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瘦身餐里的爱
不要让女人独自赴宴
有些时候,女人需要而你并不,但你切不可以拒绝她,否则这将会成为一个可怕的先例。下回需要时可别求她喔!
女人的事业,跟你的事业同样重要,至少你必须这么说。
假如她是玩健身的,请称赞她健美的肌肉。
当她第一千次问你是否看起来很胖,你仍需要迅速,而且肯定地回应“当然……不是。”
正确的答案是:“怎么会胖呢,你不知有多苗条!”这句话必须说得连自己都信,而且此时你绝对不能看其他女人一眼!
第一次约会的禁忌:穿得太随便、穿得太隆重;太早到、太迟到;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
张国荣可以对张曼玉说:“我是一只没有脚的小鸟。”而成功撇掉她,但你就万万不能。
结识陌生异性只有一句有用的开场白:“我叫(请填上自己的姓名),小姐贵姓?”
每月总有几天她的心情特别烦躁、脾气古怪。虽然她十分清楚是荷尔蒙作怪,但并不代表她的不快感受会因这了解而减轻。所以,请尽量忍让她吧。
倒过来说,假如你的情绪不佳时,你有权可以提醒她你曾经经常对她的容让,不过,千万别妄想这个策略能成功。
可能有时候她污辱她自己的朋友,但是,你则绝对没有这个权力。
你准备送女人贴身衣物时,一定非常兴奋。不过,通常女人收到这样的礼物时,则没有你那么兴奋了。
你看到你的女人跟另一个美女一床时,你一定会觉得非常刺激。相反,你的女人则绝对没有同感。
别高估自己妻子或女友的胸围尺码,但也别低估她们的坐围尺码。一厢情愿的想法对你们的关系并没有好处。
对一个会与自己母亲或姐妹比较、竞争的女人,你最好闪开。
对一个会与自己母亲或姐妹相亲相爱的女人,你一定不要放手。
女人讨厌说谎的男人。
女人喜欢有许多好朋友的男人。
不论你的一瞥有多隐蔽及迅速,女人都会知道男人的目光何时扫过她的胸部。
爱的房子,应该谁走
一直保留着一个简易衣柜,那种用金属杆支撑起框架,外面套一个花塑胶套的,不上档次,但是轻便简单而且实用。
后来买了房,购置若干豪华的胡桃木家具,万事具备之后搬了进去,仍然将那个衣柜折齐收好,放进胡桃木柜子角落,舍不得扔。
朋友看见了,说这个还有什么用,送人好了。
我答,万一哪一天被赶出去了,总还有个衣柜用。
朋友嗤笑道,傻瓜,凭什么你搬出去,你不可以赶他出去住吗?把这个衣柜留給他用不行吗?
想想,不行,那怎么可以?
就这样留着,一直留着。
本来说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可是按照某男公司规定,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得到补助3万,而写他自己的名字就加倍到6万。
他看着我信誓旦旦,回去我再写一个文书给你,说明这个房子完全是你的,我一尺墙皮也没有。
我笑。
然而他一直没有写,说是不用写,又说我存心不对你好了的话,写了也没有用。你心里知道就好了。
我心里当然知道。我知道如果不分手,就一直可以住,住洗手间都无所谓;如果分了手,我宁愿住到街上去也不会留在这片爱的沙漠有无数回忆的伤心地。
不久之后真的就分居了。
奇怪,是因为房间多了?床大了?还是距离太近彼此都已经不再是风景?
总之分开了。
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一直默默等待着分开,因为是我主动搬到书房,听夜的风铃声赶走一心的寂寞,胡乱码字寄托一个两个碎了或者是睡了的爱情梦。
早晨依旧跑去主人房抱出换洗的衣服,不敢看他,不敢停留,怕他理我,怕他不理我,怕流泪,怕哭。
终于有一天,夜深,键盘声卡塔卡塔中,他推开了门,问:“还不睡?“
“等会儿吧,码完这个字。“
他走进来,默默坐下,等着。
奇怪,不懂,心烦,于是看着他。
“我想和你说,我真的舍不得你。“他说。
忽然后悔码了那许多伤心的开心的文字,忽然后悔自己为什么会退却而不坚持,如果自己没有那么主动地搬出来,也许根本不用伤那么多的心,有那么多的夜难眠。
又有朋友来,他正在和老婆闹离婚分家产,艳羡地说,你们真好。
我笑。
“要是我们离婚,怎么分家产啊?“我问老公。
“房子归你,其他归我。“他说。
“其他?“
“我俩的所有存款股票乱七八糟加起来也没有房子贵,你选哪个?反正你先挑。“老公笑,“你选其他,我还赚点。“
“那么我们离婚,我不是可以得到一套房子?好赚!“我跃跃欲试。在我的心里,我本就什么也没有。假如有一天没有了他,我应该是什么也没有才对。所以知道多了一套房子,心里很是自喜。
朋友奇怪地插嘴:“房子给你,要你失去老公,你愿意吗?合算吗?“
“把房子卖了或者租給别人,还可以得到一些钱啊!“我感叹,原来这个爱,不止留下伤害,还可以留下钱。
朋友说,你怎么这么傻?自己住不好吗?
我摇头,没有他,我不会住,一天也不住。
那一刻忽然明白,其实爱他,真的爱他。
回家后把简易衣柜拿出来,摸了又摸之后,拿出去送人。
老公惊叫,我以后被赶出去了,怎么办?
我笑,你永远也不会出去的。我不会让你出去。
那你要是出去呢?
你要我出去吗?我望着他。
他看我许久,还是一如既往地老实:“现在不会,将来,我不知道。“
我笑说:“你放心,我要是出去,这个衣柜也救不了我,帮不了我。“
那个简易衣柜终于不在了。
为了以后不再需要它,我要好好地活,好好地爱,我不管住书房还是洗手间,都要坚守在这个房子里,坚守在这个家里,等着,等着每一个充实的爱情梦,睡或者醒……
潸然泪下的故事
门口响起了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先生回来了。他没有象往常一样地一进门就喊:妞妞,妞妞,我回来了!饿死了!吃什么呀?他坐在沙发里发呆,我喊了他几声,他没有反应,我走过去一看,他神情黯然地委顿在沙发的一角,衣服上血迹斑斑。我大吃一经,忙问:“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摇摇头说:“没什么,下班前处理了一个交通事故,心情不好。你先吃饭吧,回头跟你说。““你呢?““我不想吃。“
这可是没有过的事情。先生是个交通警察,在事故科工作已经五、六年了,对于生离死别、阴阳两隔,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已经有些麻木了;不用说他,就连我,对那些卷宗里血淋淋的照片都已经有些漠然。他的办公室常有悲悲切切的人来哭诉,他却总能在复议时做到不掺杂感情。我是个爱哭的女人,偏偏先生对于眼泪早已有了职业的免疫力,他说要是每个事故他都要为每个逝者陪眼泪的话,他早就活不下去了,但是今天不同,他分明是掉过泪了。
我是在4点03分接到指挥中心的报告:在解放路距离交通指挥信号灯400米处,有一辆自备桑塔纳2000和一辆载货微型卡车发生猛烈的追尾碰撞事故。因为事故发生地点离我们很近,我和小王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等我们到的时候,120还没来,我们就赶紧救人。肇事车的司机早已不知去向,车门洞开,追尾车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血流满面,样子很恐怖,恐怕是所戴的眼镜片扎伤了双眼,女的看起来还好,正和过路的人一起把受伤的男人往外抱。由于猛烈的碰撞,桑塔纳的车头严重变形,男人被卡在驾驶位上,估计是腿断了,不能动弹。我叫小王先把女人送往医院救治,女人不肯,只是发疯似的抱住男人的上半身。我和小王拿来撬杠,总算把男人弄出来了。
这时我发现女人的嘴角溢出血来,唇色苍白。凭我的经验,这恐怕不是什么好征兆。去医院的路上,刚好碰上下班高峰,路有些堵,女人坐在后座上抱着那个男人,男人痛苦地呻吟着,两个人的手指紧紧地纠结在一起。女人的嘴角不断地有血沫涌出,顺着下巴往下滴在男人的衣服上。她紧紧地抿住嘴,泪不停地往下掉,却什么也没有说,脸上的神色有痛苦也有不舍。
医院的急救人员早已在大门口待命,就在医护人员抱着男人往外抬的时候,女人一头栽倒在水泥地上,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她的嘴里涌出来。我和小王立刻去抱她起来,我可以断定她肯定是肋骨断裂,并且已经刺伤了内脏。她这样的伤势却还能挺到这里,我不得不为人的潜能的张力叹服。她有些神志不清了,她一把捏住我的手,说了一句话:亲爱的,用我的眼睛去看世界。我的鼻子一酸,落泪了。两个人都被推进去了,我叮嘱小王通知家属,办理手续,我立刻驱车赶回现场勘察。现场满地的玻璃和车身上散落下来的碎片,斑斑的血迹说明了这个事故的惨烈。经现场勘察,我发现事故有些蹊跷。从刹车印和碰撞的痕迹来看,这个事故有着不平常的地方。第一,一般来说,追尾事故车头受损位置应该在右边,也就是副驾驶室的位置,因为司机往往是最先觉察危险的人,因为处于保护自己的本能会往左打方向,以减少事故对自己的伤害,但是这辆车的碰撞位置是中间偏左,致使驾驶位受损严重。
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但是从长长的刹车印来看,他完全有时间避险。第二,刹车印和散落的碎片的分布位置说明男人在前车刹车灯未正常工作而停止的时候,他已经本能地往左打了方向,但是他最后还是往右打了方向,把自己撞了上去。而后几个现场的目击者证实了我的推断。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男人先是出于本能往左边打了方向,以期避开危险,但是,他立刻意识到这样他会伤害到身边这个女人,于是,他又猛烈地往右打方向,试图把女人往生的方向推一把,但是人的反应速度根本及不上车速,在他还没有完全打过方向之前,车已经撞到了。据我刚才在医院门口见到的一幕,恐怕事情没有男人想象的那么乐观。这个女人在车上的表现,恐怕她已经知道自己不能生还,可能她那时侯就是紧紧抿住嘴不让翻涌的血喷出来呢。这时小王打来电话,女的刚死,男的还在抢救。女的是因为折了的肋骨刺穿了肺还有脾脏破裂引发的大出血。男的双眼扎伤,肋骨断了一根,双腿也折了。院方正考虑根据女的遗愿,把角膜移植给幸存者。
先生说完了,看着我:“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故,这让我对人有了新的认识。“我的眼睛湿了。
我没有亲临现场,也无法去探究什么是真相,但是,我真的被他们两个人身上所折射出来的人性光芒所折服。人在危难的时候,愿意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最缺少的也是人性中最为动人的闪光。当我们被世俗一点一点磨去高尚,幸好世上还有美好来提醒我们,这个世界无私才打动我们,爱情的伟大和高贵让我们本以麻木的心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我不知道,男人是否能用他爱人的眼睛把这个世界照亮?
但愿他能度过难关,但愿他能够......
曾经爱过,也许这已经足够
我们曾经爱过
曾经
那么在乎你的一句话
哪怕只是一句废话
曾经
那么在乎你的一个电话
哪怕只是你拨错了号码
曾经
那么在乎你传过来的一张纸条
哪怕只是问我借语文笔记本
但是那只是曾经
也许他给我的失望太多了
也许他对我的希望也太少了
也许我们都太爱面子
都不曾承认这份爱情
也许是我们经不过上帝的种种考验
所以我们分开
也许我们从来没有一起过
所以我们也没有分开
所以我们形同陌路人
但是
我们曾经爱过
也许这已经足够
爱做的傻事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网上各色论坛里溜达,不尽是消磨时光,偶尔也会灵光一现,比如我眼前的这个帖子:
“30年了,曾经年轻过,曾经爱过,也一定曾经傻过吧。来说说自己所做的印象最深的傻事吧。”
有意思。在一旁偷乐着看别人做的傻事,似乎更能证明自己聪明吧。我欣欣然地一页一页往下翻回帖,却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感伤。应该是在傍晚的浮躁嘈杂中,却分明觉得,是在乳白的早晨,宁静的教堂:
“曾经对工程部一个人中意,每次吃饭算计他吃饭的时间,磨磨蹭蹭地出来,就为见他一下。”
“初二的时候,特喜欢一女生,就偷偷弄坏她的车,然后载她回家,第二天去接她上学,太傻了。”
“喜欢他,却不敢表达,他开一辆银灰色的别克,车号京***717,于是就开始走到哪里都注意银灰色的车,一见到银灰色的车就立即凑到跟前努力看车号是不是他的,因为车在人不在。虽然他都不知道我的心,我就是这样默默的。”
“上大学追一个女生时,那女生说饿了,深夜两点多,我马上翻墙出去找饭馆给她炒饭。等送到她楼下的时候,她在短信里说不想吃了,你拿回去吧。”
“深更半夜打电话,一次次地拨,听够3次‘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才挂,然后再打,直到手机没电。”
“傻事做得多了。最傻的就是在他离开之后每晚抱着他的照片哭,每天做事情的时候都会想他,大概有七八年吧。”
“我曾经跑遍清华所有的教室,为了找那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我用十块钱叠了个钻石,上面写着四克拉,至今还在。”
“考试前一天晚上为她辅导功课,结果自己的考试挂了。”
“为了在网上遇到他,在学习最紧张的时候整晚整晚泡在QQ上;在GRE考试前夕,通宵给他写辅修课学期论文;为了他能安心做我的朋友,去和另外一个人恋爱;为了他,和恋爱两年的男朋友分手;知道他失恋了,马上买机票,第二天飞了几万公里回来看他;为他放弃了事业国籍,回来了,他说还是对我没感觉,没办法爱上我。”
年轻的时候,以爱之名,我们想尽办法制造一切相见的机会,却装作漫不经心的偶遇;我们不远千里地飞来飞去,只为在那个人过生日的时候送上一份祝福;我们节省下工资甚至饭钱,去买一沓沓的电话卡和手机充值卡;我们将聊天记录和短信都用小本子记录下来,一字不落地背过每一封E-mail,看他(她)喜欢看的书,听他(她)喜欢听的歌,做他(她)喜欢做的事,铭记他(她)曾经说过的话;我们在没人的时候变换各种语气表情练习表白爱情,排练了很久,却从来没有说出口过;我们发奋学习或者辞职流浪,甚至改变自己的人生规划,只为了消除地域上的距离,却最终跨越不过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胭脂
胭脂进陈家的时候,小姐已经16岁了,第二年就要嫁人,是城里首富的玳瑁王家。听说他们家是贩卖玳瑁起的家,现在城里大半的米行、饭馆子都是他家的本钱。
胭脂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玳瑁是什么样子,也没见过王家大少爷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王家大少爷就是她将来的主子,她要跟着小姐一起嫁过去。小姐的奶娘悄悄告诉她:“王家娶咱们家小姐是看上了咱们陈家书香门第,小姐能写会算。大少奶奶!将来是要管家的。那么大的家业,可不得个能干的?不过夫人知道咱小姐貌不惊人,怕嫁过去受姑爷的气,必得陪个绝色的丫头,这才十里八乡的选中了你。瞧瞧,这小模样儿,一万个里头也没有一个啊!”
老夫人待胭脂很好,给她做了以前见都没见过的新衣服,让她住在墙上都雕着花的屋子里,还不用她干活,这比在家里的时候强多了。她知道小姐一点也不喜欢她,对她总是客客气气的,每句话都是冰凉的。
胭脂是大脚,从小挑柴做饭的,小脚怎么行?老夫人见了,皱一皱眉,告诉奶娘,要绑。奶娘回说:“夫人,她不小了,都13岁了,怕不行了吧?”老夫人没说话,只是站起来走了。
这天晚上,奶娘带了两个人到胭脂屋里,脱了她脚上新做的白缎子鞋,在白嫩嫩的指头缝里塞满了药末,又把脚面使劲向下掰,所有的脚趾都缩在脚心,像个粽子,只有原来的一半大小,然后用白布缠起来,一边缠一边缝,嘴里不住说着:“胭脂啊,我们这都是为你好啊,要不然人家会嫌弃的。”那两个女人抱住胭脂的身子不让她乱动,等缠好了,又赶她起来在屋子里走。胭脂疼的满眼都是泪,扶着雕了花的墙慢慢走,一圈又一圈。眼泪沾湿了前襟,水红绫子的小袄红的像沾满了血!娘说了,要听老爷夫人小姐的话,是他们救了咱全家的命啊!
胭脂14岁的时候,跟着小姐嫁到王家。她先于小姐看到了大少爷——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摸样不难看。晚上,胭脂站在洞房外间的门口,等着少爷吩咐:“下去吧!”就可以走了,这是奶娘教她背熟的。可是少爷进去不一会就气冲冲的出来了,嘴里嘀咕着什么。胭脂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少爷看见了她,突然停下来,问:“你就是胭脂?”然后不等她回答就横着抱起她扔在外间凉榻上,要了她。胭脂一直不明白,奶娘教她的她一步也没弄错,可这最后怎么就不一样呢?少爷力气好大,把竹榻压的吱吱作响。胭脂疼的像要昏过去,可她还是听到屋里小姐哀哀的哭声……
胭脂以为小姐再也不会理她了,一定非打即骂,可是没想到,小姐待她比在陈家的时候好了很多,只是还不大跟她说话。她做了管家的少奶奶,每天忙的饭都吃不塌实。
胭脂现在不伺候小姐了,大少爷拨了另外的人过去使唤,也挑了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同儿给胭脂用。胭脂现在住在书房边的暖阁里,她一心一意对大少爷,觉得他就是自己该守的男人。
年下的时候,娘带着妹妹来看她,脸上喜滋滋的,王家人对她的白眼她也看不见。妹妹也很高兴,这里有很多她见也没见过的吃的玩的。娘说把妹妹留下伺候她,胭脂摇摇头。娘好生不高兴,哀哀地说:“你也不要忘记了祖宗,咋不知道提拔自己的妹子呢?还是这里有啥不好的?”胭脂觉得有什么不好,还是摇摇头,从箱子底下摸出自己积下的几块银圆,塞给她。
王家大少爷念书,二少爷也念书,只是念的是洋书。第二年夏天,外面乱了套,老爷打发家人把二少爷找了回来关在书房里。二少爷也是高高瘦瘦,只比大少爷黑些、壮实些。开始他总是在房里大吵大闹,要老爷放他出去,可后来,就安静下来——他看到了胭脂!
胭脂知道,大少爷很喜欢她,但从来不说。二少爷不同,他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句句件件****辣的让胭脂脸红心跳。这种感觉胭脂从来也没有过,连大少爷要她的时候都没有过。她好象又觉得二少爷才是她一辈子该守的男人。
秋天来了,胭脂在园子里拣落叶儿,同儿被二少爷的丫头叫走了,不知做些什么。胭脂看着头顶湛蓝的天,丝丝缕缕的云彩不知道要飘向何处。二少爷从后面一下子抱住她,什么也没说,摁在地上就要了她。胭脂好疼,但是她和还是清楚的听到干枯的叶子被碾碎的沙沙声……
晚上胭脂小产了。大夫对大少爷说:小夫人刚有了喜,不应该有房里之事,这一次又过于猛烈了。大少爷冲进来,铁青着脸,狠狠抽了胭脂一巴掌。
王家两位少爷为了胭脂大打出手,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如果几十年后你去问城里的老人,他们一定都还记得。胭脂在他们嘴里被说成是花妖,专门迷惑青年男子;说她是海里的蚌精,来报复王家贩卖玳瑁,要让他们家无宁日;说她的容貌无人可比,看上一眼就会被摄走魂魄……
外面闹成什么样子,胭脂反而不知道,她躺在锦缎的被子里喝专为她熬好的参汤。同儿不爱说话,不会把外面的声音传进来,胭脂也落得安静。
小姐倒来看她,不安慰她,坐在床边,微微的笑。
后来,二少爷要带她走,去过一种“自由的新生活”,老爷气极了,举着拐杖打他,大少爷好几次都动了刀子。宗祠里的人说他们不是不管,而是胭脂无名无分,不是侧室,也没有收房,没过过礼送过帖子,她就是个丫头。少爷娶个丫头,只是有些辱没门楣,实在说不出什么。
出奇的顺利,胭脂和二少爷到了另一个城里,买了一座带园子的大宅子,继续以前的日子。老爷说了,绝不给二少爷一文钱,可二少爷依旧花钱如流水。胭脂不替他着急,老夫人给了他不少钱,光金条就装满了一整箱子。他们的丫头、家人都是新买的,只有同儿她带了来。
几年以后,听说小姐早已管起了那边所有的生意,大少爷对她也恭敬了不少。中秋节的时候,小姐生下了一个男孩,胭脂派人送了一支金锁给孩子,小姐也打发人给她回了一支玳瑁镯子,青灰里夹着身红的血丝。她知道小姐又恨她又谢她,是她抢走了大少爷,可是也是她让大少爷又回到了小姐身边。
胭脂倒是一直无所出,她迷上了那种被众人艳羡的日子。每天在这个小城半土不洋的所谓贵妇人中间,如同一只仙鹤般来来去去。愿意帮她们一切的忙,听她们对她千恩万谢,听她们明里的奉承暗里的嫉妒,听他们对她衣料首饰的唏嘘不已。在这里她是堂堂正正的王家太太,丫头仆妇口里的“夫人”!
她以为她会在这样的日子里年老色衰,在这样幽静的园子里摇着描金扇穿着青绸裤子躺一辈子。可是她又错了。
又一个夏天,胭脂在屋里听到外间凉榻发出熟悉的吱吱声和同儿隐约的推辞,没有几句,同儿不爱说话。
午后,少爷出门了。胭脂叫来同儿,她已经17岁了,出挑的丰满健康,和自己的白皙文静不同。胭脂笑笑,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又低头冲着她的脚看了又看,然后叫来管家的娘子,她年纪大,懂的也多。胭脂对她说:“同儿长的不错,我疼她,可惜是个大脚,怕嫁的不好,你替她绑了吧!”
管家娘子忙说;“夫人,她都17了,怕不行啦!”
胭脂站起来,手上的镯子跌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她看都没有看一下。
只是说:要绑!就向她那盛夏的园子走去!
箫韵如殇
每天,我静静的站在床前,看窗外的枫叶一片一片从绿色变成淡淡的黄色,又一片一片由淡淡的黄色变成浓重的金色,有的叶柄处已经开始泛出红色的影子,我不知道已经住进医院多长时间了,我只知道我窗外的枫树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一个季节,走过一个葱笼的夏季,走进了生命怒放的秋天。
我不喜欢医院,不喜欢这里单调的白色,虽然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可我更知道白色也是死神的微笑。几个月来莫名的发烧与我纠缠不休,使人总是浑浑噩噩,不知所以。身体的日益消瘦使我自己也感到心惊,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就如一片无根浮萍,虽然不想随波逐流却也有心无力。浮萍若水,柔弱无依,我不柔弱,可我也是无依无靠,甚至无牵无挂。想到无牵无挂,我轻轻笑了,可眼角却沁出一滴泪,我的牵挂在哪里呢,我的依靠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世界只有我自己,累了,倦了,伤了,哭了,用双臂抱住自己的肩头,缩在小小的**,用体温来温暖自己冰冷的心,用眼泪来清洗自己的伤口。
曾经有人对我说,寒子,你像蝴蝶,却永远把自己封存在眼泪凝成的琥珀里,我们可以看到你,却永远无法走进你的世界,无法触摸你的美丽和体温。蝴蝶?我知道我不是,也不配,蝴蝶还有一双美丽的翅膀,虽然生命短暂,却也有春季的灿烂和翩然,我从来不曾有过春天,我永远把自己的生命封存在了冬天。
面对医生护士冷漠的面孔,我已经麻木,刺入血管中冰冷的针头,我亦感觉不到疼痛,甚至看到有血流出是心中竟有一丝欣慰,血液的流动起码证明我还是一个有生命的人,虽然没有人会在乎我的存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医院病房的走廊里在黄昏的时候会响起悠悠的箫声,是我熟悉的曲子,《梅花三弄》,我可以很轻松的听出吹奏时那还有些生疏的演奏技巧中的破绽,吹箫的人学的时间肯定不长,不过洞箫那特有的凄楚,缠绵的音色还是使我动容。每天我会静静的站在窗前,看枫叶一片一片变成秋天的颜色,每天我会站在窗前,静静沉浸在箫声那幽远的旋律中,听自己生命走过的脚步声。
今天,我又站在这里,推开窗子,看夜色逐渐沁湿了秋天的黄昏。箫声又起,却比以前清晰的多了,仿佛就在窗外不远,我不由的向外探出身子,游目四顾,秋天的风吹来,寒意翛翛。在树下,我看到一个身影,消瘦却挺拔,宽大的病号服告诉我他的身份和我是一样的,在秋风中衣袂纷飞,发丝轻扬,仿佛要把自己与风同在。窗外人吹箫,窗内人落泪,我不知道自己的心中也有脆弱的一角,心若动,情亦动,我竟会为一个背影,一段箫声动容,或许是为箫声中的寂寞动情,或许是为背影中的孤独动容。我注视着暮色中的背影,虽然已经模糊了,箫声嘎然而止,转身,我看到一双亮如寒星的双眸,他向我扬扬手中的洞箫,便走进对面的病房楼去了。此时我才发现自己脸上濡湿了一片,寒透肌骨。呆立片刻,关上窗子,我躺在白色的世界里。寂寞如水,在不知不觉中会把你淹没,当你感觉到窒息时却无力挣扎,只能沉没。此时我就躺在寂寞的湖泊中。
寒子,是我的名字,我没有姓,我也已经忘记自己的过去,只留下这个名字,如同我从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一样,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在我看到这个世界时,我的生活就是孤儿院,幸好我还聪明,哈,还得感谢我那从没见过面的所谓的父母,给我一个不算笨的脑袋,我有幸成了孤儿院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之一,也有幸走出了这个我永远都不想回来的小城,无情也罢,无义也罢,没在孤儿院待过的人永远都体会不到生活在别人施舍之下的痛憷。我永远都不想回忆,想把这段记忆从自己的脑海里永远删除,可在某个夜晚,那个赤着脚走在黑夜里的哭泣的小女孩却会从记忆深处跳出,用压抑的哭声告诉我往日的噩梦,那眼睛里的恐惧刺的我自己的心在流血,伤疤永远存在,虽然表面已经愈合。
大学毕业,我漂泊在城市的角落,把自己化成一叶浮萍。我卑微,但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当我自己穷的只剩下自尊的时候,脊背亦是挺直的,我孤独,当我自己受到冷语相向时,我会用沉默来武装自己。走在城市的边缘,我没有同伴,我也习惯不需要同伴,为了生存而挣扎的人,有时来自同类的伤害比起来自任何其他的伤害都锋利。对我来说,孤独有时是一种幸福,寂寞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在走过的短短20年的生命中,我自己写成一个孤独的符号。
时间过的很慢,度日如年,每天我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等,等输液,等化验,等自己生命的终结,也等黄昏的箫声。我喜欢看窗外,看每一片枫叶的变化,看一个生命最后的怒放和辉煌。
箫声悠悠,萦绕耳边,我站在窗前,依然是那瘦消的背影,飘扬的黑发,我默然。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烟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三弄绝响,梅雪如殇,人们只看到梅花的傲骨,可有谁看到梅花的寂寞和孤独,有谁看到梅花花蕊中的忧伤和无奈呢。时间一分一分过去,箫声结束了,余韵依然,我静静站在窗前,他依然是回首,向我扬扬手中的洞箫,我无语,默默凝视着落日余晖中的身影,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我却能感受到目光中的无奈和同样的孤独。他却没有走回对面的病房,而是定定的注视我的窗口,片刻回身离开,走进黄昏的最后一抹阳光中。
没有语言的交流,没有任何相识的借口,只有箫声和短暂的凝望,孤独或许成了我们共同的爱好。箫声依旧,秋水寒天,他的箫声伴我走过一个金黄的初秋,走进一个火红的深秋,每天黄昏的回首,每天黄昏的凝眸,我亦知足。
今天,时间已经到了,可箫声却没有响起,我静静站在窗前,从云霞满天站到夜幕降临,我轻轻一声叹息,心底淡淡的忧伤如丝如缕,我亦无言,是啊,来者自来,去者自去,凡事随心。门轻轻推开,我愕然,在我面前站着一位略嫌稚气的姑娘,可我却不认识。我静静的看着她,等她开口,突然,箫,是的,是箫,在她的手中拿的是一管箫,我仿佛明白。眼角一滴泪滑落。
“我哥哥让我把箫送给你,还有这个。”随手递过来的是一片火红的枫叶,我接过,却忘记说声谢谢。
“他呢?”怔怔的,我问道。
“他--昨天手术--没成功。”小姑娘轻轻的说完,飞快的转身跑出了病房,我呆立的窗前。
心痛吗?不是。心伤吗?不是。
抚摸着手中的紫竹箫,我轻轻拭去眼角的一滴清泪,为生命的无常,为逝去的箫声,为黄昏的背影,为飘扬的长发。我自己也说不清
一个月后,我在枫树落尽最后一片红叶时离开了医院,行囊空空,手中却多了一管洞箫,心中多了一个记忆。
每年的秋天,每个枫叶纷飞的日子,我会为自己留下一片枫叶,会想起在遥远天国有个会吹箫的男孩,会想起那黄昏里的背影,那风中飘扬的黑发,还有那如寒星的眼眸和眼中的孤独,我还活着,活着就是一种幸福,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着呢。
瘦身餐里的爱
她和他相识在一次酒会上,不过她是坐在邻桌上,是他的出色表现,把她的目光吸引过了去。席间,他举止大度谈吐不俗,大家叫他辉哥,个个都对他充满羡慕之情,几个打扮入时的女子更是主动的和他套近乎,全然不顾男友的醋意,可是他就是不动声色,只顾喝酒。不知怎的,看他那样玩命的一杯又一杯的喝着,还真的有点心疼,大家夸他是海量,可是那天他喝的真有点高了。大家都领着女伴各自散去,他却独自一人,我看到他那高大魁梧的身材在灯影下晃动,便跟了上去。
他说,他的家不在这个城市,他也不在此地工作,只是公司派他来分公司考察一段时间。分手时,他伸出手感谢她,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感到很温暖很幸福,她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他。
半个月的频频接触,他们闪电般的相爱了。一次晚餐后,他对她说,梅子,你是我见过的最会心疼男人的女孩,温柔是女人的天性,可在一般女人那里很难体现的如此完美,我要一生保护你,也是为了享受你的温情。当晚,她跟着他进了一家旅馆,当他的身体压在她身上时,她感到很塌实,很享受,很安全。她的身体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开放,他感动的跪在**给她几百个激烈的热吻。
又过了半个月,他回到了总部,临走的前一晚,他答应每一个周末都来陪她,他要租房,梅子不让,说一周才住两晚,不合算,还是开房吧。她选了好多家,最终选中了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小旅馆,很便宜。老板是个女的,说附近的一个院校搬走了,生意不好,所以很便宜,老板三十岁左右,丈夫在外做生意,她看中的还有一点,就是旅馆内很干净。
每次他来都买好多好吃的给她,两天吃不了就带回家,后来直接就放在老板那里,两个女人处的很好,老板说,你真幸运,找到这样的好男人。梅子心里甜甜的,很自豪。
她对他说自己胖了,要他想法帮她减肥,不然就别想碰她的身体。可是话音刚落,她就又被他压的好高兴!他到书店找了一天的书,终于开心的对她说,我有办法了,药疗不如食疗,我回去就学。
他是很精明的人,随什么一学就会,一天,她还在睡着,被他叫起来吃他亲手做的减肥餐,油炸的香蕉片,很好吃,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你别问,吃就是了,问他在哪里做的,他说下午你就知道了。
晚饭时,他见到他在老板家的小厨房里忙活着,围着老板的围裙,有香蕉,有鸡蛋,有面粉,还有面包,半个小时就好了。老板也正想减肥,吃了也说好的不得了!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半年,他说要娶她,她心里好激动,她想,未来的日子真的好甜蜜!
她到旅馆楼下的小卖部买**,刚出门,就听小卖部的人议论说,她的男人和老板娘有一腿,可好呢!
她感到眼前一黑,没有上楼,就直接回家了。她不想相信,可是看到他和老板在厨房里夫妻一样的表现,她为什么同意他用厨房?还有一次他提前来了,直到晚上才告诉她。
她没有找到她,或者说是她根本不想让他找到她。
一年后,成了另一个人的妻子。身体还是胖,偶尔间,她看到一本杂志上有一个叫吉列香蕉的瘦身餐:香蕉两根、鸡蛋一只、面粉少许、面包糠少许。做法:1、先把蛋汁放入浅碗中,搅拌成蛋浆;2、切香蕉片,去皮,放入面粉盘里沾上一层表粉;3、浸入蛋浆后,再沾一层面包糠;4、放入油中炸至表面酥脆即可。
她吃惊了,怪不得好吃,原来炸个香蕉片也这么费事?
她曾去超市买过,可就是没有他做的好吃,刚出锅的,又热又脆,又香又甜。她自己试着做过,可是天生不会做饭的她,做不到一半就烦,也许只有男人才会做,可她丈夫一听就走了。
她终于明白,只有真爱一个女人的男人,才会不厌其烦地为了女人的身材,高兴的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闻着厨房里的油烟味。
为什么要相性别人的议论呢?也许他只是为了用老板的厨房才和她主动靠近;也许是自己手机没有开,他才先到旅馆休息;也许是他们只是偶尔出来买东西,他帮她的忙呢?
他在酒宴上不被那些美女所动,还能和一个长相一般的旅馆老板?他决不是那种男人。
她的眼泪不住的流淌着,她后悔自己没有问清情况,就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