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大家谈

第七章 有力保障抓作风反腐败_谢光辉: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

谢光辉: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

准确理解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科学判断形势,历来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推动决策实施的基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政治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其基本判断就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他进一步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一是“严峻”。从腐败程度上来说,腐败现象趋于严重,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2012年至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量分别为15.5万件、17.2万件、22.6万件,呈大幅增长态势;2013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万起,2014年为5.3万起,同比增长120.8%。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反腐败成效显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二是“复杂”。从腐败特点上来说,现在的腐败要比过去复杂得多,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一些腐败分子甚至结成了“共腐朋友圈”。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人搞官商勾结、上下勾连,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三是“依然”。从腐败时间跨度上来说,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1993年我们党就提出,反腐败形势是严峻的。此后一直沿用“依然严峻”的判断。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形成,并呈现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但距离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尚需较长时间,

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

坚定走出反腐败“严峻复杂”形势的信心

毛泽东同志说过:“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是战争的自然逻辑。”反腐败斗争也是如此。我们应始终坚持全面的辩证的历史的观点来看待形势,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发展的趋势,特别敏锐把握一些带有初生性、萌芽性的积极变化;既要客观审视不利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充分认识当前有利因素,坚定走出“严峻复杂”形势的信心。

第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对腐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为有效防治腐败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彰显了新一届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有国际组织专家指出:“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政府领导人反腐败的决心都是首屈一指的。”

第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社会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为有效防治腐败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科技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明显,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了良好的体制环境;等等。

第三,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反对腐败,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在反腐败目标、内容、重点、措施等方面作出新部署、辟出新路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工作思路、权威高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腐败滋生的空间越来越窄,社会风气大为改观。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理论和实践再次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治理好腐败。

第四,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鼎力支持,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良好的民意基础。“上下同欲者胜。”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4年反腐倡廉蓝皮书的问卷调查显示,93.7%的领导干部、88%的普通干部

、84.8%的企业管理人员、73.1%的专业人员、75.8%的城乡居民对未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实现“凤凰涅槃”,必然要经历“浴火重生”。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自觉承担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责任,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党的规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着力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切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专项巡视,扩大巡视覆盖面,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开展回头看。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切实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切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狠抓追逃追赃,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突破重大个案。让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想腐败的人断了念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