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领导干部培训教材: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提升(2017)

第11章 引导舆论、接受监督—领导干部同媒体打交道能力提升_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媒体对社会上存在和发生的矛盾、问题,进行揭露性、批评性、建议性报道和评价。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对于促进社会矛盾问题的解决、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有重要作用。

舆论监督是社会的“减震器”“解压阀”,是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正常的舆论监督,可以让领导干部更多地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有助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不仅是党性的体现,也是自信心的展示,更是善政之举。只想听表扬而不想听批评,就会使人飘飘然,事业就会止步不前,矛盾就会越积越多。

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新闻媒体直接参与实现,具有传播速度快、开放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报纸可以让事件隔日面世,一夜间全民皆知;广播、电视、网络可以将事件现场直播,顷刻间世人相闻。媒体干预之迅速,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比拟。同时,媒体的自身特点和规律决定了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开放性,这也是舆论监督的力量源泉。还有,媒体借助特殊介质和工具,可以客观、形象地再现人物的言行举止、事件的真实情景,形成“铁证”,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所谓“不怕通报,就怕见报”。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推进民主进程,广开言论渠道,特别是对媒体和公众舆论

监督政府和领导干部,始终持肯定和保护的态度。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在对待舆论监督上却缺乏一种“雅量”,一旦“监督”到自己头上,便如临大敌,条件反射似的认为是在“挑刺儿”“找麻烦”。有的动不动就给行使舆论监督的媒体和记者找岔子、扣帽子、打板子;有的对批评报道的内容进行“反调查”,然后拿出一个有利于自己的“结论”,指责批评报道“内容失实”;有的“曲线救火”,调动各种关系,向新闻单位或施加压力,或苦苦求情,或许以好处,使批评报道“胎死腹中”;更有甚者直接派人威胁谩骂、殴打记者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这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首先要做好。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不可否认,被媒体批评可能会比较难受,但是舆论监督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源。我们的事情做得不对,老百姓有怎样的想法、希望如何改进,媒体把这些东西反映出来并且积极为我们出主意,可以使我们不至于盲目、不至于懈怠、不至于失职。即便某些批评报道略有瑕疵,或有所偏激,也没有必要纠缠不放,这至少给我们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了契机;即便在个别报道上我们完全被误解或冤枉,也不要暴跳如雷,因为这至少给了我们向群众充分解释的机会。自己工作出了问题,

却捂着别人嘴巴不让说,只能归结为私心作怪。

能不能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对我们是否出于公心、从善如流的检验。那种视舆论监督为“洪水猛兽”,利用公权来横加干预、封杀,只会养痈遗患,让小问题酿成大祸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只有珍惜和呵护舆论监督,培育和健全舆论监督环境,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才能变“丑事”为好事,为百姓谋利,促事业发展。

当然,舆论监督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主观动机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这样才能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落实,有利于帮助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有利于增强群众的信心,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

随着民主政治的健全和发展,各地各部门都要适应形势的发展,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督观,积极支持舆论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在此基础上,使舆论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来讲,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促进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应虚怀若谷,把舆论监督作为端正作风的一面镜子,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对待批评报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每一次批评报道都当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契机。同时,作为媒体也要正确使用舆论监督的职权,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搞监督,用事实说话,不能哗众取宠、猎奇求怪,更不能道听途说、以偏概全,损害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