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青色记忆
青色记忆
一个人不同年龄的回忆应该是不同颜色的,现在的我们本不应该有太多回忆。可是许久没有洗涤的心总会沉淀出带颜色的物质,就象一块铜放久了没有经常擦拭,就会生出青色的锈来,怎么抹也抹不掉。很多事已经很久没有再记起,以为可以忘记了,却没想到无意间再遇到的一些事又使那些记忆泛出来,带着青色的味道。
考试完的那天和几个同学相邀去南门的旧书市场去买书,走在东区的校园里看着周围的草木说些羡慕这个校区的话,就像这个校区的学生走在我们的校区羡慕我们一样。经过一棵小桃树时看上面结着很小的桃仔,我知道那一定不好吃,我一直叫那个毛桃的,而且现在它们也还离熟远。但是林丫头很小偷地把手伸向树上的一个毛茸茸的家伙,已经摸到了,结果被华同学伸手拍了一下,然后她就像小女孩做错事的样子拿回手,并一边解释说:“我只是想摸摸看的……”
这种感觉好熟悉!
曾经在我的学校旁边也有些可爱的桃树,曾经也有这么个女生摸树上的小桃,曾经我也那么拍下别人的手看别人很狡辩很可爱的样子!
很多年没有想起了,以为忘记了!却原来只是埋藏着。
认识她是个完全的偶然,在那棵桃树旁。那天的午后的天阴沉得黑压压的,我在快要跑到学校的时候,没来由的喊了句:“下……雨……了……”然后凭我当时的视力我很清楚地看见一只偷偷摸摸的手很心虚地从桃枝间慌慌张张地移开。这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只是惊讶怎么还有人觊觎这种树上的桃子,送给我我都不要,谁会管哦?平常也就些爱恶作剧的学生摘下来扔着玩,今天居然有人盗宝似的专门来偷了,而且这种人居然还和我一个学校我不知道,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我这边还没惊讶完,那边就跑出一个身影在我开口前指着我大喊“你叫我干什么?讨命啊”。那姿势如果两手插腰的话就跟骂街的豆腐西施一样了(身材蛮好)。我想我当时的惊讶应该和她以为的听见陌生人叫她的惊讶一样,于是我很是甩了下头,煞有其事地问到“我什么时候叫你了?小姐你贵姓啊?”
“你刚才不是叫夏雨吗?”她争辩道,但似乎意思到自己弄错了,有点不好意思。声音也犯虚。
“同学我说天要下雨了好不好?”我很是得意地说。话刚说完雨就劈里啪啦地下起来了。夏天的雨一点都不客套。
她叫夏雨,我什么都没问,但我知道了它叫夏雨。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只不过是偶然碰过一面,以后也许从不会记住有这么个人。难过的是第二天我在另一处刚偷完桃子离开的时候被她撞见了,而且生平第一次被女人威胁。
“以后干这种事的时候要叫上我。”这就是她开出的条件。
她每次都让我惊讶,我哀叹这是什么世道啊,真是什么样的人遇见什么样的人。我苦口婆心地劝她说你是学生还是女生你大好青年怎么能干这种事呢!心里直叫苦妈啊以后拖个女人多麻烦啊……
“答不答应自己看着办吧。”她得意地一甩头很潇洒地走了。留下我呆站在那。
“喂,你还不走,想被别人捉住啊!”她回头来了这么一句。我第一次那么狼狈地跑了。
女人是麻烦些,但勉强当个放哨的也还可以。可怕的是几次“作案”之后让她放哨她不干了,更离谱的是居然让我给她放哨。她这样说的时候我眼睛瞪得都快掉出来了,恨得牙痒痒的。他妈这是什么人哦?我想。
这件事给我的最大教训是以后千万不要让人捉住把柄,尤其是女人。
这个世上好像有些事真的是比较容易,不过几次,她就已经有青出于蓝的趋势了。要不是她每次都是跟我一起我真的会很后悔在竞争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带她入行。于是我们一个夏天从别人家树上的小桃,偷到枝上的梨子,再偷别人架上还很青很涩的小葡萄,还偷地里的头上花还没掉的嫩黄瓜,过河偷西瓜很少,要泅水的,之后就是橘子柚子……偷了一个季度,秋天来的时候我们就歇手了。不管以前和她熟不熟,一起干了这么久这种事,以后碰到想装不认识估计贼手贼眼都不允许。最后一次行动后,我跟她说“夏天下的雨,以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各走各的阳关道,过各的独木桥”。
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然后一反常态轻轻地问了句:“以后你叫我夏好么?”
我又是一惊,走上前去,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然后再放在自己的额头上比比,再又在她头上比比,很迷惘地问了句“你没事吧?”。
“啪……”我的手被狠狠地拍了下。
不能偷的日子很无聊很枯燥,这时候那些草啊花啊树啊也都很配合地该黄的都黄了该凋的就凋了该秃的也开始秃了。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要完结的时候,学校旁有棵枫树却正红红火火,惹来不少学生在下面驻足。提到这个是因为有一次夏又很让我惊讶地跟我说一起去看枫叶。当时我就问她去那里干什么那上面又没结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可以偷。结果她又反常态地生气问:“你去不去?”
“没什么好去的,你喜欢的话你就自己去吧。”我还是开玩笑似的跟她这么说。结果她又一甩头就走了。样子不怎么潇洒。
不是每个人都想做傻瓜,但是有些人即使明白也必须像傻瓜一样。
那天我还是去看那枫叶的,一个人绕路去的。我告诉自己只是想看看吸引那么多人的枫叶有什么好看的。然后我看见夏一个人低着头呆呆地坐在枫树下——她不是说来看枫叶的么?我站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就那么看着她。这也是第一次这么凝神这么久地看一个人吧……现在想起来我是希望时间能够停止在那一刻的。
我看见枫叶从树上飘下划下生命最后的轨迹然后轻轻落在她的头上,她居然一点都不知觉,也不知道用手拂去。
因为这一刻,我会永远记得她。
如果时间一直这样过的话或许有一天傻瓜也会聪明的。说这话的意思也就是时间并不是那样过的。这要归根于事物的普遍联系性。不同的人即使本来一点联系都没有,但是还是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因为某些事串联在一起。比如说河里的鱼跟火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就会通过水发生关系。历来就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说法。如果这样套的话我就应该属于那无辜的鱼了。虽然我很贼很喜欢别人树上的东西,但总的来说我还不是很恶很坏的人,换句话说跟别人比起来我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结果大巫把我害惨了。
有些人好像并不怎么爱惜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他们冲动地付出了它们仍执迷不悟,却不知道不仅他们自己,别人也因为他们做的事会失去很多。
有时候我想如果接下来的那个学期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现在或许会很美好。但每次这样想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有些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就没必要再去追究没发生会是什么样,因为谁也没办法改变。
那件事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当夏再次见面的时候她跟我说:“我要走了!”
我又是吃了一惊。
那是和她最后一次见面,也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有机会吃惊。
“一起走走吧!”
结果我们又走在那学校旁的桃树旁,只是我们都很沉默,她没有像我心里想的那样伸手去摸树上的小桃,我也再没有伸手拍她手的机会。只是是都低着头往前走,仿佛没有一句话要说。小路的尽头不见桃树,却是那株很高大的枫树。已经到了尽头!
“这棵枫树这么大,秋天来了叶子全红的时候很好看的,去年的时候要你陪我来看你不肯来,我一个人坐在下面好久却没能好好看这枫叶,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了……你会来看么?”夏这么问我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好像失去了身体的什么东西,心里好痛。
“你走了,虽然看不到枫叶红的样子,但是当秋天再来枫叶再红的时候我会摘下最顶端的那片,为它贴上翅膀,让它飞到你的身边去。”
……
路的尽头是天涯,话的尽头就是分离!
夏走了,秋来了。枫叶也快红了吧!
我在另一个世界的呼唤
我来到奈何桥边时,婆婆问我为什么不去头胎。我说我在等一个人,我在下面等了她很多年,漫长的等待已让我渐渐忘记她的相貌,婆婆笑起来,说我一个小孩懂什么,等人的是我才對,婆婆说的时候一恋满不在乎的笑,于是我始终认为她在调侃我。后来我问婆婆真的在等人吗?她敲了我的头,她说她是孟婆,孟婆怎么可能等人。
时光拉到那个早晨,我说婆婆我在你这帮忙吧。她说,为什么?我说你天天熬汤很累对吧,我可以帮熬汤。而且这里可以看见很多去投胎的人,或许我能找到她。婆婆问我真的在等人吗?是谁?我说我忘记了,我只记得我要等她。后来婆婆问我真的不记得吗?我说真的忘了,她敲了我的头,说小鬼你真奸诈。其实婆婆是知道我记得那个人的名字的,不过她不想多问。
婆婆的小屋建在奈何桥边,每天清晨把大包的药材扔进锅里,让我扇着炉火。等到汤渐渐变得黑而浓稠,她就舀出汤,分给那些赶着去投胎的人们。天凉的日子,婆婆喜欢烹上一壶茶,从来不喝,只闻香,茶冷了,倒掉,继续烹,继续倒。而我喜欢看奈何桥边的人来人往。如果我所看到的大多是老人,那就是和平的年代,如果是青壮年,就是战乱的年代了。这样的生活并不枯燥,每天看着来去的人们。
也许应该叫做鬼,有漂亮的,有不漂亮的,有老的,有不老的。直到那一天,婆婆问我等了多少年了,我说忘了。婆婆说等了五百年了,婆婆又问我看到她了吗。我说没有,我没看到她,不知道她已经轮回了几世,我想我再也看不到她了。婆婆说你还是喝碗汤走吧,忘了就好了。我说我不走,我还是要等。她耸耸肩,随便你。有只鬼准备喝汤时和婆婆说,可以不喝吗?我不想忘记她,我还是要找她。那只鬼抬起碗汤,又缓缓放回去。我和婆婆同时说,随便你。于是那只鬼走了,到奈何桥头,他回头,说,谢谢。婆婆笑了,婆婆说,我见过他七次了,每次都是这句话。都是前世的事了。他以为不喝孟婆汤就能保留前世的记忆,其实一旦投生,前世的记忆全部沦丧,喝不喝都是一样。我疑惑了:那为什么还要喝孟婆汤?有什么分别?
这天我依然在奈河桥,等哪女孩……和往常一样。奈河桥还是人来人往,我问婆婆,来到这里一定要喝孟婆茶吗?婆婆说,喝与不喝都会忘记,但是不喝得话结局更惨。这是阴界对违背天命者的惩罚。他们注定在阳世寻找一生,却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直到死后才能想起自己该寻找的人,于是决断的继续不喝,一直在生于死中轮回,在寻找与等待中灰心,这就是不喝孟婆汤的惩罚,直到他们放弃而喝下孟婆汤,忘记所有。
婆婆说,茶滚了,滚了很久了拿来吧。婆婆闻着茶看着那走去奈河桥的女孩问我,是她吧?我说,不是她。婆婆问,你为什么要一直等她?我说,不知道,但不管多久我都会等到她。
很多年以后,婆婆忽然对我说:是他,道平。我问婆婆,你说什么?婆婆说是他,我等的就是他。我们原本是恩爱夫妻,他抛下我去北方经商,再也没回来,和他同去的人告诉我他在那儿有了新欢。我恨他,我要一直看着他在我面前一次次赎罪。我说婆婆,你至少享受过爱,我小时候和一个女孩私定终身,谁知道还没再遇见她我就死了,所以我才在这等她。我说,或许她早忘记我了。婆婆点点头,你比我还惨,算了,喝口汤,忘了就好。这是我最后一次劝你,以后我不会在管了。
我看着婆婆递来的汤,摇摇头,不喝。值得吗?那女孩叫什么名字?我忘了,我不能说。我说,有时候我会对婆婆说其实我来阴界的时间比你长,婆婆你不要小鬼小鬼的叫我。婆婆说,是吗?婆婆说,我来了七百三十多年了,接着职位也有六百多年了,不叫你小鬼叫什么?我想了半天,婆婆你还是叫我小鬼吧。
我说,婆婆又看见那个道平了。远远走来,踉踉跄跄。道平说,婆婆,几世了?七世了吧。婆婆不说话,婆婆沉默。我说,婆婆,你的惩罚该够了,原谅他吧。道平,静静看着,桌上的汤,看了很久。可以喝着碗汤吗?我想忘记你,他终于坚持不下去了。
你……喝吧,婆婆艰难地说。于是他抬起了汤,说,谢谢。他的手在发抖,婆婆说,不用谢,婆婆抬起碗汤给道平,婆婆的手也在发抖。你喝吧,喝下去,就忘了。道平的手指轻轻摩擦着碗缘,一顿一顿地移到嘴唇边,张开口,碗身渐渐倾斜。我猛的站起,打掉了道平手中的碗。够了!你看看她!看看孟婆!
道平,惊怒的看着我,然后转向婆婆。喊起婆婆,父喻!他抱住婆婆痛哭,你为何要如此?婆婆,为何?因为我恨你!婆婆,在阳世我等了你四十年,你却抛弃我,一去不回!道平,慢慢开口,因为那时我已经病死了,我托我的朋友告诉你我以变心,是怕你殉情。我一直想在看到你,我一直在寻找你。婆婆流着泪,道平说,我知道,我不会再错过了。父喻,我们回阳世。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好好的爱你,珍惜你。
我缓缓摇头,不可能的,不管你们喝不喝,都不能在一起。婆婆笑了,喝下这碗茶,我们会记得对方,我们能在一起,这是阴界对孟婆的报酬,只有着碗茶才能真正的保留记忆。这碗茶等了七百多年了。
小鬼,我们要过奈河桥了,以后你就是孟婆了。我叫起来,怎么可能?孟婆可是你啊!婆婆摇摇头,孟婆只是这个职业的名字,我是第五任孟婆,你就是第六任。
到奈何桥头,他们牵手,回头对着我,说,谢谢。
我高喊,婆婆,你不叫孟婆?
婆婆笑了,年轻了很多岁。我姓王,叫王父喻,小笨蛋,这么几百年,也不知道问问我的名字,现在才问。
我忽然明白了,婆婆就是我要等的人。
七百八十七年前的七夕,我和父喻两只幼嫩的小指牢牢的钩在了一起。
“父喻说,我要和爹去南方了,长大后,我要回来,和你在一起!”
我说,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如果我死了,我就在阴界等你,我会一直等你。
这个约定我们们不要告诉任何人,谁问起我们也不能说出去。
谁也不许说哦,父喻,记得我等着你,可不许忘记了。
“好,我们拉钩!”
拉钩上吊,八百年,不反悔!”
婆婆,我反悔了,孟婆我不要再做了。奈何桥头,我抬起孟婆汤,一饮而尽。父喻,我选择了放弃,也选择了忘记。即使等了几百年,最后你离我而去,我也不会后悔等你。只要你幸福,开心,我就足够了。你和你爱的道平走好……祝你们幸福快乐。
一世欢颜百年不变
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情本来就无法衡量是非对错。爱上你,我一直认为是对的决定。因为,我心甘情愿。
来到这座城,唯一的尴尬却是毫无牵挂。我是叶子,随风而飘零的叶子。走在人群里,人人都可以是我。那么的微小。那么的微不足道。浅浅的自信,早已低入泥土里。所以,我不再喜欢抬头看人。一直低头行走在往返学校食堂与寝室的路上。基本不去上课。这所三流大学里,像我一样经常旷课的同学很多。或许,我本不该出现在这所学校。
我依旧低着头走路,总会戴着藏蓝色鸭舌帽,耳朵里塞着耳机听些爱尔兰民乐,喜欢穿亚麻棉男式大衬衣,外加超短牛仔裤,衬衣刚好遮住短裤。脚上永远是黑色人字拖。我总这么随便的装束,跟寝室几个女生格格不入,她们抵触有我的存在。避之不及。傍晚时分,那个独自坐操场上抽烟的女生便是我。这所学校,我没有朋友。确切的说,她们不会和一个自言自语,性格怪癖的家伙做朋友。
我一直在想,那天遇见你是不是命中注定。那么多的人,我偏偏遇见了你。
你打完篮球,走到我身边一把扯下我的耳机。此时,空旷的操场就剩下我们两人对峙。我愤怒的看着你,真恨不得大嘴巴抽你。你一副欠抽的献媚嘴脸另我恶心。虽然我有听人说你是公认的校草。但那又怎样,欺负了我,我必以牙还牙,君要我梨花带雨,我偏要蔷薇花开!
“喂!请你喝汽水!”你嬉笑着拿出杯子倒了满杯汽水递给我。没经过我的允许扯下我的耳机竟然还嬉皮笑脸!
“肯定有毒吧?我倒是要看看喝下去会怎么样!”我一口饮下,冷眼看着你得意的模样。
“丫头!请你喝汽水而已,看,没毒吧!你把人想的那么坏不好的哟!”你言语间满是得意,还朝我一个劲儿的眨眼睛,另我忍俊不禁。
“小草,你眼睛怎么了呀?眨个什么呀?”我明知道你是在朝我放电,就是不领情。
“小草?喂!我叫安森。大名许安森。”
我站起来拍拍身上泥土,再次赏你一个冷眼,转身快步离开。身后,你还在说:“记住啦!我叫许安森!”
你的声音在空旷的操场上回**,直至消失不见。
寝室几个女生最近在谈论关于你与校花的浪漫史。一向对八卦不感兴趣的我突然竖起耳朵听。听说你们恋爱三年,高中两年,大学一年。听说你们是绝配。听说关于永远的誓言在你们身上演绎。听到我再也听不下去。“你们真是无聊!这么喜欢说人家八卦!”我终于爆发了,摔门而去。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和室友的对话。居然是如此。
我摸索着拿出一支烟点燃,在走廊的墙角边蹲下。三寝的几个女生嘻嘻哈哈的声音走到我身边突然停下,其中个子颇高长发女生丢了一句话给我,因为这句话,我打了她一耳光。她说:“神经病!大晚上的躲这里抽烟,跟街边的流萤满像的嘛!”她准备还手反击的时候,是你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身后。你一把将我拉倒你身后,瞬间,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袭上心头。“你敢打她?警告你们,谁敢动她一下,我跟她没完!!”高分贝从你后头涌出,我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第二天。此事件传遍每个班级。当然也包括你的校花。我知道,我惹祸了。
担心的事情往往还是会发生。我刻意与你生疏,即使碰面我也假装不认识。依旧一个人来来回回行走在路上。
第三天。我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成为女生们的公敌。经常被暗算,被欺负。例如,刚出寝室,一盆冷水迎面而来,我措手不及。这些事情的发生,我反倒是不生气。宁愿一口要掉自己的舌头,与世隔绝。
“喂!陪我喝酒去!”你又是嬉皮笑脸的挡住我的去路,且理直气壮,似乎不容我拒绝。
“去就去!谁怕你啦!”我跟随你穿过数条小巷来到街边的小酒馆。现在回想起来,你真够傻的。居然为了校花跟你分手而端起酒杯不放手。你问我相信牛郎织女的传说吗,我不语。因为,骨子里我就不是相信爱情的人。更没想到之后的我们会相恋,会爱得死去活来。
一次体育课上的失误,这场失误算是你我恋情萌芽的红线。我落下病根。总会突然的头痛欲裂。痛的时候在**翻来覆去,那时候,男生是绝对的不允许进入女生寝室的。你经常趁教导员不注意溜进我寝室看我,听说蝎子煮汤是可以治头痛的土方子,你居然去宠物店买来蝎子把它给下锅了。当然,这些也是后来从你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我才知道。
我看着碗里的蝎子硬是不敢喝下去。额头不停的冒虚汗,一阵阵晕眩。汗水和发丝黏在额头,整个一副残花败柳的模样,你强行掰开我的嘴巴,将蝎子汤倒进我胃里。喝进去反胃想吐,你还不让我吐。防止我吐,你在我喝完蝎子汤后,还强行夺走了我的初吻。那个时候,我很恨你。真的很恨!我的初吻居然是在那样的情形下发生。当然,你的脸上多了五个指印,红红的。我的脸上没有指印却同样滚烫炙热。
生病那段时间,你无微不至的照料,其实我是非常感激的,只是嘴巴上不肯说。你说,我是死鸭子嘴硬。恩,是的,我是喜欢上你了,但死也不会承认。在你的悉心照料下,我痊愈了。头很久很久都不再痛。我默默接受你的好,校园里的操场变成了我们心有灵犀的约会地点。我们每天晚上都会不约而同的出现在那里。什么都不说,肩并肩席地而坐。你抽烟的时候也会递给我一支。并且打击我,说我迟早要得肺癌!
我们在打闹嬉笑中一起度过三年大学时光。记得你说时间太漫长,离毕业遥遥无期。可是,离毕业的日子愈来愈近,我的心凌乱不堪。
在某杂志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很是喜欢,便读给你听:“我在左,给你天使的浪漫。你在右,许我温暖的未来。”你听了之后的表情非常平静,且镇定的告诉我:“我的亲爱,你等我回来,我一定带你走,许你温暖未来。”
毕业后你分配到很远的城市,而我,选择留在这座城等你回来。我一直等。一直以为你会回来。
送你上远去的列车,我不哭。不愿让你看见我的不舍与难过。我们在站台上拥抱很久很久,仿佛时光凝固,我多么想这一刻永久停留,不要分离。不要坎坷。某滴温热滴在我脸颊,我知道,你哭了。不不舍了,你难过了。可是我的亲爱,你答应过,你会回来,你会带我走。你的泪滴。我假装看不见。
列车启动,我转过身便泪流成河。我的亲爱,刚分开,我就想念。这种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独自回到寝室,独自搬着行李去寄宿嫂嫂家。独自开始大量翻阅招聘启事,奔走每个星期的招聘会。原来理想的事情遇到现实就会大打折扣,在打过折扣的基础上降低一个档次才找到合适的生存之道那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与我的专业是完全不对口的,我若是回到父母所在的城市,他们定会托关系帮我找份合适的工作。我的亲爱,我答应你在这座城等你,便执意不肯听从父母的话回去。我要等你,等你回来,带我走。
长达三百封的邮件诉说着我们之间的想念。你说,工作不顺心,你说奖金发了很多,给我买了香水。你说你想我。你说,一年后回来娶我,要我等一年,就一年。你说,你的父母想见我。你说了很多。我每天晚上会把这些话语看上一遍又一遍。会在字里行间找寻我们的爱恋。
我依然独自一人行走,一个人两点一线,一个人下鸡蛋面。嫂嫂对我漠不关心。这样也好,这是对我的磨练。我在期待与等待中辗转难眠。每天等你的信件,你的信件愈来愈少,变成三天一封,五天甚至半个月才来一封。我崩溃了!我稳不住了!我一封一封发去的信件如石沉大海。而你之后的信件言语间很是陌生,你不再对我甜言蜜语,不再提及我们的誓言。若不是,你食言了?
我不相信,写一封长信给你,告知下个礼拜我将到你所在的城市找你。很突然的,你回信了。你说:“别来找我了,忘记吧。我很爱你,也想许你温暖的未来,可是,我做不到了,我的亲爱,就让另外一个人来代替我许你幸福好吗?你一定要忘记我。不许找我。我不会见你的。保重!”
你的信件令我晕眩,剧烈的头痛症状又万物复苏般开始蔓延。亲爱,你让我疼了。你怎么可以食言。怎么可以辜负我,伤害我。
滑落下的泪滴还是热的,泪痕冷了。我无法接受。无法接受你的食言。你,怎么可以一个人走。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爱情纯洁无暇,不会被现实击垮。我以为你是那个予我37°温暖的男子。然而,你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你把我们的爱撕碎了,你太残忍。极致的残忍。
自你决绝的消失后,我便不再相信爱情。每晚混迹于各个酒吧,灯红酒绿才能让我不疼。我站在理想的云彩上晃动身体,我知道,一旦坠落,粉身碎骨。
想了许久。是的,你不爱了。我终于能够接受了。我曾经说过,许你天使的浪漫。恩,我依然会站在这座城,向北的地方望去,许你一世欢颜,百年不变。
一直认为选择爱你是对的决定,就连面对你现在的决绝同样如此,因为,我,心甘情愿。
只因她是母亲
自从他考上大学,就很少回过老家。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让他眩晕、痴迷、幸福、不知所措。他拼命学习,只为让这座陌生的城市能够接纳他。最终他真的留在城市了,并且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3室一厅的住宅。母亲没有来过城市。他连婚礼都是在城里举行的。
婚后好几年,除了春节,他从来不曾回过老家。儿子想奶奶,跟他闹了好几天,最后他只好跟妻子商量能不能把母亲接过来住些日子。妻子同意后,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他说您来住一些日子吧。母亲说我在城里住不习惯。他说您就来吧,小宝说他想奶奶。母亲想了想,最后说,好吧。
就这样母亲来到了城市。那是她第一次来到城市,城市让她极不舒服。
母亲带来两个蛇皮口袋。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菜园里摘下的新鲜蔬菜,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地里掰下的青玉米。那样的蔬菜城市里到处都有卖,价格很便宜;那样的青玉米卖得更多,他们早已经吃腻了。母亲带来她所能带过来的乡下的所有,却唯独没有带来乡下的习惯。她战战兢兢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心翼翼地和他以及他的妻子说话。五十多岁的母亲知道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知道装修豪华的楼房和简陋的乡下草屋的区别,即使住在儿子家,她也不能太随便。
他忙,不可能时时陪着母亲。妻子也忙,她得去公司上班,去健身房健身,去电影院看热播的大片,去业余班学英语、学会计……他们把母亲留在家里,让儿子陪着她。妻子对母亲说,这是马桶,按下小钮,冲半桶水,按下大钮,冲整桶水;给小宝热牛奶的时候,用燃气灶,往右拧这个开关,就能打着火……
母亲的表情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这么多事,这么多规矩,她怕记不过来。
母亲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她不敢用抽水马桶,不敢动电视,不敢开冰箱,不敢接电话。后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打开了燃气灶,为自己的孙子煮了一杯牛奶。那个上午她只动了燃气灶,却差点儿闯下了天大的祸。
中午他回家时,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孩子在卧室里睡觉,母亲坐在沙发上择着青菜。见了他,母亲说,我头有些晕。他不答话,冲进厨房,见燃气灶的开关开着,正咝咝地响。他连忙关掉燃气灶,打开厨房的窗户,又冲进卧室,打开阳台的窗户。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跑,一扇窗子一扇窗子打开,母亲惊恐地看着他,脸色苍白。母亲说出什么事了吗?他说没事,脸却黑得可怕。母亲垂下头,她知道自己肯定闯下了祸。她不敢多说一句话。
妻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晚上她把母亲叫到厨房,再一次跟她讲解燃气灶的用法。她说多险啊,如果不是他中午回了趟家……母亲说我吹不灭火,就用湿毛巾把火捂灭了。母亲说我不住了,在城里真住不习惯,以后,还不知道会闯下什么祸……
母亲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这时他才想起来,母亲竟一次也没有用过家里的洗手间。母亲腿脚不便,可是她仍然坚持去一公里以外的公厕。母亲留下的那些青菜和青玉米,他们吃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吃完。最后只好扔掉了。
第二年春天他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妻子带着儿子与他离了婚,一个完整的家瞬间破碎。那些日子他每天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终于被公司解聘了。他重新变得一无所有,整天闷在家里,借酒浇愁。终于有一天,他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虽然没什么大碍,可是需要卧床养伤。医生说,你需要在**至少躺半年的时间。
母亲再一次进了城。这次是母亲主动要求来的。他不想让母亲看到他现在的可怜模样,他劝她不要来了。母亲说我还是去住些日子吧!他说您不是住不习惯吗?母亲说会习惯的。来的当天母亲就用燃气灶给他煮了晚饭。母亲说,你放心,煮完饭,我不会忘记关掉燃气灶的。
他惊讶地发现,母亲竟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她把冰箱整理得井井有条,每次关冰箱,都不忘看看冰箱门是否关严;她修好了一把断了一条腿的木椅;她把空调的温度调得恰到好处;每当有敲门声,她总是先问一声谁啊,然后再通过猫眼看清门外的来人;她把洗手间和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她用微波炉给他烤面包;用果汁机给他榨新鲜的果汁。甚至,母亲还帮他发过一个传真,那是他的一份求职材料。
母亲在几天之内迅速变成了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儿子,就像在乡下照顾小时候的他。
后来他的心情好了一些,没事的时候,就和母亲聊天。母亲说昨天我去超市买菜,问楼下的老大姐,她说现在写作得用电脑。他说都扔这么多年了,还是算了吧。母亲说不能算了,我明天给你去电脑城问问。我问过那位大姐,她说组装的电脑会便宜一些。我有钱呢。母亲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包了一沓钱。母亲说是我这几年攒的,四千多块钱,给你买台电脑吧。
第二天,母亲真的一个人去了电脑城。中午她没有回家,只是打回来一个电话。她说你要17的显示器还是19的显示器?17的便宜,也清晰,但太小,看着可能累眼睛。内存和显卡……那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跟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识的字肯定不会超过100个的农村老人,竟然说出了显示器、内存、显卡!只要他需要,那么,母亲就必须弄明白这些。因为她在为他做事,因为她是他的母亲。
电脑买回来后,他真的开始了写作。开始当然不顺利,不过也零星发表了一些。随着发表量越来越大,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半年以后,他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想,假如没有母亲的鼓励,假如没有这台电脑,那么,他不知道自己那种灰暗的心情,还能够持续多久,他会不会天天泡在酒杯里,永远消沉下去。现在他彻底忘掉了自己的不幸,感觉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
突然有一天,母亲在客厅里摔了一跤。他过去扶起母亲,母亲说,地板太滑了,这城里,我怎么也住不习惯。那一刻他努力抑制了自己的眼泪——母亲为了他,几乎适应了城市的一切;而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这个家适应自己的母亲,哪怕是换成防滑的木地板。
他说明天我就找人把地板换成地毯。母亲说不用了,明天我想回去。他问为什么?母亲说因为你已经不再需要我的照顾,我留在这里,只会耽误你写作。还有,地里的庄稼也该收了,怕你爹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他求母亲再住些日子,可是母亲说什么也不肯。她说我真的住不习惯。地板、燃气灶、微波炉、冰箱……都不习惯。如果你想我了,就回乡下看我。
他叫一声妈,泪水滂沱——当母亲认为他需要自己,她会迅速改变自己多年的习惯,变成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而当她认为自己已成为累赘,又会迅速恢复自己的习惯,重新变回一位年老的农妇,远离儿子而去。似乎她的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为他而改变。她的心里面,唯独没有她自己。
双人**的寂寞
死党晶晶自从交了个帅哥男友后,总是怂恿我找个男人来结束单身。
“身边有个固定的男人,感觉就是不同!”她经常趴在我耳边说。
我捏捏她的脸:“男人一旦结束单身,就会变得很容易受**。要你与一个随时可能被引诱到别人**的男人厮守,你会有安全感吗?”
“总有例外的呀!”她大叫。
“那我只能祝你好运。”我笑笑。
我不知道现在的男人到底怎么了?很多男人单身时,虽然也渴望女人的柔情,但对待情感反而会更谨慎,可一旦结婚,热恋降温进入平淡期后,对女人便花了起来,甚至连以前看不上的女人都可能会接触。
难道婚姻会教坏男人?
我不知道,所以我一直不敢正式恋爱。如果非要我结婚,可能我会选择一个我不爱的男人,那管他怎么花,至少我不会那么心痛。
有个婚前是我蓝颜知己、婚后却成为我**知己的男人说:男人婚前一个人寂寞,婚后却要承受两个人的寂寞,所以更需要其他女人的柔情来抚慰。
我说:一旦女人真正柔情起来,要一生一世,你们跑得比什么都快!
他一脸落寞地埋怨,说我以前还懂他的灵魂,在他婚后,却只懂他的身体。
是的,我不懂结了婚的男人。
【拒绝纯情】
小于又给我打电话了。
小于是晶晶的同事,高个子,温和清秀,待人总是彬彬有礼。
原先我也乐得不时有人陪陪吃饭逛街,但当我从他眼里看到温热的柔情时,我知道不能再浪费这个好男孩的时间。
他要的那种温纯如水的恋爱,正是我最不信任的。
他那么年轻,他的纯情只不过因为缺乏经历的无知,我不会白痴到相信一个25岁的大男孩在情感上的坚定。
我只要关怀与抚慰,不要任何承诺。如果没有承诺,就没有人能背叛我,不是吗?
“抱歉,今天我已约了人。”我对小于说。
他笑笑:“不会是男人吧?”
“是的。”我说,“我正考虑与他发展。”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声音微颤地说:“那好吧,不打扰了……”
我抢在他前面挂了电话,真的很怕他再说出什么令人忧伤的话来,他声音里渗满的失落已足够令我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