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

第二时期研究状况的概述和分析

第二时期研究状况的概述和分析

一、研究的总体特征和基本脉络

⒈ 研究的基本脉络

1979年至2000年的这21年间,多党合作理论研究明显地划分为两个阶段。

⑴ 第一阶段:1979年至198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端正了思想路线,各项工作全面拨乱反正。1979年8月,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这是自1963年相隔16年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统战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83年4月,10省、市、自治区统一战线理论座谈会召开。1985年2月,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统一战线理论工作会议召开。这标志着统一战线理论作为一门科学,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被党中央及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所认识和重视。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迅速开展起来。在统战理论研究的热潮中,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

⑵ 第二阶段:1989年至2000年。1989年12月,中央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89[14]号文件)颁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在中共89[14]号文件精神指导下,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在实践中进行了多方面的开拓,民主党派工作、多党合作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得到推进,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进展,多党合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局面。这11年,被誉为建国以来多党合作的又一个“黄金时期”。开展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主、客观条件成熟,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呈现出大繁荣的局面。

⒉ 研究的总体特征

新时期,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最大特征可以用四个字描述:就是“前所未有”。

⑴ 新时期,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大繁荣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开放的社会性,即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格局。21年来,党和政府对多党合作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多党合作理论研究项目的投资不断增加。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社会主义学院、政协都设立了专门研究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多党合作理论的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系统、高校系统、党校系统也开始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研究、教学,并培养出了这方面研究的专业人才。党内与党外、多党合作工作系统内与系统外、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中青年同志与离退休同志相结合,形成了一支综合性的多党合作理论研究队伍,同时,又吸收社会科研机构、高校系统、党校系统中其他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了纵横交错的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队伍和机构网络。国家及省、直辖市的社科研究规划设立并资助了有关政党制度研究的课题。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社会主义学院、政协还创办了理论研究刊物,成立了出版社。此外,各地还频频举办多党合作理论的学术研讨会。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加强了宣传报道。社会上层次较高的报刊、出版社包括学术性的报刊、出版社频频发表、出版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成果。多党合作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了多方协作、专题研究、联合攻关的开放式、社会化格局,这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

⑵ 第二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研究方法的客观性,即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客观评价。这成为研究方法的主流。全盘否定式、大批判式、贴标签式、以论代史式的研究,唯书唯上式的教条主义研究,因人废事、因人废言、随“风”转的不良文风,被否定、抛弃。很多理论问题、历史事件、人物及言行,都进行了重新研究和正确评价。

⑶ 第三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多党合作理论形成了规范、科学、系统的理论框架。经过21年的深入研究,多党合作理论基本形成了五大板块、四个分支的理论体系。五大板块就是人物传记文集、文件文献汇编、辞典画册、论文汇集论丛、理论研究专著;四个分支就是中国政党制度概论(内含多党合作概论)、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史(内含多党合作发展史)、参政党建设概论、多党合作工作。研究成果是丰硕的。据华文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的《全国统战专业图书报刊联合目录》的统计,近20年来,有关政党制度、多党合作、民主党派的理论研究著作就出版了328本。据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国政治》的统计,1990年至2000年这11年来,有关政党制度、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建设的理论研究文章就发表了669篇。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

⑷ 第四个突出特征就是在理论上有八个方面的发展和突破。一是确定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二是明确了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三是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确定为中共与民主党派共处的新方针。四是把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六是明确各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里的地位是参政党,并赋予准确的内涵。七是明确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八是明确我国政党制度的衡量标准是:一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看能否保持国家政体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⒈ 中共对新时期多党合作理论的成功探索和总结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政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邓小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作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多党合作思想,注重总结历史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同时又根据时代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新时期多党合作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这些论述,解决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所面临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推动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

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系统总结爱国统一战线新的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政策观点。200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特别是明确提出了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标准,多党合作的重要原则等,进一步指明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向,澄清了党内外一些人在政党制度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将我国政党制度优越性和合理性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新世纪继续坚持、完善、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⒉ 学术领域对多党合作理论的深入研究和丰硕成果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策上、法律上、实践上的实质性进展,极大地推动了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为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所展开的积极、有效、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成果是丰硕的。

⑴ 1989年至2000年的21年间,有关政党制度、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建设的研究著作大批出版,数量是惊人的,质量是高的。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关多党合作的政策文献(多内含在统战政策文献中)陆续出版。如《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邓小平论统一战线》、、《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等等。

第二,有关多党合作历史的文献资料大量出版。如《中国民主党派史文献选编》、《中国民主党派历史资料选辑》、《民主革命时期的民主党派》、《中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专题资料汇编》等。以及各党派历史文件资料,如《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中国农工民主党历史资料参考》、等等。

第三,有关民主党派领导人的文集、回忆录、传记、年谱等—一出版。如《邓演达文集》、《马叙伦政论文选》、《许德珩回忆录》、程思远《政坛回忆》、梁漱溟《忆往谈旧录》、朱学范《我与民革四十年》、黄炎培《八十年来》等。

第四,民主党派人物研究空前繁荣。传记集有彦奇主编的多卷本《中国各民主党派史人物传》、汪东林《十年风暴中的中国民主人士》、舒已《中国当代实业家》等。以及中共领导人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合作共事事例的书籍,如本溪市政协《相遇贵相知》、北京社院《多党合作纪实》、童小鹏《风雨四十年》等等。目前,已知最早出版的是张治中著、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我与共产党》。

第五,有关多党合作史、政党史研究(多内含在统战史研究中)的著作一批批出版。如宋春《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统一战线史》、王邦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冯正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发展史稿》等。还有朱建华《中国近现代政党史》、《中国社会主义时期政党史》、邱钱牧《中国政党史》、《中国民主党派史》、李世平《中国现代多党合作简史》、马维政《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史》等等,以及有关各党派自己历史的书籍。民主党派地方党史的研究也有不少成果。目前,已知最早出版的是王昆仑、王炳南、屈武于1982年编辑的《中国民主革命同盟史略》。

第六,从理论上系统研究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党派建设的专著大量出版。如萧超然《中国政治发展与多党合作制度》、刘铁成《中国政党制度概论》、宋春《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建设》、徐育苗《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姜汝真等《统一战线思想史》、吴黔生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研究》、屠鹤云《中国民主党派通论》、牛旭光《中国参政党建设概论》、邬梦兆《新时期民主党派工作》、唐松球《新时期民主党派自身建设》、郑宪等《中国参政党运行机制》、孙连全《中国民主党派工作辞典》等等。目前,已知最早出版的是1988年中央社院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中央统战部的《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问题研究》。

同时,还陆续出版了一些介绍各党派性质、地位、作用、入党手续等的知识性手册,如罗广武《民主党派基本知识》、吉林省统战研究会《民主党派成员手册》等。目前,已知最早出版的是1982年民盟中央的《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手册》。

此外,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人有关多党合作的论述也一一出版。

统计华文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的中央社院编辑的《全国统战专业图书报刊联合目录》,有关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状况和著作出版情况可窥见一斑:

⑵ 1989年至2000年的21年间,全国各类学术性、理论性报刊上频频发表有关政党制度、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建设的理论文章,数量惊人,质量较高。

第一,数量惊人。21年来,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全国统战系统的32种期刊、政协系统的32种报纸和期刊、社院系统的21种期刊、民主党派系统的1种报纸和6种期刊上(统计截至2000年,共计92种,不含未公开发行者。报纸最早创刊的是1983年《人民政协报》,期刊最早创刊的是1950年中国民主同盟《中央盟讯》),以及全国

各大专院校的院刊、各级党校的校刊、各类研究机构的学术性刊物(不含未公开发行者)上,发表了大量有关多党合作理论的研究文章,数量是惊人的。仅对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1990年至2000年的《中国政治》进行查阅,可以看到,其有关多党合作的理论文章就有669篇。

此外,各地各级统战理论研究会、政协理论研究会频频举办有关多党合作的理论研讨会,收到了大量研究文章。例如,从1985年3月到1990年6月这5年间,,仅浙江省统战理论研究学会就收到论文950篇,其中大量涉及多党合作问题。

第二,质量较高。纵观这些论述,在有关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内含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文章中,研究角度主要有:① 历史角度:历史渊源、条件、经验、归趋等;② 地位角度:必然性、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正确性、优越性等;③ 特征角度:意义、特点、特征、特色、优点、优势等;④ 合作角度:合作基础、前提、途径、条件、方针、形式等;⑤ 辩证角度:坚持与完善、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执政与参政、同与异等;⑥ 制度化角度:机制、系统、规律等;⑦ 发展角度:展望、前景等。有些同志还就多党合作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多党合作制度的法律化等进行了论述。

在论述政党制度比较的文章中,研究角度主要有:历史实践,社会基础,现实条件,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这一制度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和优点;这一制度是人类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这一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本质区别;参政党与执政党、反动党、在野党的比较,等等。

在论述民主党派及自身建设的文章中,研究角度主要有:民主党派的含义、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功能、特点;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含义、地位、特点及形成的条件和依据;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含义、内容、准则;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原则、机制、形式、条件;民主党派理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等。

有些同志还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有关多党合作问题的论述进行了研究和阐述。

⒊ 研究中的创新观点

⑴ 关于我国政党制度特点和优点的问题

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84年6月,时任中央统战部一局局长的宋堃同志,在中央社院复院后的第一期统战干部培训班上,做了题为《关于新时期的民主党派问题》的报告。这是现今已知最早的有关新时期多党合作问题系统、综合的理论性论述。报告从八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是民主党派的产生和发展:二是建国后党同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三是党领导下多党派合作的特点和优点;四是民主党派的根本变化和性质;五是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六是新时期民主党派工作的任务;七是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八是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这八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多党合作理论以后所要研究的内容,描绘出了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明确了中共自建国后对多党合作问题探索的正确认识,澄清了有关多党合作的错误观点,对以后开展的多党合作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性。特别是报告第一次明确、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多党合作的特点和优点。报告指出:我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长期合作有自己的鲜明特点。首先,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其次,各民主党派都以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的政治纲领。再次,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定。最后,各民主党派都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都享有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处理自己内部的事务。我党领导下的多党派长期合作的上述特点和优点,充分说明,中国各民主党派都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我们党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的同盟者和友党。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我国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新发展和新特色。以后,特别是中共89[14]号文件颁布后,有关我国政党制度特点和优点的文章全面展开,论述得也更为清晰、更为全面、更具理论性。

对我国政党制度特点和优点的认识,随着研究的不断展开,人们逐渐形成了共识,但对这一特点和优点的内在关系、这一特点与优点的深层次根源的深入探讨,还比较缺乏。值得一提的是,延边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了由宋春、刘景富、梁德主编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八五”项目《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建设》专著,第一次对我国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⑵ 关于政党制度的比较问题

1984年6月,时任中央统战部一局局长的宋堃同志,在中央社院复院后的第一期统战干部培训班上所作的题为《关于新时期的民主党派问题》报告中,第一次将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进行了比较。报告指出:我国的多党合作不同于苏联等国只有一个党,更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表面上标榜民主,实质上是为了调节各个垄断资本主义集团的利益,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在他们那里,执政党与其他政党是在朝党与在野党的关系,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

中共89[14]号文件颁布后,有关政党制度比较的研究更加深入地展开。有论者提出: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与西方的政党制度有原则的本质区别:一是国家的经济基础不同;二是与政党制度紧密相连的政治制度不同;三是指导两种政党制度的思想体系不同;四是为之奋斗的目标不同。

有论者提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作为资本主义民主和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必须放在资本主义政治现实和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考察。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对否定封建专制制度、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扩大民主范围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为近代民主政体的运行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为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形式。我们既要反对以“国情”为托辞,把我们政党制度运行中某些不完善的东西遮掩起来,也不能以“国情”为理由拒斥西方政党制度中现示活力的某些合理的、科学的成分。

在研究探讨中,也有的同志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1987年第4期《政治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高放同志所写的《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一文。文章指出:我国学术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研究得很不充分。一提起多党制,就往往认为只是资本主义国家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一提起一党制就认为是资本主义国家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其实,一党制、多党制仅是反映一个党或几个党的体制,并不表明其阶级内容和执政目的。是否承认社会主义多党制这并不是一个文字提法上的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肯定社会主义多党制是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政治学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单一的苏联模式;可以从理论上说明和论证“十六”字方针;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可以有利回击西方多党制的渗透。

进入新世纪,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更有同志撰写专著,对世界各种各类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共性和个性、成败和优劣、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宏观的比较研究。(请参阅周淑真著《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版)

⑶ 关于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问题

自中共89[14]号文件颁布,特别是《宪法》序言载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以后,有关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问题的探讨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纵观建国以来多党合作的发展,可以看到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但是在实践中,这项工作在许多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之所以如此,关键一点就是对待这项工作存在着随意性和形式主义。多党合作的实践表明,不对合作、协商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提出量化要求,没有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没有所有各方面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没有具体的制度保障,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很容易受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中国统一战线》1995年第9期发表了曾任中央统战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的吴黔生同志《关于深化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的文章,文章指出:“必须努力使我国多党合作的各项内容、形式、范围、工作规则等,都尽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注意解决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制度本身的运行机制的问题,一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与国家其他政治制度之间相配套的运行机制问题。”“我们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对策研究和政策研究。”

许多同志着重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有论者提出: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创造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努力。就目前情况看,至少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内容具体化,即哪些内容可以由哪些级别协商,何种会议形式协商何种内容,以及协商、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结果的答复和处理等,应有具体规定。二是运作程序化,即把协商监督的活动纳入党政部门相关的工作程序中。三是保障法制化,即多党合作要以法律保障为后盾。只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才能不轻易遭到破坏。四是效应质量化,即提高协商监督的质量,扩大协商监督的社会效应。

有论者提出:多党合作制度是一个诸要素、多层次运行的复杂、动态的系统,这一系统又是整个社会政治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多党合作系统中还包括三个子系统:民主决策系统、民主协商系统、民主监督系统。三个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作用、影响和制约,从不同方面发挥着多党合作制度的五种功能:沟通、协调、参与、监督、咨询,使多党合作制度正常运行。

有些同志还以专著的形式深入探讨了这一问题。学苑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了郑宪、王桂玲、孙瑞华撰写的《中国参政党运行机制》一书。此书作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从理论的层面系统探讨了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治运作的程序和机制。

⑷ 关于政党立法的问题

与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政党的立法问题,这也是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有论者提出:为了扭转多党合作随意性的现象,就必须把多党合作的原则和形式用法律和制度明确规定下来。……为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平等的民主环境,才能保证多党合作长期存在,稳定发展。

虽然1995年修改后的《宪法》序言中载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但仍有同志认为鉴于历史的经验和现实情况,应制定对宪法序言进行具体解释和规定的配套法规,对中国现有政党的组成、设置、成员、活动、经费、遵循原则、权利义务、制裁取缔等进行规定,规范政党行为、党派关系、党政关系和党群关系。制定《参政党法》、《议政法》、《民主监督法》、《知情法》、《决策咨询法》等。

也有论者提出:从中国现实国情看,制定单项政党法规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是我国现有各政党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多党合作中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二是要考虑实行“一国两制”后政党的复杂情况。三是政党与政权之间的许多问题我们目前还在探索中。四是要考虑政党的发展问题。如果现在勉强制定单项政党法规,有可能造成新的矛盾,有损多党合作现有的格局,造成社会动荡。

⑸ 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和性质问

这一问题是多党合作领域里争论不止的问题。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这一问题是决定多党合作实践和理论发展的最本质的问题。纵观建国后多党合作51年的发展,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和性质的认识和判断,几经变化。当这种认识和判断符合客观实际,是正确的时候,多党合作就蓬勃发展;当这种认识和判断发生偏差和失误时,多党合作就遭受挫折。因此,有论者提出: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是党制定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正确认识民主党派的性质,需要把握四项理论原则:一是必须正确分析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二是必须考察他们的政纲;三是必须考察他们的斗争实践;四是必须注意到他们的阶级基础和纲领的变化。以此分析和认识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可以看出,我国的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由这一性质所决定的一个基本特点。

也有论者提出: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问题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民主党派有没有阶级基础;二是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要不要明确;三是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应该明确到哪个阶级、哪个阶层。对民主党派有没有阶级基础这个问题,大家没有分歧。对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要不要明确这个问题,学术界分歧较大,有些同志以民主党派的广泛性特点为依据,认为不必明确到具体的阶级和阶层。但是阶级基础如果一直不明确,政党就不可能长久地存在下去。对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应明确到哪个阶级、阶层这个问题,迄今为止还是学术界研究的空白点。依据邓小平同志的论述,“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爱国者”究竟属于哪个阶级、哪个阶层、哪个群体?还无人分析和论述。有论者认为,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中的知识分子阶层,尤其是中高级知识分子,并延伸到归国侨胞、侨眷为主的爱国者群体。以此可以断定民主党派的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政党,具有政治联盟的特点,而其根本性质则应该是工人阶级属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属性的共产主义政党,民主党派则是工人阶级属性的社会主义政党。

还有论者指出:判断政党性质的标准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这些标准起码包括:政党的阶级属性;政党的政纲;政党的实际行动。仅以我国民主党派的成员多数是知识分子,以党员成分为标准将民主党派定性为工人阶级政党显然是不准确的。以上述三条标准综合衡量,我国的民主党派在现阶段,就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事已至此,有关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和性质的探讨仍在继续进行。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多样性的发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新的变化,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就更凸现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6)关于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问题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但由于“左”的错误干扰,这一方针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随着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和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确定,以及民主党派发挥监督作用的实践发展,有关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问题就成为研究的重点。许多同志就民主党派监督的性质、内容、对象、形式,及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进行了探索。

有论者指出: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就体现在:有利于共产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制定;有利于端正共产党的作风;有利于共产党经常听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

有论者指出:历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任何权利都不能离开有效的监督。时至今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强大有效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在这个庞大的监督体系中,民主党派的监督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有论者指出:参政党监督功能的发挥受执政党是否敢于和善于接受监督的影响和制约,也受执政党在某一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的影响和制约,还受参政党自身建设状况的影响和制约。参政党要更有效地释放监督功能的能量,必须要将监督的形式、手段、途径和目的统一起来。在量的增加、质的提高、面的扩大、渠道的畅通、时机的把握、操作的便易、效益的显著等方面做出全方位的努力。

还有论者指出: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一项主要政党职能。十六字方针中有关政党职能和任务的就是互相监督,长期共存就是为了互相监督。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决定其监督的实质和目的是支持和帮助执政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领导,巩固人民民主政权。而与此相应的监督形式主要是真诚地协商讨论,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

目前,有关民主党派监督问题的探讨仍在进行,尚未形成比较有系统的研究成果。

⑺ 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问题

关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问题,中共一直十分重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多党合作工作的恢复和发展,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1984年6月,时任中央统战部一局局长的宋堃同志,在中央社院复院后的第一期统战干部培训班上所作的题为《关于新时期的民主党派问题》报告中,首次专门谈到了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问题,并对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包括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就如何具体建设提出了原则和方法。

中共89[14]号文件颁布后,特别是多党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新老交替的进行和新成员的大量加入,以及民主党派所承担的重要责任和自身建设的现状,使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问题更显突出。从理论上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一问题,也成为九十年代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热点课题。1997年6月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与实践座谈会在湖南举行,汇集了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多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研究成果。会议从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与自身建设、自身建设的新路子等方面全方位地展开了探讨和研究,成果是显著的。(请参阅《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致公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

也有的同志以专著的形式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华文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了由牛旭光主编的《中国参政党建设概论》。该书作为国家“八五”青年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重点从党建的理论形态上,探讨了参政党建设的基本原理、原则和一般规律,为参政党建设建构了一个理论体系,添补了参政党建设的理论空白。

三、研究中需要继续深入开拓的领域

⒈ 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使多党合作制度日益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动,社会多样性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出现了新的变化,新一代成员大量成长,对坚持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带来极大的难度。经济体制的转轨,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探索多党合作、民主监督新的内容和形式,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政党制度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这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党职能提出新的要求。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西化”,要在中国推行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这对多党合作也是一个严峻考验。继续深入研究涉及多党合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政策问题,不断澄清人们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是多党合作理论研究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⒉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还很薄弱

中共[89]14号文件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各民主党派面临着依循什么方向、按照什么标准建设党,以什么准则指导、规范自身的政治行为,遵循什么原则发挥政党功能和作用等重大问题。虽然九十年代以来,有关的研究文章和专著开始大量发表,但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成绩来看,研究力度、深度还应加大。从理论上、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作风上提出加强参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途径,提出参政党履行政治行为、发挥政党功能的准则和方法,提出建立和健全参政党运作机制的途径和规律,应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点。即重点应研究和探索参政党建设的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基本原则,以回答为什么建设参政党、如何建设参政党、参政党怎样发挥作用等问题。用一定的理论指导参政党的实践活动,参政党的政治行为才会主动、自觉、有序、规范、有效,才能满足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需要。

⒊ 统一战线组织与我国政党制度的关系问题

中共[89]14号文件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94年全国政协《章程》、95年全国政协《规定》也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即人民政协是我国政党制度运作的重要载体,是中共与民主党派、执政党与参政党合作共事的重要场所。据此,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与其他界别单位不同。但全国政协《章程》《规定》井未对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有突出、专一的阐述和说明。中共[89]14号文件中仅有一条有关规定,即关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组织中的人员安排问题(第17条)。而人民政协制度与我国政党制度之间、统一战线组织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与参政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人民政协为政党制度的运作提供“场所”、“创造条件”的具体、规范的制度和措施是什么?两者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等等问题还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此外,关于政党制度的比较研究问题、多党合作制度的法律依据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问题、一国两制与多党合作问题、政党制度与国家其他政治制度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些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在理论上大胆地开拓。

多党合作的理论研究已有了划时代的发展,但研究的开拓还只有20年的时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多党合作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时代要求我们,多党合作五十年的发展实践,需要理论总结;多党合作跨世纪的发展,需要理论指导;新一代成员对多党合作的认识,需要理论启迪;参政党建设的加强,需要理论支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仍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科学地研究和回答多党合作实践和理论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多党合作理论进一步发展,就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保持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努力培养研究人才,壮大研究队伍,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理论研究机制,扩大多党合作理论研究的社会影响,使多党合作理论的研究成果达到在理论上能够说服人,在宣传上能够教育人,在实践中能够凝聚人,在工作中能够指导人,形成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理论的科学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此文原载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十八所社院协作编写《统一战线系列丛书之第三分册----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综述》第六章,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标题略有改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