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领导干部培训教材: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提升(2017)

第10章 见微知著、化解矛盾—领导干部维护稳定能力提升_二、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

二、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建设任务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入、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社区治理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握发展大势,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和群众关切,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我国从传统社会管理转向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标志。

当前,各级干部在社会治理能力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管理观念有待转变。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社会管理将政府视为管理主体,将社会视为被管理的客体,更多强调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政府和公民社会都是一方治理主体,它强调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与自治,同时也并不排斥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并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共治。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观念上的不适应,主要表现为没有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放到应有高度来认识,在

行为上,突出地表现为权力观念变革的迟缓,放权的内驱力不足。由管理向治理、管制向服务转变,成为各级干部面临的难题。

第二,社会治理知识和技能有待学习。从各级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素质现状来看,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治理的特性缺少理解,重经济发展,轻社会问题。对待社会问题,选择的解决方式还主要靠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方法。这种思维定势不仅影响了各级干部更新社会治理的理念,而且阻碍了对社会治理新知识的学习。因此,各级干部如果不加强对社会建设、治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就难以投身于社会治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之中。

第三,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一些领导干部仍然把经济增长看作是最硬的指标,在决策时总把焦点集中在 GDP 的增长上,忽视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有一些干部仍然局限于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难以摆脱权力本位思想的束缚,缺乏全局意识、职能转变意识和完善社会治理的紧迫感。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领导干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聚焦发力:

首先要转变观念。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迫切要求各级干部转变管理理念,要转变单纯抓经济发展的惯性思维,把社会治理能力作为自己的必备能力加以重视。要转变重行政命令管理为重服务型管理,使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紧密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健全服务制度,履行服务职责,用制度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规定服务任务、量化服务指标、优化服务考核、科学评价服务政绩等制度建设,督促干部履行服务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快捷、优质、

满意的公共服务。

其次要注重学习。一方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理论水平,学会从整体上思考问题,打破固有思维定势,培养创新思维。另一方面,注重社会治理专门技能的学习。包括诸如制定地区和部门的远景规划、社会危机管理预案、人际沟通和关系协调、激励和动员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等一系列具体技能。

最后要注重在实践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实现管理方式由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的转变。要学会并善于通过推动立法、制定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信息引导等手段,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二是要善于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权限,不缺位不越位,避免交叉重复管理。三是要学会并善于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规范公众参与的行为。四是善于在处理重大社会事件中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危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级干部不仅需要具备在正常状态下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而且迫切需要增强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传播、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等非正常状态下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本领。在危机管理中锻炼成长,是提高各级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不断涌现出大量的公共问题,社会公共事务也变得多样繁杂。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社会治理的认识,加强社会治理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造一个安宁、平和、优美、有序的社会环境,从而改善、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