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61节:第五节 1984年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1)

第五节 1984年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

--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决定性步骤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的讨论做了科学总结,从而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

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命题作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统一的认识是在1984年10月以后确立的。

而在我国经济学界,则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一直有人写文章提出和论证了上述论断,例如有的文章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统一,有的文章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兼有计划性和市场性,有的文章更直接地把社会主义经济规定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

参见孙尚清、陈吉元、张耳《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与市场性相结合的几个理论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第5期;刘成瑞、胡乃武、余广华《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是我国经济管理改革的基本途径》,《经济研究》1979年第7期;谢佑权、胡培兆《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有计划地利用价值规律》,《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专辑》,《经济研究》1979年第6期。

但是,这种认识有反复。

1982年,有的同志发表文章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参见刘国光《坚持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人民日报》1982年9月6日。

遭到一些同志的反对。

持反对意见的同志说:"在我国,尽管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是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

如果做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的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物交换的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的规律。

这样就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

"参见彭森、陈立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事件(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0页。

自那以后,大概有一年的时间,在论坛上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也是一种商品经济的文章销声匿迹。

但是,真理的声音是压不下去的。

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冲垮了上述人为制造的理论框框。

1983年以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以其更强烈的现实背景、更充分的理论论证,重新登上中国的论坛,吸引着千百万人的注意。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经济界和理论界多年的争论,做了总结,以党的决议的形式,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这就使我们的研究和讨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