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第二十六章

等到大伙儿都走了,国王问曼丽·吉恩,有没有闲置的屋子。她说有一间是空的,威廉叔叔可以住这一间。她呢,要把她自己那一间更大些的留给哈维叔叔住。她会搬到妹妹的房间去,睡一张帆布床。上面顶楼有个小间,摆着一张小床铺。国王说,这可以叫他的随从住——也就是说我。

那漂亮姑娘引我们上楼去,带我们看她们的房间,那房间很简朴,却非常好。她说要是她的衣物放在屋里会不方便,她可以把东西搬出去,可他说东西并不妨碍。她的衣裳都挂在墙上,前面拉了一道花布帘子。一个角落里,有一只旧的毛皮箱子,另一个角落放着一只吉它盒子,各式各样的零星小家什、小玩意儿,散在各处,都是些姑娘家爱用来点缀房间的东西。国王说,摆着这些东西更有家庭气氛,让人觉得很愉悦,所以还是别动它们的好。公爵的屋子相当小,不过也足够用的。我的阁楼房间也不错。

晚餐很丰盛,许多的人都来吃饭,我站在国王和公爵身后伺候着他们,黑人伺候其他的人。那漂亮姑娘和她的妹妹嘴里一直抱怨着,一时说松饼难吃,一时又说腌菜味不对,炸鸡太硬……她们说这些话,无非是想要客人们说些恭维话而已。人们都知道所有的都是第一流的,就说:“你们的松饼颜色真的很不错的,吃起来很美味。”“这么好吃的泡菜究竟是从哪儿弄来的呀?”反正都是人们在餐桌上的老话题。

吃完饭,我才在厨房里吃些剩饭,其他人就帮着黑人们收拾餐具。那漂亮姑娘的妹妹一直追问我英国的事情,有好几次,我差点儿说露了马脚。

她问道:“你见到过国王吗?”

“谁?威廉四世?当然见过啦,他到我们的教堂去做过礼拜。”我知道他已经死了好多年了,但我没有把这事告诉她。

听到我说他去我们教堂,她就追问道:“怎么,经常去吗?”

“是啊,经常去的。他的座位跟我们的面对着,在讲坛的对面。”

“我以为他住在伦敦?”

“哦,是啊,他不住那儿还能住哪儿?”

“但你们不是住在圣菲尔德吗?”

这会,她可把我给难住了,我只好假装喉咙被鸡骨头卡住了,好拖点时间想着怎么办。后来我说:“我是说他到圣菲尔德的时候,他经常到我们的教堂来。夏天他要到那儿去洗海水澡。”

“咦,怎么回事——圣菲尔德可不是在海边上的哦。”

“嗨,谁说它在海边了?”

“是你说的呀。”

“我压根就没这么说哦。”

“你说过。”

“我从没说过。”

“你刚刚说过的。”

“我根本就没说过这种话。”

“好吧,那你刚刚是怎么说的?”

“我说他要到那儿去洗海水澡。”

“这就对啦,你们那可不在海边,他怎么去洗海水澡?”

“你先听我说嘛,”我说道,“你知道‘海滨泉水’吗?”

“知道。”

“那么,你要获得那种水,非得去‘海滨’才能弄到吗?”

“当然不是了。”

“这就对啦。威廉四世要洗海水澡一定去海边不可吗?”

“那他怎么弄到海水呢?”

“就像我们弄‘海滨泉水’一样呗——拿桶去提。在圣菲尔德的王宫里,有炉子,他喜欢用热水洗澡。他们不能都烧热大海的水,因为他们还没有那种设备。”

“啊,那我就知道了。你要是早这么说,不就节约时间啦?”听她这么一说,我知道我的麻烦又过去了,我心里觉得挺坦然,挺高兴。

接着,她又问道:“你上教堂去吗?”

“是的,我经常上那。”

“你坐在哪儿?”

“这还用疑问吗,当然是坐在我们自己的座位上啦。”

“谁的座位上?”

“当然是我们的座位啦——你伯伯的座位呀。”

“他的座位?他要座位干什么?”

“坐啊。你说他要座位做什么用?”

“我觉得啊,他该在讲坛上才对。”

真不幸,我忘了他是个牧师啦。这下子我又要露陷了,我赶紧又吃起一根鸡骨头,又想了想,然后说:

“见鬼,你觉得一个教堂只有一个牧师吗?”

“为什么?教堂难道要有几个牧师吗?”

“是的!——在国王面前讲道,要很多的牧师呢!我还真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姑娘。一共有十八个牧师呢!”

“十八个!我的上帝! 就是我永远升不了天堂,也绝不去听那么多牧师喋喋不休讲个没完。那岂不是要一连讲上一个礼拜吗?”

“不是的,他们又不是在同一天讲道——每次只是一个。”

“那么,其他牧师去干什么?”

“哦,四周走动走动,递一递募捐的盘子,要不干点杂事,但他们平常没什么事好做的。”

“那么,要他们去干什么?”

“干什么?装排场嘛。你怎么一点也不懂哦?”

“这个吗,我真不想弄清楚这种无聊的事情。英国人对待佣人怎么样?是不是比我们对待黑人好一点儿?”

“压根不是!一个佣人在那儿就算不上是人。他们对待狗都比对待佣人要好得多。”

“他们和我们一样给佣人放假吗?在圣诞节和新年都放一个礼拜,还有七月四号独立日[ 即美国的国庆日。]。”

“跟你说吧,一听你这么问,人家就知道你压根没去过英国。唉,姑娘,佣人一年到头不会有假日的,从来不可以去看马戏,不可以去看黑人表演,哪儿也别想去。”

“教堂也不能去嘛?”

“教堂当然是也不能去。”

“但你说你经常去教堂的。”

糟糕,我又露马脚啦。我忘了我是老头子的佣人了。不过我立刻解释,说我是个贴身佣人,不是一般的佣人,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我都得跟家人去教堂坐在一起,还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解释得不好,说完,我看出她并不满意。

她说:“你跟我说老实话,刚刚是不是说了一通假话?”

“我说的句句是真话,真的。”我说。

“你敢发誓,你一句假话也没有说?”

“一句假话也没有说,一点假的都没有。”我说。

“把你手放在这本书上发个誓。”

我一看,见那只不过是本字典,既然不是本《圣经》,我就把手放在上面发了誓。

她这才稍稍觉得满意一些,说:“好吧,你说的话有些我是相信的,不过有些我怎么也不能相信。”

“哪些话你不能相信,姑娘?”

这时候,她的姐姐们走进来了,在她后面站着。

“你这样和人家讲话不礼貌、不够客气,他可是我们的客人。要是换了你,你愿意人家这么对待你吗?”

“姐姐,你怎么还是老样子,人家又没受委屈什么的,可你就开始来解围。我什么得罪他的话也没说。倒是被我发现,他说了很多前言不搭后语的话,我没法相信,但是就是这些。我看他能承受住这种小事的,你觉得呢?”

“我不管是大事抑或小事,他现在是在我们家的客人,你这么说就不对。你如果处在他的位置上,也会觉得难为情的。因此,你不该说让别人感到不好意思的话。”

“不过,姐姐,他刚才说……”

“他说什么根本没问题,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你应该对人家客气点,不要让他觉得自己这时不是在自己的国家,不能跟自己的家人在一起。”

那时,我心里在想:我正在帮那个老坏蛋抢这样一位善良姑娘的钱啊!

随后,那姐姐又教训了妹妹一阵,说完还和颜悦色地安慰了她好一会,这就是她的风格。不过听她这么一说,那个可怜的妹妹再也不哼声了,呜呜地哭了起来。

“算了,算了,”两个姐姐说,“你快给人家道个歉吧。”

她也照着办了。并且她说得多么动人啊。她是说得多么动人,听起来叫人多么快乐。我真是但愿能给她讲一千回的假话,好叫她再这么说一次。

我心里又在想:我是在帮他抢又一位善良姑娘的钱啊。等她说完了,她们都一起想办法要让我觉得舒服,让我感觉就像跟好朋友在一起似的。这一来,我更觉得自己太无耻卑鄙啦,我心里想道,我已经决定了,一定把钱给她们弄回来不可,就是拼出命来也要干。

于是我就跑开了,——我嘴上说是睡觉去的,我的意思却是说过一会儿再说吧。等到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我就把这事好好想了一遍。我先考虑是不是要到那个大夫那儿去,把这两个骗子供出去?不——这可不行。他也许会说出这是谁说给他听的,然后,国王和公爵准会狠狠地收拾我,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我是不是该把这事背地里告诉那个最大的姐姐?不——我没有勇气这么干。她的表情一定会露马脚的,钱在他们那儿,他们便会立刻溜之大吉,把钱带走,不见踪影.要是她去找人来帮忙,我敢肯定,不等事情了结,肯定会把我搅在里面。不行,什么办法都不怎么样,只有一个法子:我得想办法把钱偷到手,还不能让他们怀疑是我干的。他们在这儿干得挺顺利的,不把这个家和这个镇子全部能弄到手的东西都搞到,他们是舍不得离开的。我要把钱偷出来藏起来,等到了河的下游,我就写封信给她们,告诉钱藏在哪儿。最好今晚上便能偷到手。因为医生不见得象他所说的真的撒手不管这事了,他未必真会甘心罢休。他反倒可能会把他们吓得从这里逃走哩。

于是我思量,还是由我去房间里搜一搜。在楼上,厅堂里漆黑一片。可我还是找到了公爵的房间,我就用两只手摸索周围。后来我想,国王估计不会让别人保存那些钱,准是放在他自己手边了。于是我就进了他的屋子,到处找起来。我发现不点上支蜡烛的确没有办法看见什么呢,不过我当然不敢点蜡烛。在我看来,还是得走另一条路——躲起来,偷听。正在这个时刻,我听到有脚步声。我想最好钻到床底下面,便伸手去摸床。可是我原以为放床的地方,却并没有床。我摸到的是珍妮小姐用来遮住衣衫的布幔,我便纵身一跃,跳到了布幔后边,躲在衣衫中间,站着一动不动。

一会儿,他们进来了,又关上门了。公爵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察看床底下是否有人。我心里开始庆幸没躲在那里。人们要想偷听点什么的话,很自然会想到要藏在床底下的。

他们俩坐下来,国王说:“你是怎么了?我说到一半,你就打断我的话。我们最好待在下面跟人们说一些哀悼死人的话,那应该更好吗?”

“是这样的,你听我说,这事让我感觉不舒服,不对头。那个大夫的影子总是在我眼里出现。我想知道你的计划。我也有了个新点子,我想,这点子比较保险。”

“什么点子,公爵?”

“今晨三点钟以前,我们最好离开这里,带了已经搞到手的,飞快地赶到大河下游去。特别是这样,既然得来这么轻易——又还给了我们,几乎可以说是当面扔给我们的。我们原本以为一定得重新偷回来才行哩.我建议趁早收场,溜之大吉。”

这话让我感到情况不妙。在一两个小时以前,也许感觉会不一样,可如今听了,感到情

况不妙,很是灰心失望。

国王不爽了,说:“什么!不变卖其他产业啦?难道我们就像两个大傻瓜一样,看着八九千块的产业等着别人去捞,却丢下逃跑?那可都是最好出手的上等好货哩。”

公爵嘟囔着埋怨说,那一袋金币已经够啦,他可不想再搞下去——不想把几个孤儿所有的都给抢个精光。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国王说道,“我们除了这几个钱之外,其它的也不会抢走她们的。买产业的人才是倒霉家伙,因为等我们溜走后,他们知道我们并不是产业的主人,那笔买卖就无效啦,卖出去的东西也就全得归还原主。这些孤儿还能把她们的房子弄回来的,有了房子,她们也就足够了。她们年纪还小,可以自己挣钱过日子的,不会受苦的。你想想啊,很多的人都没有她们过得日子好呢。他妈的,她们可不该埋怨什么啦。”

国王把公爵说得没话可说了,最后他只得退让,他说,他还是觉得待下去简直是愚蠢透顶了,那个大夫总是在盯着他们。

国王就说:“滚他妈的大夫!我们还在乎他么?镇上所有的傻瓜不都是站到了我们这一边么?这应该是占任何一个镇子上的大多数了吧?

说完他们就打算再到楼下去。

公爵说:“我觉得我们藏钱的地方不保险。”

我一听,马上高兴起来。开始,我还觉得藏钱的地方我什么线索也不会有呢。

只听国王说:“为什么?”

“她们女孩子得穿丧服,负责收拾这间屋子的黑奴会听吩咐,到这里来把这些衣服都收拾起来。你能担保黑人见了钱不顺手牵羊?”

“公爵,你的脑袋又聪明起来啦。”说着,国王就开始在帘子下面离我很近的地方摸索起来。紧贴住墙,纹丝不动,尽管身子在发抖。如果这些家伙抓住了我的话,真不知道他们会对我说些什么。我就思量着,如果他们真的把我给逮住了,我该怎么办?

在我想事情想到一半的时候,国王已经找到钱袋了,而且他也压根没有怀疑到我就在附近。他们在被褥下面的草垫子里把钱袋藏好,还把草往里面推了一两英尺,接着说,好了,这下没事啦,因为黑奴只收拾被褥,草垫子要两年才翻晒一回呢,因此,钱不会被偷走的。

这下我知道得清清楚楚啦。他们才刚下了三步楼梯,我就把东西取到了手。我摸索着登上阁楼,先把它藏在我的屋子里,等找到好机会再放到更保险的地方去。我认为最好是把钱藏到房子外面的某个地方,要是他们找不到钱一定会把房子抄底的,这一点我最清楚不过了。

然后,我装作没有发生任何事,开始上床睡觉,但是无论怎么样,我想睡却睡不着,我急着要把这桩事情办妥。后来,我听见国王和公爵上楼来了,我就从**溜下来,把下巴搭在梯子的最上面,等着看他们有什么行动。但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就那样,我一直等啊等,等到深夜寂静无声,早晨的繁杂声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就顺着梯子悄悄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