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完美赞歌

第八章 忆往事(2)

30岁的女人

1……

晓30岁的时候,还没有结婚。

晓很漂亮,高个子白皮肤,年轻时追求她的男人很多,但她总是能轻易地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无法忍受的缺点,然后敬而远之并不着急,她还想读点书,再换份工作。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父母姐姐全都宠爱她,真要她找个男人结婚,去和他的一大家子相处,她未必适应得来。可是她身边的人全都为她着急,别人的闲言闲语有时候也会飘进她的耳朵里。她的压力很大,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未嫁而连累家人。如果有机会,她想去国外生活。西方。她姐姐结婚的时候,她父母顺便也购置了她的嫁妆。可是直到她姐姐的女儿都上幼儿园了,她还没有找到男朋友。

晓自己其实并不着急,她还想读点书,再换份工作。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父母姐姐全都宠爱她,真要她找个男人结婚,去和他的一大家子相处,她未必适应得来。可是她身边的人全都为她着急,别人的闲言闲语有时候也会飘进她的耳朵里。她的压力很大,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未嫁而连累家人。如果有机会,她想去国外生活。西方的人都不怎么关心别人的隐私,30岁不结婚的女人比比皆是。当然这只是她随便想想的想法,她还是必须要面对现实。

30岁,晓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去何从。

……2……

勤30岁的时候,离婚了。

勤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结婚了,那时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并且以为从此都会这样幸福。她的丈夫很英俊,只是没什么上进心,在工厂当普通的工人,每个月赚来的钱都用来抽烟喝酒打麻将。她生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不过小孩子被宠坏了,脾气大得很。一有不顺他意的时候,就骂人打人,声音吼得震天响。但她依然感到满足,至少她拥有了最想要的家庭。每天她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是丈夫却说她有洁癖,嫌她让他生活得不自在。

在她30岁的时候,丈夫多了一个坏毛病,喝醉了就打她。她只是一家商场的营业员,没有什么文化,性格粗鲁直率。藏不住心事,也不是特别聪明,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大哭一场,然后无奈地感慨自己命苦。这个时候,她的父母出面劝她离婚,他们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受委屈。她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那么重视的丈夫儿子都不如她的父母关爱她。

于是勤离婚了,30岁是一条分隔线,她将要开始新的生活。

……3……

勤虽然离了婚,但前夫后悔了,还是经常来找她,想和她复婚。儿子归前夫,可是她总是很想他,老是去看他。前夫巴不得和她多见面,经常拿儿子的事情来说,想要软化她。不过离婚了以后,她的心肠已经开始学着变硬。她想清楚了,像前夫这样的男人是没有出息的,自己如果跟着他肯定没有前途。爱情是很不实际的东西,以前她那么爱他,到最后还不是烟消云散。所以她决定找个有钱的男人,老一点的,或者离过婚的,都没有关系。只要那个男人有钱,舍得为她花钱,她就愿意嫁他。

晓一直不清楚,自己想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外貌,可是接受不了猥琐的长相。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金钱,可是受不了不学无术的庸俗男人。单位里的一个大姐曾经一针见血地评论她少女情怀太严重,而婚姻是属于世俗的女人的。她去相亲过很多次,每一次都带着希望而去,怀着失望而回。她没有办法勉强自己和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相处,她的心中绝望,觉得这个世上的好男人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根本就嫁不出去了。

……4……

勤认识直不清楚,自己想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外貌,可是接受不了猥琐的长相。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金钱,可是受不了不学无术的庸俗男人。单位里的一个大姐曾经一针见血地评论她少女情怀太严重,而婚姻是属于世俗的女人的。她去相亲过很多次,每一次都带着希望而去,怀着失望而回。她没有办法勉强自己和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相处,她的心中绝望,觉得这个世上的好男人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根本就嫁不出去了。

了一个香港人,四十来岁,胖乎乎的,性格很开朗。他经常来买东西,很善谈。听说她离婚了,便安慰了她几句。他也是离过婚的人,两个人很有话题聊。后来他就请她去喝咖啡,他在香港开了一家公司,在这里设了一个办事处。听说她很会做家务,他觉得她是个好女人。他向她提出了结婚,他这个年纪不需要风花雪月,结婚是一件目标明确的事情。

有一瞬间勤目眩神迷,香港人是她理想的丈夫,她可以和他一起过富足的生活。但也正是因为他太优秀了,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虽然他选择了她,说明她有自己的优点,可是她的优点不是独一无二的。也许有一天,他会找到更好的替代。这些困惑,她不敢和他说,怕被他笑话。

他的兄弟姐妹们一个个来看她是怎么样的女人,那种目光充满审视,并不友好。他在香港有一大家子的亲戚,他们全牢牢盯着他的家产,生怕被外人贪了便宜去。她只是一个平凡的草根阶层,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去应付。但是如果放弃这个机会,她又担心自己将来会后悔。这样的机会,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

喜欢做红娘的女人都对晓说,不知道要介绍怎么样的男人给她才好了。她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平静地过自己的日子。其实她的容貌看起来还很年轻,她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结婚了,也许就没有那么多自由去做那些事情。可是她也清楚一个现实,再过几年如果她忽然想通了,渴望成家了,那时就更加找不到好男人了。人生很无奈,也只能无可奈何地面对无奈。

开同学会的时候,晓遇到了勤。同样的年龄,勤已经离婚了,而晓还没有结婚。她们俩默默地喝酒,觉得心中有很多的感慨,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30岁是一条三岔道,人生从此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轻易不敢做出选择爱别离.我只记得它而已

一、

佛家有语,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五阴盛。我依然健康的活着,拥有年轻的生命;也不曾奢求过多少,埋怨过什么,所以,不曾懂得生老病死之苦。我只知道,当那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终于渐渐消失在生命之中的时候,只在我的心中深深的刻下了两个字:痛苦。

二、

暮雪残阳。

血一般的夕阳将地面的积雪映照的一片鲜红,红得如此鲜艳,如此刺眼。一缕余光将他的影子无限的拉长,成为天地之间一条幽暗的线。

波涛汹涌,深蓝的海水溅着白沫拍击着岩石,爆发着愤怒的咆哮。咸湿的海风吹来,将他包裹在其中,衣阙随风而动。人,却不为风所动,依然屹立如脚下的磐石,又如他身后所背负着的长剑——乌黑的不显出一丝的锋芒与光华。

他转身,银丝飘飞。面容分明依然年轻的英气逼人,两鬓却极不相称的如霜雪般洁白。他对我浅笑,剑眉星目,英俊的笑容掩不住眼中无限的苍凉与憔悴。我试图回报给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但一看见他忧郁的眼神,心便禁不住的抽搐着,脸上的肌肉变得无比僵硬。终于用尽全力为他挤出了一个笑容,自己却明白,这样的笑恐怕比哭还要难看。

“为什么要来看海?”我问。

笑容瞬时在他的脸上凝固,眼中泛起了大海一般的忧愁。也许,我在不经意间触动了他内心的伤痕。依然沉默,他没有回答,我也就不便再多说什么了。

三、

其实,与他的相识,应该说是机缘巧合,更应该说是我的幸运。

奸臣当道,我的亲人为国捐躯,战死沙场,却被恶人陷害,落得个投敌卖国的罪名。我无法挽回亲人的生命,却要为他们的名节寻一个公道,刺杀奸臣陈大方。只可惜自己学艺不精,寡不敌众,身受重伤。

他却恰好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出现,玄铁剑出手,杀了那奸臣,还救了我一条性命。

“为什么要杀陈大方?”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祸国殃民的东西,留着也没什么用处。杀了他我还落得个耳根清净,省得总是听到他作恶的传言。”

“那又为什么要救我?我已经无家可归了,倒不如让我死了干净!”几个月的江湖漂泊,我已经厌倦了这个世界。世上有太多的冤屈,太多的不公,可是我却无能为力,无法改变什么。

“果然是将门虎女!我救你是为了你的胆识,一弱女子竟敢只身刺杀当朝权臣;也是为了崇敬你父亲的为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露出了赞许的笑容。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笑脸。

我却哑然了:“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世?”

笑而不答,却更增加了他的神秘。

虽然生长于官宦之家,可是对于江湖中人我却还不至于一无所知。以他的武功,应当能够跻身于绝顶高手之列。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听说过江湖豪侠之中有他这样一个人物。甚至,连他的武功身手我也完全看不出究竟出自何门何派。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四、

残冬将逝,生命中最混乱的一年就要过去了,我的伤势也逐渐好转了起来。大仇已报,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再值得留恋的了,想要找一个地方,平静的度过余生,可是又不只该到哪里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我是个害怕孤独的孩子。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的寂寞就完群的展现在了我的眼前,眼中的他,好象已经化做了一缕轻烟,若隐若现,在月光之下,与那浓黑的夜色紧紧融合在了一起。火光依然是鲜艳的红,映在他的脸上却不再鲜活,反而将他的孤独衬托得淋漓尽致了。

曾经欢乐的家庭已经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个人不再有温暖,自然会觉得孤单。两个孤单的孩子,在孤单的世界相伴。他还是像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可是我却对他一无所知,从来不懂得他的孤单,更不知道该怎样去回报他的关怀。我想要去了解他,想要帮他从寂寞之中解脱出来,可是做不到,他的一切都是谜。

他说:“你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我可以不再留在你的身边了。以你的身手,在江湖之中自保已是绰绰有余。你有你的生活方式,我也有属于我的空间,再说,我还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要办,不需要别人在我的身边。”

“为什么不让我留在你的身边?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你也知道,我已经没有亲人在这个世界上了,这种孤单的生活叫我怎么忍受。”连唯一能够称之为朋友的人都要离我而去,不禁心头一阵酸楚,泪水就要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龙儿,龙儿!”他忽然神色大变,眉宇间似乎带着莫大的悲哀,我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可是又不忍心看他痛苦的表情,走上前轻轻的摇了摇他的肩膀。“你怎么了?”我大着胆子问。

“哦,没什么。”他又恢复了岩石一般的沉静。“好吧,你留在这里等我。我办完那件事就回来找你,带你去名山大川好好散散心。放心好了,大丈夫言而有信,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最多不过二、三个月,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好,一言为定!我相信你。”

第二天,我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五、

他离开后的日子,我才发现,他虽然平日里不拘言笑,可是这些与他共渡的时光,却已成为了我再也难以忘怀的记忆。生活中少了一个他,自己似乎觉得不适应了,也许,我早已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两个多月的时间,我孤独的度过,感觉时间开始变得好慢好慢,慢得让我难以承受。

他终于回来找我了。我应该欣喜才对,可是看见他,我的心却更加的沉重了起来,数月的风尘让他的面容更加的憔悴了。“事情办完了吗?”我问。轻轻的点了点头,眼中却透出无尽的凄凉与无奈。我想再问,可是却不敢,因为我知道,即使问了,他也不肯回答,只怕又勾起了他伤心的回忆。

几个月的时间,他带着我几乎走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我的心情渐渐的在游历中开始变得明朗了起来。而他,虽然依旧沉默,可是我看得出来,他的兴致也比初识的时候高了很多。

雪花再一次飘落的季节,我与他又回到了海边。大海蔚蓝如昔,他也如往日般每天流连于海边,时而欢喜,时而忧愁。在冰冷的海风中,他仿佛感觉不到寒冷,天地之间好象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还记不记得,当初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是怎样的情景?”我问他。

“记得。”如此简单的回答。

“为什么喊我‘龙儿’?”我望着大海问,“为什么要来看海?”时隔一年,我又提起了这个问题。

“龙儿是我的妻子。其实,当初决定留在你身边陪你,只是因为你流泪时那万念俱灰的样子,就像龙儿离开时的神情。”他淡淡的回答。

“为什么要来看海?”我再一次的问。

“因为龙儿在大海的那一端,在这茫茫大海之中的一个小岛上。”

“为什么不去找她?”

“找不到。没人知道那个岛在哪里。唉!”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好在,明年的这个时候就是我和龙儿约定相聚的时候了。”这时候,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灿烂的笑容,冰雪都为之融化了。

“那么我呢?我在你心中一直是什么样的位置?”这个在我心中藏了很久的问题终于说出了口。

“呵呵。你?你一直都是我的小妹妹呀,我最亲的妹妹。”

妹妹?他依然只是把我当作妹妹?虽然早已想到了这一点,心还是无法控制的痛了起来,一阵酸楚。“那么,我可以叫你一声大哥吗?”我忍着心痛问他。

“当然可以了!”他笑着回答。

“大哥,祝你和嫂子早日团聚!”虽然违心,但是无力改变,只能祝福他得到想要的幸福。

“小妹,谢谢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看我们呀。”

现在,我已经真的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与事了。与他在一起,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幸福,等待着自己的心碎。留下一纸信笺,悄悄的离开,就像他从未出现在生命中一样。

六、

穿越了千年的时光,我依然无法忘记,依然夜夜想起他,夜夜做着这个同样的梦。

爱别离。

我所深爱的人,却永远也不会爱上我。人说,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为了他的幸福,我只能选择难为自己,静静的退出。

爱别离,为爱而别离。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塔楼爱情

言崎和老林的烦恼

言崎是我的前同事,老林跟我是同一个研究生院出来的,除此之外,他们还是我的邻居,一对儿四十来岁的丁克夫妻。言崎身量修长,面色白皙,年轻的时候容貌非常俊俏,但现在不怎么容易看出来了,依我看来,他们两个过着让人羡慕的平静生活,在北京新兴小中产阶级区望京拥有一套装修得很舒适的房子,家里连只母猫都养了八年之久,遗憾的是,那猫一见到生人就躲没了,我至今只见到过它的一小个后背,跟一瞥而过的惊恐表情。

他们夫妻两个看起来是保守自律的人,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的,但最近言崎却不止一次跟我抱怨,他们家没法呆了,那个男邻居,他妈的又带那个女的来了,每周两次,周一跟周四晚上,有时候他们还加加班,在周六下午增加一次,每次无一例外地弄得振天响,弄得老林的研究工作无法平静地继续下去。老林是研究德国语言文学的,最近正在赶着为三联书店翻译一本德国某哲学家和某语言学家之间搞的对话录,那书据说连纯种德国人都未必看得懂,遇到看不懂的段落,老林想找个德国鬼子请教一下都没法子,只好去请教英译本,结果发现英文译者索性就把那看不懂的给删掉了,胡乱塞了许多毫无意义的形容词跟起承转合用的句子,老林一下子傻眼了,没想到外国也有学术骗子,这个事情闹得他觉都睡不好。

老林长得儒雅异常,天真得跟个孩子似的,他很容易动气,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嚷嚷,发许多知识分子兮兮的没用议论,每周这两个到三个半天,老林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无所事事地发呆,听着隔壁传来的地动山摇,作为一个儒雅的人,他唯一能反抗的就是拿自己的指头敲敲墙壁,或者就是瞎呆着,凡事都往好里想吧,老林跟我说,如此高保真的现场色情广播,去哪里能够听到?

“开始的时候,我跟人说这个事情还很害羞,后来呢,实在没办法了,我跟谁都得说,实在憋不住啊,搞得自己跟祥林嫂似的。”言崎跟我讲,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熟练异常,就像说自己的家庭出身父母亲做什么的一样,实际上,在我们有限的交往中,她已经把那件事情跟我复述过六次以上了,其结果当然是是一次又一次地挑逗起了我的好奇心。

提问是记者的天职,哪怕是一个离岗六个月的记者。

“你们见过那两个人吗?”我问他们夫妻俩儿。

“见过,嗯,在电梯里。”

“他们长什么样儿,看起来多大年纪?”

“男的呢,比较胖,长得一般,大概有个四五十岁了,女的三十来岁,也算不上怎么好看,很普通的一个女的。”

“那男的身体不错吧?不然怎么会那么能干。”

“我看一般……” 言崎看了一眼老林:“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么长时间,他们肯定使用了一些专门的工具,那女的叫得那么惨,有时候感觉跟正在被人屠杀一样。”

“男的也叫吗?”

“当然,但就叫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不像那女的,简直是在哀号。”老林。

“我操,没准就是在搞**,但他们为什么跑这里来搞,也不怕传出去影响不好。”我很激动:“那你们为什么不跟去物业管理处反映一下。”

“怎么好意思?”一说到物业管理处,他们两口子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他们住的那栋楼是个塔楼,据我看来,塔楼是天底下最愚蠢的建筑物,不知是哪个鸟建筑师发明,因为房地产商丧心病狂的发财欲,他们在北京四环以内到处修的都是塔楼,塔楼卖起来省地皮,而且公摊面积大,物业费也比不带电梯的小板楼贵,那些圆乎乎的瘦而冷酷的楼高高耸立,每户人家均享受不到南北对流的风,开了门就是阴暗的楼道跟空寂的走廊,更糟糕的是它的结构,通常都是框架结构,整个楼用钢材垒起来之后才往里用一层薄薄的砖作为隔断,那些砖虽然可以随意拆来拆去,但作为两户人家之间的墙壁却勉为其难,住在二楼的人甚至可以听到三十楼的人挪动一张椅子,假如你在中间洗个澡,你洗澡时候小声哼哼的歌很快会传遍每个楼层,过几天,院子里的小孩都学会了,一边玩儿一边唱,把你吓一跳。

就是这种塔楼,让身居其中的居民,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暗恋,那种浪漫好苦涩

王芳菲,现年27岁,工程师

9年前,在我求学的那座普通高中里,只有我一人脱颖而出,考入了国家重点大学。我十分珍惜这次天赐的绝佳机遇,牢记着当了一辈子工人的父亲母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教导,满怀凌云壮志迈进了这座名牌大学的门槛。

豆蔻年华,正是少男少女的青春萌动期,虽然对爱情并不深谙其厚重的底蕴,但总觉得有爱情相伴的每一天,就多了一种牵挂,多了一种互动。大一时,谈恋爱的同窗匹配率尚不足五分之一,可到了大二下学期,成双成对率已经直线飙升到三分之二还强。同寝的10位姐妹,已经有8位“名花有主”,剩下的只有我和那个叫良子的女孩。我自诩颇有才气,极有气质,再加之1.67米的身高,白皙娇嫩的肌肤,班级学习委员的地位,自然是鹤立鸡群的佼佼者;而良子可就惨了:1.56米的地缸般粗矮身材,肤色又整个一个“黑非洲”,期末考试从来没有门门功课一次通过,总要被“抓”补考,她自然是在“三等残废”的另册。

虽然,向我频频“放电”,或是公开示爱的男孩子,多得足够一个加强排;虽然,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到自己是“物有所值”,蛮有女人味的,可我依旧“僧面佛面全不看”。然而,没有男孩子相伴的岁月很孤单,没有男孩子出行的旅途不安全,尤其每到周末看到人家成双成对,卿卿我我的样子,一种失落感、孤独感总会在心头**,一种渴望与异**往的意念在心中涌动、升腾。加之同寝的姐妹们轮番向我进行初恋情愫再教育,用强烈的炮火轰我封闭的伊甸园。什么交了男友孤独时可以免却思乡之苦啦,什么有了男友大事小事有人帮忙啦,什么有了男友外出就有了义务保镖啦。夜半静思,仔细想一想可也是。

于是,我开始对男同窗分类排队过“筛子”,寻觅与自己般配的佼佼者。终于,一位叫刘刚的男孩子进入了我的视线--体育健将般的身材,浑厚而富磁性的男中音,是时下“白雪公主”情有独钟的“白马王子”类型。向刘刚求爱的女孩子,一茬接一茬溃不成军地败下阵来,只收获了一捧接一捧的伤心泪,这更加坚定了我追求他的决心。

然而,我是个极为自负、极为清高、又极有自尊的女孩子,自打父母赐给我这条生命以来,我还从来没有求过谁。在寻觅情人这个问题上,我自然不肯主动出击,更不肯低下自己那颗高贵的头颅。可怎样才能让他知道我的一片芳心、一往情深呢?自诩为高智商的我,此时却不能脱俗地用上了一种低级韬略:暗示。希望通过频频暗示,让他能读懂我的爱,读懂我的情,乖乖地拜倒我的石榴裙下向我开口:求爱。每天中午到食堂打饭的人,总要排起长龙,刘刚却每每姗姗来迟排在队尾,等他排到窗口,也只能买到一点残汤剩饭了。于是,每到中午还没等下课,我就提前来到食堂,排在靠前的位置上,眼睛直盯着门口,只要刘刚一出现,我就会打一个“V”型手势,把他勾过来。刘刚很感激。刘刚是系文艺部部长,是学生们公认的活跃分子,尤其每到周末的卡拉0K擂台争霸赛。只要刘刚一登台,一展歌喉,准会引来一片喝彩声。对卡拉0K这类低级游戏,我以往总是退避三舍,不愿遭受那无情的噪音污染。可如今,我却成了准歌迷,每个周末擂台争霸赛,我都要抢占第一排的显要位置,吹着最响亮的哨子。刘刚果然注意到我了,有一次他还在台上向我所在的方位打了一个潇洒的“V”型手势,我很昂奋。还有一次,我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跑上台去,把一束鲜花献给了他,引起了全场一片唏嘘声。

眼看离校的时日一天天逼近,我的心也变得愈发焦灼与不安起来。刘刚是真的不懂我的心,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此时,我甚或产生了一种危机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倘若错过了离校前的机会,一旦走出校门,天各一方之后,风情万种、清纯靓丽的女孩多得是。倘若刘刚被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位掳了去,都会是我今生今世最大的憾事。于是,我不得不加大暗示的力度。晚上,我把刘刚约到校园边那片白桦林中,那里是同窗们公认的“情人角”,我们一直谈到交午夜,谈到林中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可我们谈的内容,又无非是学业、工作、志向,谁也没有率先切人敏感的主题。几次想开口表态,却又总是”话到嘴边留半句”地咽了回去。

星期天,同寝的女孩们都和各自的情人到他们想去的地方,做他们乐意做的事情去了。我把自己关在寝室里,为刘刚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情书,信中坦陈了我对他的景仰与爱慕,倾述了我对他长久的全身心暗恋,企盼我们能真情相恋,真心相爱,牵手走过有风雨也有歌的人生旅途。我拜托良子送信,良子犹豫了一下才去。

第二天中午,良子给我传回来一张纸条,上面是刘刚的笔迹。他邀请我晚上到咖啡馆见面,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多年的暗恋今年总会收获一个圆满的结局了。我认真妆点一番,把自己打扮得十分妩媚、十分淑女。当我如约走进那家咖啡馆快速扫描时,却没有发现他的身影。良子向我道出了一段隐情:原来,早在半年前,她就与刘刚确立了恋人关系。“傻妹子,这事不怨刘刚不怨我,其实都怨你自己……”听着良子的谆谆教导,我含泪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平心而论,我与刘刚是天生地造的幸福一对,可由于我对他“爱你在心口不开”,没有把握住机遇,把真爱直言不讳地表露出来,只是处于暗恋的封闭状态;才使我们与那份情缘失之交臂,抱憾终生。如今,虽然事过境迁,虽然刘刚与良子早已步人婚姻的殿堂,虽然我已为人妇,但只要一想起那段暗恋的往事,那段无果的暗恋,心里除了隐隐作痛还有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