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围捕

第98章 私心

沈清野面色铁青,心里兴许知道杜夏是刻意贬低,存心羞辱他,却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杜夏看他吃瘪的样子,这才舒心,从那通电话开始,他就被压了一头,被牵着鼻子走,现在终于找回些掌控全局的感觉,他慢慢说,状似居高临下地规劝,“你忘了他吧,你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两个月前就出国进修了,早就安排好的行程,没有跟你说,也是给你留一个面子,大家好聚好散,不至于太难看。”

沈清野听他说完,原本紧握成拳的左手,很久才慢慢松开,抬起脸,“给我个电话吧,我就亲耳听一次,绝不会再做什么。”

“何必呢?听不听结果都一样。”

“不逼到绝境,亲眼面对,人总不会死心,会抱有侥幸。”沈清野淡淡地说,还是这么站着,杜夏却一下觉得他好像被抽了神,面上有一种轻飘飘的恍惚,好像一缕烟霭。

杜夏皱着眉问,“你是真的对他上了心?”

沈清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看着他,双眼幽深笃定,个中意思,不言自明。

杜夏这次真的意外了,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觉得有点可笑,没想到还真有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情根深种。又觉得不可思议,他不理解这种深情。

他突然想到他和冯晴**被奚云撞破后,一次他在酒吧看到奚云,这人借酒浇愁,喝得烂醉,在吧台闹事,被人打得鼻青脸肿,一把丢出门去。他跟在后头出来,他那时候还很年轻,比奚云小许多,个头也比他矮一些。

奚云趴在人行道上,像摊烂泥一样,半个身子探出马路,险些被车碾。自己走过了又不忍,还是折回来,想把人挪到安全的地方。

走过去扶人,醉汉又重身上又臭,他嫌弃得要命,好不容易把人拖着站起来。奚云睁着一双醉眼迷糊地瞪着他,先是含糊地说谢谢,突然认清了人,转瞬就变得凶恶,用手掐住他的脖子,抵到街边商铺的墙上,“是你?你TM个变态,你居然和你姐姐上床?”

杜夏被他掐得说不上来话,脸都憋红了,奚云真的下了死手,太愤怒,眼也暴突,额角都是青筋,杜夏和他对视着,险些以为自己要死在这里了。

但不知道多久以后,奚云突然松开手。杜夏死里逃生,狼狈地撑着膝盖弯腰猛咳,咳得喉口腥甜,觉得刚刚出手扶人一把后险些被掐死的自己真的像个傻逼。

好不容易缓顺气,喉间被掐的劲还没消散,咽口唾沫下去牵动肌肉,就一阵闷疼。他阴沉地边摸着颈上青紫,边直起身,转过身却看见奚云在街沿坐着,抱着膝盖,头埋在胳膊里,肩膀不住**,哭得像个小孩。

杜夏的背脊一下僵硬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你对他狠,对他坏,他都很好处理,唯独这样弱小、自艾,他不知该怎样安慰了。

他走到奚云身边,也没做什么动作,就陪着站着。

奚云哭够了,恍恍惚惚拉着他的手站起来,身形摇摇晃晃的,还是一条醉狗。好不容易站稳了,眯着眼看他,表情还是愤怒的,却强制忍下了。那张让冯晴神魂颠倒的绝美皮相,满是眼泪鼻涕,七情上脸,扭曲狰狞,已经不堪入目。

杜夏眼看着那张脸上几经神情转换,痛苦挣扎,奚云最后却只是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好好照顾阿晴。”然后转过身,摇摇晃晃地走了。一路七歪八扭,身形颓唐,好像一条丧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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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事情,我不会靠陪人上床来偿还,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不会让你吃亏。”

杜夏从回忆中抽神,听到沈清野的话,迟钝地移转目光,有些轻蔑,“你还能做什么?你欠的债,庸庸碌碌打工,估计一辈子只能还上个零头。”

沈清野抬了眼,说得缓慢郑重,“我会让你盈利。”

“只要你愿意给我时间,在合同期内,我一分钱都不要。”

杜夏略诧异,沈清野说得笃定,站在那里,肩平背直,面上有伤,精致的五官仍俊美。杜夏不怀疑他有一日能出头,哪怕不会说话,就这样站着,做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木头美人,也能引得一众奢牌争先恐后地将自己的产品给他套上身。

更遑论,他还有野心。

那双眼睛不再显得淡漠,里头有星火在隐晦地燃起。

杜夏眯起眼,“你用什么来给我保证?”

沈清野想了想,“三年吧,如果三年内我做不到,我任你处置,你可以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一般人这样说,杜夏只会觉得是拖延,但沈清野说了,却平白给他一种信服力。杜夏突然明白,奚闻到底喜欢他什么,这人很有趣,初看是素白的一张纸,认识了才发现纸上都是暗纹,每一个角度都不同,时时都很惊喜。

看着脆弱易折,却很有柔韧性,被按压到极限,仍然不会屈服,有自己的方向。

他想到奚闻请他照顾好人,登机前的样子和他爸奚云一样,颓唐落寞,像可怜的小狗。

沈清野对杜夏而言,原先不重要,只是一个名字,是他公司的艺人,是好用的棋子,现在却有了别样的意义。

杜夏慢慢走回来,看着被缚在椅子上的赵思,对沈清野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但你竟然说服了我。“顿了顿又说,“你先走吧。”

“什么?”

“这里我帮你处理。我总不能让日后帮我白做十年苦功的艺人,背上一个故意伤人的罪名,添上丑闻,影响前程吧?”

沈清野一怔,随后低下头,“好。”

他也没有道谢,因为这混乱的场面,本就是杜夏一手搞出来的。

沈清野走出公寓,青白的月色洒在他单薄的肩上,路灯勾勒出长长的影子,他朝着医院走,去处理手臂的伤。

他心弦稍懈,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余地,伤口的疼痛才绵延地传上心尖,如蛛网般密密地裹住了他,他咬牙强忍,双腿重若千钧。

他在心中发誓,会重新站回舞台,万众瞩目,光彩耀眼。

会让所有人再次看到他,认识他,包括那个惹上身就跑了的小混蛋。

他后来开始演戏,去做演员,一是因为自己的确从前就喜欢,二是因为没有什么比做演员成名更快,更容易展示自己的优势,大银幕喜欢他的脸,会把他带到自己足迹到不了的地方。

他急功近利,毫无耐心,一分一刻都不想浪费。

从死尸和小兵演起,被人针对,一遍又一遍地扇巴掌到下戏后持续性耳鸣;寒冬腊月里赤身**地拍雪地戏,一呆就是7个小时,冻得高烧不退还得拍下一场;因为之前的事故患上了恐高症还接了跳楼戏,威亚出差错,最后一场时从三楼掉下来翻滚到地面……

他去应酬上酒桌,一轮轮觥筹交错,喝到呕吐,胃出血进医院,将自己清理干净又重新回到包厢。一遍遍打磨碰壁吃亏遇冷,练出一张张假面和圆滑通融的话术,知道如何在不同的人群间应对,也会卑躬,学着压低了眼温驯地笑。像被牵着表演的猴一样,在各种场合介绍自己,被人评头论足。

他学得很快,做得也不错,只是不给人碰,还是丢掉了很多机会,遇到了不少阻碍,经历过花了大力气准备,结果临到最后一秒被换人的事。但他还是幸运的,没演太多小角色,就遇到了人赏识,接到了让他声名鹊起的戏。

他越快成名,名声越响,奚闻看到他的几率就越高,惊艳感愈强,兴趣也会愈浓。所以他很注意形象,无论何时出现总力求完美。因为太精致,一丝不苟得像个假人,网上就有人说他装、造作、高傲、不够亲民。

公司问他要不要接一些乡村生活的综艺,或者出一些假装是偷拍的生活照,可以有些迷糊傻气,有一点缺漏反而更显真实可亲,粉丝不会有意见只会更狂热。

沈清野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不想赌,一丝一毫也输不起。

奚闻喜欢光鲜亮丽,喜欢鲜花掌声堆出的高高在上,就给他光鲜亮丽,给他独一无二,一切遵从他的渴望。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他才会循着拴在指上的一根细线循循回到自己身边。被诱哄着留下来,不再厌倦离开。

但他又想让奚闻明白,钢琴和掌声不是他唯一的光彩,他贪婪不知足,他想要奚闻喜欢他这个人。无论他是什么样子,众星拱月或者一身落魄,都只喜欢他。

沈清野想,这不是什么幼稚的报复,这只是爱人时的一点小小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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