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

新时期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大发展_一、《意见》体现了邓小平统一战线思想

一、《意见》体现了邓小平统一战线思想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指明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中国共产党和优点。这是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多党合作论述的非常重要的科学论断。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定位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亦即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克国政治体制构架中的地位和功能,界定了政党与政党之间关系,政党与政权之间关系。这确实是直接牵涉到甸政治体制,政党体制的一件重大事情。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统一战线思想,注重总结历史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时又根据时代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新时期多党合作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79年10月,邓小平就非常精辟地提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特点和优点”。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1月也非常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和改革,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政治制度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召集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制度,必须处理好坚持和完善的关系。要在坚持的原则下努力完善,通过不断完善,使坚持得到加强和巩固。同时,也必须以改革和以法治国的精神,建立和健全这一基本制度,使多党合作制度有章可循,按规矩办事,确保多党合作得到落实,见到实效。这正是《意见》成为历史性文件的显著特点。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相互关系。《意见》中指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

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几句话,力重千钧,准确地涵盖了千言万语的论述。第一,共产党是执政党,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爱国统一战线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多党合作才能发挥重要作用。为什么中国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因为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昌建立在资本主席私有制基础是的,是维护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制度。那种政党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我国没有实行西方多党制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也是各民主党派通过自己走过的道路作出的选择。第二,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被确定下来。“参政党“是第一次在党中央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来的。我国民主党派既不是西方多党制的那种在野党、反对党,也不存在轮流执政问题,而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民主党派是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也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党,他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既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共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业,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第三,《意见》中规定,民主党派参政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总之,《意见》中,对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性质作用、内容方式都做了准确的表述。

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书中,对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经验做了阐述,明确提出了“长期共

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肯定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战略意义,以及合作共事的重要方式。在新时期,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发生了深刻变化。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中,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连在一起,作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正式提出来,在《意见》中,不仅重申这一基本方针,而且做了科学的阐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一为执政党,一为参政党,相互信任,亲密团结,共同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奋斗;共同对国家、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前途负责,成则共荣,败则共辱,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亲密友党和诤友的关系,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体制的生动地体现。

将多党合作的政治原则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进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各项工作的落实。《意见》是我党第一份多党合作的建章立制式的文件,是建国四十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功经验、优良传统的综合和发展。《意见》中,共列出五个大方面,24项条款。从“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至“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作用”、“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凡是涉及到多党合作的重要问题,都一一做出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可操作性很强,便于部署检查、评价衡量,有利于把多党合作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思想和作风。《意见》从公布开始,就立即引起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干部的普遍重视,掀起了一个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贯彻执行的热潮。它不仅对多党合作的工作有着推动作用,而且对整个统一战线工作也有促进作用。中共各省、市委乃至基层一些党组织都按照《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措施。可以说,《意见》在思想上起到了指导作用,在工作上起到了推进作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全国呈现出崭新的气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