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108节:第三节 关于农民三大改革创新的理论探讨(1)

第三节 关于农民三大改革创新的理论探讨

从1966年开始的十年"**",使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农村经济发展道路和农业现代化的理论探讨陷入停顿。"四人帮"及其追随者们在农村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宣扬什么"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要割掉资本主义的尾巴",把按劳分配看做是"**裸的物质刺激",把商品生产说成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可以产生"价值追逐狂",鼓吹人民公社在所有制上要"穷过渡",等等。这些极"左"谬论及其影响下的错误观点的泛滥,把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中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弄得混乱不堪。同时,由于受到"四人帮"散布的极"左"思潮的影响,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受到极大干扰,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再一次濒临崩溃的边缘。

1976年"四人帮"反党集团被粉碎,在理论上开始拨乱反正:1978年进行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特别是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方针以后,我国国民经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理论讨论也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的讨论中涉及问题很多、范围很广。首先,是讨论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农民三大实践创新提出的理论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的。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在不长时期内就取得明显成功的重要原因。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中国亿万农民群众一举打破了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经营的僵化体制的牢笼,实行了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以"包产到户"为主要经营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根本性变革。这种由农民自主创新、自发进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迅速遍及全国农村,成为农村经济运行的主体。接着,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首先在我国东南沿海各省农村"异军突起",并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农村梯级推进。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民继家庭承包制后的又一伟大创造,是我国农民冲破二元壁垒、谋求剩余劳动力出路和农村致富的一个创举。此后,进入20世纪90年代,世代与黄土地打交道的中国农民,自发地从农村向大中城市流动,从落后的内陆地区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流动,从低收入的农村种植业向高收入的第二、第三产业流动。涓涓劳务输出细流,汇集发展成为拥有几千万流动大军、震动整个社会的"民工潮"。这是中国农民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创造家庭承包制和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惊世之举,并以其强大的发展趋势猛烈地冲击着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壁垒。如果把农民用家庭承包制冲击"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称为第一次冲击,把农民用发展以"离土不离乡"为特点的乡镇企业冲击工农业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称为第二次冲击,那么,这次农民用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二元社会结构,则是第三次冲击了。中国农民通过三大实践创新,冲破了一切束缚农民发展的旧体制的桎梏,冲破了城乡二元经济的旧结构,冲破了一切束缚农民致富的旧规章制度、旧思想观念,在解放自己的路上迅速奔跑。

面对农民群众自主创造、自发进行的三大实践创新,我国经济学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力图从经济理论上给予阐释。

一、家庭承包制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那就是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席卷全国的家庭承包制的建立,从而宣告人民公社制度在我国农村的彻底瓦解。这种家庭承包制(或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联产计酬责任制),本来早在1956年就曾出现在我国的农村,后来一直被作为"刮单干风"、"走资本主义道路"、"修正主义路线"而遭到批判和禁止。然而即使这样,这种经营形式经过几起几落,也未能全部消灭,在一些地方或明或暗地一直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中央的支持下,这种由农民自主创造、自发进行的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迅速遍及全国农村,成为农村经济运行的主体。家庭承包制的实质是怎样的、它的发展趋势如何、它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又有哪些影响,成为经济理论界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