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125节:第三节 关于农民三大改革创新的理论探讨(18)

持异地转移主张的人认为,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各地情况差异极大,就地转移作为一个普遍原则是无法实行的,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便无实现的可能性。

他们认为,要真正使我国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彻底转移出来,便应按照发达国家已走过的道路,把农民的大量转移同城市化直接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既完成农业中富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的历史任务,又实现全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

持此种主张者认为,"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已明显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而发展小城镇之路也不可取,小城镇的发展,使我们本来短缺的耕地资源更加短缺,农业发展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加之小城镇本身固有的边际产出低、聚集效应差等问题,其结果并未带来高速的人口城市化,反而使农村生态环境迅速恶化。

限制农民进城似乎避免了"城市病",却引起了一定程度上说更为严重的"农村病",这就是乡镇工业"乡乡布局,村村开花,户户冒烟",造成耕地浪费、环境污染、效益低下。

而且,这种做法在"大二元"结构没有打破的情况下,又在农村内部形成一个"小二元"(农业和农村工业)结构,这样,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不仅不能带动农业的发展,相反还会使农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还有人认为,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的富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由于现代社会变迁固有的经济和社会规律的强制作用,其基本道路都是沿着将"乡下人"转变为"城里人"的城市化方向发展的,其中包含着三个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和抗拒的规律:富余农业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富余农业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富余农业劳动力由贫困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

人们的相反行为,只能一时阻挡这些规律充分地表现自己或使之以变形的方式显示其作用,但这些规律,最终还是会迫使人们在因违背客观规律而遭遇许多挫折后,不得不依它们行事。

参见郭书田《对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几点思考》,《中国农村经济》1989年第2期;李勇《发展小城镇之路不可取》,《中国改革》1996年第4期;袁亚愚《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历史回顾与展望》,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有人针对上述两种主张认为,它们都有局限性,都没有从全面的角度把握问题的实质。

我国所面临的是世界上有史以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最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就地转移"抑或"异地转移"都不能全面加以消纳。

就地转移论的局限性表现在过高估计了农村非农产业容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看不到农村非农产业容量正在日益缩小的趋势;异地转移论则过高估计了不同经济地区以及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容纳能力,忽视了农业通过广度开发和深度利用还可以增容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因此,他们主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应实行全方位开放、多层次容纳,广开一切就业门路,消除一切障碍,到一切可以转移的场所去就业。

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解决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才能最终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有人则主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分两步走:第一步消除农业隐形失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农村非农产业转移;第二步改变城乡人口分布畸形状态,逐步增加城镇人口比重。

这两个过程虽不能截然分开,但绝不能两步并一步走。

现阶段,我们的基点应放在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业门路上。

参见邓一鸣《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利用与转移》,中国农村读物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劳动力市场和工资改革课题组《我国体制转型时期"农村病"及其治理》,《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

有人主张就地转移与农民离乡进城就业应当并重,实行多层次转移。

因为,"就地转移与农民进城就业这两种流向并非非此即彼、截然对立,而是可以相融的。

明智的选择不是以一种流向否认另一种流向,而是两种流向并重,相辅相成"。

有人提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去向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离土离乡,到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就业;离土不离乡,到小集镇就业;既不离土又不离乡,实行自我就业,即在家庭内部自行转移。

走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创造劳动力就业机会的路子。

把劳动力的内部转业和外部转移紧密结合起来,既可以促进城市的繁荣,又可以避免农村的凋敝;既可以使农村在较短时间内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又可以保持农村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对城乡经济的有序化必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有利于早日形成一个有效的劳动力流动自组织机制。

参见信长星《就地转移与农民进城就业应当并重》,《农民日报》1986年10月22日;刘文璞《鼓励农民自找出路》,《人民日报》1986年9月28日;江化开《新历史条件下的农村就业问题》,《福建论坛》198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