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生命

37不要拿公司当自己家

稍加注意,你就会发现,凡是“爱厂如家”口号叫得越响的,往往垮得越快!

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个口号是“爱厂如家”,在计划经济年代,在国有企业中,这句话被作为厂训,围墙上、车间里到处刷的都是,尽管厂子都倒闭了,这口号还是被喊得山响。它当初的提出,本意是培养“主人翁”精神,表明社会主义企业优越于资本主义企业。这句话愿望上是良好的,语法上是没有错误的,在逻辑上却出了问题,它最大的谬误就在于它忽视了企业最重要的元素:产权。不符合企业的普遍性质。在实践中也被证明是靠不住的,“爱厂如家”是“乌托邦企业”,可以表达人们的善良愿望,却无法遏制人类天然的私欲。正是这个理念误导了太多的人,有意无意地总拿自己当企业的“主人翁”,自己的家还有什么客气的?它属于所有的人,也就不属于任何个体的人,这样的企业也就成了“唐僧肉”,怎么可能搞好呢?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公司就是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比较形象的比喻就是,公司就像一个庞大的蜂窝,里面有绝大多数的工蜂(雇员)、个别雄蜂(职业经理人)和一只蜂王(老板),它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的目标就是为了酿出更多的蜂蜜(利润)来。公司是你凭劳动交换用以养家的场所,它是社会的,产权明晰的,坚硬的,刚性的,钉是钉,铆是铆的,飞速运转的,对事不对人的赚钱机器。而家则是用来栖息的温柔港湾,它是私人的,随意的,可以大喊大叫的。特别是现在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建立了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劳动雇佣关系不是以往国有企业的终身制,有价值时进,没有价值时出,没有什么人身依附关系。记住,企业不是你的私产,更不是你的家和养老院,只是你工作的地方。你只是一只“工蜂”,你的惟一职责就是“不工作,毋宁死”,绝对不能把以前在国企里面的那种“主人翁”精神拿到现代企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