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79节:第五节 改革开放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2)

这期间,中央的方针是不争论,看一看。邓小平对全国闻名的"傻子瓜子"年广九的致富,他指出:"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1页。

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大大打开了人们的眼界,有力地促进了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发展,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逐步增大。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允许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确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生长点,成为吸收就业的主渠道。

表4-2是改革开放以后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生动写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将继续快速发展,其占GDP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第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以年均9.8%的速度增长,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年均增速都达到了10%以上,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的高速发展,它们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已从1979年不到1%增长到2006年的30%以上。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479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4107亿元,5年间增长了8.21倍,年均增长55.9%。私营工业实现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的5.7%,提高到2005年的18%。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从2000年的131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807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00年的5.2%提高到2005年的17.8%。

参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课题组《中国民营经济的三大历史性变化》,《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年第3期。

2006年,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数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为1.96∶33.34∶64.7和1.83∶37.48∶60.7。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8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