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领导干部培训教材: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提升(2017)

第3章 牢记宗旨、转变职能—领导干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_四、正确行使公共权力

四、正确行使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是指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公共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指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它们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相关事业发展计划、处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和公众问题等。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对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们的一种委托和信任,为社会公众服务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原则和宗旨。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搞好公共权力的控制、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是对公共权力正确行使、高效发挥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公共权力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不断增进公共权力的理性化程度,突破口在于准确界定公共权力的合理边界。只有明确了权力边界,权力机构才可能审慎而负责任地行使公共权力,社会和公众也才能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公共机构行使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政治权力,具有公共性、政治性、专属性和有限性等基本属性。它的行使空间是社会的公共事务领域,不能任意干涉和侵犯私权;公共权力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权力,服务于政治目的和政治发展的要求,即使它可以延伸到经济和社会生活,也主要发挥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等作用;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政府部门专门行使的权力,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一般不承担公共权力;公共权力不能是无限制、无边界的绝对权力,它的行使必须得到法律的授予并严格限制在合法的范畴之内。

转变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使公共权力结构更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方面的作用,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政府不该管的事,坚决交给市场、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断增强社会自主管理能力。这是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最基本保证和前提。

依法行政是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的前提。依法行政使公共权力的使用能够在法律限定的范围、程序上进行的。依法行政,可以使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受施者都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互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有利于各类经济活动能在法律保护下正常、有序地进行,从而避免受到非法律因素的行政干预、干扰,这也有利于公民权益不受到侵犯,因为行政职权在处理公共事务、公众问题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办事,而不是凭个人意气用事。

领导干部是公共权力的最直接也是最具体的行使者。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根本保证。领导干部的公务行为,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作用于公共空间,权力运行关系国计

民生。而作为人,总是有七情六欲,总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如果领导干部不能严于律己,存有贪欲,就会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在实践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除了靠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外,更要靠健全责任机制和制度,加强权力与责任的对应,促进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转变施政方式、管理办法和办事作风,促使公共权力的运行步入正轨。

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还要建立起高效、有力的立体监督机制,也就是要加强公众监督、社团监督、媒体监督、人大监督等,使它们形成一股合力,产生监督整体效应。通过监督机制,来强化各层面的监督力度,建立起“不能腐败也不敢腐败”的防范机制。当然,要做到有效监督,还要让人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政府理应回归“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本位,官员的“视线”就应该向下。对人民负责,就要向人民“公开”。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就有了“落地”的可能。

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公共权力根据不同的对象,可以选择不同的行使方式,或是直接动用武力;或是使用政治威胁;或是制定政治规则;或是下达政治命令;或是展开政治说服;或是实施政治激励;或是实行政治处罚。概括起来,基本分为两种类型:积极的,包括制定政治规则、下达政治命令、展开政治说服、实施政治激励;消极的,包括直接动用武力、使用政治威胁、实行政治处罚。在特定条件和形势下,公共权力消极的行使方式是必要的。但如果一味运用消极方式,会导致干群、警民关系的紧张,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群体事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