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领导干部培训教材: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提升(2017)

第4章 树立信仰、模范守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升_二、着重培养依法办事思维

二、着重培养依法办事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规则、理念,随着近年来的推进,正在成为从基层到中央上下一体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在工作的时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依法办事思维的培养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

第一,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而言的。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就是要在世界观、方法论的层次上真正地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理思考问题、进行价值判断,依据法律逻辑阐释社会现象、校正社会观念。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作为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处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集体、国家与公民以及群体与群体、群体与公民、公民与公民关系的基本准则。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法治这个社会治理根本手段,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二,树立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它同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密切联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主要包括:人们对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以及发展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理解、解释、态度和情绪,对自己和他人权利、义务的认识,对人们行为的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领导干部只有树立起相应的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公开的社会监督和法律制约,公正执法才能落实,公平待人的实现才有保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能转变为现实。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公平待人的法律角色意识、公正执法的法律服务意识和公开制约权力的法律责任意识,才能在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过程中,使依法治国这个系统工程,通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政府形象作用及全社会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法律秩序条件得以完成。

第三,树立规则意识。规则意识即是遵守制度或章程的良好态度和习惯,实际上就是规则的意识化,也就是要使规则真正深入人心,形成一种自觉的意识,并转换成自觉的行动。它至少应当包括这样一些内容:承认规则、熟悉规则、理解规则、遵守规则、运用规则、维护规则等。规则意识要求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想问题、做事情,首先不应该看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是否有利,而需要看自己的行为是否有法律的依据,是否为法律所授权,或者是否为法律所禁止。并且,不仅要看到法律的存在,而且还要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四,树立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人们对现行法律所持的一种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在理性认识基础上而产生的一种切身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感知和认同。因此,它直接决定人们的法律态度,也制约着人们的法律行为。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法制观念。如果没有法制观念的支撑,领导干部就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与信赖,尽管其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有出色的办事能力,但仍可能经受不住金钱与权势的**,会目中无法,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