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62节:第五节 1984年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2)

需要指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也有经济学界的一份"功劳"。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从1984年6月开始起草,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提出了一个提纲,但这个提纲没有脱离原来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调子,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此很不满意,因此,重新调整了文件起草班子。

正在这个时候,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马洪,受命组织院内的几位专家撰写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的文章,为商品经济翻案。

该文提出,在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时,不要"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同时也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

商品经济的对立物不是计划经济,而是自然经济",不能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

文章重新肯定此前被否定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

马洪院长把这篇文章送给了一些老一辈革命家征求意见,结果文章不但没有招来批评,还得到了王震等同志的称赞。

这样,时任国务院领导人就在9月9日给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的题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的信中,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

邓小平、陈云分别在9月11日和12日批示同意。

从此,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工作,就在新的方针指导下进行了。

参见吴敬琏、张问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载张卓元主编《论争与发展:中国经济理论50年》,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但它毕竟实现了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

对此,邓小平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6页。

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就意味着:(1)社会经济关系的商品货币化,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统治地位,各种产品全部或绝大部分转化为商品,卷入商品流通的旋涡。

(2)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要素,他们之间既有交换关系,又有竞争关系,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在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出现失衡是商品经济运动的必然现象,通过竞争达到暂时的均衡。

(3)市场协调是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特征,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价格及其变化自发地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使有限的经济资源自动地从效率低的行业流向效率高的行业,使资源配置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商品市场关系的扩展要求克服民族经济的孤立性和闭塞性,实行对外开放,走向世界市场,开拓世界市场,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的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打开了大门。

1984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确立后,经济体制改革无论是企业改革、价格改革、宏观经济管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等均迅速开展起来。

1985年,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放开。

1987年,国家体改委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计委、上海市等单位组织课题组,研究和提出今后8年(1988-1995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期规划,并汇编成书出版。

参见《中国改革大思路》,沈阳出版社1988年版。

1988年,试图价格改革"闯关"。

1991年,实行多年的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并轨,并为市场单轨制。

1984年起,探索企业改革"两权分离"(即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的路子。

总之,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被商品货币关系冲出一个又一个缺口,市场取向的改革呈不可阻挡之势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