一英里半宽,我们在夜里就航行,白天就上岸躲藏。到了天快要亮起来的时候,我们就停下木排来,几乎总是停在河中心的滩头下头的静水面上,然后砍些杨柳树枝,藏起木排来。接下来,我们发好钓竿,把钓鱼线撒下水,下一步,便是钻进河里游一阵子,又凉快又提精神。随后,我们就坐在水深没膝的河底沙滩上,观望东方破晓。
那时,万籁俱寂,四周一点声音也没有,仿佛全世界都睡熟了似的,只有水里的大牛蛙不时地呱呱几声。向远处望去,最先看到的是水面上朦胧的一条黑线——那是河岸上的树林。慢慢的,天空开始出现一片灰白色,后来越变越大,远方的那条黑线也慢慢变得柔和起来,成了灰色,不再是漆黑一片的了。这时,我们就能看到水面上有些漂动的小黑点,原来是些运货的平底船。那些长条的黑线原来是木排,有时能听到长桨的咿呀声,或者杂沓的人声。四周静悄悄一片,声音能够传得很远很远。
天再亮一点儿,看见河面上有一道痕迹,凭它的形状,就知道那儿有一道一块礁石,湍急的河流遇上了它,留下了那道痕迹。你看到水面上的薄雾逐渐散开,这时,东方渐渐变得通红,河水被照得金光闪闪,这时你能看清楚河岸上树林边的小木屋,那儿很可能有个木场,那儿的木头堆放的留下一些讹人的空洞[ 当时的木材是论堆,论体积卖的。每堆木头与木头之间的空隙也算在内。孤儿木材厂堆放时有意造成很大的空隙,骗取顾客的钱。——诺顿版注],哪一个都能容一条狗钻进钻出。
不久,微风就会刮过来,凉爽清新得很,飘溢着芳香,因为河岸上长满了树木和花草。不过有时候也不这样,因为人们把死鱼丢在这四周,像雀鳝之类的,臭通通一片。天大亮以后,在阳光的照耀下,一切都像在对人微笑,鸟儿在欢快地喧腾!
这个时候点烟别人不会发觉,我们就从鱼线上摘下几条鱼,做上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饭。吃过饭,看着平静的河水,我们悠闲自得地休息着,一会儿就睡着了。醒来睁眼一看四周,有时,能看到一条轮船费劲地轰鸣着逆流而上,船离得那么远,只能大致辨得出船的桨轮是在两侧还是在后面。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什么,只有一片沉寂。以后,估计能看到一个木排从河上漂过,距离无比远,上面或许有个年轻的水手在劈柴,他们老喜欢在木排上劈柴,只见一举斧头,劈下去,不过却听不见声音,等到斧头再次举到那人的头那么高的时候,才听到咔嚓一声,声音要过这么长的时间才能传过来呢。我们就在这寂静中懒洋洋地歇着,打发整整一天的时光。
有一次遇上了大雾,木排和船只过去是都只能敲着白铁锅,以免轮船撞上他们。一条不知到底是平底船还是木排经过时,离我们近得听见上面人们的说笑和咒骂声清清楚楚,不过我们看不见一个人影,这叫人发怵,就像精怪在空中说笑笑飘过去一样。杰姆说,他相信那准是鬼,我却说:“不,准不会是鬼。”
天黑以后,我们就划木排到河的中央,任木排随波逐流,我们点上烟斗,伸腿到水里,天南地北地说起来了。只要没有蚊子,我们无论白天还是黑夜u光着身子。柏克家给我做的衣服太级别很高,我打心眼里就不喜欢,穿上压根不舒服。
有时候,整个一条大河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很久都看不到别的人。好像整个大河都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辽阔的河水上偶尔能见到一星火光,那从木屋窗户里透出来的烛光;有时,水面上也会闪出火光星星,那是木排或者平底船上的灯光,或许还能听到小提琴拉出的音乐,或者是人们的歌声。
在木排上的日子,那真的乐趣无穷!夜空中满天星斗,我们喜欢仰面躺在木排上,望着星星,谈论它们。杰姆说星星是人造的,我说是原本就有的,在我看来,要造那么多星星要花很长的时间。杰姆会说,月亮是就像母鸡下蛋一样把那些星星生出来,我也不说不同意他的话,因为我看见过青蛙产的卵就足有那么多,要是月亮能生星星的话,能有那么多是必然的。我们还喜欢看流星,看着它们拖着一道亮亮的尾巴掉下来。杰姆说,那一定是坏了的蛋,被她们从窝里甩出来啦。
每天夜里,我们都能在黑暗中看见一两条轮船驶过,从轮船的烟囱里不时喷出很多很多的火星,像下雨似的溅落在河水里,好看得很了。等轮船转个弯后,船上的灯光一转眼就消失了,乱哄哄的声音也很快就消失了,河面上又恢复了往常的寂静。轮船离开后很久,掀起的波浪才到达我们的木排,木排会轻轻颠动几下。然后,不知又要过多长时间才能听到声音。
午夜过后,岸上的人们都上床睡觉了,河有两三个小时就会黑漆漆一片,就不再有灯光从木屋的窗户泻出来。那些亮光是我们的时钟,天将亮时,再次点亮的第一线灯光能告诉我们,于是我们就马上找个地方把木排隐藏起来拴好。
一天早上,天将要亮的时候,我找到一条小筏子,划着横过一道足有二百来米宽的支流,靠近大岸。然后,又顺着一条两岸长满柏树的小河逆流划了大概一里,想拣回来些草莓。
我正划过一串石礅时,看见两个人踏着那些石礅跑过来,像飞也似地。我想,这下完了,因为只要看见有人在追什么人,我就感觉那人准是在追我,不然就是在追杰姆。我赶紧开溜,但他们已经离我很近了,大声向我呼救,说是他们也没干什么,很无辜受人追赶,后面有些人带着狗追来了。他们想马上就跳上我的筏子。我连忙说:“你们可不能这样。我还没听见狗叫声和马蹄声,你们还有时间来得及钻进树丛往河的上游跑,再从那儿涉水上我的船。这样,狗就闻不见你们的气味了。”
于是,他们根据我说的去做。等他们一上船,我们立刻就往我们的那个滩头划下去,没过几分钟,狗叫声和人的嘶喊声就传过来了。我们听见他们朝小河这边跑过来,但就是看不见人。他们好像在那儿胡乱找,后来我们越划越远,简直什么也听不见了。
等我们从那一英里长的林荫小河里划出来进入大河以后,四周静悄悄的,我们划到滩头,藏进杨树林里,这下才算是脱了险。
那两个人,每人都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破毡提包。一个人大概有七十岁,是个秃头,满脸络腮胡须几乎全白了。他戴着一顶旧的阔边软拟帽,穿一件油腻腻的蓝羊毛衬衣,一条破破烂烂的蓝斜布旧款裤子,裤脚掖进靴筒里,他的裤腰是用家织的两条背带吊着——不,两条只剩下一条。他手挽着一件钉着光溜溜的铜扣子,下摆老长的蓝斜纹布旧上衣[ 指燕尾服,哈克不认识,所以这样形容。]。两人各提一个肥大破旧的旧旅包。
另一个人大概有三十多岁,穿得跟老头一样破旧,都不是很入眼。吃过早饭,大家都歇着聊天,我们这才发现原来他们并不认识对方的。
秃头问另一个家伙:“你碰到什么麻烦啦?”
“唉,我卖一种清除牙垢的药——这药的确能除牙垢,而且往往连牙磁一块去了——我错就错在多住了一夜。我溜走的时候,半道上碰到了你。你说他们在后面追你,求我帮你逃走。我只得告诉你我自己不多久也要倒霉啦,宁愿跟你一起逃跑。就这么回事。你是怎么弄的?”
“我嘛,在那儿讲戒酒,讲了一个礼拜多,女人们无论年纪大小都给我捧场,因为我拼命攻击那些酒徒。你知道吗,我向他们收费,每人一毛钱,小孩和黑人是不收费的,一个晚上能挣到五六块钱呐,生意越做越红火。
“后来,人们发现了我,我自己私底下还喝酒呢,昨天晚上消息一传开。今天早上一个黑人来告诉我说,要让我快先逃跑,大家正骑着马带着狗要来抓我,要是抓住我的话,准往我身上涂沥青,粘羽毛,游街示众[ 十九世纪时,美国南方还很盛行此类私刑。]。我还没吃早饭就开溜
了。”
“老头儿,”那个年轻的说,“我看咱俩串起来唱双簧吧,你觉得怎么样?”
“没啥意见。你主要干什么?”
“我原本是干报馆印刷[ 马克·吐温本人也干过这个工作。]的,同时兼职做生意卖药,还演戏,专演悲剧,偶尔也搞搞催眠术,看看骨相,也曾在歌唱-地理学校[ 当时一种将地理知识编成歌曲教给学生的学校。]教过书,偶尔来次演讲——唔,我干的行当很多啦——可以说,现成有什么活,我就会干什么。所以也算不上什么行当。你是干哪行的?”
“我当年是行医的,干了不少时候,最拿手的本事是按摩,专治肿瘤、偏瘫一类的毛病。要是有人找我来算命,我也是非常在行的。还有,传教也是我的行当,我偶尔也在野外开布道会,到处讲道。”
有一会儿,俩人都没哼声,后来那个年轻些的长叹一声说:“真不走运啊!”
“‘不走运’指什么啊?”秃头问道。
“没想到我过的是这种日子,屈身和这样的人一起。”他拿起一块破布头擦了擦眼角。
“见他妈的鬼去,能跟我一起还说自己倒霉?”秃头说话既尖刻又傲慢。
“不错,算是很不好的啦。估计我的命生得不好,之前我那么高贵,谁叫我沦落到这步田地,都怪我自己。我不埋怨你们,谁也不埋怨,活该自己倒霉。这个冷酷的世界,随它吧杀手锏使出来好啦。但有一点我是心里有数的——反正会有我的一块葬身之地。这世界大可以继续肆虐,把我的亲人、财产以及一切都夺走,但它就是夺不走我的葬身之地。我早晚会睡过去,忘掉一切,我这颗悲伤透了的可怜的心到那时就能安息啦。”他不住地擦着眼睛。
“见你的鬼去,”秃头说,“冲我们撒什么气?就拿你那颗伤透了的可怜心?我们又没伤害你。”
“我知道你们没伤害我。先生们,我也不怪你们,是我自己作贱自己。我活该受这样的苦,活该倒霉,我不叫苦连天了。”
“你原先是什么出身?”
“唉,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大家都不相信。不说啦,没关系。我那出身的秘密呀……”
“你的意思是……你那出身的秘密?”
“好吧,先生们,”年轻人正儿八经地说,“我告诉你们我的秘密,因为我觉得你们是信得过的。我是个合情合法的公爵!”
听到他这话,杰姆的眼睛都瞪都快要掉出来了。我猜我的眼睛也跟杰姆是一样的。那个秃头说:“不!一定不可能!”
“那是千真万确的。我的曾祖父是勃烈奇瓦特公爵的长子,上个世纪末他才逃到这个国家来,为的是在这里享受自由的空气。他在这儿结婚,死后留下一个儿子,他的父亲也几乎跟他是同时死去的。已故公爵的次子不论当时还是个婴儿的真正公爵,夺取了爵位和财产。我就是那个婴儿的名正言顺的嫡系后代,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勃烈奇瓦特公爵。可怜我现在却沦落到这步田地,被抢走了高贵的地位,到处遭冷遇受驱逐,衣衫褴褛,破败不堪,垂头丧气,现在又沦落到跟一帮坏蛋在一个木排上为伍!”
杰姆和我都无比同情他,尽量安慰他。不过他却说安慰也没用,他觉得还是一样的好手,还说,要是我们能承认他的地位,比什么都强。我们就说,我们愿意承认,只要他告诉我们怎样才算承认。他就告诉我们说,跟他说话的时候,要鞠躬,称呼他“阁下”、“大人”或者“爵爷”,哪怕我们仅仅叫他“勃烈奇瓦特”也行,因为不论怎么说是个爵位的称号,而不单单是个名字而已;吃饭的时候,要有个人伺候他,听从他的吩咐。
这个十分容易,我们根据他说的做了。吃饭的时候,杰姆自始至终站在他身边伺候,嘴里说着:“阁下,要吃点这个吗?要吃点那个吗?”他显得非常高兴了。
不过那个老头儿开始变得不爱讲话了。他见我们围着那位公爵团团转,显得很不高兴,心事重重。到了下午,他说:“我说,勃烈奇瓦特,我确实为你感到难受,可不是单单是你遭受不幸了。”
“是吗?”
“是的。你并不是惟一一个从高贵地位上跌下来的人。”
“我的天啊!”
“说老实话,心中隐藏着身世秘密的还真不只你一个人。”天哪,他哭了起来。
“你这是怎么啦?有话好好说。”
老头呜咽着问:“勃烈奇瓦特,我能相信你吗?”
“我要是泄漏你的秘密,”他拉住老头的手,握得紧紧的,“我不会有好下场的。讲出来吧!”
“勃烈奇瓦特,我是原来的法国皇太子呀!”
这下,我和杰姆的眼睛都瞪直了,我们直勾勾地盯着他。然后公爵问道:“你是什么?”
“真的,我的朋友,没半点是假的。在你面前的正是那失踪了很多年的可怜的法国皇太子,路易十七,就是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瓦奈特的儿子。”
“你呀!就你这把年纪[ 法国皇太子当时如果活着,应该是五十多岁。]!你倒不如说你是西罗马皇帝查理曼吧。我看你至少也有六七百岁啦[ 查理曼大帝公元九世纪就死了。]。”
“我可受了不少磨难啊,勃烈奇瓦特。我受的磨难让我的须发堆霜,未老先衰,早早谢了顶。先生们,我被驱逐到异国他乡,流离失所,受尽苦难,身上穿的是这身粗布衣裳,不过你们看到的的确是合法的法国皇太子哪。”
说着说着,他又哭了起来,越哭越伤心。我和杰姆都替他难过,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啦。我们是难过——又是为了他能和我们在一起而感到得意。所以,我们就像对伯爵那样开始安慰他,想让他宽心些。不过他说,什么也没用,只有一死了之他才会安心。可是他说,要是有人能按照他的身份对待他,跟他讲话时,行单腿下跪礼,并且要称呼他“陛下”,吃饭的时候伺候他,赐座时再坐下,他才会稍微感到舒服些。
于是,我和杰姆就开始称呼他“陛下”,替他张罗左右,他不叫我们坐我们就端端正正站着。这一切让他十分愉快舒畅。不过那位伯爵却吃起醋来了,对我们伺候国王显得很不满意。但是国王仍然对他十分友好,说是他父亲尤其重视公爵的曾祖父和其他勃烈奇瓦特公爵们,还时常让他们到他的王宫里去[ 勃烈奇瓦特公爵为英国贵族,“公爵”谎称是他的曾祖父。而路易十六是法国国王,“王太子”说路易十六是自己的父亲,这就相当于一个法国国王允许一个不同时代的英国贵族到自己的王宫里,这个幽默类似中国说的“关公战秦琼”,即将不同时代不同地方的历史人物凑到一起。]。
可是,公爵还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闷闷不乐。后来,国王说:“勃烈奇瓦特,看来我们要在这个糟糕的木排上呆上不短的时间呢,你这么哭哭啼啼的算是怎么回事呢?只能让大家都不高兴。我天生不是个公爵,那不能埋怨我,你生来就不是个国王也不能怪你。生气可没有用了。听我说,既来之则安之吧,我们能在这么个地方相遇也很不赖呀,有吃的,日子又过得自由自由逍遥快活。来,公爵,握握手,大家都是好朋友嘛。”
公爵跟他拉了拉手,我和杰姆看了都开心得很。这一来,他们的别扭就全消了,我们大家心里都痛快极了,因为要是一个木排上有人生气可是件倒霉事。大家一起在木排上,都希望开开心心,一团和气。
不久,我心里就清楚了,两个家伙压根不是什么国王、公爵,完全是两个谎言百变的无赖骗子。但我没说出口,只是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了。这才是最好的办法,以免跟人争吵起来惹麻烦。他们想要我们叫他们国王、公爵,我也同意,只要大家能和和气气就行啦。我想这话跟杰姆说也没用,所以我就没告诉他。尽管我跟我爸爸学不到什么大本领,不过我至少学会了跟这种人打交道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由着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