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71节: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及

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及

此后至"**"中对私有制的鞭挞

中国1953-1956年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等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1959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由薛暮桥、苏星、林子力等合著的《中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书,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性成果。当时经济学界着重阐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走的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独特道路,主要是引导个体农业、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方针,因此在短短的几年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后,有些经济学家以及其他各界人士认为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错误。对此,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至"**"结束前,经济论坛上的主流观点还是斯大林的教条,即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只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是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低级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集体所有制要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形成全面的全民所有制。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剥夺农民,否定等价交换原则,结果造成灾难性后果,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农业生产大倒退。1959年起纠正上述错误做法,重新肯定发展商品生产、实行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但好景不长,1962年年底起,又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直至"**",不断搞超越阶段的砍杀个体和私营经济,割资本主义尾巴。由于取消个体经济的做法在政策中占主流地位,到1977年,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者仅剩下15万人。北京市1978年只剩下259户,上海也不过1.3万人。请看表4-1。

至于私营经济,则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至改革开放前,不复存在。从统计数据看,1949年,我国私营企业职工29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6.5%;1952年为367万人,占22.8%;到1957年仅剩2万人,随后基本消失。1949年,私营工业产值68.3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8.8%;1952年为105.2亿元,占30.7%;1955年为72.7亿元,占13.2%;1957年仅为0.4亿元。1957年以后至1978年,私营企业的各项数据从统计资料中消失。

个体私营经济的逐步消灭不仅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给居民生活带来一系列难题,坐车难、住房难、吃饭难、做衣难、购物难、修理难、洗澡难、理发难等一直困扰居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