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

第41章

热带地区,温度常年都降不下来,国内都要进入深秋了,这里的空气里依旧透着闷热,即便是住在湄公河边的旅馆里,江上送来的风也依旧感觉不到清凉。

他们出去说话,特意避开了她,向阳也很有自知之明,没有跟上去,但都过了快两个小时了,这两人还没有回来,她才随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寻了出去。

她看见他了,穿着灰色的寸衫,面对着栏杆外波澜壮阔的湄公河水,沉着脸,抽着烟,连头发尖尖都耷拉着。

“狙击手呢?走了啊?”向阳走到了他身边,问了一句,男人掐灭了烟头,回头看了看她,“嗯,他有上线的,他这次的任务算是阴差阳错的结束了,应该会回去休整个两三年吧”

“那他会和你一样,调到国内去做刑警吗?”

刑明转过身,坐到了一旁的藤椅上,“阿凛和我可不一样……我是学通讯侦查的,他是狙击手,狙击手可都是子弹喂出来的,生来就应该在战场上,待在刑警队没什么用武之地,应该会被派往下一个地方执行别的任务吧”

“那你呢?你在金三角待得好好的,为什么会回到国内啊?也是和他一样,完成了任务,调回去休养的?”说到这个问题,男人沉着脸不再出声了,向阳看了看他,继续说道,“应该不是吧,调回去休养不至于这么快就让你当刑警队的队长,你是自己主动要回去的?是因为那个……叫阿廷的?”

她看着他的脸,小心翼翼的猜测,提到阿廷这两个字,他眼神就黯淡了下来,她就知道她猜得是不错的,又继续说道,“你答应过我的,会告诉我你所有的故事,我想知道这个叫阿廷的”

男人淡淡的抬了抬头,喝了口水,静静的吐出了一个字,“好”

刑明是学通讯侦查的,张凛是狙击手,而周廷学的是近身作战,多年前,西南边境扩充缉毒大队,他们三人一起从滨城警校来到了这里,张凛与周廷因为善用枪械,能打,被派出去当了卧底,而刑明成为了链接卧底与警方最重要的一环,周廷就是他负责的。

“他们两人进入金三角,当了卧底之后,我们就很少联系了,尤其是阿凛,他被派到了别的组,这次是我们分开之后我第二次见他,阿廷在我手底下,被派到了一个叫帕卡的人身边,每次与他接头,他都有不一样的变化,从一个青春朗润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皮肤黝黑,满身伤痕,满口粗话的贼匪”

“除了阿廷之外,我手里还有其他的卧底,给他们传递消息,分析情报,下达指令,甚至在他们遭遇危险的时候我要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去救他们,因为培养出一个能取得毒贩信任的卧底,他的命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整个警队的,而他们所有人的生死都系于我一念之间”

“不过还好,尽管其中的过程有些曲折,受过伤,流过血,但他们所有人都完成了任务,平安的回到警队,只要能活着回来,就是最大的胜利,除了……除了……阿廷……”

他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不疼不痒,云淡风轻的,但是她知道的,那些日子,他肯定很难很难,因为她也亲眼见过了,这个人间炼狱里处处都是魔鬼。

刚刚踏出校门,谁还不是青春朗润的少年郎啊,他们的人生还未开始,就先以血肉之躯,护住了西南国门。

当卧底的警察,周旋在穷凶极恶的毒贩之间,都是站在暗处守在一线的英雄,而他们的命,这些人的命皆系在上线的手上,系在刑明的手上,他只要行差踏错一步,他们尸骨无存,计划也满盘皆输。

那些日子,他一定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他一定日日夜夜神经都高度紧绷,在任何卧底可能有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一定替他们挡过子弹,挡过枪,他一定宁愿牺牲在前线的那个人是自己。

他身上的每一道伤痕都在诉说着曾经的故事,但是没有人听到,亦没有人看到,他们都只记得,他是刑明啊,钢筋铁骨,无一败绩的刑明,也正是这顶高到天上的帽子,让他把当年唯一离开的那个人牢牢的刻在了骨头上,血淋淋的,在每一个夜晚反反复复的让他记起。

“阿廷的身手非常好,是我手底下那些卧底里最优秀的,帕卡也是当年最大的一条鱼,我们花了很多心血,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让阿廷成功的混到了他身边,取得了他的信任,但这个人做事太过小心了,每次交易真正的时间地点,从来不会让别人知道,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下手的机会”

“就这样,一直等待着,等待着……直到,帕卡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向夜”提到这个名字,刑明又喝了口水,语气都缓慢了许多,“我没有见过他,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子,关于他的一切我都是从阿廷哪里得知的”

帕卡是当年金三角最大的武装势力,向夜那一伙人盘踞在沙塔村那一片,据说是帕卡使了点手段,吞过来的,连带着他们的头儿向夜都被弄过来当了小弟。

警察的敏锐度,让周廷第一时间感受到了,这个小弟不太安分,想要取代帕卡,甚至吞掉帕卡所有的地盘。

于是,那一次见面,恰好张凛任务结束,他们三个人都在。

周廷与刑明说了自己的计划,与这个叫向夜的合作,利用他,端掉帕卡,然后紧接着调转枪头再去弄死向夜,也许是那会儿年轻气盛,也许是被其他卧底线路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刑明同意了,在没有确认这个向夜到底是狼还是狗之前,他同意了周廷的计划。

“有句诗说,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他说的真的很不错,我都不记得阿廷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了,只记得我赶到的时候,漫天都是爆炸声,阿廷和前去捉拿帕卡的缉毒武装大队一共上百人,死在了刚刚端掉帕卡的喜悦之中,我看见了他的背影,瘦小羸弱,但绝对是匹狼”

“后来……后来……”回忆起当时,他终究还是波动了,少有的停顿了一会儿,“为了找到他,为了逼他出来,我让武装直升机,无差别轰炸了金三角”

无差别轰炸?就算是不了解战争,向阳也在电影里面听到过这个词,这是多严重的一个词啊,金三角里藏着毒贩,还有天上飞的鸟,河里游的鱼,无差别轰炸……他当时,一定绝望极了。

“还不到两个小时就被上级叫停了,他们说我情绪出了问题,要调我回滨城,也就是在当天夜里,我的人追溯到那个叫向夜的偷渡回了国,所以,我也就接受上级的安排,跟着他一起回去了,根据滨城海警那边的资料,那伙人偷渡的人沉船了,目击证人就是沈君,后来,沈君就遭遇了绑架……”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他回到了滨城,肯定查过了沈君所有的资料,也肯定对他前后判若两人的行为作风产生了怀疑,他怀疑那个毒贩并没有死,那个劫匪也并没有逃,他在怀疑沈君和他的关系,也在怀疑沈君的身份,只可惜没有证据,也无法接近,所以……他才找上了她……

听完了这段沉重的故事,向阳长吐了一口气,将手放在了他冰凉的手背上,“我会努力的,努力跟上你的脚步,努力为那些死去的人讨回公道”

男人顿了顿,什么也没有说,站起身,重新走到了湄公河边,在之前的位置上,又点了支烟。

她看着他的背影,似乎有些懂了,像刑明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种花,因为只有静下心来,栽培一种植物,等待一朵花开,才能掩盖住他浑身上下曾经沾染的戾气与暴躁。

聊完这个话题,他们就没有再说别的了,和从前独处的时间一样,他总是一个人闷着抽烟,她也总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他,即便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都不做,心也是安定的。

天色渐暗,湄公河畔升起了上百盏孔明灯,明明闪闪,飞到了河对岸那樽巨大的坐佛眼睑之上,几许清新的梵音飘过来,更显安宁慈祥了。

“喂!”她朝着他的背影叫了一句,“虽然这里是通往金三角的必经之路,但是我听说,也是非常著名的旅游胜地,我这辈子难得来几次的,陪我出去走走吧”

男人回过了头,虽然有些诧异,但还是同意了,“好啊”

这一片的人多信佛教,定期都会放天灯祈福,放完天灯之后,街上也格外热闹一些,四处都是兜售佛像、佛珠以及佛教其他信物的小商小贩,他们沿街叫卖,格外热闹。

女孩蹦蹦跳跳的,这走走,那看看,男人就跟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兜里,不慢不紧的散着步。

她蹲在一个小摊子前,挑了好久,最后选了一串项链,举到了他面前。

项链的款式很简单,吊坠像是什么宝石做的,就像一朵金闪闪盛放的向日葵。

“送给你的……喜不喜欢,喜不喜欢?”女孩笑靥如花,强行把项链塞到了他手心里,“你不是喜欢种花吗?还喜欢种向日葵,那……这朵可是永远都不会凋谢的向日葵,我知道你们这些在黑暗里向着光明的人有很多难以克制的负面情绪,别不开心了,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男人垂下了眸子,看着手心里盛放的这朵小花,喃喃的自言自语,“对不起……对不起……”

向阳凑了过去,“什么?你说什么?对不起什么?”

他立刻收起了情绪,合上了手心,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没什么,我的意思是,你有空对我做这些事情,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回到沈君身边去……”

“刑警官,我攻略你和攻略沈君可不一样,沈君那里都是逢场作戏,他迟早都是要死的,而你呢,我早就说过了,你这种男人,每一寸肌肉都长在我的审美点上,我对你可是认真的,而且,要回到沈君身边还不容易吗?我早就想好了”

刑明定了定眼神,“什么?说来听听?”

向阳却调皮的笑了笑,故意凑近了他,“想知道啊,想知道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刑警官,你还记得每次出任务之前,我们都干了什么吗?”

他看着身前的女孩往后撤了一步,“不可以,你身上还有伤”

向阳呵呵一笑,“哟哟哟,有进步啊,这次不但没有生气,没有让我求着你,居然还知道我身上有伤了,你就放心好了,这几天我惊吓过度,等我见到了沈君,还不知道要受多少罪呢,就你那体力,再被你折腾一顿,我还有命吗?我也很心疼我自己的,这次只有一个要求,你……笑一个”

男人愣了愣,女孩却直接上手捏着他的脸在他的嘴角上弯了个弧度出来,“笑一个嘛,笑一个我就告诉你”

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被身前这个小人暖得,噗嗤一下,展开了眉眼,“看看看,笑起来多好看,走吧,我们再往前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更大的向日葵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