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101节:第六章 农业经济理论问题的论争与发展(4)

三、是先搞供销合作,还是先搞生产合作

当时有人提出,我国农业集体化道路,必须遵循"从供销到生产"的规律,先是供销合作,然后才是生产合作,而供销合作应是农业集体化的中心环节。只有优先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才能改造农民小商品经济,限制和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商业组织,既适合农民个体经济的特点,又容易被农民所理解和接受。只有当供销合作社有了不断的、日益增加的资金积累,将来才有力量为社员购买农具,采用农业新技术,最后结合国家的帮助,为社员采办购买农业机具,这样才可使农村合作社由初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把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为农村生产合作社。有人也认为,我国合作经济发展的路线,最初应该是从减除中间商人对于工厂、机关、学校消费者的剥削(举办消费合作社),并对于小商品生产者供给他们所需要的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帮助他们推销产品、周转资金(举办供销合作社),以及鼓励和扶助农民组织劳动互助之类的合作事业开始。参见《张闻天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1、427、438页;孙强《试论张闻天供销合作思想》,《张闻天研究文集》,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朱剑农《过渡时期的合作经济》,《新中华》第14卷第6期。这本来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农业合作化道路,但并未被当时的决策层所重视和接受,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化一开始就是从生产合作起步,违背了合作化的自愿原则和循序渐进规律,造成了先天的缺陷。

四、在合作社内是搞包工包产的责任制,还是搞"大呼隆"、"一窝蜂"的全盘集体化

有人主张应该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搞包工包产的责任制,给农民在生产经营上多一点自由,即"大集体,小自由",甚至可以包产到户。只有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才能充分发挥全体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效能,合理使用土地和劳力。但是,当时在党内决策层却把这种正确意见作为"单干风"加以批判,认为搞包工包产责任制、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就是"瓦解集体经济",就是修正主义,是倒退到资本主义,从而把这种正确的意见扼杀了。参见邓子恢《关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几个问题》,《邓子恢农业问题文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1984年编印,第226、227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9章,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

五、合作化是搞形式多样化,还是只搞一个模式

有人认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看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但是,我国合作化运动当时的实际做法却是全国不分地区、条件,统统一个模式。一讲联合,就只能是合并全部生产资料,不允许保留一定范围的家庭经营;一讲合作,就只限于搞平均主义的"一拉平",而不承认股金分红等不同的分配方式;一讲合作,就只限于生产合作,而把产前产后某些环节的合作排斥在外;一讲联合,就只限于按地区来组织,搞所有制的逐级过渡,不允许有跨地区的多层次的联合。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5章,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