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欢:盛宠小蛮妻

第123章 别时容易

十三岁从军北疆,二十四岁率军南征。(首发)

整整有十一年的光阴,雪帅几乎没有离开过苍凉的边疆半步。除了那一次,为了奔“母丧”去到盛京,意外地卷入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人和事中,使他整个生命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十三岁时脸上兀自带着稚嫩之气,执着武器的手会酸痛,不惯塞外风沙入眼,甚至夜晚听见狼嗥会心寒得辗转难安。可是如今,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铁铮铮的汉子,风吹霜打,视若等闲,习惯枕着箭囊席地而睡,甚至不管地上还有敌军的尸体。饿极时,茹毛饮血,毫不迟疑。

所以即使他就这么以一身便装混入厥族的牧民之中,也没人会怀疑他的身份。身上的膻腥味、满嘴的厥族话、随身不离的箭囊、老茧满布的双手,甚至出神入化的马术,按“无间先锋”姚袭的话说是,只要他肯脱下这身军袍,去参加草原诸部的“叼羊大会”,那多少的部落公主、美貌姑娘都会朝他的帐篷钻。

其实在盛京的世家之中,早有不少爱慕的目光不远千里地投来。

程家虽然不如叶家一般炙手可热,但几百年来以沈园为祖址,家大业大。程广信又是为国殉难的忠臣,朝廷对他们一家的抚恤每年都有追加,而这一切,雪帅都一一辞让,让弟弟开寅继承了父亲的遗泽。

开寅如今官拜太史丞,掌天时、星历、祭祀。程广信死后,他被任氏带到了盛京的母族,一度受到歧视,知道寄人篱下甚艰难的滋味。不过借着朝廷的恩恤,官阶一步步地升上去,逐渐变成了一个眉目平静、无风无浪的寻常男子。

他娶的妻子是任氏生前就为他指定的官宦之女,贤良淑德,已经为他生下两个孩子。可以说,这辈子,他都会按照母亲指定的路走下去。

然而每当中秋或过年的时候,他在拜祭了父母之后,再给两个孩子发压岁钱的时候,总会多给一份,并嘱咐:“这是你们大伯赏的。要记得大伯在北边的辛苦,知道要说什么吗?”逍遥房东

两个孩子就会在他妻子的带领下,向着北边高声拜道:“谢谢大伯!祝大伯平平安安!”

每逢过年,他必定让妻子亲手缝制衣裳和棉衣,托要去北疆换防的将领带去给大哥。每年都修书一封,只说些家长里短的闲话,根本不敢问“何日是归途”这种话。

每次收到的回信只有寥寥数字:“谨守门户,兄好勿念。”

大哥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他们本来就不是一母所生,所怀的志向、所走的道路,今生今世都不会再有交叠。他需要这个弟弟继承程家的香火,为程家守住祖业。这样,他才能无所牵挂、纵横沙场。

这些道理,开寅懂得。朝廷的恩赐,在这几年愈发丰厚。虽然身在仕途,也从来未经历过任何风吹雨打,走的顺顺当当。开寅也知道,并非为了父亲。

只是很多话,不能说。

雪帅率领着一万骑兵浩浩荡荡地朝南奔驰。越过了象征着北疆与大翰交界的孽岭,举头东望,那边已是郁郁葱葱的绿色。

他们身上的塞外服饰不再适应这边的温度,连日的奔忙也让马匹疲乏不堪。

恰在此时,朝廷派来特使,下令他们在此休整半个月。国主特意下旨,让雪帅急赴盛京面圣。

“已经给贬降了一级,还想让他亲自去盛京谢主隆恩?”蹲在地上的副将达里泊嘲弄地翻着厥人的标志厚嘴唇,吧嗒吧嗒地啃咬着一条羊腿,“老板娘真他娘的欠抽!”

周遭的雪军士兵都板着脸心里偷乐。自从沈爷把大翰国主毫不客气地降价为“老板娘”后,这个称呼已经通行全军。大家心照不宣,以此为乐。

雪帅面容平静,眸中闪闪有神,从火堆里慢慢站直身子。瞬间,那笔直伟岸的身形如宝剑出鞘,散发出天地间不可轻侮的气度。清穿之元瑶

众人一齐敛容,静默,抬头,气氛有些凝重。

雪帅扫视了这些视若手足的士兵们一眼,每一个的脸庞上都有被大漠风沙摧残的痕迹,也正因为如此,每一张脸都尽显刚毅顽强。

他淡淡地道:“我去去就回。盛京不是我的故乡。你们,才是我的故乡。”

士兵们一起举起武器,纵声高呼:“雪帅威武!”

那暴雷般的呼声,把盛京派来的特使吓得屁滚尿流,脑袋发晕了好几天还没好起来。后来,他在跟国主汇报的时候,如此形容当时的心境:“如置身兵戈汪洋之中,万马奔腾,排山倒海,雷霆万钧,其声势之盛,天下唯有罗刹江大潮可比拟。”

罗刹江大潮是东南沿海的奇象,大潮起时,犹如擂起万面战鼓,震耳欲聋。传说这大潮是因为有功之臣惨遭昏君杀害,满辅郁恨,化作滔天巨浪,所以才掀起了怒潮。

女国主听罢,若有所思。葱白的指尖在黄金龙椅上越攥越紧,足有一炷香的功夫,仍旧没有松开。

当时,雪帅放下一万兵马,孤身一人,甚至连先前在北疆形影不离的长枪也不带,仅携一柄长剑,座下一马,就这么随着盛京特使进京面圣。

盛京比他六年前所见的更加繁盛了。

皇城气度庄严森严,壮丽巍峨。可是雪帅只瞧了一眼,就不感兴趣了。

本来从城门到皇城,只要笔直地穿过朱雀大街就可以了。但是雪帅刻意让特使放慢马蹄,由东市绕过。

东市是达官贵人们居住的地区,很多气派的府邸都集中在那边。道奴

马蹄清清脆脆地敲击在青石板上,马速不缓不急,而马背上的他,却是一步一难,才勉强接近那个牌匾上写着“忠义世族”的府邸。

在显赫的牌匾下,几乎不敢抬起头来。

就算面对东厥王的凶悍大军,也未能让他皱一皱眉。可是这块由青云国主亲自书写的牌匾,却让他感到无比沉重的压力,连呼吸都倍感艰难。

腰间的赐剑,重逾千斤。头顶的牌匾,字字如针。

特使勒紧马缰,在巷子外耐心等着。

然而直到最后,这位程家的长子仍没有勇气推开那扇厚厚的大门,去见一见他多年未见的亲人。

反倒是在他拨转马头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个小孩子用力推开了那扇门,然后笑着扭头向里面招手道:“弟弟,快来快来!咱们出去玩!”

然后,又有一个更小一点的孩子就从里头蹦蹦跳跳地钻出来,手里举着一只燕子风筝。

看来他们要去放风筝。

“哥:

今年三月,家中又添一子。诸事皆好。望北疆安稳,弟日夜盼望共叙天伦之日……”

垂髫小儿见到自家巷子前一道黑烟迅疾刮过,吓得全身发抖,差点哭出来:“哥、哥……那是妖怪吗?”

当哥哥的虽然害怕,却也强自镇定,搂紧弟弟的肩膀,安慰道:“不怕,不怕,那是马!”侧身朝外面张望了下,看见有宫廷的仪仗队伍,便奇道,“咦,有客人要见爹爹吗?怎么又不进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