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道变革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

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将冲突纳入可控轨道

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将冲突纳入可控轨道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的妥善处理机制,就是在把握矛盾运动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各种方式、方法、途径的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国外许多国家在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国文化传统特色的处理机制,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积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调解纠纷和矛盾。

一方面,依法行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社会冲突。很多国家在处理棘手的社会矛盾时,都坚持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注重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和申诉权利。法国于1973年就设立了共和国协调员,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矛盾。英国的土地拆迁政策,按照《强制征用土地法》,土地征用要向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提出申请,说明征用土地的项目对于繁荣地区经济、创造就业岗位、提高生活水准都是有利的、必要的。要获得两级政府的批准大概需要四五年的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动迁的居民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意见。一旦获得批准,就会启动强征土地程序。如果动迁户认为补偿办法不合理、不到位,可以提起申诉,对法院的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通过依法行政,避免了矛盾激化,保证了社会和谐。

对于当代中国来讲,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因此,要重点加强面向领导层面的法治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从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学法、严格守法。另外,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通过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厂、进村、进学校、进社区,着力培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另一方面,建立社会矛盾预警与应急机制。社会矛盾预警与应急机制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美、英、德等国都建立了社会矛盾预警与应急机制,对包括骚乱事件在内的各类自然和人为的危机事件建立管理制度,分为行政与战略技术两个层面,建立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为了更好地推广,这些国家还成立了许多危机管理、意外防护及民事保护等培训机构,对各级政府官员、业务主管部门官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从而保证平时能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机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理问题。事件发生后,还有善后的工作机制。

国外很多国家建立的社会矛盾预警与应急机制,对于处理包括骚乱事件在内的各类自然和人为的危机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当前缺乏科学、规范和精细化的处置机制,西方国家建立的行政与战略技术两个层面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制度,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同时,为了推广这种制度,西方国家开展的危机管理培训也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应组织建立一些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各级政府官员、业务主管部门官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而保证平时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机制,争取在最快时间妥善处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