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路上

七 译者的特殊翻译策略:《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第一个中译本

七 译者的特殊翻译策略:《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第一个中译本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第一个中译本是施咸荣翻译的,在1963年首次以内部书的形式出版。不止一位研究者关注到特殊时期的这一译本,“当时的中国虽然处在文化专制主义统治下,还是让《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内部出版的方式悄悄面世。”也不止一位中国的作家自己承认或者被认为受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影响。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徐星的《无主题变奏》、陈村的《少男少女一共七个》、陈建功、王朔等的作品被认为有《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影子,格非、苏童、韩东、石康等则从不讳言对塞林格的崇敬。苏童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不断否定”一切的主人公形象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对他和他们那一批80年代末的中国“先锋派”作家都有重要影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守望者”被认为正是中国“新的知识分子的角色,一个边缘处求索的角色”。

这部小说原著在西方被激烈地争论是否是“反意识形态的”,颇为巧合而的是,这部小说的译著在当时社会主义阵营中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历史讽刺性的巧合恰好说明这个文本的主题和风格的重要性。潘诺娃在刊登俄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同期《外国文学》上,高度评价了这本书。她认为这本小说的风格是“真实的、现实主义的”, “读了之后,感情和思想会汹涌奔腾起来,象起了风暴的海面一样……这是真正的杰作的标志……但愿他能找到崇高的目的——不仅愿意为这个目的活下去,而且愿意为它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评论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关于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应该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的宣言。看来,在潘诺娃的眼中,霍尔顿与社会主义的英雄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相反的意见的代表则是迪姆希茨,他在1960年12月14日的《文学与生活》报上,发表了〈这种话决不能同意……〉,批评潘诺娃希望霍尔顿找到可以为之牺牲生命的“崇高目的”是“可悲的错觉”,并且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可怕的书”。在他看来,塞林格创作的是“现代派颓废主义的可怕作品”,而霍尔顿代表了“现代美国资产阶级青年的精神空虚”。在直接否认《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风格与“现实主义”的任何关联的同时,迪姆希茨也把这本书推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反面。施咸荣1963年的译后记中记录了这些争论,而在该书1983年版的译本前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采、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因此看了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的书,拿自己幸福的生活环境与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作对比,确能开阔视野,增加知识。当然,如果有个别青少年分不清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的界限,不珍惜祖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竟也去盲目崇拜或模仿霍尔顿的思想、举止和言行,那自然是十分错误的了。对此我们也应该有所警惕。

这段话在21世纪以来的新版本中被删除了。不过它记录了中国对美国文学的阅读史中很有意思的一个阶段性的特征:欧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当代文学所言说的现代性,与社会主义现代性之间的冲突意味着对社会主义文学建设的潜在的威胁,尤其是在青少年的教育和思想状态问题上,中国对美国文学的解读曾是十分警惕乃至敌视的。

在对施咸荣版《麦田里的守望者》译本的研究中,孙仲旭2007年版的新译常常被用来作比较研究。王晓蕾从具体语词的选择的比较入手,从翻译策略的角度探讨施咸荣译本和孙仲旭译本在语言层面对原著的转换。在选词、句法、俚语、文化负载词等的翻译上,他认为施译和孙译各有优劣。根据词语选择上的比较,王晓蕾提出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有十分鲜明的语言特色和写作风格的文学作品”,翻译者应尽量采取“异化”的方法。陈红梅则以描述性翻译理论的视角对施咸荣译本和孙仲旭译本作了比较。她认为,施译和孙译都是从源语直接翻译,未借助第三语言。从结构规范的角度来说,施译较多保留了原文的句式特征,孙译倾向于用长句组合意象群。从文本语言规范的角度来说,施译较多保留了原文的口语体特点,孙译“语体级别高于原文”,较多使用长句和四字词语,并且较多采用目的语中的现成表达方式。从预先规范的角度来说,施译倾向于翻译的充分性,兼顾可接受性,孙译以可接受性为第一考虑,兼顾充分性。

然而,在以上对《麦田里的守望者》译本的研究中,无论是从翻译策略出发的语言层面的考量还是借助描述性翻译理论客观地“解释翻译现象”,都只是进一步验证了德里达所说的翻译是一种“有调节的转换”(regulated transformation),却没有解决“谁负责调节”(regulating)的问题。赵湘波从宏观的角度入手,借助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勒菲弗尔的翻译重写理论考察意识形态在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过程中的操控作用,算是对“谁负责调节”(regulating)问题的一个回应。首先,赵湘波认为“六十年代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对翻译选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施的译作大都是带有很浓政治色彩的文学作品”。其次,他认为黄皮书这种内部出版形式反映了赞助人意识形态对译本的出版发行的操纵。最后,他提出施的“个人意识形态”的影响,在他看来,施咸荣翻译的动机是“为了让国人用批判的眼光更好地了解西方社会,起到教育的作用”,因而施咸荣主要采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

学者们的研究触及了几个重要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并没有被解决:首先,同样是对于施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翻译策略的研究,陈红梅等认为其主要是“异化”的翻译,保留了异质元素,赵湘波则恰恰相反,认为其主要是“归化”的翻译,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译者的翻译策略?其次,学者们在语言层面上、文化层面上和意识形态层面上都说明了翻译是一种“有调节的”转换,但是这种“有调节的”转换在毛中国**风雨欲来的前夕这一特殊而具体的历史语境下究竟提供了怎样一种对原文的理解和改写呢?最后,应该如何理解译者(例如所谓译者的“个人意识形态”)在译文中起的作用呢?

本章主要以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作为理论架构,以文本为主要分析对象,依次考察施咸荣如何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词、情节、人物形象和语言风格。希望通过这些分析,本章不仅有助于更为全面地了解施咸荣译本的特点,更对文学翻译中译者的翻译策略的进一步研究有所助益。

作为21世纪的新译本的代表,孙仲旭的译本将被用来作比较研究。之所以采用这一译本作比较的原因是,首先,孙仲旭的译本有相当的市场影响力。孙仲旭译本在2007年获译林出版社出版后,短短数年就被重印12次之多。其次,孙仲旭译《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出于对原文的热爱。孙仲旭在看完施咸荣译本之后,决心自己重新翻译一遍,想必是对施咸荣译本不十分满意。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同样由社会主义中国的译者进行翻译,文化背景相似,孙译与施译中的一些不同,衬托出施咸荣译本背负的时代枷锁。然而,在没有政治枷锁、更为中立和自由的环境中,并不意味着翻译就进入了一个单纯的、真空的环境中,市场因素取代政治因素影响了孙译。本章认为孙译与施译各有优劣,不过总体而言,施咸荣译本显得更有灵气,更为尊重原著。在检视施译文本并对照孙译之后,本文提出没有所谓的唯一的、终极的文本,施译本的价值正在于提供了一种特殊历史条件下的解读,并提供给毛时代的读者的阅读一种新鲜而自由的文学体验。在翻译、出版这部西方现代派代表作的例子中,译者的文学“品味”与意识形态作用下的社会“规范”很难被分得一清二楚,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混杂恰好体现了翻译的主体间性。

(一)翻译《麦田》的语词选择

霍尔顿的用词是典型而又独特的纽约青少年的口语,这就要求译者不仅有语言和文化的功底,而且也要有勇于挑战中国书面语使用规范的勇气。下面将以 Catcher in the Rye的最新中译本(孙仲旭本)为参照,对施咸荣翻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一些语词的选择作进一步的说明,包括口头禅(Pet Phrase)和粗口(Foul Language)的翻译。

首先,在《麦田里的守望者》英文原文中有很多的小句,是纽约青少年口语中常常出现,而汉语中很少使用的,是译者面临的第一重挑战。例如Jesus Christ, They can drive you crazy, they really can等。这些小句在施咸荣那里都得到了充分的翻译,包括代词it, they的确切意指和助动词did, do。就连这些语言元素的位置也大多与原语中的相应元素的位置相同。相比之下,孙的翻译中对约百分之八十的这类句子做了一些修改,只是保留了核心词语的意义,比如really。施则在尊重句法的前提下,基本是一字一句地逐字译的(例1)。

例1:口头禅(Pet Phrase)的翻译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粗口,是中国的译者面临的第二重挑战,也是更大的挑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不仅霍尔顿的语言是有些粗俗的,其他的青少年也大多类似,他们以此来表示自己的玩世不恭、成熟和反叛。所以粗口和粗俗的口语化表达的翻译绝非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重中之重。20世纪60年代的施咸荣在翻译中对这一类的词十分重视,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当时文学语言的禁忌。他不仅保留了这些粗口或粗俗的口语化表达,甚至有时会把它改得更夸张,例如原文说哈斯先生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家长,“On Sundays, for instance, old Haas went around shaking hands with everybody's parents when they drove up to school. He'd be charming as hell and all”。但是施咸荣在翻译时用更为夸张而形象的表达翻译成“还像个娼妇似的巴结人”。相比之下,孙译会采用稍微文雅的说法来代替源语文本中的粗口或粗俗的口语化表达。例如,孙译常常用“破”这个词来笼而统之地翻译粗口,使意思变得比较中性,语气较弱,有时不能很好地传递原文的情绪(例2)。

例2:粗口或粗俗的口语化表达(Foul Language)的翻译

相比之下,施咸荣的译本更为直接地还原了原文的异质元素,语词更多变化,最大程度上保留了那些口语化的小句,也没有试图让原文的粗口或粗俗化的口语表达文雅化。在以弘扬革命者的高尚情操为主流导向的十七年文学中,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的粗口在这一译本中的大量出现无疑会给当时的读者不小的冲击。

在1980年代前后中国文学中时常出现的痞子式的语词或许和施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流行不无关系。文学中的痞子式的口头禅和粗口在文革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曾引起激烈的争论,但最终成为一种流行。这一流行以王朔为代表, 尤其是他调侃的京味口语。王朔自己也认可痞子精神在他的文学中的价值,认为“我作品中真正有价值的就是那中间的痞子

精神”,而这种痞子,他的解释是“低俗”。对于这一流行背后的原因,有研究者认为是由于王朔的作品“剥去由政治观念或传统道德强加在文学身上的虚假外壳”,反映了文革后“社会转型期间人们的逆反心理”,所以吸引了大批读者。朱大可在2006年出版的《流氓的盛宴》一书中则使用“王朔主义”一词来表明这种亚文化背后混杂的“清贵族破落后的终日无所事事的慵懒气息”、“大杂院出身的街痞的油滑的贫嘴”和“军区大院

干部子弟的政治优越感”。虽然时空相距甚远,但是中国这一亚文化的表现与霍尔顿这个美国东部中上层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的特殊的口语化表达、优越感和身份认同的焦虑是相似的。

(二)翻译《麦田》的情节删减

在第二章中笔者已经说明了霍尔顿的确有对这个世界疏离的表现,具体表现为身体的抗拒、精神的抗拒、心理的抗拒 、神智的抗拒,但是他的疏离不是宗教的反叛、政治的反叛、或者社会的反叛。这种疏离,尤其是精神上的、心理的、神智上的抗拒使得《麦田里的守望者》不时会出现场景的突变、情节的转换、或者情绪的跳跃。在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时,施咸荣不曾试图理顺故事的发展,而是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文情节发展脉络。他主要删掉或改写的是涉及性或同性恋的**话题。

施咸荣最大限度保留原文情节发展脉络。即使对于原文的句序,施咸荣都没有为了汉语的语法规则而进行修改(孙仲旭的译本则尽力消除了这些不合汉语语法规则的因素,例3)。这说明不是万不得已,施咸荣不会对《麦田里的守望者》作明显删改。

例3:

施咸荣删掉或改写的主要是涉及同性恋的**话题或者年轻人的亲热画面,而孙译在这方面较少忌惮(例4)。

例4:

施咸荣对描写有同性恋倾向的画面和两个年轻人亲热的场面的过滤,与性的问题在毛中国依然被认为不应该公开谈论的状况是一致的。如泰勒所说,这样的删改并不是说是好的、或是不好的,而是反映了译者的个体认同。泰勒的《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一书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他没有试图为“什么是好的”下一个定义,而是展示了“自我”认同其实是一个建构出来的理念框架。他一再强调,道德体系无非意味着重要性等级和先后顺序的差别,即一些事情被认为比别的事情来得重要。个体认同(individual identity),说到底是性的、家庭的和社会的各种网络之中的一个特定地位。

在这里,施咸荣的删改反映出国家意识已深深内化于译者的个人意识中。那些太过直接的与性的情节让霍尔顿显得不够纯洁,不符合当时对性的态度和诗学理念。因而施咸荣对这些情节采用直接删除或者较多贬义的翻译,显然受到了毛时代国家意识的影响。

(三)捕手还是守望者?翻译《麦田》的人物

《麦田里的守望者》借用霍尔顿这样一个少年人的眼睛看人生、看社会,建构了一个彷徨的反英雄的形象。这个彷徨的反英雄见证了西方社会个人化的趋势。然而,在施咸荣的移情的翻译中,这个彷徨的反英雄显得更富温情。施亮对其父施咸荣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回忆力图辨清施咸荣译本翻译过程中的一些长期以来的疑问,尤其是书名的翻译。根据施亮的描述,施咸荣将catcher译为“守望者”,因为他觉得塞林格对孩子的企望是“温存的,不应该有警察的味道”。这个解释反映了译者对人物的认识,颇有革命浪漫主义的色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的原书题名中的catcher一词并无“守望”之意。在美国有关《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研究论文和专著中,基本没有关于Catcher一词的讨论,可见对于美国的学者来说,这个词大概没有疑义。但是在跨文化的译介中,这个词却给中文的译者造成不小的麻烦。根据《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的词条, Catcher的字面义是“捕手”,指的是(baseball) the catcher。这应该是“麦田捕手”中“捕手”一词最直接的来源。但是catcher一定是“捕手”或“接球手”么?不同的字典对此也有分歧,例如《英华和译字典》就把“catcher”译为“捉者、擒者、执者”。《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则为这个词提供了两个释义,一是“棒球接球手”,指在棒球比赛中蹲在本垒后面试图接住来自投手的球的运动员。另一个是“捕捉者,捕捉器”,例如捕鼠器。霍尔顿试图接住,或抓住那些不知道往哪儿疯跑、差点掉下悬崖的孩子的行为,也可以说是类似于作为防守一方的“捕手”(林语堂译法),或接球手(牛津高阶词典译法)的行为。

台湾版将其书名译为《麦田捕手》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施铁民(David L. Steelman)提出“捕手”的译法是一个“misinterpretation”,可能是源自小说中提到的霍尔顿的弟弟艾里的棒球手套。艾里的棒球手套是一个“left-handed fielder's mitt”,和捕手(catcher)没关系。但是施铁民认为塞林格的题目通常都是很奇怪的,这是塞林格有意采用的一种吸引读者的手段。因此,“捕手”虽然是一个误译,但是传递出了与西方读者初见此书一样的误解,这样奇怪的搭配或许能够起到同样的吸引读者的作用。

但是回归小说本身的话,Catcher的出现是由于霍尔顿误把一个小孩子唱的“If a body meet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听成了 “If a body catch a body comin' through the rye”才有了后面的“麦田”里的catcher的意象,因而catcher很可能是由catch加er变化而来。如果从最初引发这一想象的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Coming through the Rye)这首小诗来说, “Catch”和“meet”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守在那里,一个是不期而遇。对于中文语境下的读者来说,虽然“守望者”和“捕手”都传达出“守”的意思,“麦田守望者”无疑比“麦田捕手/接球手”诗意得多,也更符合想象画面的整体意境。将Catcher译为“守望者”是施咸荣精心选择的。根据当时译者施咸荣之子的回忆,这个翻译是施几经考量、比较了“看守人”、“守望员”、“守望者”三种译法之后最后选定的;施咸荣后来知道台湾的译法也不以为然,因为他觉得塞林格对孩子的企望是“温存的,不应该有警察的味道”。在此意义上来说,施咸荣对“守望者”的执着选择,充分说明了移情对翻译的影响。

值得补充说明的是,如果说施咸荣将catcher翻译成“守望者”而非“捕手”或“接球手”,是由于特定历史条件下译者对棒球的无知,我认为这恐怕是一种偏见。棒球运动一度在中国十分流行。1873年清政府派遣留学生赴美,耶鲁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曾组织过“中华棒球队”,并将棒球引入中国。根据上海市地方志的记载,光绪廿一年(即1895年)上海市的圣约翰书院已经开展了足球、棒球、网球等活动,至民国初年,上海市的不少中学都开展了类似的课外活动,包括施咸荣就读的圣芳济学院,直到1960年代,在上海市政府批转的高等教育局《关于高校开展文体活动的报告》对集训的提议中,仍有提及学生的棒球队。施咸荣就读的圣芳济学院是法国天主教耶稣会在1874年创办,1935年开设国语课程后成为上海最早的双语学校之一,“在圣芳济,数理化课本都是英语,老师也多数是外国人”。圣芳济学院通行英语,学生了解他们课外活动项目之一的棒球的英语表达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1931年,潘知本编译的《棒球》一书将“catcher”译为接球员,并附上英文对照。此外,施咸荣就读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都有棒垒球的传统,棒垒球运动在1949年后的毛中国也是大量普及的运动。综上所述,1963年施咸荣翻译这一文本之时,应该不会因为不了解棒球运动,而选择不用“捕手”或“接球手”的译法。因此,“守望者”不会是施咸荣不小心的“误译”。

总之,施咸荣依据自己的理解在译本中对源语文本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一番有意的小小改造。原本小说中凸显的是资本主义社会飞速发展造成的反英雄,而在施咸荣的翻译中,霍尔顿更像是一个孤独的英雄,而非反英雄。他是正义的、救赎的,却是被误解的、未被认可的。在霍尔顿·考菲尔德的例子中,他的困境就在于他认为重要的事情是“大人们”或者活得如鱼得水的同龄人们忽视的,而后者认为重要的事情是他不屑一顾的,于是他们永远也无法沟通。霍尔顿的一切努力最后只表明,他与那个他试图融入的世界的裂痕越来越大。似乎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并不能保证它的美好承诺的实现,引发了后续的种种幻灭。在这一意义上,施咸荣翻译的霍尔顿的形象有点向牛虻这样的革命浪漫主义的英雄形象靠拢。

(四)少年史卡兹:翻译《麦田》的风格

霍尔顿语言中“大量的重复”、“用词错误”、“俚语的使用”和“夸饰法”使其风格符合“少年史卡兹”的特色:不像书写而像说话,并且是青少年说话的叙事法。接下来,我们可以看看施咸荣是如何处理这些“大量的重复”、“用词错误”、“俚语的使用”和“夸饰法”的。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有大约250个or something和or anything,让霍尔顿的表达显得啰嗦或者不确定。其中,施咸荣的译本中翻译出来了大概八十个,而百分之六十八的此类短语被忽略。相比之下,孙仲旭的译本中,大概有160个此类短语被翻译出来,只有百分之三十六被忽略。就这一点来说,孙仲旭的译本处理得比较好(例5)。

例5:重复后缀(suffix)

对于塞林格有意为之的“用词错误”,施咸荣努力寻找合适的对应。在例6中,霍尔顿在被追问在哪里动了手术,匆忙圆谎之间只好胡乱想了一个词“clavichord”(击弦古钢琴,翼琴),这个词并非一个描述人体器官或骨骼结构的医学词汇,自然也无法上面动手术。霍尔顿或许想本来说“coccyx”(尾骨),但是情急之下,想不起来这个生僻的医学用词,所以随口用“clavichord”来代替。施咸荣用“锁骨”来翻译这个词,现在中文的读者大部分都知道锁骨的位置,所以中国的读者难以从中文的经验出发理解霍尔顿在不得不说谎话而努力圆谎的时候极不自然而错漏百出的窘迫和幽默。而孙仲旭用一个生造词“勺骨”来翻译。虽然原文并非一个生造词,似乎也不需要用一个生造词来翻译。但是“勺骨”照应到了霍尔顿努力圆谎的情景,这个词的确会唬住大部分的人,让人不知道这块骨头在哪里。

例6:用词错误(misused words)

但是在其它语言特色的方面,施咸荣的译本比孙仲旭的译本更能体现原文特色。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霍尔顿的俚语,在施咸荣的翻译中,共使用了120个现成的四字短语,而孙用了大约260个。孙尽量使用四字短语的后果是使得译文比较书面化,而施咸荣的翻译显得更为口语化,更接近少年的表达方式(例7)。

例7:俚语(idiom)

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

夸饰法”,施咸荣在翻译中较好地把握了霍尔顿的夸张。这种夸张是青少年的,也是带有纽约的特点的。比如施咸荣保留了“千百万根”白头发或是笑得裤子都掉了之类的夸张,而这些青少年的、美国特色的夸张表达在孙仲旭的译本中多多少少有所缺失(例8)。

例8:夸饰法(hyperbole)

(五)结语:特殊的翻译策略

对于翻译方法或者说翻译策略来说,传统译论中一直以“直译”和“义译”两个概念为核心。不过自1960年代以来,西方出现了一些新的二分法。例如,奈达(Eugene A. Nida, 1914-2011)在1964年提出的“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与“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朱莉安·霍斯(Juliane House, 1942-)在1977年提出的“显性翻译”(overt translation)与“隐性翻译”(covert translation)。图瑞(Gideon Toury)在1980年代初提出的“适当性”(adequacy) 与“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的标准。纽马克(Peter Newmark)在1980年代中后期提出的语义翻译 (semantic translation) 与交际翻译 (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格特(Ernst-August Gutt)在1991年提出的“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与“间接翻译”(indirect translation)等。

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1995年提出了“异化翻译” (foreignizing translation) 与“归化翻译” (domesticating translation),他对这两种翻译策略的分析成为关注毛中国文学翻译的学者最常使用的一对概念。“归化”(Domesticating Translation or Domestication)和“异化”的翻译策略(Foreignizing Translation or Minoritizing Translation)与究竟是“请作者向读者靠近”还是“让读者向原作者靠近”的思考有关。所谓“归化”的翻译策略指的是将译文融入本土的文化,为原文找出对等的表达,为目的语读者提供一种自然流畅的译文。“异化”的翻译策略的提出则应该是受到了Antoine Berman(1942-1991)的“receiving the foreign as foreign”影响,指的是保留原文的外国风情,使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得以进行。韦努蒂认为这两种翻译策略的背后隐藏着一定的价值判断。对他来说,归化法带有贬义,因为归化法“把外国文本中的价值观隐匿在本国的价值观之中,令读者面对他国文化时,还在自我陶醉地欣赏自己的文化”,而在英美国家中,“异化”的翻译策略虽然值得提倡,却带着“背离民族的压力”,不易推行。

对施咸荣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策略是“归化”还是“异化”的孤立分析将很难得出结论。因为毛时代翻译体制化的大背景使得“异化”和“归化”的翻译策略背后的价值判断发生错位。或者说,韦努蒂在提出这一对概念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能够涵盖像毛时代翻译体制化这样的情况。毛时代“内部书”的出版是为了使知识精英和高层领导在意识形态上必须完全摒弃西方式的现代化。毛时代翻译体制化的政治任务,意味着“内部书”中的译文正应该保留原文的外国风情,作为批判的对象。所以说,施咸荣即使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其背后隐藏的价值判断也与韦努蒂归纳的不同。毛时代翻译体制化下“异化”的翻译并没有什么“背离民族的压力”,相反,这恰恰是国家意识的要求。

而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翻译中,施咸荣的“翻译为读者”的个人理念,使内化的毛时代的诗学理念体现在他的翻译中,使得他的翻译策略看上去带有“归化”的翻译的色彩。如果回归到最初的思考,即究竟是“请作者向读者靠近”还是“让读者向原作者靠近”?那么施咸荣的“翻译为读者”的翻译理念也可以看作是他的翻译策略,即以读者的阅读体验为重。在毛时代翻译体制化的高压下,作为体制内的译者的施咸荣既受到主流的诗学理念的影响,同时又借助这种本土的文化,相对于原文发挥了一定的主体性。这从本章对以 “守望”一词为代表的浪漫化翻译方式和对粗口、附著语、口语化表达的讨论中,都得到证明。

《麦田里的守望者》在风格和人物形象上的突破见证了西方社会的个人化,如前所述,这一文本的原著的风格和人物形象曾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而在译介的过程中也最吸引读者。通过与孙仲旭译本的对比可以看出,施咸荣不仅在翻译中用移情的方式考虑到了意象的问题,而且保留具有个人化语言表达(即使这样的个人化语言是粗口或粗俗的口语化表达)。前者将霍尔顿变成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的孤独英雄,后者极大地冲击了所谓“社会主义文学”书面语的规范。如果说中国的作家们(比如王朔)受到翻译塞林格的什么影响,那么施咸荣在译文中传递并形成“假装不在乎,其实很在乎”的情感表达方式和一页纸可以写一半都带着“混帐、混蛋”之类词语的口语化书写中应起到了很大作用。

当塞林格通过霍尔顿的形象解构了英雄的时候,霍尔顿的中国形象则在60年代施咸荣翻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得到了一定的升华。然而,文本没有所谓的“先在”的终极不变的意义,就像罗兰·巴尔特的比喻提示我们的:文本就像一个葱头,“是许多层(或层次、系统)构成,里边到头来没有心,没有内核,没有隐秘;没有不能再简约的本原,唯有无穷层的包膜,其中包着的只是它本身表层的统一。”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唯一的、终极的文本。翻译意味着用我们的语言“代替”另一种语言,进而意指某个事物:所有语言都以某种方式是“隐喻的”,亦即它以自己来代替对于事物本身的某种无言的直接占有。在这个语言的“换喻”世界,沿着换喻的能指链,“意义,或者说所指,将被生产出来;但却没有任何物或人能完满地“在”(present)与此链中”。因为正如德里达看到的那样,这一能指链的作用就是分割和区分所有的同一(identities)。在此意义上,翻译就是用一个符号涵设着(presupposes)它所表示的事物的不在(absence)。施译本的价值正在于提供了一种特殊历史条件下的解读,并提供给毛时代的读者的阅读更多诠释的空间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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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译,作家出版社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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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