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追凶

第471章 死亡之谜

方野问:“他敲诈你多少钱?”

经理叹息道:“一开始一千多,一千九百九十九……”

王冰说:“太狡猾了,这个数额正好不立案。”

经理点头,“后来他逐渐不要脸了,越要越多,一、两万不等。这次他一口气要了四万块。”

方野叫经理进来,把沙发里面的钱取出来,点数了一下,“看上去有六万左右,你只给了四万?”

“呃……”经理瞅了一眼,“我只给了四万,这个保鲜膜也是酒店里的。这家伙不但敲诈,还在店里搞破坏,拿烟头烫床单、把屎拉到果盘里面、用毛巾擦P股、把洁厕剂灌到酒瓶里面,每次他来了,我都好像被揭层皮一样难受。”

“敲诈你什么呀?”

方野心想,能反复敲诈的把柄,肯定是一些不想被知道的秘密。

经理的目光果然闪烁起来,“一起……会让我被开除的丑闻……杏丑闻!两位警官给我留点面子吧,不要打听了,我保证没有犯过法,现在他死了,我总算是解脱了。”

方野说:“那你岂不是有杀人动机?”

经理慌张起来,“不……不是的,我没有杀人!我哪有那个胆呀?而且还在自己店里杀人,我是疯了吗?另外我是有不在场证据的,案发的时候我在办公室,这一点员工都可以作证。”

方野盯着他的眼睛说:“雇凶杀人也不算什么新鲜的招术吧?”

经理拼命摆手,显得十分慌张,“我没有,绝对没有!我这么和您说吧,有一回他跑来敲诈我,我火了,追到停车场质问他什么时候肯放过我,那个流氓掏出一把刀,塞到我手里,对,是我塞到我手里,他说:有种就把我杀喽!

“我吓得直接把刀扔掉了,我是真没有杀人的胆量。我那件事充其量也就是个丑闻,为了掩盖丑闻我去杀人,还雇凶?那不等于给自己增加无穷无尽的后患吗?雇的这个人难道我再雇凶灭口?”

方野知道这件事是问不出真相的,便说:“好吧,我相信你。你了解他的其它方面吗?”

经理的神情这才缓和下来,“这家伙蹲了八年牢,出来之后又跟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鬼混在一起,那些人都挺年轻的,尊他为老大,一帮人在我店里胡搞瞎搞,我还看见他们带了女人进男宾区,但我也没法管。对了,昨晚有其它客人反映这屋在吵架,吵得挺凶,我过来调停了一下,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人脸上有抓伤,吴豪叫我不要管闲事。”

“那些人住在这儿么?”

“好像住在这儿,我去查一查。”

结果一查,那帮人在早上就已经退房,时间在案发之前,方野把他们的身份信息记录下来,又留了经理的联系方式,经理承诺随叫随到,并且为他们办案提供协助。

二人回到温泉区,这时当地警方已经来了,把池水放了,在里面寻找证据。

王冰没看见陶月月,婴宁说她去找当时在一起的客人问话了。

“情况怎么样?”方野问。

婴宁说:“死亡时间就是半小时前,致命伤只有一处,从后腰捅进来的,很深,凶器的形状有点奇怪,像一根锥子。死者好像服用过药物,具体还得检测。”

方野瞅了一眼池子里的技术警察,“凶器没找到?”

“没有。”婴宁说,“我有一个想法,凶手完全可以捅完人之后就离开现场,只要凶器足够锋利,死者可能在被捅之后十几秒内都感觉不到。”

“为什么?”

“因为这个池子的水温达到了60度,算是很烫的了。人对热的感知和对痛的感知是同一套神经,表皮神经长时间浸在热水中会逐渐麻痹,就好像纹身的时候,一开始能感觉到针扎的疼,到后来就不那么疼了,一些人自杀会在放满温水的浴缸中割腕,因为不那么疼,所以只要凶手动作够快,完全可以捅完人就跑,顺便把凶器带走。”

王冰说:“阿宁说的有道理,我有个朋友洗澡的时候被池底的刀片割伤脚趾,上来之后才发现。”

方野说:“刀片割脚,和凶器刺入身体,这能一样吗?”

王冰说:“人体最**的神经其实不在躯干和脏器,而是在四肢,况且温水会让人感觉不到失血照成的体冷,理论上凶手是可以利用温水延迟杀人的。”

方野思索片刻,拿起一只笔,走到另一个池子,把笔芯抽出来,将里面的墨甩到水里。

墨很快散开了,他说:“你想象一下血流的速度,池水马上就红得像麻辣火锅一样了,那么多客人在里面洗澡,凶手要怎么确保周围没人看见?”

王冰“呃”了一声,陷入思索。

方野提议:“不如试验一下吧,看能否刺完人快速跑出去!”

“行!”

王冰从池子跑向门口,方野说:“等下,这叫什么试验,我们来还原一下吧!起码得穿着拖鞋。”

王冰感觉有点骑虎难下,只得答应。

方野让工作人员送来墨水和一支笔,王冰换上拖鞋站在一个水池边上,他拿着笔虚刺一下,然后把墨水扔进水里,考虑到凶手还得爬出池子,因此等了三秒才开始移动。

拖鞋果然是跑不快,花了三十秒王冰才走到门口。

方野自己也试了一下,无论身手多敏捷也无法在十几秒内跑掉,因为拖鞋很笨重,况且当时地面也是湿滑的。

方野说:“看,根本就不行,凶手行凶之后,必然还留在温泉区,这个时候慌慌张张逃离反而会成为众矢之的。”

这时警报大作,响了一会又停了,工作人员立即跑进来,说:“警察同志,进入水口的金属滤网不能随便拆,不然警报会响。”

方野和王冰朝池里看去,原来刚刚有技术警官用螺丝刀拧开滤网检查,触发了警报。

方野要过一张金属滤网,拿在手上瞧,这东西的孔眼极细,连小拇指都通不过去,厚度大约为5厘米。

池子里没有凶器,凶手也不可能打开滤网把凶器藏里面,或者让它被水冲走,所以凶手是把凶器带走了?

当时人人都没穿衣服,顶多披个浴巾,跟一丝不挂的状态差不了多少,逃离现场时人们拥挤在一起,那种状态下凶手要如何携带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