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快餐店里的爱情故事
老板嫌许言装快餐盒的动作太慢,就罚他到后面洗盘子去了。许言把他那双画油画的手泡在油腻腻的消毒水里,甩了甩额角的长发,无可奈何干起来。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青青是个女的,对人非常严厉。她的店面不大,却装璜得精美而又气派。那天许言从住处带来两张画给老板,老板说:"嗯,画还不错,不过你是来打工的,这点希望你别忘了。"
当着大家伙的面说这些,许言觉得有些难堪,一整天情绪不高,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头都不抬一下。傍晚下班的时候,许言悄悄把我叫过来说:"水沁,这两张画送给你吧,在这些人里就你心眼最好。"
"人家不要的画,你才舍得送我,我不要。"我撑开伞准备出门去,外面在下小雨。许言一下子冲过来钻进我伞下,说道:"我没带伞,一块走吧。"
一路走回家我才发现,我俩的住处居然离得不远。许言是外地来的学生,他自己租房子住。
"上我那儿坐坐好吗?我今天心情不好。"
许言的脸在淡色的雨伞底下被映得更加苍白清瘦,一绺打湿了的头发斜贴有脸颊上,像是谁用墨笔画上去的黑道子。我转身跑进雨里,听见伞顶的雨水滴哒滴哒响得很急。
晚饭后我没跟爸妈一起下楼散步,推说我要留在家里等一个电话。妈妈十分关心地问:"等谁的电话?"
雨后的天空又忽然亮了起来,在我的窗口横贯着一条彩虹。我用手指轻轻划着玻璃窗,却触不到窗外的雨水。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小珠子是刚刚下雨时挂在玻璃上的,现在却泪珠儿一般地凝在那里,动也不动了。
电话铃响了,是他。
"你怎么知道是我?"他问。
"我有预感。许言,我想要你的画。"
挂上电话的时候,我的心剧烈跳动,有些喘不上气来。我在冰箱上给父母留了张字条,说我到附近去取两张画,很快就回来。那道彩虹跟了我一路。许言站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水──沁──"声音传到好远好远。彩虹不见了,天黑下来。
许言的房间也低垂着浓重的深黄色帐幔,把他和黑夜隔绝开来。我席地而坐,一张张翻看许言过去的画,许言坐在我身后,不时伸出手来指指点点。他用发烫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背,让我感觉心慌意乱。终于,他扳过我的肩来开始吻我。窗外又在下雨了。许言在雨地里送我回家,我俩共打一把伞。许言在我耳边一路轻声地说:"水沁,我对你是认真的,你就相信我好了。"
我俩打着伞站在楼下又说了很久,身边的雨越下越大,雨水把我们包围了。
许言说:"上楼去吧,裙子湿了,你会生病的。"这样说着,手却紧拉着我,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夜已经很深了。
第二天我就生病了,得了重感冒躺在**,心里烦得不得了。墙挂着许言的画,那画在昨天夜里也同样淋了雨,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我仍把它们视为珍宝,因为那是许言画的,背面还写有一行小字:"水沁,我的心。"
他是那样和热,却生就一双忧郁的眼睛。他那种病态的苍白和如漆的黑发,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自身就像一幅黑白照片、一件诱人的艺术品,散发着难言的魅力。
一整天我都躺在**想着他,他却没来一个电话。我想一定是快餐店里活太书记,老板又凶,许言分不出身来。暑假打工的学生很多,我也是图新鲜才到那家店里去干的,以前我们常到那店里去吃盒饭,老板问我们几个文科生愿不愿到她店里来帮忙?天上掉馅饼,哪有不愿意的。
爱情是这次打工的意外收获。我没想到爱会像急风暴雨一样说来就来。窗外下了一整天雨,玻璃上的雨水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然后汇成小河一样弯弯曲曲的道子顺流而下,玻璃上一直像在淌眼泪。
许言一直没来电话。在我生病这几天里,许言竟像迷一样消失了。我怀疑那夜我俩在雨中相恋相依,说不完的情话,那只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就像天上的彩虹,无论它那么瑰丽耀眼,那也仅仅只是一刹那的爱情。
一星期后的一个傍晚,我推开许言的屋门。帐幔低垂,室内飘着若有若无的音乐。伞,油画,男人,女人,吻,一切都和曾经发生过的情景一模一样,只是换了女主人公。
她,竟然是快餐店的女老板青青。这真出乎我的意料,一个男人竟能在几天之内爱上好几回,这样的爱情又和店里卖的快餐有什么两样呢?
第二天傍晚,我收到许言托人捎给我的一个快餐盒,打开一看,见里面是用吃的东西摆成一颗心的形状。以前我欣赏他摆的孔雀,现在却不能接受他这颗快餐盒里装着的心脏。这种快餐式的爱情只是转瞬即逝的虹。我们永远抓不到虹的踪迹,我们无法跟随彩虹。
"青青她老公远在澳洲,我们只是逢场作戏……"
电话里传来许言的声音,"水沁,你听我跟你解释,其实我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你……"
我把电话机放在一边,去窗边看雨。问彩虹,彩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褪色的心
大三那年,学校依旧举行了隆重的"一二九"晚会,我,从一年级开始便被同学高抬为物理系的"磁性小王子",应邀唱了一首《中国心》,掌声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我就安然的往后台走,把手中的话筒递给下一个节目的表演者,心不在焉的向对方望了一眼,没想到--一头飘逸的短发,一双微笑的大眼睛就此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影子。
很容易的我便知道她是外语系三年级的灵,我在后台听着她朗诵的英文诗《This on go flove》,莫名的,我的心有一丝被爱抚的感动。灵回到后台很爽朗的对我说:"你的歌唱的真不错!"我说:"我很喜欢你朗诵这首时的真挚。"
晚会结束后,在飘扬的彩纸中我悄悄的递给灵一只黄色的千纸鹤,灵兴奋的对我说:"你知不知道我们还是老乡呢!"于是,我相信了"缘分"二字的奇妙意境。
接下来的日子,在夕阳西斜的黄昏时我便经常携着灵柔软而冰凉的手,肩上背着那把心爱的吉他,爬到学校后山坡的那棵年纪已很大的尖针木旁,和灵背靠着背,铺张报纸坐在地上。
我喜欢一遍遍的弹着《最浪漫的事》,灵就一遍遍的唱着"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把我放心上……"数个黄昏就在这浪漫的歌声中浪漫的消逝了,但我们彼此都无怨无悔,因为毕业之时,我们仍在唱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毕业之后,我们一起回到了家乡--江南的一个小城。我被分配进入一家国营企业过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生活,灵因为学的是英语很顺利的进了一家独资企业。
从此,灵的忙碌与我的清闲成了一个让人心痛的矛盾,我愤然的以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虽然没有李白的诗赋,却有着他那种怀才不遇的感慨,从此我开始抽烟,我记得很清楚灵说她最讨厌烟味。
在这种度日如年的日子里,我发觉每次见到灵都比以前憔悴了。我没有问她是因为工作还是因为我,在灵面前我变本加厉的抽烟。
终于,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灵把我拉到郊外的山坡上,对我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们分手吧!下个礼拜我要去加拿大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当时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只看到灵原本就已苍白的脸在那时愈加的没有血色了……
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守在电话机旁,第三天,第四天……我还是失望了,终于,在灵说的那个离开小城的日子,我打点了随身的行装,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深圳,我应聘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做很苦的工作--营销,但我因为当时心如死灰,扑在工作上几乎不休息,不久便被提升为营销部主管。
一年多过去了,依然孑然一身的我回到小城看望亲人,在一个飘雨的日子独自一人跑到郊外的山坡上,竟发觉有许多撑伞的身影匆匆的下山来,才想起今天是清明节。
我的眼光被一顶黄雨伞吸引了--和灵的伞一模一样,蓦然惊觉原来我的心中一直都还惦记着她,我不禁想看一下伞的主人。"叔--叔,阿--姨,"一向说话流利的我此时竟然有点语无伦次,我绝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碰到灵的父母,灵的母亲眼圈红肿,看到我之后又是泪水涟涟,我的心禁不住往下沉……
"灵已经不在了,"我谔然!"白血病,工作之后没几个月就走了,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长了,为了能激励你有所作为,也为了不想让你伤心,没有对你说实话……"
灵,我现在说任何一句报歉的话都会奢亵了你对我的感情,我,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了,灵,你在天国过的还好吗?今天,我折了二十四只黄色的千纸鹤--为你二十四岁的生日,也为你两周年的忌日。
爱躲藏的地方不易觉察
大一那年暑假,我与一个县的同系女同学玲一同回家,经过一天一夜的长途颠簸,我们精疲力竭。而我的山村老家不远即到,玲还要爬10里山路,天色已晚,我怕玲有危险,于是提议到我家歇一晚。玲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老父老母非常高兴,从柴堆里挑出最好的柴为我们做晚饭,还将家里封存了一年的酱鱼酱肉开了坛。村子里的一些乡亲也不知怎么得了消息,纷纷到家来围着玲问长问短。那晚,玲的脸涨得通红通红,而我则在一旁低着头。
第二天玲就走了。整个暑假,我都在20里外的镇办工厂找工,以便上学所用。所以无暇回家跟我父母澄清他们的错觉,而且每次看着他们暗暗得意的样子,我也不忍戳穿。
大三寒假,我第二次回到家里,与第一次不一样的是,我正儿八经地带着女友晓丽。晓丽是城市人,大方、美丽,来到山村,格外快活。然而从父母的脸色知道,他们并不满意。有一次,母亲将我单独拉到一边,问:"以前的那个女娃呢?"
"她是我的一个县的同学,只是来歇脚的。"
无论我怎样解释,母亲就是不信。她只强调一个理,一个山里的女娃如果不想嫁给你,是不会到你家来睡觉的。我哭笑不得。
整个寒假,母亲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而父亲干脆是一声不吭。甚至有一次,父亲还跟大叔说,娃变了,还害了一个女娃。这话被我偷听到了。第二天,我带着晓丽不声不响就走了。
大四的一天,我与室友在寝室一边弹吉他一边吼唱着正红火的校园民谣,不料父亲闷声不响地出现在寝室门口。我一下子愣了,放下吉他,盯着他那身山里汉子的气派打扮,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几千里外的山村老父亲。
父亲提了一些咸菜,还从内兜晨掏出200元钱来。我颤抖着手,不敢接父亲的钱。与晓丽跳一次舞,就要花去一百多元,而且早已负债累累。我实在不忍心接父亲的钱。父亲不容分辩将钱塞到我兜里,还拉着我,说带他去看看以前的那个女娃。
我一下子惊讶极了。忙说玲到外面代表学校参加大学生辩论会去了,不在学校。父亲死不信,说我又在撤谎。最后他也觉得没有办法,说他对不起人家女娃,生了个儿子不成气。
我的心里变得不平静起来,一年多的相恋,证明我与晓丽的爱最多不过是一场无言的结局。她对大都市生活的那份眷恋和欣赏,是我这个从山村走出来的娃无论如何也难以相容的。我不得不承认,两个生活境界不同、志趣也不相投的人,是很难走到一块的。晓丽对爱的看法,更多的是一种游戏心理。
玲的辩论会结束了,还获胜了,我怀着犹豫不决的心情走进了她寝室的门,只她一个人,正抱着吉他,在唱艾敬的那首《那天》。
我径直坐在她的**,与她相对,听她如泣如诉地唱着,不去惊动她。她也不理我,一个劲地唱。弹唱完了,她的眼泪也滴了下来。我急忙问:"你怎么啦?"
她将头低下来:"我前两天在校门口碰到了你爸。"
我一下子站起来,"他跟你说了什么?"
"这你就不用问了。"玲一下子将脸仰起来,望着我。
看到她满脸的泪花,我心里慌乱不已。那一刻我才发现,玲的心里有我,而我的心里何尝没有玲。我们以老乡的名义单独出去玩了好几次,但都没有表白什么。因为我一直怀疑,我会同时爱上两个女孩。但现在我已明白,晓丽更多地代表着我的浮躁,而玲,则是我质朴的内心。爱藏着的地方,有时真不易觉察,不易识别,叫人绕过好大一阵弯,才峰回路转。我伸出手,在玲的脸上抚摸着。
这时我才感到,在那个山村里与父亲相亲相爱了一辈子的母亲不会说错;一个女娃不想嫁给你,是不会来你家睡觉的。爱的真谛,全藏在老父老母的心里。
你爱不爱我
刚认识先生的时候,是他在充满热情地追求我,而我却矜持地从不言及"爱情"。后来不留神陷入他布好的情网,在一个黄昏他向我求婚时,我便禁不住问他:"你爱不爱我?""傻妞,当然爱你。""你爱我什么?"他便一脸认真地告诉我他为什么爱我,竟有一大堆理由,听得我心满意足,心花怒放,便一口答应了他的求婚。
结婚后,仍时不时地会问先生:"你爱不爱我?"起初,他总是笑而不答。问得多了,他便回答一声"爱",然后不待我问下一句,便唱山歌似地说"爱你什么?爱你贤慧,爱你善良,爱你温柔,爱你大方……"让我哭笑不得。不甘心,再问,他就说:"拿录音机来,把我的话录下,你要听时,PLAY一下就可以了。"我满心失望,却又无可奈何,不禁忿忿地想,也许这辈子都别想听他说一声爱我了。
再后来,我得了一场大病,虽然经过了一个疗程的住院治疗,却仍然没有起色。一个阴雨的下午,我终于不负责任地让自己的坏脾气发作。我把自己紧紧地裹在棉被里,拒绝服药和进食。先生一遍遍地把饭和服药用的开水端到床头,而我却固执地不肯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终于,先生的耐心到了头,我的棉被被他一双有力的大手硬生生地扯开了。我紧紧地闭着眼睛不去看他,我想,他一定要责备我了。果然,一声长叹后,他说话了。他说:"傻妞,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时起,我就决定今生都要和你在一起了。"我睁开眼,看到先生一脸的认真,就像他第一次向我表白"我爱你"时一样,而他的眼睛里,分明又多了几许深情。握着他的手,我终于忍不住让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紫色的,假如我不说不爱你,它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很多时候,爱是深埋在心底的。
彩虹滑梯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太阳正在西天渐渐沉下去,我有些怕了,怕黑,怕冰冷冷的风。我知道熬不过这个傍晚了,杰将永远离我而去。
"如果你愿意,就跟一起走。外面的世界很大,也很新奇。"杰说,"我必须趁年轻出去闯闯。"
"那么爱情呢?是爱情重要还是金钱重要?"
杰咬了咬下嘴唇道:"其实……我是舍不得乐……但是……"说来说去还是金钱大于爱情。"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我重复了一遍杰的话,把它牢牢记在了心里。"让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我让杰的背影在晚风里渐渐远去,最后化作一黛红色的剪影。天黑了,风凉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往家走。
去年这个时候,他第一次送我回家。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呀?"我红着脸对他笑笑说:"你就是杰吧?"常听别人谈起杰,谈他的潇洒,谈他的才华、英俊和多情。总之杰是人们经常谈起的话题,在见到他之前,我早就对他如雷贯耳了。
见到他,那晚的灯红酒绿黯然失色。杰留一头长发,晶亮的眼睛,笔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我喜欢他!"我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在高叫。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仿佛要看穿我心底的秘密。
跳舞的时候,我觉得天旋地转,已经看不清其他任何人的面孔了。他的深蓝色真丝夹克好像潮水一般柔软而充满质感,我把脸埋下去,下面是一汪深情的海。
萨克斯管在吹,世界濒于毁灭。人群散去了,大厦在坍塌。这世上只剩下我和他,仍在不顾一切地旋转,旋转,就像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那一晚的快乐足够我享用一生一世了,杰依旧紧紧地拥住我,拥住萨克斯管吹奏出来的美妙音乐,拥住所有的灯光和笑脸。
晚会结束,杰送我回来。殷勤地替我拿外套,又帮我把长发从大衣领子里劳出来,一切都做得好像老朋友似的得心应手。我瞥他一眼禁不住扪心自问:我们究竟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呢?
走到立交桥下面的时候,我和杰像标本一样被定在那里,不说话。听到风的声音,灯的眼睛也在眨。杰忽然脱下那件蓝色夹克递给我,问我一句"感觉冷吧?"
我使劲摇头,不肯接那件衣裳。
桥下这时又走过来一对情侣,定定地站在我们对面,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杰看看我,我看看杰,我们一起会心一笑跑开来。一路上拉着手,手心都是汗津津的。
事后,杰告诉人,他那天好想吻我,可别人忽然先吻起来,弄得他进退两难。我把杰的夹克洗干净了想还给他。脸贴在那爽滑的丝绸上,想他。
杰总是带给我意外的惊喜,在没有约好的日子里忽然来访,看见我正趴在他的蓝夹克上睡午觉;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散步,那里没有路灯只有星星和吻。杰会在音乐台替我点歌,连点一礼拜同样的哥,是那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最喜欢的。认识我的人都问我是不是在和花店小伙计谈恋爱,怎么会有那么多玫瑰可送呢?
恋爱真像是一架彩虹滑梯,我们云里雾里在空中飘,一路鲜花,随手可得的美丽。梦里的故事──变成现实,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变成我们。好多好多的情话,好多好多的歌,动不动就是眼泪,然后是吻,密集得像雨点。杰的柔情多得让人无法承受,杰这样的男孩,我一生一世不可能再遇。
杰的小屋里,"昔日巨星"的位置已被我所代替,到处挂满了我的相片──一个长发女孩,柔柔地看着他,又温和,又美丽。我知道杰也许不会给我一个安定恬静的家,杰的才华使得他动**不安。但我却无法主宰自己,我们已乘上那架美丽的滑梯,一路乘风而去,穿过那片片云、层层雾、道道光,历经无数美丽的故事,终于等来了这样的结局。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对杰来说,一切都经历过了,不再神秘,不再新奇。彩虹滑梯也滑到了底,杰又回到地面上来,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然后对爱过的女孩说声"想你"。"想你"还是要走的,外面有更高更远的蓝天。南方有海。
我不想再做个盼信的女孩彩虹滑梯已成回忆。恋爱如此,世间万物不都要经历那么一段美丽的弧线吗?
所不同的是,彩虹滑梯有七种颜色。
同桌的你
勇是我一个很处得来的朋友,黄昏时分,勇总会唱起《同桌的你》,在渐次变浓的夜色里,歌声很伤感地弥漫开去,勇的心中,藏着一段伤怀往事。
中学时代,勇有一个同桌的女孩,很忧郁,很文静,有点像琼瑶书中的女孩。女孩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她与唯一的亲人--祖母相依为命。女孩很聪慧,很勤奋,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勇悄悄喜欢上了同桌的女孩。从那时起,生性好玩好动的他破天荒地开始用功,也由此从差生一跃而成屈指可数的优生之列。
相处的日子久了,两人也偶尔讲几句话,更多时是沉默,两个人总是配合默契。纵然一句话不讲,彼此也能读懂对方的心事。
有一天,女孩忽然退学了。她的祖母去世了。走时女孩只给勇留下一句话:"努力,你会成功的。"
割舍不掉心中的思念,勇那一封封代表他的心的信,飞向远方那个同桌的女孩。
毕业前夕,勇收到一个邮包,是那女孩寄来的。是一本政治参考书,那本书对他至关重要而书店奇缺。勇看过之后知道这是那女孩借到书后上复印店里复印的,背负沉重债务的女孩支付八十元复印费的分量,勇能感觉到。生平第一次,他笑了。他记下了女孩的话,相逢,在大学校园。
如愿以偿的勇考上了一所名牌高校。再见女孩时,女孩平静地告诉他她要嫁人了。那男的很富有。勇知道女孩子心中其实真正爱的是谁,更知道她所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们就这样一直错着。
听到校园歌曲《同桌的你》,一向坚强的勇禁不住热泪长流。这首歌分明是为他而写。同桌的女孩,勇在天天祝她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