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风云录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 作者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 作者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作者钱穆,是钱伟长的叔叔。

序我很早以前,就想写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

一则我认为政治乃文化体系中一要目。

尤其如中国,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

更其是儒家的抱负,一向着重修齐治平。

要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绝不该忽略中国传统政治。

辛亥前后,由于革命宣传,把秦以后政治传统,用专制黑暗四字一笔抹杀。

因于对传统政治之忽视,而加深了对传统文化之误解。

我们若要平心客观地来检讨中国文化,自该检讨传统政治,这是我想写中国政治制度史之第一因。

再则我认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

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与其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实发生相当的作用。

否则无生命的政治,无配合的制度,决然无法长成。

换言之,制度必须与人事相配合。

辛亥前后,人人言变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

因此只想把外国现成制度,模仿抄袭。

甚至不惜摧残人事来迁就制度。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

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

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

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变。

历史上一切以往制度俱如是,当前的现实制度,也何尝不如是。

我们若不着重本身人事,专求模仿别人制度,结果别人制度,势必追随他们的人事而变,我们也还得追随而变,那是何等的愚蠢。

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百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

又何尝是专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专制黑暗四字来抹杀?这是我想写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

但由于国家大局之动荡,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写的,感到比这一部书更重要的也还有,因此此书终于没有写。

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间,承何敬之先生要我讲演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但讲期只有五次,每次只限两小时,又为旅途匆忙,以及其他条件,并不能对历史上传统制度详细陈述,精密发挥,只择汉唐宋明清五代略举大纲。

本来想再就讲演记录把在讲演时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补。

不幸讲演完成,我及负伤养病,在此期间,没有精力对此讲稿,再事改进。

只得就原记录稿有与原讲义旨走失处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润饰了。

将来若偿宿愿,能写出一部较详备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则属至幸,而此书得以抢先呈教于读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并在此致谢何先生之美意。

若无何先生这一番督命,连此小书,也不会有仓促完成之望的。

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八月我在台中养病时。

嗣后又有邀约,请写一本“研究中国历代政治制度”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两税制,明代的赋税制度等,均有若干新资料补入,较原稿稍微充实,然恐尚多疏漏谬误,切盼读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八月钱穆于香港第一讲汉代一、汉代政府组织甲、皇室与政府严格说来,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

秦以前的中国,只可说是一种封建的统一。

只要到秦汉,中央方面才有一个更像样的统一政府,而其所辖的各地方,也已经不是封建性的诸侯列国并存,而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区分了。

因此讲中国传统政治,可以径从秦汉讲起,以前暂略不论。

秦代只是汉代之开始,汉代大体是秦代之延续。

所以秦代暂亦不讲,而只讲汉代。

现在专说汉代政府究是怎样组织的?我们要看政府的组织,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职权分配。

在此方面,我亦只想提出两点来加以申说。

第一是皇室与政府之职权划分,第二是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

我们知道:秦以后,中国就开始有一个统一政府,在一个统一政府里,便不能没有一个领袖。

中国历史上这一个政治领袖,就是皇帝。

这皇帝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在中国传统政治里,皇位是世袭的——父亲传给儿子。

若用现代政治眼光来衡量,大家会怀疑,皇帝为什么要世袭呢?但我们要知道,中国的立国体制和西方历史上的希腊、罗马不同。

他们国土小,人口寡。

如希腊,在一个小小半岛上,已包有一百几十个国。

他们所谓的国,仅是一个城市。

每一个城市的人口,也不过几万。

他们的领袖,自可由市民选举。

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旷场上,那里便可表现所谓人民的公意。

罗马开始,也只是一城市。

后来向外征服,形成帝国。

但其中央核心,还是希腊城邦型的。

中国到秦、汉时代,国家疆土,早和现在差不多。

户口亦至少在几千万以上。

而且中国的立国规模,并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结。

汉代的国家体制,显与罗马帝国不同。

何况中国又是一个农业国,几千万个农村,散布全国,我们要责望当时的中国人,早就来推行近代的所谓民选制度,这是不是可能呢?我们若非专凭自己时代判断,来吞灭历史判断,我们应该承认皇位世袭,是中国已往政治条件上一种不得已或说是一种自然的办法。

况且世界各国,在历史上有皇帝的,实在也不在少数。

我们不能说,中国从前不用民主选举制,而有一个世袭的皇帝,便够证明中国传统政治之黑暗与无理性。

在封建时代,本来有很多家庭有他们世袭的特权,这些皆所谓贵族。

但从秦汉以后,封建制度早已推翻。

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他儿子以外,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

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职位传给他儿子,县令不能把县令的职位传给他儿子。

这已是政治制度上一项绝大的进步。

从前封建时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开的关系,现在则不然了。

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

不过在那时,还留下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皇室和政府的关系。

皇室是不是即算政府?若把皇室和政府划开,这两边的职权又怎样分?这是秦汉时代首先遇到的一个大问题,也是此下中国政治史上一向要碰到的一个大问题。

拿历史大趋势来看,可说中国人一向意见,皇室和政府是应该分开的,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

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

代表政府的是宰相。

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

皇权和相权之划分,这常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

我们这几十年来,一般人认为中国从秦汉以来,都是封建政治,或说是皇帝专制,那是和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的。

要讲汉代皇权和相权之划分,让我先举一实例:当时皇帝宰相,各有一个“秘书处”,而两边的组织,大小不同。

汉代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意。

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

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

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这真是皇宫里的“秘书”了。

汉代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后来才愈弄愈大。

最先尚书只是六尚之一,这是皇帝的秘书处。

若说到宰相的秘书处呢?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

我们且列举此十三曹的名称,便可看出当时宰相秘书处组织之庞大,与其职权之广泛。

一西曹,主府史署用。

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

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以年俸有两千石谷得名。

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

三户曹,主祭祀农桑。

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五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

六法曹,掌邮驿科程,这像现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

七尉曹,主卒曹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有漕运总督。

八贼曹,管盗贼。

九决曹,主罪法。

此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

十兵曹,管兵役。

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

十二仓曹,管仓谷。

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

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

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

因为皇帝只有一个笼统的尚书处,只有一个书房。

最先的尚书也仅有四人,而宰相府下就有十三个机关。

这相府十三曹,比诸皇室尚书的范围大得多,而且此十三曹的权位也很重,也竟俨如后代之专部大臣。

可见汉代一切实际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

以上单据一例来讲皇室和政府的区别。

从中国传统政治的大趋势看,一般意见一向是看重这区别的。

乙、中央政府的组织现在说到汉代中央政府的组织。

当时有所谓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

它是副丞相。

按照汉代习惯,用现代语说,这里有一种不成文法的规定,须做了御史大夫,才得升任为丞相。

太尉虽与丞相尊位相等,实际除却军事外,不预闻其他政事。

因此当时最高行政长官实在是丞相。

依照文字学原义,丞是副贰之意。

所谓相,也是副。

就如现俗称嫔相,这是新郎新娘的副,新郎新娘不能做的事,由嫔相代理来做。

所以丞是副,相也是副,正名定义,丞相就是一个副官。

是什么人的副官呢?他该就是皇帝的副官。

皇帝实际上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宰相来代理,皇帝可以不负责任。

为什么又叫宰相呢?在封建时代,贵族家庭最重要事在祭祀。

祭祀是最重要事在宰杀牲牛。

象征这一意义,当时替天子诸侯乃及一切贵族公卿管家的都称宰。

到了秦、汉统一,由封建转为郡县,古人称“化家为国”,一切贵族家庭都倒下了,只有一个家却变成了国家。

于是他家里的家宰,也就变成了国家的政治领袖。

本来封建时代,在内管家称宰,出外作副官称相,所以照历史传统讲,宰相本来只是封建时代贵族私官之遗蜕。

但正因如此,所以秦汉时代的宰相,他不但要管国家政务,还要管及皇帝的家务。

这在周官书里的天官冢宰的职权,便是如此的。

但现在的宰相,他既要掌管国家政府的一切事情,他再没有工夫管皇帝的家事,于是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住在皇宫里。

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是指是住在皇宫的。

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

御史中丞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如实则皇室一切事仍得由宰相管。

从另一方面讲,宰相的来历,本只是皇帝的私臣,是皇帝的管家,自该管皇宫里的事。

那是封建旧制遗蜕未尽。

但从另一方面看,只好说,皇帝也不过市政府下面的一部分。

所以宫廷事,也归宰相来统治。

那时,皇帝有什么事,交待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报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转报宰相。

宰相有什么事,也照这个手续,由御史大夫转中丞,再转入内廷,这是当时皇帝与政府关系之大概。

再说汉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

因他们都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以示别于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长之亦是二千石而名。

若讲到这些九卿职名的来历,却很有趣味:太常在秦代叫泰常,这个常字,本当作尝。

他是管祭祀祖先鬼神的。

依四时奉献时物,让祖先鬼神时时尝新,故称泰尝。

在古代,宗教意味犹在政治意味之上。

古代的住宅,东偏是祠堂,即庙,西偏是家屋,即寝。

生宅死宅,连在一起。

后代民间此制虽废,皇宫仍沿旧轨。

直到清代,太庙不是紧贴在皇宫的东边吗?古代的家庭,最重要的,可说不是活人而是死人,祭祖自属大事。

宰就是掌管杀牛祭祖的。

所以汉廷九卿的第一卿,也是管祭祀的。

这个官,正名定义,该属于皇家,管皇家的庙,管皇家祭祖的一个家务官,不好算是朝廷公职。

其次是光禄勋。

这个官名,直到清代还有,但这三字的原义,却早就忘失了。

依文义讲,勋该就是阍,古音相同,这是皇家的门房。

光是大义,光禄该即是大麓,禄麓音同相借。

为什么门房称大麓呢?此因古时代的皇帝,多半靠山住家,好像宋江在梁山泊,朱贵在山脚下开设酒店,好通报消息。

所以皇帝居山,房门就设在山麓。

尚书上说舜管尧的大麓,那便是舜做了尧的宰相。

换言之,乃是当了尧的门房。

因此光禄与勋是古今语,都指门房言。

卫尉是一个武职,掌门卫屯兵,这是皇宫的卫兵司令。

当时凡属军事方面的官都称尉。

太仆犹之是皇帝的车夫,《论语》:“子适卫,冉有仆”,仆是赶车的。

皇帝出去,太扑就替他赶车。

那是皇帝的汽车司机。

廷尉是掌法的,犯了皇帝的法,都归他管。

如此看来,太常管皇家太庙,光禄卫尉,一是门房头儿,一是卫兵头儿。

这都是在里面的。

皇帝出门,随带的是太仆,在外面有人犯法,就是廷尉的事。

大鸿胪,一直相沿到清代,就等于外交部。

也如现在之礼宾司,是管交际的。

胪是传呼义。

古礼主宾交接,由主传到主身边的相,再由主身边的相传到宾边的相,由是而再传达到宾之自身。

鸿即大义。

大胪是传达官。

宗正是管皇帝的家族,其同姓本家及异姓亲戚的。

以上七个卿,照名义,都官的皇家私事,不是政府的公务。

由这七卿,我们可以看出汉代政治,还有很多是古代封建制度下遗留的陈迹,然而那时已是化家为国了,原来管皇帝家务的,现在也管到国家大事了。

譬如太常就兼管教育,因为古代学术都是在宗庙的。

西方也一样,直到现在,在他们,教育和宗教还是分不开。

光禄勋原是皇帝的总门房,现在皇宫里一切侍卫都要他管。

那时皇宫里的侍从,还不完全是太监,而且太监很少,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当时一般要跑入政府做官的人,第一步就得现进入皇宫里,充侍卫,奉侍皇帝,让皇帝认识,然后得机会再派出去当官。

这些在皇宫里服务的,多半是年轻人,当时称作郎官,都归光禄勋管。

孔子十二世孙孔安国,也就做过郎官。

太仆呢?因管车马,所以国家一切武装,好像“坦克车、飞机”之类,他也连带管了。

廷尉就变成司法,大鸿胪就变成外交。

这是历史演变。

我们推寻出这一演变,却并不是说汉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一个封建政府,而当时的九卿还是皇帝之私臣。

因此等卿都隶属于宰相,而所管亦全是国家公事。

此外还有两个卿,就是大司农和少府,都是管财政经济的。

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

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

皇室不能用大司农的钱。

所以我们说当时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鲜明划分的。

当时全国田赋收入是大宗,由大司农管。

工商业的税收,譬如海边的盐,山里的矿,原来收入很少,由少府管。

这九卿,全都隶属于宰相。

我们上面讲九卿,照名义来历,都是皇帝的家务官,是宫职,而系统属于宰相,岂不是宰相本是皇帝的总管家吗?但换句话说,便是当时政府的首长,宰相,可以管到皇宫里的一切。

举例来说,少府掌管皇室经费,而少府属于宰相,宰相可以支配少府,即是皇室经济也由宰相支配。

这样一讲,岂不是皇室反而在政府之下了吗?本来封建时代的宰相,就是皇帝的管家,但到了郡县时代,化家为国,宰相管的,已经是国家了,不是私家了,所以他成了政府正式的首长。

从前私家家庭中的各部门,也就变成公家政府的各部门。

封建时代,以家为国,周天子是一个家,齐国也是一个家,鲁国又是一个家,这样的贵族家庭很多,天下为此许多家庭所分割。

那时在大体上说,则只有家务,没有政务。

现在中国已经只剩了一家,就是当时的皇室。

这一家为天下共同所戴,于是家务转变成政务了。

这个大家庭也转变成了政府。

原先宰相是这个家庭的管家,现在则是这个政府的领袖。

以上对汉代的三公九卿,已经讲了一个大概。

这是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情形。

丙、汉代地方政府汉代的地方政府,共分两级:即郡与县。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政府以县为单位,直到现在还没有变。

汉时县的上面是郡,郡县数当然也随时有变动。

大体说,汉代有一百多个郡,一个郡管辖十个到二十个县。

大概汉代县数,总在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之间。

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这一点值得我们的注意。

若以近代相比,今天的地方行政区域,最高为省。

一省之大,等于一国,或者还大过一国。

一省所辖县,有六七十个以至一二百个,实在太多了。

但就行政区域之划分而论,汉制是值得称道的。

汉代郡长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

不过九卿称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

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进一级就可当三公,九卿放出来也做郡太守。

汉代官级分得少,升转极灵活,这又是汉制和后来极大的不同。

九卿放出来当太守,并不是降级。

地方二千石来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级,名义上还是差不多。

当时全国一百多个郡,太守的名位,都和九卿差不多,因此虽是中央政府大一统的局面,虽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得比较小,却不感觉得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

丁、中央与地方之关系说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绩。

一切财政、经济、教育、刑事、民事、贼⒃只模每年有一个簿子,分项分类,在九十月间呈报到中央,这叫做上计。

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

全国分为十三个调查区,每一区派一个刺史,平均每一刺史的调查区域,不会超过九个郡。

他的调查项目也有限制,政府规定根据六条考察,六条以外,也就不多管。

地方实际行政责任,是由太守负责的。

政府派刺史来调查,不过当一个耳目。

所以太守官俸二千石,而刺史原始只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

根据政府规定项目调查,纵是小官也能称任。

而且惟其官小。

所以敢说敢讲,无所避忌。

这些刺史,上属于御史丞。

皇宫里还有十五个侍御史,专事劾奏中央乃及皇宫里的一切事情的。

部刺史和侍御史的意见,都报告到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再报告到宰相。

副宰相所辅助宰相的,便是这一个监察的责任。

二、汉代选举制度上面讲了汉代中央和地方的许多官,但这许多官从哪里来的呢?什么人才可以做宰相御史大夫乃至这个部门的长官呢?这是讲中国政治制度上一个最主要的大题目。

在古代封建世袭,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府,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统,自然不会发生有此问题。

但到秦汉时期便不同了。

封建世袭制度已推翻,谁该从政,谁不该从政呢?除却贵族世袭外,首先令人想到军人政治,谁握有兵权,谁九掌握政权,支配仕途,但汉代又并不然。

其次令人想到富人政治,谁有财富,谁便易于入仕,易于握权,但汉代也不然。

我们讲汉代关于此一方面的制度,要到汉武帝以后,才渐趋于定型。

那时已有了太学,好入现在的国立大学。

当时国立大学,只有一个,这里面的学生,考试毕业分两等,当时称科。

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

郎官是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依旧例,凡做二千石官的,(汉朝这样的官很多,中央虽只有三公九卿十多个,地方上的太守就有一百多个。

)他们的子侄后辈,都得照例请求,送进皇宫当侍卫。

待他在皇帝面前服务几年,遇政府需要人,就在这里面挑选分发。

这已制度,虽非贵族世袭,但贵族集团,同时便是官僚集团,仕途仍为贵族团体所垄断。

这在西方,直到近代还见此制。

中国则自汉武帝以后便变了。

当时定制,太学毕业考试甲等的就得为郎,如是则朗官里面,便羼进了许多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却不就是贵族子弟。

至考乙等的,回到其本乡地方政府充当吏职。

吏是地方长官的掾属。

汉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长官定要由中央派,太守如是,县令也如是。

但郡县掾属,必得本地人充当。

譬如台北市的人,不能当台北市的市长;但台北市政府从市长以下的一切官,在汉代称为掾属的,那就绝对要用台北市的本地人。

不过辟用掾属的权,则在长官手里,这叫做辟属。

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这些是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的。

宰相下面的十三曹,就由宰相自己辟用。

此外各卫门首长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门首长自己任用。

现在这个太学生考了乙等,譬如他是会稽郡人,他便回到会稽,指定由郡县政府试用,这所谓补吏。

补郎与补吏,是太学生毕业后应有的待遇。

再说到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

当时各地方时时可以选举人才到中央。

他们的选举,大体可分为两种,也可说是三种:一种是无定期的,譬如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往往就下一道诏书,希望全国各地选举人才到朝廷;或是碰着大荒年,大水灾,或是大瘟疫,这表示政府行政失职,遭受天遣,也常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来向政府说话,或替国家做事。

这些选举是无定期的。

这样选举来的人,多半称为贤良。

贤良选到了政府以后,照例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重大的问题,向他们请教。

这叫做策问。

策即是一种竹片。

问题写在竹简上,故称策问。

一道道的策问,请教贤良们大家发表意见,这叫对策。

政府看了他们的意见,再分别挑选任用,这是一个方式。

这一种选举,既不定期,也无一定的选举机关。

地方民意也可举,三公九卿,政府大僚,也可举。

所举则称为贤良,贤良是指有特出才能的人。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能吃苦,能应变,所谓出使绝域的人,政府常常下诏征求,只要自问自己有此才干,可以自己报选。

又如军队里要用军事人才,或如黄河决口,需要晓习治水的人,大家知道有这种人才,大家可以举,自己觉得有把握,自己也可直接来应选。

这是一种特殊的选举。

后来又有一种有定期的选举,那就是选举孝廉。

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的。

但地方政府有时并不注意这件事,应选人也不辉尽:何帝时,曾下了一次诏书,大意说:你们偌大一个郡,若说竟没有一个孝子、一个廉吏可以察举到朝廷,那是太说不过去的事。

而且地方长官的职责,不仅在管理行政,还该替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可见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

与时汉武帝就下令叫大家公议,不举孝子廉吏的地方长官应如何处罚。

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有定期的选举。

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塞责。

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优良百多孝廉举上朝廷。

这些人到了朝廷,并不能像贤良般有较好较快的出身,他们大多还是安插在皇宫里做一个郎官。

如是则一个太学生,当他分发到地方政府充当吏属之后,他仍还有希望被察举到皇宫里做一个郎。

待他在郎署服务几年,再分发出去。

自从武帝以后,汉代逐渐形成了一种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至少每年各郡要新进两百多个孝廉入郎署,十几年就要有两千个。

从前皇宫里的郎官侍卫本也只有二千左右。

自此制度形成,二三十年后,皇宫里的郎官,就全都变成郡国孝廉,而那些郡国孝廉,又多半是由太学毕业生补吏出身的。

如是则皇帝的侍卫集团,无形中也变质了。

全变成大学毕业的青年知识分子了。

于是从武帝以后,汉代的做官人渐渐变成都是读书出身了。

后来郎署充斥,要待分发任用的人才尽多,于是就把无定期选举,特殊选举都无形搁下,仕途只有孝廉察举的一条路,这是到东汉时代的事了。

这一制度,又由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

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失去了。

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

这一制度,于是会合有教育、行政实习、选举与考试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

我们从此看出:这一制度在当时政治上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

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成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

那是当时入仕从政的唯一正途。

政府一切官吏,几乎全由此项途径出身。

这样的政府,我们再也不能叫它做贵族政府。

郎官之中虽然也尽有贵族子弟,但究竟是少数。

我们也不能称之谓军人政府,因郎官并不是由军人出身的。

我们也不能称之为资本主义的政府,因这些郎官,都不是商人资本家的子弟。

这样的政府,我们只能叫它做读书人的政府,或称士人政府。

汉代从昭宣以下的历任宰相,几乎全是读书人,他们的出身,也都是经由地方选举而来。

并不是由其血统上和皇帝以及前任大官有什么关系,或者是大军人大富人,才爬上政治舞台。

完全是因其是一读书知识分子而获入仕途。

这一情形,直从汉代起。

我们可说中国历史上此下的政府,既非贵族政府,也非军人政府,又非商人政府,而是一个“崇尚文治的政府”,即士人政府。

只许这些人跑上政治舞台,政府即由他们组织,一切政权也都分配在他们手里。

三、汉代经济制度上面讲的是政府之形成,及其职权分配之内容。

下面要讲到支持政府的主要经济问题,即赋税制度。

汉代对于轻姹赋这一理想算是做到了。

战国时孟子讲过:“什一而税,王者之政”,可见战国税额,是不止什一的,在孟子以为什一之税已是很好了。

可是汉代,税额规定就只有“十五税一”。

而且,实际上只要纳一半,三十税一。

一百石谷子,只要纳三十多一点的税。

甚至当时人还说有百一之税的(见旬悦《前汉纪》),并在文帝时,曾全部免收田租,前后历十一年之久。

这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

这因中国疆土广,赋税尽轻,供养一个政府,还是用不完。

然而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当时对于土地政策,比较是采用自由主义的。

封建时代的井田制早已废弃,耕者有其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私有,他可自由使用,也可自由出卖。

遇到经济困乏,田地可以买卖,就形成了兼并。

若我们进一步问,为什么政府税额轻了,农民还要卖去自己的1/4|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