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境传奇

第四十二章 良辰镇分道扬镳

我们一路几乎没有停歇,比正常的脚程快了不少,第二天傍晚就到了良辰镇。

一直是灰蹄在驾车,他知道此行的严峻,完全没有抱怨无法休息。我曾一度担心拉车的羊会受不了,灰蹄则根本没把这当作一回事,他腰间缠着一个鼓鼓的布包,装满一种紫色的草,每隔几个小时,便抓出一把喂给羊儿们吃,他自己也衔了一根在嘴里慢慢地嚼。

豌豆花告诉我,这种草可以让拉车的牲口精神焕发,可以持续赶路而不知疲惫,只是一旦药劲儿过了就会变得非常颓废,需要很长时间休整才能恢复过来。

“我们一到良辰镇就卖掉它们,”灰蹄兴冲冲地说,“它们的蹄上有屯子的印记,接下来可不能继续用了。”得知自己被委以重任,帮助心目中的女神豌豆花小姐逃婚这件事,让他保持了亢奋的精神状态和无穷精力。

豌豆花也显得很是兴奋,她第一次离开半身人的生活区这么远,将来还会走得更远,未来无限的可能让她激动得合不拢嘴。

皮克西开始有些垂头丧气,他是被逼的;但造成这个局面,也有他自己的原因,而且,既已上了“贼船”,他对此毫无办法。好在绿精的适应性很强,很快他就能面色如常地插科打诨了,仿佛之前的剑拔弩张都只是幻觉似的。

但为谨慎起见,我仍用夜蛛丝绳索结实地缠住他的小腿,坚定地表示到良辰镇才会放开他,嘴上不说是因为信任危机,只说“这是我的报复,安心受着吧。”

他哼哼唧唧要去尿尿,我一脸淡然地掀起帘子,把他面朝外推到车厢边,说:“尿吧!”

他吓了一跳,看看身后瞪圆眼睛却什么也没说的豌豆花,马上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说:“这多没礼貌呀……”

我叹气:“事急从权,没办法。”

他又改用调戏战术,斜着眼睛看我:“你也是个年轻姑娘,就这么想看我……?”

我顽强地回答:“想看着呢,快脱裤子!”

即使脸皮厚如皮克西也没法在豌豆花面前迎风嘘嘘,他涨红了脸憋了半天,嗫嚅着说:“我好像还不是很想解手。”

他便被我揪了回来,苦着脸坐在对面,一抬脖子跟豌豆花目光接触,被后者狠狠剜了一眼。不得不说,正好因为他俩之间闹别扭,我控制局面才能比较得心应手。

傍晚的时候,羊车快速驰过一座河流上方的石桥,就算是进入良辰镇了。渐渐遇上行人,路两边也开始有成排的砖石建筑,规整得超出我的想象;店家面向街道开门摆摊,卖的大多是些面包玉米水果之类的食物,有些已经在收摊了。

灰蹄把最后一把紫草均匀地分给四头羊,十六只蹄子欢快地奔向了小镇南片最大的车行,然后我们爬出车厢,看他和车行老板讨价还价。

灰蹄是信心满满想把羊儿们卖出个好价钱的,他依次掰着四头羊的嘴巴,强调它们是多么年轻健康。那位身材魁梧的车行老板眼皮都没抬一下,伸出四个指头;灰蹄摇头跺脚地叫道绝对不行,就算是直接送去宰杀的肉羊,也不可能出这么低的价,何况是上好的车轱辘羊?

“您看它们多精神!”灰蹄大声说。

车行老板用一根黄铜棍子撬了撬一只羊的嘴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带着浓重口音的通用语说:“紫草渣子还没吞干净呢,一身的汗,你这些羊跑了很久了,肉都是酸的,想送去宰杀也没人要吃,我出一个银币一头,已经算赔本买卖了,卖就卖,不卖拉倒。”

“您可再看一回,是不是这个价,”灰蹄毫不示弱地回击道,“咱们是要再买小矮马换上的,价钱不合适,咱们就换北门那家店去看了。”

最终,灰蹄以每头5个银币的价格买下了三匹沙色的矮马,四头羊抵作6个银币。他在包袱里摸了半天,哭丧着脸数出8枚最旧的银币,又掏出一把铜币慢慢地划拉,见老板始终没有再让价的意思,说了声“算啦,零钱还有用”,便从包袱里又摸出一枚白色的,一枚一枚地交到老板手里。

车行老板咧嘴一笑,把银币塞进裤腰,拍了拍灰蹄厚实的小肩膀,道:“得啦,小哥,你不亏!我这三匹矮马都才四岁,刚换过牙,皮实着呢!”

灰蹄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嘟着嘴让老板帮他换了驾辕带三副拉套,把喷着响鼻的活泼矮马套进去,又讨了满满一筐苜蓿搁在车厢里,这才一扬鞭,慢慢地走了。

皮克西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切,重新钻进车厢后,他悄悄告诉我和豌豆花,这买卖做得一点也不亏,先头那四头羊靠喂紫草跑了这么远,基本算是废了,能脱手怎么都行,关键是这三匹矮马买得很划算。

灰蹄显然也同意他的看法,羊车——现在是马车——拐进小镇中心的街道以后,他时不时就兴奋地转过头来,指给我们看外面的热闹,他红光满面,之前那种“我被宰了”的表情应该是装给车行老板看的。

我们在镇东一家热闹的客栈歇脚,矮马解了下来,和车厢一起拴在客栈后门。

皮克西解除了身上的束缚,加倍享受着他的自由,挽着豌豆花的胳膊几乎要跳起舞来;他曾经来过此地好几次,这时发挥了口若悬河的本事,把良辰镇的新鲜事物用巧妙的语言一加工,逗得豌豆花满面笑容。

灰蹄占据了豌豆花另一边,他也来过几次良辰镇,可惜没有绿精的口才,只能干瞪眼。

我走在灰蹄身后,深信看上去应该就是个普通的半身人小伙子。

聚集在良辰镇的,不止是半身人、绿精,还有大耳朵边挂着弯角的半羊人,这些家伙相当好色,目光追随着女性,有时还会伸手摸一把,被对方破口大骂。人群中还有一类特别苍白美丽的女性相当显眼,个头介于半身人和一般的人类之间,她们裹着或艳丽或纯素的披巾,显得身段苗条,半羊人却几乎从不招惹她们。

“那是蝶妖,”灰蹄小声告诉我,“招惹她们是要送命的。”

极偶尔地,还能看见一两个身材高挑的美丽灵族,用长长的斗篷裹住了身体,露出金色或棕色的长发,面无表情地行走在街边。我以为他们是精灵,灰蹄却说他们大多是精灵与其他灵族的混血,真正的精灵自带一种奇特的空旷气场,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收回好奇的目光,我随着他们三人走进这家名叫“游侠”的客栈。厅堂很宽敞,但是人很多,所以显得十分拥挤且嘈杂;我们占据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皮克西熟练地点单,要了四人份的酒肉和水果,还有一大盆蔬菜杂汤配白面包。

吃顿饭的工夫,我了解到更多关于良辰镇的情况:镇南通过石桥与翠微之原相连,镇东的平坦大道直通东都,途中经过另一片平原,许多灵族在那里生息,是个逃亡的好去处,接下来,豌豆花他们就打算前往那里;西北方是大片的沼泽,前往夜莺之森需要在镇西的渡口乘船,一天一班,早晨七点出发。

事不宜迟,我打算明天一早就走,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半夜一点钟,我把灰蹄从被窝里拎起来,让他陪我去了镇上唯一的钱庄。

听说,这种偏远地方的钱庄,白天以银行的形式运作,夜晚固定时段则作为“黑市”开放,可以出售或兑换一些平常比较少见的贵重物品。

这一节是我早在出发之前就跟毛姆商量过的,以胖普屯人的名义出售“谜草”。包里那位建议我把“谜草”卖掉换成硬通货,因为接下来的旅程需要花钱,身无分文可不行。而我在跟毛姆的交谈中得知,“谜草”不是我想卖就能卖——这东西在市面上不多,价格高昂,就有人造假,药材商会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出售“谜草”的人必须经过身份认证,以便发现问题后可以追溯。

当时毛姆还被我包里那位的神威震得一愣一愣的,对我言听计从;我把谜草拿给他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怀疑这些都是真货,当场就拍胸脯表示我可以用他的名号来卖。不过现在,我要用灰蹄的名号。

把谜草一亮出来,灰蹄对我的敬畏之情顿时溢发高涨——能搞到这东西的都不是普通人啊!马上殷勤地教我骑上小矮马,并驾往仍然热闹的街道中去了。

灰蹄在钱庄签名画押作保,并为我的谜草挣得了6枚金币的高价。要知道一枚金币与50枚银币等值,6枚可算是一笔巨款了。

金币看上去已经流通了很久,正面浮雕是一条长翅膀的龙,背面是一棵树,边缘刻着一圈精灵文。灰蹄摩挲着舍不得放下,叹息说自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货真价实的金币。

钱庄老板穿着一身灰绿色的睡袍,白白的脸蛋怎么看都像是个绿精。他笑眯眯地说“谜草断货很久了”,举着放大镜翻来覆去地看,显然对这桩生意很满意,但可能又不太甘心6枚金币就这么出了自己的大门,于是端出一个盖着水晶罩的盘子,建议我们买点他的宝贝。

都是些旧物:一个木制的手环,据老板说木头来自夜莺之森的魔法森林,有致幻的作用;一条镶着蓝色宝石的银项链,据说曾经戴在塔兰塔第一美人莫里哀特丰满的胸脯上;一块龟甲或贝壳制作的护身符,据说能躲过小灾祸,当然,价钱也贵得离谱。

当我的手指隔着水晶罩抚过这些所谓的宝贝,包里那位也在感受着它们的魔力流动,结论是“应该不是假货,不过都是些破烂”,于是我让老板把其中一枚金币换成银币,拉着灰蹄离开了钱庄。

天还没完全亮,大家已经坐在一起吃早餐。皮克西看了豌豆花一眼,状似平常地对我说:“你们昨晚出去了?”

“是的,去了钱庄。”我低声回答,然后对豌豆花说,“一会儿到我房间来一下。”

在房间里,我送给她一枚金币,说了一些煽情话。毕竟,如果没有胖普屯人的帮助,我现在可能还不知道漂在哪里呢;要表达感谢,她似乎是最合适的对象。而且,前途漫漫,她一个涉世不深的半身人少女,会遇到多少事还未可知,虽然她有一些盘缠,目前来看也有两个同伴。

豌豆花看上去十分感动,她紧紧拥抱了我,又摸索着想送给我什么,最后我收下了她的墨绿色斗篷。

清晨七点,沼泽的薄雾渐渐散去,我的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