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四月初, 刚纳河的河水奔腾不息。
一场春雨过后,草原牧草鲜嫩多汁,众多南下觅食的食草兽类重新越过刚纳河, 回到原始种生存的草原腹地。
草原上渐渐多出了猎物的身影, 瞪羚、斑马、水牛、角马等,煎熬一冬的猎食者们藏在树梢或草地中, 竖起的兽瞳紧紧盯着这群肥美的猎物,蠢蠢欲动。
刚纳河流经兽神山脉, 横贯辽阔无边的草原, 有‘生命之河‘的美誉。
河水最深处有几十米, 最浅处也有几米深,不过这对数以万计的角马群而言不算什么。
角马个头硕大,通体黝黑,成年角马一头重量便可达两百多公斤, 一到雨季, 数以万计的角马群便会由南向北迁徙,狂奔着迈过刚纳河, 寻找新的多汁的草场。
这场迁徙注定伴随着伤亡,刚纳河周边的芦草下, 无数猎食者汇聚, 一边隐蔽身形一边静待时机。
猎食者们的目光汇聚在角马群中心的母角马以及小角马身上。
风向的改变使这场狩猎变得捉摸不定。
角马群似乎嗅到了危险, 外围的公角马们开始燥动,最终, 一群鬣狗的出现,打破了河岸两旁短暂的平静。
鬣狗们配合得当, 骚扰与狩猎同时进行。
它们的猎物是一头怀孕的母角马, 母角马行动迟缓, 受到惊吓后更是跑出了队伍。
冲突升级。
鬣狗群开始厮杀。
“咯咯咯——”它们嘶吼着。
血腥气味随风飘散,无人注意到,远处枯草丛忽然晃了晃,一头伏底身体,威风凛凛的黄色身影出现,口中拖拽着一头成年公角马。
这场狩猎似乎也让它有些疲惫。
它盘卧在原地,慢条斯理地撕扯起公角马厚实的皮,大口大口解决掉边角肉,最后,咬起一大块角马背上的嫩肉,不疾不徐的朝一个方向走去。
……
草原的雨季将从五月份持续到十月份,其中气温升高,天气也将变得极为酷热。
生活在草原腹地的兽人部落会在四月份定居下来,熬过酷暑。
巨大繁茂的合欢树下,合欢树叶青翠油绿,像一把大伞,遮风挡雨,一个兽人青年只穿着兽皮短裙、兽皮短袖,正忙碌的收拾帐篷。
帐篷应该是兽皮帐篷,一场小雨后变得湿漉漉的,青年迅速又麻利的拆下帐篷,放在阳光下晾晒。
这处营地看起来虽小,却五脏俱全。
木板搭建成的锅炉灶台。
石头雕刻成的桌椅、小石床,盛水用的石缸、装有调味料的陶罐,还有柳条编织成的藤架。草原的夏天最惹人烦的不是猎食者,而是无处不在的苍蝇、飞虫。
有了藤架,苍蝇们好像从上面闻到了什么气味,远远的绕开营地。
距离合欢树不远的位置,一道金黄色的身影徐徐出现。
它伏低身体,脚步轻盈无声,残忍锐利的兽眸注视着远处的人影,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光。
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正蹲在阳光下,拍打着兽皮的青年警惕的回过头——
林言只感觉扑面而来一股热度,顺滑厚实的鬃毛如流动的金子溶液,自然的划过他的腰肢、大腿。
兽皮裙被顶了起来,温热的鼻息打在小林言上,雄狮威风凛凛的一张脸出现,带着点甩流。氓性质的嗅了嗅,接着不紧不慢的伸回脑袋,漫不经心地跳上石床,开始阖着眼睛犯困。
这样一头庞然大物,接近四米的身长,重达两百五十多公斤,浓密茂盛的鬃毛覆盖脸颊、肩颈、腹部,四肢雄壮有力,爪子厚重,就连尾巴,轻轻一甩,都能把石缸拍碎。
如此具有威
胁性、恐怖性,却懒洋洋地撩起眼皮,任由青年指着鼻尖恼恨的骂。
“阿斐斯!”林言手忙脚乱的捂好裙子,白皙的脸颊热出了绯红,蹙着眉头:“——你现在是越来越可恶了!”
雄狮不理他,颇有些无聊。
今早起床林言才发现两条**都被大狮子这个坏家伙咬碎了,珍贵的丝绸布料就这么散落在草地上。
成年后的大狮子一天比一天心思莫测,不是动不动顶他,把他怼到**,压住不让动,要不就是撕他的衣服、咬他所剩无几的**。
林言很想打它一顿出出气。
但大狮子如今的体型,林言打它就像给它挠痒。
当年一个劲的溺爱,导致现在一点也不听话。
林言第无数次体验到叛逆儿童家长们的心情,含着辛酸泪,麻利的处理起‘阿斐斯‘带回来的里脊肉。
阿斐斯这个名字是林言认真取得,在兽人大陆上,这个名字代表着‘长寿、健康‘。
那时的小狮子还会甜甜的舔林言的下巴,软软的撒娇。
现在——
林言:“……”
算了,不说也罢。
他蹲在水缸前,柔韧雪白的腰腹下陷,线条流利漂亮,乌黑纤长的卷发垂在腰侧,被一根柳条松松扎起来。
白底黑纹的兽皮裙包裹着臀部、大腿,最雪白细腻的两处皮肉都被遮挡了起来。
没注意到有厚实的爪垫无声无息的踩着草地,一点点靠近。发觉到不对的时候,林言已经被咬住裙子,眼皮倏然一跳,他正要挽救,裙子已经被某只叛逆期的大狮子咬掉。
林言顿时蹙眉转过身,雄狮慵懒的伏在近处,盯着他,金黄兽眸缩成一条线,粗壮的尾巴一甩一甩,有些悠闲懒散,一点也不复刚才的冷淡。
这头坏狮子必须得接受教训了。
兽皮裙没了,林言变得束手束脚,他冷着脸,忽然间变身,兽皮衣空落落的掉在原地,大狮子懒散的精神一振,眼前钻出来一只漂亮雪白的长毛猫。
细腰长腿,尾巴上有黑色圈环。
猫咪黑色的眼睛眯起,毛发干净洁白,像一捧雪,只是比大狮子小了很多倍,看起来袖珍可爱。
林言不喜欢变成原型,东大陆猫的原型太小了,让他很没有安全感,他现在只想从大狮子口中夺回兽皮裙,躲起来穿上,然后处理食材。
但很显然,这头阴险狡诈的大狮子——真正的目的,就是让他变成原型。
后颈忽然被咬住,林言身上酸酸软软,他忍着没叫,被这头坏狮子压到石**,开始慢条斯理地舔毛。
脖颈、后背、下巴。
还挺舒服的。
林言差点化成一滩饼,下一秒,他被翻过身。
林言:“?”
林言:“!”
柔软敏感的腹部一被舔,林言就受不了了,火速变成原型。
他气喘吁吁,白皙的脸上晕着恼怒地浅红,如墨的长卷发贴着肩颈,脖颈和胸前还有些晶莹的水迹,两条修长如玉的腿搭在石床边,柔软细腻的皮肉紧贴着冰凉的石床,磨出些细微的红。
“你这头臭狮子,真是没完没了了。”烦躁的扯着狮子颈圈的鬃毛,顺滑如丝绸的鬃毛手感其实不怎么好,有些硬,有些扎,但扯起来最方便。
林言被温热的鼻息顶的往后退了退,羞耻又紧张,大白天的,他生怕遇到兽人族,到时候就解释不清了。
大狮子硕大的身躯环着林言,眯起眼睛,竖瞳变成舒适惬意的形状,慵懒的压在林言肩侧。尾巴也在林言腰上缠了一圈,有一下没一下的上下晃动,用尾巴尖团成球的小鬃毛,挑弄着林言禁不得蹭的腰腹。
肤肉很快
被磨的绯红。
“嘶……”吸口气,看着它满足的神情,林言想发火,心又有点软。
犹豫了几秒,他到底退了一步,主动抬起胳膊,雪白修长的手臂抱着狮子威严凶悍的脸,脸颊贴着它,轻声对它解释:“别生气了,今年夏天比去年还要危险,我们必须去兽人的城池避暑。”
大狮子尾巴的力度变得粗重起来,情绪显然变得不耐。
林言又吸了口气,声音不太稳当,抱紧了它,细长白皙的五指揪着它的鬃毛,连忙哄道:“乖一点,不要闹。去年夏天你差点得了热射病,你要是出事了,我怎么办?”
林言太知道怎么拿捏这头唯我独尊、性情越发古怪的大狮子了。
他狭长潋滟的狐狸眼晕开水红,像三月绽放的樱花花瓣,右眼尾代表亚兽人身份的泪痣也浸在水红中,声音微微颤抖:“你要是不在我身边,我肯定活不到走出草原的那一天。”
大狮子尾巴甩动的动作一顿,眼神凶狠暴戾的眯起来,残忍的光掠过它的眼底,它喉中溢出低沉的声音,似乎因为林言的话,而产生了某些画面感——这画面感令它空前愤怒,只想回到刚纳河边,继续一场血腥的杀。戮。
林言也没想到它的反应这么强烈,眼皮一跳,连忙红着眼眶抱紧它,整张脸都埋进它的鬃毛。大狮子很爱干净,一天能洗两趟澡,只要狩猎完,一定毛发整洁的回来。
林言没有心理压力的抱紧它,大半个雪白无暇的身体都被鬃毛掩埋、挡住,他忍着羞耻,与大狮子对视,瞳孔浸着秋水,轻声细语的说:“等过完夏天,我们就回草原,好不好?”
大狮子低头睨着他,还是有些烦躁,尾巴重新开始不耐烦的甩动。这次力度更大,有点发了狠。
林言喉结又滚了滚,细细的呼出口气,亲它的脸颊,抚着它温声细语的哄了很久。
撸毛、主动捏尾巴,还允许晚上一起睡,这才把越发难伺候的大狮子哄高兴了,懒洋洋地不再阻挠他的行动。
真是头烦人狮子。
腰酸背痛的从石**下来,林言利落的穿好兽皮裙、兽皮衣。
晾晒好的新**挂在绳上,林言谨慎的穿好,见大狮子没有找茬,终于松口气,腌好里脊肉,倒出果酒,跟它一起闲适的吃完午饭,睡了个午觉。
下午时分,夕阳如火球一般,落在地平线上。
暖橘色的光芒照耀大地,羚羊部落的羚一来找林言。
羚羊部落是生活在草原的兽人族,部落逐水草而居,依旧保持着原始习俗。
就像二十一世纪依旧有非洲原始部落存在一样,兽人大陆也有不少兽人不愿意群居,更愿意带领族群,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野外。
林言与羚羊部落关系不错,他给羚羊部落盐果,羚羊部落给他各种物资,持续至今已经三年了。
今年夏天林言不打算留在草原,于是提前跟羚羊部落通了气,打算用所有盐果交换物资。
羚一拉了个板车过来。
板车也是跟林言换的,上面摆着几个大木箱,木箱里面是各式各样的兽皮,已经鞣制好了,带着一股花草的清香。
第114节
“嘿,言!”羚一是个黑皮亚兽人,身高腿长,眼睛像绿玛瑙,热情又爽朗,跟林言关系很不错,“我来换东西了!”
林言把所有盐果都装在陶罐里,摆放的整整齐齐,差不多一共五个陶罐,够羚羊部落生活一两个月。
“你托我打听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不客气的接过林言递来的陶碗,一口冰凉清甜的花茶下肚,羚一眼睛冒光,打算一会儿问问林言做法:“大陆上只有三大城池和中央神殿不禁止原始种进入。”
“三大城池?”林言一顿。
是的,‘光之城‘、‘月之城‘、‘星之城‘。据说中央神殿之所以不禁止原始种进入,就是因为小祭司——哦,你可能没听说过,中央神殿除了神子,还有一个小祭司。这两个人据说天生得兽神偏爱,正在争抢‘神谕‘祭司之位。”
林言看着羚一谈到八卦而兴奋得眼睛睁大的模样,觉得这事儿交给他果然靠谱,“然后呢?”
“然后两人斗法斗得火热,小祭司为了表达自己更受宠,说是受兽神指引,直接放宽了对原始种的限制。五月份是一年一度的‘祈神日‘,你可一定要在这之前进城住下啊,不然一整个五月这几座城池都不允许外人久居。”
这是个关键信息,林言默默记住。
三大城池关系网错综复杂,幸亏经过三年的温养,现在林言和大狮子身上的诅咒都消失了,不然怎么混进去还是个问题。
林言把营地里的所有东西都免费送给了羚一,自己只要了三捆兽皮。
羚一惊喜之下坚持把羚羊族鞣制兽皮的方法告诉他,羚羊族鞣制得兽皮不仅有清香,还可以染色,染色技术极其发达,浸水也不会褪色。
林言愉快的与他告别,准备明天就启程。
夜长梦多,按照羚一提供的地图,越过刚纳河,他们起码还要步行一周的功夫,才能到达最近的城镇。然后才能租马车,赶往三大城池。
这一路林言轻装上阵,变成原型,躺在大狮子背上,夜晚就趴在毛毛里睡觉,虽然总是被舔醒,腹部的毛毛总是湿润粘腻,但看在大狮子任劳任怨,又是扛兽皮又是扛他的份儿上,林言忍了。
大狮子脚程不快不慢,两个人边玩边走,一个多星期才到城镇。
越靠近城镇,越能感觉到人声鼎沸。
崎岖的泥路上偶尔有马车飞驰而过,观马车外表披覆的兽皮,应该是资产不弱的小贵族。
时隔三年,林言终于回归兽人社会,看着这热闹熙攘的一幕幕,他有些感慨,但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按羚一所言,‘日落之城‘只能算是中等发达,此时居然汇集了方圆所有年轻貌美的亚兽人。
不少亚兽人也带着原始种,他们的原始种包括猎犬、棕熊、花豹以及灰狼之类的动物,皮毛顺滑、躯体健美,可不像普通亚兽人能驯养出来的。
即便如此,当林言坐在雄狮背上,威风凛凛的走到城门附近后,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庞大的雄狮威武冷漠,鬃毛猎猎,四肢粗壮有力,金黄的竖瞳闪烁着戾气与冷光,不紧不慢的走动时,脚下会发出“咚咚咚”的声响,充满威慑力。
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兽人能驯养出的狮子,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草原霸主。
发现这些目光里的忌惮与探究,林言微不可见的蹙起眉。
什么情况?
这‘日落之城‘莫非也开始支持原始种进入?
他想从大狮子身上跳下来,大狮子却忽然低吼一声,吼声低低沉沉,尾巴则不耐的勾缠住林言的脚踝,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人太多了,大狮子心情烦躁,如果林言再坚持从它身上跳下去,估计这头坏狮子又要耍好久的脾气。
林言可不想再跟它挤一块睡觉,冬天还好,夏天还这么挤,他都怕自己长痱子。
抓住大狮子的鬃毛,林言重新坐好。
无数道意味复杂的视线中,林言一直被大狮子驮到城门口,这才跳下‘车‘,一边安抚的撸着手下的毛毛,一边笑着问:“请问一下,今天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城门口的老者穿着得体,亚麻质地的衣服,花白的头发、胡须。他打量着林言,目光扫过林言柔软轻薄的棉麻夏衣,眼珠一转,变得热络了些。
棉麻质地的衣服可不是谁都
能穿得起的。
这亚兽人非富即贵。
“你没收到消息吗?五月份的‘祈神日‘即将到了,中央神殿缺少部分祭司、神侍,现在正向全大陆招人,只要能御兽就能去。你的这头狮子——”
他视线游走,猝不及防对上一双阴戾的金黄竖瞳,刹那间,一股寒意笼罩心头,仿佛被某种顶尖猎食者盯上,即将死无全尸。
果断收回视线,老者心跳的扑通扑通,态度又恭敬了许多:“你……您的能力我们有目共睹,只需要一块银贝,就可以报名。请问您意下如何?”
林言蹙眉:“御兽能力?”
“是啊,三年前小祭司去了中央神殿,冥冥之中接到兽神的命令,兽神仁慈博爱,赐予原始种身份地位。从那以后中央神殿和三大城池就不禁止原始种进城了。”
摸摸手边毛茸茸的大脑袋,林言仍在思虑,老者忍不住劝说:“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就算没能入选,也能以神民的身份留在中央神殿——中央神殿欸,全大陆最繁华的城池!”
这话说到林言心坎上了,之所以出来避暑,就是因为草原环境太恶劣。现在能去最豪华的城池,享受最好的住所、环境,林言自然心动。
他询问性的去看身边的大狮子。
大狮子甩着尾巴,漫不经心的撩起眼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它尾巴一顿,环住了林言的腿弯。
这就是同意的意思了。
还以为要和它商量个一两天,林言挑挑眉,没耽误,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贝,对老者说:“我报名。”
祭司和神侍不是好选上的,全大陆所有亚兽人一起卷,林言打算去摸个鱼,混个中央神殿的神民身份,留下来舒舒服服的过夏。
至于大狮子……
想想它惹人嫌的臭脾气,林言决定看好它,免得它坏事。
拖家带口的旅游,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