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一组

第三百零二章 线索?

第三百零二章 线索?

这一切在事先就已经设计好了,也就是说,我的一举一动,其实都在凶手的计算之中。这到底是怎样的对手,才能够成功计算出这么多东西。

我看着面前的屏幕,把杂念先抛却脑边,按了加速键,以八倍速播放着视频,就在这段录像即将结束时,我突然看见一个人走到了窗边。

这个人肯定就是凶手!我试着放大了画面,但是画面放大之后,凶手的样子迅速失真,唯独可以辨别出来的,就是他头上带着的一顶帽子。

“冷静下来,画面的失真很正常,这样反而对你有好处。记住,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尽量记住凶手身上的其它特征,将他的脸模糊化。”

李维斯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他指着面前的录像,如果我一直想要辨别出凶手的面部特征,那么肯定会忽略其它重要的线索,这是许多警察在破案中一直会犯的错误。

“为什么嫌疑人的画像在有的时候会画得很可笑?是那些画画的人技术不好吗?但他们是可以在被害人不完整的描述下,画出嫌疑人面部特征的人。

他们这么做,就是因为不想让警察一直纠结在画像上,去注意其它有用的细节。记住,脸不是最重要的,注意其它的细节,否则你这么做只会是徒劳无功。”

李维斯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他的话让我恍然大悟,我把速度降了下来,开始注意那个凶手的一举一动,很轻易地打开了窗户,随即侧身翻了进去。

在凶手做这一系列的动作时,监控摄像头只拍到了他的背影,加上又是半夜,我无法辨别出他的其它特征。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放着凶手跳窗的过程。

“从这些动作里,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告诉给我听听。”

李维斯站在我的身边,我看着侧身穿过窗户的凶手,他的支撑点是左手,一般来说,作为支撑点的手,就是他的惯用手。

“凶手是一个左撇子,身高应该在180厘米左右,因为他的头和窗户差不多高,戴着一顶鸭舌帽,身上穿着灰色的夹克衫,有一定的入室盗窃经验。

他做的每个动作,都不能让监控摄像头拍到他的脸,也不能让我看见他的任何身体部位,只能让我看到他穿的衣服和他做的动作。”

李维斯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看着我,打了一个响指。

“你看,你不是能够推理出很多东西来的吗?连他是左撇子这件事都可以知道,单单是这个线索,就已经排除很多人了。你可以先回到客厅里,按照这些线索来排除嫌疑人。”

李维斯看着我,我点了点头,随即关掉了电脑,取出录像带,放在桌子上后,慢步走出了放映室,回到了客厅里。

桌子上摆着五名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我按照刚刚推理出的线索一个一个排查,身高在175厘米以下的基本可以排除,这样一来,嫌疑人只剩下了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

白人叫德安·哈德森,黑人叫麦克·霍金,两个人都有入室盗窃的前科,身高也超过了180厘米,符合我推理出的所有线索。但这两个人中的哪一个,才会是真正的凶手呢?

我站了起来,刚刚的推理为我排除了很多嫌疑人,我接下来需要继续寻找线索,最好是决定性的线索。

我走上了二楼,站在那摊血泊前,这里一定有线索,我的第六感一向非常准。就在我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这摊血泊时,李维斯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李维斯站在那滩血泊上,他默默地看着我,周围的一切暗了下来,在我的视线里,只剩下了李维斯和那摊血泊。

“想一下,如果你是凶手,如果你在这里杀了人,那么当你走过去的时候,会留下什么?”

李维斯看着我,我思考了一会儿,举起了自己的手,做出手枪的形状,向面前的李维斯开了一枪。和我想象的一样,李维斯被一颗无形的子弹射穿了脑袋,倒在了地板上。

鲜血从李维斯的后脑渗出,如果我在这时走过去的话,会留下什么?我试着做过了那些渗出的鲜血,发现几个巨大的脚印遗留在了地板上。

“知道了吗?这就是会留下的后果,如果凶手在进入房间之前杀了户主的话,地板上不可能一个脚印都没有,鲜血几乎覆盖了整整一层的地板,户主的房间前也有鲜血。

所以,如果凶手在进入房间之前杀了他们,地板上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脚印。但是,现在就真的一点脚印都没有,对这件事情,你有没有任何想法?”

李维斯出现在了我的身边,他看着面前自己的尸体,鲜血在这时流到了我的脚边,我到这个时候才突然意识到,一个人身体里的鲜血如果都流失的话,那会是一个巨大的量。

“这代表,凶手是在户主出来之前,就进入了户主的房间。在他们面前拿走了所有的东西,然后他们带到了这里,最后开枪打死了他们?”

我转头看向了李维斯,他笑着点了点头,眨眼间,所有的一切恢复正常,我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上,面前的血泊覆盖了整整一层的地板。

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线索,如果凶手能够潜入户主的房间,并且在他们的面前偷走那么多的东西,也就代表了他肯定很熟悉这里的布置,否则他不可能这么熟练地进入这里。

凶手知道户主的作息习惯,并且知道他们家的摄像头在哪里,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够不让摄像头拍到,还知道他们有钱的东西都藏在了哪里。

这个凶手,可能是户主的熟人。至少也是经常来到附近的人,否则不可能做到这些事情。而且最大的疑点是,在户主一家发现小偷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大喊救命,也没有按下床边的报警铃。

户主应该是认识小偷的,在睡梦中看见后者的时候,只是觉得奇怪,而不是去按下报警铃。但是,户主到底拥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够让凶手宁可杀了他们,也必须要得到的。

对于我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谜,我必须要找到更多的证据,让我能够知道真相。我走进了户主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非常正常,并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

如果小偷和户主并不认识,这里肯定会有打斗的痕迹,但现在并没有,这直接证明了我刚刚的结论。我继续找着线索,床头柜里到底放了什么东西?

我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桌子上除了常规的书本和笔之外,并没有任何线索。于是我打开了抽屉,却发现里面藏着一本日记本,日记本里会有线索吗?

我看着面前的日记本,随即打开了它,翻到最后一页,上面的日期距离户主一家被杀,只是一天而已:

今天天晴,云很少,非常闷热,所以不得不开了空调。珍妮今天非常兴奋,她对我说,她今天见到了一个老同学,后者欠了她很大一笔钱。

老同学看见她之后,二话不说就签了一张支票,还了珍妮的钱。当珍妮去银行取完钱之后,她马上去买了一串项链,那是她一直想要买的。

那串项链是‘海洋之心’的模仿品,后者是真正的稀世珍宝,但现在已经不知所踪。但是珍妮的这一串项链,全世界也就只有1000串而已。

她很喜欢这串项链,今天一天都戴着它,尤其是当朋友来做客的时候,她竟然说这一串项链就是真正的‘海洋之心’,这让我的很多朋友都非常羡慕。

但我知道珍妮是一个懂道理的女人,她只会炫耀这一天而已,到了之后,她就不会再炫耀这串项链了。在今天睡前,她把这串项链放在了床头柜里,说这样一来,她可以安心。

珍妮是一个爱美的女人,我们家里也还算富有,所以让她偶尔奢侈一次,也不算很过分。

项链?床头柜?我的脑子一下豁然开朗,原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被杀掉的原因!真的有人把这串项链当成了‘海洋之心’,想要把它带到拍卖场上卖掉。

我合上了日记本,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后,冲到了一楼,在电话上按了三个零之后,等待着电话接通。

“1个小时45分钟,你这一次慢了一点,但还算好,没有超时。把你推理出的真相告诉我吧,如果八九不离十的话,我就算你这一次的任务成功了。”

凶手打了一个哈欠,他到底是谁?我下意识地问着自己,可我并不知道,我的脑子里并没有联想到任何一个人。不过,对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先把推理出的真相说出来为好。

“这一切的开始,都是因为一串叫做‘海洋之心’的项链,这串项链在泰坦尼克号沉船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不见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海洋之心’开始名满天下。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公司开始做出了模仿品,通过电影《泰坦尼克号》的造势,让全天下的女人都争着想来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