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

第十四章 失落的爱

失落的爱

我不知从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看着从指间袅袅升起的青烟,一缕缕,飘渺的舞动着,就好像看见雷在我身边手舞足道的高谈阔论,烟还没飘向屋顶,随即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雷也跟着不见了踪影,只是空气中还残存着淡淡的烟草味道,就象雷身上的气息。‘哎,今晚又是一个难以入眠的夜晚。’窗外的星星也在同情地看着我,为我伤心的啜泣,雨,轻轻地,零乱地从天空中洒下,无声无息,怕惊醒了沉思中的我。殊不知我正竖着耳朵捕捉着窗外的每一滴声音,生怕漏掉了雷来看我的脚步声,雷说过他会永远陪伴着我,他不会让我成为一支孤独的玫瑰。

我是学广告的,毕业以后,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一份还不错的工作??广告策划。因为我做得很好,为公司招来很多客户,所以经理对我一直是另眼相看,我是公司的宠儿,可我从不骄傲自满。虽然我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我为人很真诚,同事都很喜欢我,对于追求我的人,我从来都是NO,因为我不在相信爱情了。在大学的时候,曾被深爱的人抛弃,那种痛苦,我永远都忘不了,还记得他曾对我说:“人不是因为漂亮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漂亮,你就属于后者,我就喜欢你的可爱,我会永远永远珍惜你。”谁知,在我毕业的时候,他却和另外一位女孩好啦,分手的时候他对我说:她不漂亮,也没有我可爱,但比我有钱有势,这个社会有钱有势才有前途,他虽然不爱她,但为了前途,他只得选择她。“无耻”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一巴掌”是我对他最后一次的‘抚摸’。从此以后再没见过他,而我也再不相信爱情。“你不能因为一个坏男人就认为天下的男人都是如此呀,你应该给别人一次机会,也给你一次机会。”这是茵最常对我说的话,茵是我的同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可以为我上刀山,下火海,在死不辞(呵呵,严重了,说笑而以)

看着面前的红酒,这已经是第三杯了,不远处有个男人一直在偷偷地看我,让我好不自在,可能他看我一人在这里喝酒很奇怪吧。“怎么还不来呀!”我看看表,已经6:35啦,打茵的手机又总是盲音,“哼,这家伙,来了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在心里狠狠地骂茵,茵总是这样,每次约我在世纪酒吧碰面,可总要迟到过半小时以上,真不知道这人的时间观念怎么这么差。

“小姐,在等人吗?这个位置我能坐吗?”一个大男孩出现在我眼前,灿烂的笑容让人不忍拒绝,好像就是刚才偷看我的人吧。

我斜着眼睛看了看他,又看看周围,还有很多空位嘛,不行,不能让他坐这儿,谁知他心里打什么主意。“当然可以,请坐。”我很吃惊,自己怎么说出来的话跟心里想的不一样。

“谢谢,在等朋友吗?哦,我叫雷。”雷一边坐下,一边自我介绍。

“是的,和一个朋友约好了,可她到现在还没来。我叫倩,朋友都叫我倩儿。”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是搞广告策划的”雷笑了笑。

“你怎么知道?”我很惊讶“你调查我!”

“呵呵,你别误会,茵是我表姐,经常听她提起你,说你是多么多么地有才华,多么多么地招人喜欢,她很崇拜你哦,还常常把你们的相片给我看,我一直想见你,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

“原来如此呀,我还以为??”

“以为遇到一个在暗地里调查你且心怀不轨的坏男人!”雷向我滑稽地眨了眨眼。

“哈哈哈……”看着他滑稽的表情,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你笑起来很可爱!”

“谢谢”我细细品味着,这是第二个男人对我说‘可爱’,“女人不是因为漂亮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漂亮”这句话是听谁说过呢,我笑着甩甩头,管他谁说的呢,我不想让心情受到影响,来“干杯”,碰了碰雷的酒杯,我一仰头全喝了下去。“侍应生,再来一瓶。”

“别这样喝,对身体不好。”雷把我的酒杯抢了下来。

“不嘛,难得我这么高兴,我还要喝”

“既然这样,那我再陪你喝几杯。”雷兴奋地看着我,其实他看不懂我的心,不知道我的心有多难受,我又想起了那个让我赌咒了一千遍的男人。

一滴泪珠不经意地从我眼角滑下来,雷轻轻地为我拂去,怜惜地看着我“如果心里难受,就哭出来吧。”

看着他信任地目光,带着微微的酒意,我不再掩示自己,第一次对一个男子敞开心扉,把我失恋后的伤心,难过一股脑地全掏出来。

玩到12点,茵还没有来,可能她早已忘记了和我的约会。我喝掉酒杯里的最后一滴红酒“侍应生,买单!”

“我来”雷把钱扔在柜台上,“我送你回家吧”雷扶住我摇晃的身躯。

“好呀,我好久没有喝得这么痛快啦。”我的头不听话地靠在了雷宽宽的肩膀上,我已经找不到天南地北了。

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我和我老婆,热恋很久以后结婚了。一天,我的要给老婆的买戒指。走进商厦,一看那些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她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

那时候,传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价格不比戒指便宜多少。我听了有点意外,因为我知道老婆是有向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我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只漂亮的汉显呼机。

我们一回到新房,老婆就把呼机别到了我的腰上,我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老婆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我们两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我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从这天开始,我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我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我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我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到家,推开房门一看,我发现老婆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我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我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我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

我对老婆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老婆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我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我拍拍老婆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我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我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欠着老婆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老婆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我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及了。晚上,我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老婆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我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我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老婆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老婆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老婆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我“妻管严”,一气之下,我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我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老婆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我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我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我觉得那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粉红色的爱情

晴认识凯的时候,正是幻想的年龄。那年晴二十岁,花一般的娇嫩。晴是一家时装的当红模特。当时她在一家摄影棚为一家成衣公司做宣传,她穿着面料很薄、线条必露的时装,做出各种优美的姿势时,当时的凯就想:这女孩不错,有潜质。她那修长的腿,纤细的腰,洁白光滑的皮肤,。让凯终于明白什么是(魔鬼身材),镁光灯在她身上哗哗的闪烁着,她清秀的脸上挂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微笑。当时,凯觉得天使可能也不过如此吧。

凯正好是那家成衣公司的经理。凯已经三十岁,是那种成熟的男人,岁月在他男人气十足的脸上刻下了几道微微的皱纹,凯的眼里经常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已经结婚了3年,没有小孩——想起这个家,凯叹了口气,摇摇头,似乎想甩掉烦恼一样。那天,拍完广告,已是月色温柔的夜晚,凯看着晴疲惫的身影,说:走,我请你!

晴本想推的,拍了一天,太累了。可是,她平时也注意道这个男子,她不明白象凯这样成功男人为什么会有忧郁。

晴考虑一会,决定后,微笑说:好吧!

凯本来低着头的,听见晴的回答,马上抬起头,看了晴一眼,呆住了,晴满头秀发,在夜色霓虹的照耀下,淡淡的笑容竟如许的有魅力。

晴和凯座在餐厅的单间里吃饭时,单纯的晴只知道埋头猛吃,一边嘴里嘟囔着:“饿死了,真好吃”。凯静静的着抽着烟,微笑着看晴在吃饭,情很快就吃饱了,一抬头,凯一口的没吃,只是在看着自己,晴被看的不好意思,一抹红晕悄悄浮上脸颊,晴低头一笑。凯微笑着看着晴说:“你吃饭的样子真可爱”。晴顽皮的说:“是不是象小猪一样”。凯轻轻的摇摇头说:“你知道?你真的很美”。晴掩饰住心中的得意嘻嘻哈哈的说:“你不也挺帅的啊”。一丝落寂从凯的脸上轻轻滑过,凯说“我已经老了”。哪天吃完饭后,凯把晴送回了家。

以后的日子里,晴每天清晨都会收到凯让花店送来的花,一束粉红色的玫瑰。晴随手就把花插到她经常不用的喝水杯子里。因为晴的追随者以后的日子里,晴每天清晨都会收到凯让花店送来的花,一束粉红色的玫瑰。晴随手就把花插到她经常不用的喝水杯子里。因为晴的追随者太多了,经常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所以晴根本就不在乎。凯工作闲下来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晴,两人在电话也开两句玩笑,说说各自工作中的趣事,烦恼。可是,晴从来没有给凯主动打过一次电话。

日子流水般的过去了,哪天晚上,凯正在陪一个客户吃饭,接到了晴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晴哭着说:“她和几个女孩子在迪厅跳舞,有几个小流氓调戏她们”。凯当时放下电话,给客户解释了几句。一个人匆忙的赶到那个迪厅,当时晴看见凯的那一瞬间,也许是因为害怕吧,她象一只归巢的小鸟扑进了凯的怀抱,爬在凯的肩膀嚎啕大哭。凯镇静的拍了拍晴的背说:“傻瓜,哭什么,没事的”。凯看见了那群流氓,只见为首的那个流氓邪笑着说:“哎哟,妞儿还有帮手啊,凯一手推开晴,挺着单薄的身子迎了上去,对着为首的流氓一拳挥了过去。那个流氓正在气势汹汹,没想到看来文质彬彬的凯会说打就打,居然一下子被打的重重摔在地上,口角流血!为首的流氓爬了起来,不由的羞恼成怒,大声喊着说:哥们,给我上,扁他!于是几个流氓一涌而上,

当凯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医院的病**,身边是已经哭成泪人的晴,极度的虚弱的凯挣扎着从病**直起身子,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他想伸出手去安慰晴,可是一阵剧痛让他的手挺在了半空中。一旁正在哭泣的晴看见凯醒过来,激动的她慌忙搽干了自己脸上的泪水,小鸟般的扑进了凯的怀抱里,一边哭泣一边用她的小拳头轻轻捶打着凯,嘴里含混不清的嘟哝着:“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

凯用那只没有受伤的胳膊紧紧的搂着晴,微笑的低下头,用下巴轻轻的摩挲着晴的秀发,装作没事的安慰着晴:“小傻瓜,我没事,你看我这不是活的好好嘛”。

从此后,晴也许怀着一种报恩的心情和凯同居了。在凯的极力要求下,晴辞去了工作,她像个可爱的小妇人一样,每天清晨给凯做好早点,挤好牙膏,擦好皮鞋,准备好凯当天上班要穿的干净衣服,然后温柔的摇醒沉睡中的凯,看着凯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亲身做的早点,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可是凯从来都不提离婚的事,开始,晴没有考虑过那么多,但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凯,因为她已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凯。于是,她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她不想逼着凯离婚,那样做,晴不忍心看着凯痛苦,她要用自己的心去爱凯,去感动凯,让凯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离婚。

三年的时间一晃如流水般的过去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晴把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凯的身上,她幻想着有一天,凯会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幻想着凯有一天踏着五色的云彩来娶她做新娘,她幻想着要为凯生好多好多的小孩,

可是,凯慢慢回家的次数愈来愈少了,晴每从来不敢问凯为什么。因为晴害怕知道那个答案,就是凯又回到了那个有她的家里。在凯彻夜不归的那些夜里,晴心如刀割,整夜整夜的等着凯,她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直到天亮。晴很快就憔悴下去,可是凯丝毫都没注意到晴的变化。终于,有一天凯提出了分手,那一刻,晴觉得自己的心像一只玻璃杯跌落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晴原以为自己会嚎啕大哭,但是,她麻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滴泪水也没有,有的只是冰凉的感觉,她很冷静,冷静的近乎于忘记了自己,她平静的告诉凯:“我答应你,可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凯有些伤感的说:“说吧,只要我能办到,我一定做”。晴说:“你能再陪我最后一个晚上吗?就这一次”。凯点点了头。

那天晚上,晴出去买了很多很多粉红色的玫瑰花,插遍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然后自己亲身做了几个菜,在温暖的烛光里,晴缓缓的举起了酒杯,

后来,两个人都喝醉了,晴枕在凯的胳膊上静静的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在凯的脸上时,凯才醒过来,他突然感觉到他怀里的晴全身冰凉,他转过头一看,晴……脸上已成紫青色。

医院说:已经晚了,

后记:

就晴的死,公安局介入了调查,可是并无证据证明晴的死是情杀。

而凯,却因此无法面对,离婚后远走他乡,再也没有人见过。

曾经有人传说,在每年的清明和重阳都有一个乞丐拿着一束白玫瑰到晴的坟墓边,一整天不吃不喝。三年后,一个乞丐死在晴的坟墓边。有人说,那就是凯……

爱在浓时抽身离去

结束了.在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响后,划开了寂静的深夜,就那么的结束了.注定了一个人的行走,不需要任何的留索.这是片段似的画面.

笑了,对着自己的面庞.泪水印在手心的戒指上,那一刻我曾经以为永恒.又拿出了那枚依旧有着光泽的戒指.每次离开一个人,我总是愿意把它带在手指上,那皙白如纤的无名指.寂寥,荒余.

翻出很多的旧了的音乐碟子,还有一些泛黄的相片,一个人在自己承受的光环下,认真的用时间克服一切.喜欢的陈美在屋子里传开她的刺心般明净的小提琴,那刻我觉的我就是罪恶.

鳞片纷纷跌落,那些可怜的蝴蝶终究是飞不过沧海的.却要殊途同归.我羡慕,或许是嫉妒.只是我无法做到,更多我选择保护自己.不用任何人的感情作为我生命的主题.我是个狠心,偏激,畸形.

旋转了很多圈子,头晕眩的摔在地板上,来做一次透彻的晕厥.在梦幻中,潜行翻滚着.为了方向与痛楚,放逐.光水伴着尘埃一同落尽,此刻是片海,观望吧.

那些携手的日子,我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不再去感受,只是回忆.所以张爱玲说那是一种病.回忆是一种病.可每个人是甘愿患病渡完余生.

佛说:要六根清净,无染往事,淡从善意,生死轮回.做事,太过执着的下场,是痛苦的煎熬.放下心中的杂念,诚然以许.惟可超脱.我信了,可我做不到.注定是个凡胎俗子,无可轮回,只是承受,消亡.

喜欢的电影出了字幕,唱响了结束的片尾曲.我的电影同样亦结束在无人的午夜,你我静静离场,转身却忘记向对方告别.无处告别,安说的那种情形出现.我们无处告别,只消去默默承受疾苦.待到花开,你会幸福,我将远去.

用刀把所有的物质轻松的削出尘世,热闹的,繁华的,无辜的,你我看在眼中,却忘记了时光已经走远.是任何的挽留都会失败的,只是需要离开.独自飞翔.与风一同飘忽.远离.

躺在你的怀里,却不一定是躺在你的心里.这句话不知从何处寻出,只是意味深长,我想这个不属于曾经的你我.应该属于那些用来敷衍的人群,走在人群中,心却不一定在其中行走.这是五月时,我们说过的话题.敷衍的周遭让你我都无法却理解,可一直还身在其中.

如果会有憎恨,那么我诚然接受.那是属于我的方式,说过终究是要毁了你的,我情知自己.喝酒的时刻,仍然会想到你,不过只是单纯的想.是会过去,淡漠.

悻悻走过十字街头,哪里还有未来的美好.背叛,放弃,欺骗,,弭患.靠在门外的墙壁上,记起了梧桐树.某年,会去拾片梧桐的叶子,或随风而逝,或夹在记事本中.可能是一个人去,或者是两个人.只是那对那时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感情.

低沉的小提琴让我感到绝望与欢愉,错乱的芳华绚丽的徘徊迂回.没有去处,流浪在那个悲哀的年代下的音乐中.以为可以永远,只是永远湮灭了我对生命的空洞与恐惧.

注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用尽生命享受寂寞与孤独,仍然执着的走下去,走完全部的艰辛里程.

情到浓时转身忘怀,爱到浓时抽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