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傻傻的爱
马里亚纳海的爱情灯
从她小的时候,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开过无数次画展,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那样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在一起作画,他们从幼年的时候就是一个老师带出来的。他们作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由父亲用淡色的画笔在画布上描出细致的轮廓作上色彩。最后成就的一幅画,就如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一般,有鲜活而灵动的生命力。
当她慢慢地长大,也谈了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时候,她发现丈夫和自己的生活并不像她从小到大希望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爱好,业余时间常是各行其是,她觉得生活就像是一辆载满平淡空虚的列车,来回反复,曾经的爱,就像遗失在了某个漆黑隧道里的烟头,只兀自闪亮过几秒随后便不知所踪。
结婚两年的时候,丈夫在工作上遇到了瓶颈。她面对失意的丈夫,不但没有好言相劝,反倒觉得自己和母亲比起来,一直都是一个太不幸的女人。不仅没有找到一个兴趣相投的伴侣,还要面对丈夫的无能。
她是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后回到父母家的,那时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一年多。她把自己对生活和丈夫的不满都告诉了父亲,她委屈地问父亲,为什么自己永远都拥有不了像父母那样美满的爱情?
年迈的父亲并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他只是展开一张画布,开始在她面前作画。她对父亲的行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从母亲过世之后,父亲就没再画过一幅画。
十分钟后,父亲把那幅画拿给她看。那是一幅仅有一种颜色的画,所有的色彩都是沉静的蓝,深深浅浅的染满了一张画布,画布的中央,是一条畅游在深海里的鱼,在它的头上,长着一只小小的灯,发出幽蓝的淡淡光芒。
面对她的不解,父亲告诉她,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能用一种颜色作画。
原来在父亲年幼的时候,就被检查出患了严重的色盲症,在他的眼睛里,世界永远都只有一种色彩。从小和父亲一起学画的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放弃绘画,于是每次都帮父亲在完成的单色画稿上着上色彩,也正是因为那些丰富了色彩的精美画卷,才让父亲在城市里享有了盛誉。
所以一直以来,真正最喜欢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母亲,而是我,一个得到了你母亲那样无私的爱的男人。父亲对她说。
父亲把那幅画送给了她,并让她回到了丈夫的身边。
从那以后,每当看到家里客厅中悬挂的那幅画,她便想起父亲告诉过她的那个关于深海里的鱼的故事。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海水又深又冷,几乎没有生物存活下去的条件与可能。可就在这样的深海里,却有一种叫“安康”的鱼快乐地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殖。虽然越长大的安康鱼越盲,看不到前面的路,但只要有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就会长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从而安然地在深海里畅游。
她终于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为所爱的人,在黑暗中亮起那一盏小小的明灯。
嫁给军人,我开始学着成熟长大
小小的细节,拉开相爱的序幕
二十二岁,我大学毕业,在家乡县城一家行政单位上班。单位还不错,那时候又处在最好的年纪。刚到单位不久,就有好多大姐大嫂找上门给我介绍对象。在我眼里,被人带着去相亲是很可笑的事情。对她们的好意,我一一笑着婉拒。我的梦中王子,何用得着别人替我去选呢。
他是在我二十三岁的那年走入我生活的。很好笑的是,竟然也是媒妁之言。把他介绍给我的那位大姐,把他一通好夸:军队干部、本科文凭、人品好……说真的,纵是他有再多的好,只一条,也足够让我不去考虑他,那就是他的职业——军人。我的邻居哥哥亦是一名军人,嫂子的苦,我亲眼目睹过,所以发誓嫁人绝不嫁军人,怕自己无法承担“军嫂”那个沉甸甸的称号。我自小有些娇气,二十多岁了依旧像个孩子。很干脆地回复媒人:不看,不嫁军人!那位大姐很固执,说不同意看看又如何,多个朋友也好嘛。也是,反正又不打算嫁他。
就那么大大咧咧地去了,没梳妆,也没精心挑选衣服。初春的河边,还有很浓的凉意,远远地就看到他了,在河边转来转去,一身迷彩服。这家伙,居然也这么随便地就来了,连身便服都没换。看着他这身灰头土脸的打扮,我就有些不服气了,想好好逗他一下。也许因为来时心里就没有半点压力,我们谈得很自如。想不到他竟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说嫁我们军人可是很苦的,要付出很多,要面临很多牺牲。说,你这么年轻没必要选择做军人的妻。我只有听的份,哼哈地胡乱答应,我什么时候说要嫁给军人了?可我还是被他谈的那些话题吸引住了,其实,他谈的那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他是个诚实的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竟然悄悄滑过了两个多小时,原定十几分钟的相亲约会迟迟无法结束,我站得腿都酸了,彼此却还是没有要走开的意思。
我有点累了,可以坐下说么?说话间,我就往河边的长条石凳子上坐。
“等等,这凳子太凉了,你们女孩子怕凉,垫上我的手套吧。”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多想什么,那个随意的动作,没有丝毫故意作秀的意思,却真真在我的心里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涟漪。
不能说,那个小小的细节,就决定了我们的爱情,但那个小小的细节,却拉开了我们相爱的序幕。细微之处见真情,我就那么固执地坚信,他能给我想要的幸福。
每一次离别,都是新一轮相聚的开始
闪电般地与他坠入爱河,几百封火热的书信,铺就了我们如花似锦的爱情路。从相爱到结婚,一切都像在梦中,为他,我竟然义无反顾,眼里再没有其他的风景。当时,真的有好多人不理解我,不明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大学生,为什么一定要嫁一名军人,去忍受那份两地相思的苦。他们告诫我,结了婚,就会知道个中滋味。
那时真的年少,满脑子里只有爱的浪漫,甚至不想未来。
离别,很快就成了我婚后的第一堂课。婚假休完,他归队,我留在原单位上班。小小的站台上,第一次领略与他的别情。车未到,泪先流。他不停地替我抹眼泪,说,才是一个开始呢,就哭鼻子了。我知道,他在强颜欢笑。纵有再多的不舍,我的目光,还是牵不住他远行的脚步。是的,他说的对,那仅仅是一个开始。以后,当一次又一次相同的离别降临,我就学会了同他一样,含笑,转身,然后把泪疯狂地抛进心底。我们的心都是一样,不想让爱人带着牵挂上路。
我自己的爱,我自己的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所以,我不哭。有太多的人,把离别当成一种愁绪,将离别谱成一曲悲歌,我把每一次的离别,当成下一次相聚的开始。再送行,我们含笑挥手说再见的时候,他说,你总算长大了些。是的,为了爱他,我必须学着长大。
一个人的孕育,两个人的幸福
现在在路上散步,经常看到大腹便便的准妈妈,在老公的陪伴搀扶下幸福地脸上都笑开了花。我还会觉得有丝丝的遗憾,就对他说,你一天都没有这样陪伴我。真的,他归队时我还是苗条的新娘,他再回来时,我已把一个新月般鲜嫩的女儿交到他的手上。
怀孕生育,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也最痛苦最害怕的事情。那时我怀孕,肚里的孩子好像特别不领我的情,一直折腾我。五六个月还哇哇地吐,吃下去的东西只是从胃里走一遭。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学着做饭,按书上讲的合理搭配,不怕亏了自己,却不敢怠慢我们的孩子。每次吃了就吐,吐完了接着吃,夹着眼泪往下咽,可怜得同事大姐都掉眼泪了,说我这是自找苦吃。
就那样子,我的育儿书信,还是一天一天地寄给遥远的他。腹中的胎儿,一天天长大,他却无法领略将为人父的惊喜,我就把那点点滴滴写成日记写成信。一个月大,我说吐得厉害,没有其他感觉;两个月了,我说感觉腹内像有个小梨子;四个月大时我告诉他腹中像有一条小小的鱼,在动呢;六个月,我寄他一张照片,青青的杨柳树下,我骄傲地挺着大肚子幸福地笑……他回信,说好像看到了我腹中那条可爱的小鱼。
我走上产床的时候,他正在抗洪前线泥里水里扛沙袋。一九九八年,长江流域,洪水泛滥,他在抗洪大堤上,呆了七十多个日日夜夜。很抱歉地打电话给我,说不能陪我生产,很对不起我。我告诉他,我勇敢着呢,放心吧。其实,我真的很怕,放下他的电话,我的泪就掉下来。
与我同一个产房的,恰好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大呼小叫,老公急得团团转,我也好羡慕。她却羡慕地问我是不是我不疼。我没吭一声,将脸转向了另一边。身边站着两位泪眼汪汪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我不能让她们心疼着急。孩子出生前有点脐带绕颈,医生说我最好能用点力,不然可能会让孩子产生窒息。真的就把吃奶的力都用上了,哪管那种撕裂的痛啊。孩子出生了,母女平安。我给他打电话过去,他又去大堤上查看水情了。
整个孕育生产过程,我竟然没哼一声没有掉一滴眼泪。连我的母亲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胆小又娇气的女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坚强了。其实,母亲不知道,我的泪,在那一个深夜落得一塌糊涂。那是在抗洪大堤上,一位同我一样抱着孩子前去探望丈夫的军嫂,深情地为再次开赴抗洪前线的丈夫和他的战友们唱:真的好想你,我在夜里呼唤黎明……
那一夜,我的眼睛都哭红了。那一夜,他还在同样的大堤上奔忙。我从来没有像那样子强烈地想他。
因为爱你,我变得勇敢无比
那种聚少离多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年之多,婚后第六个年头,我办理了随军手续跟着他来到部队。
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却也充满了浓浓的烟火味道。因为初次离家,人生地不熟,有太多的不适应,也曾经让我和他争吵过,但也不过只是日子里的小小插曲而已。更多时候,我们还是珍惜那份来之不易的相守。“你离乡背井跟着我来到这里,我不疼惜你哪行。”他对我讲过的最肉麻的话,也不过如此,却让我从心里觉得甜甜的。他也真是如此做的,平时不上班的时候,总是抢着把家里的事做好。他很能干,家里什么事几乎都不太用我操心。慢慢又变成结婚以前的样子,有点娇气,有点脆弱,总觉得有他在,我的世界里便一片安然。
从小就是很胆小怕事的,从来都不爱去招惹是非。那一次,是非却招惹了我们。与他一起上街,我随意地看衣服,他的眼睛直直地已在前面走出了好远。正欲叫住他时,看见他已扭住了前面一个小伙子的手,一名小偷正在行窃,被他抓个正着。我正要上前,眼前的一幕却把我吓呆了,四五个长发小地痞,挥舞着亮闪闪的刀子团团把他围住了。他也呆了,不知如何应对。我喉咙发紧,脑子发懵,心都要跳出来。路人都在匆匆而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他们还在向他逼近,乱挥的刀子眼看就划到他的身上,我是如何冲上前去的,又如何用尽平生力气发出那声断喝的,我自己一点不知道。他说我冲上去就对着那帮人一声大喝:“你们,想干什么,还反了你们,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不?!”出人意料的结局出现,他们面面相觑,收了刀,灰溜溜地走了,扔下一句,倒霉,遇上便衣。他们把我错当成便衣了。
看着他们走远,看着他安然无恙地站在我面前。我的腿再也不听使唤,软绵绵地蹲下去,眼泪顺着指缝儿流下来。他上前抱住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你怎么这样子出现了,把我都吓住了。我说我是吓得没了主意了,没了主意时就只能听凭自然。
如果不是那次小小的事故,我不相信,有什么爱可以叫生死与共生死相许。为了爱,再胆小的人也可能变成勇士。从一名娇气脆弱的女儿,成长为一名坚强勇敢的军人妻子,一路上艰辛,只有我知,而那一路的幸福欢乐,我也体会得最为真切。男人的怀抱里,女人渴望做个永远的孩子;军人的世界里,女人却要让自己学着成熟长大。
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竟然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
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我脸上长痘痘了,好郁闷。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该是那样的:第一眼就有感觉,从此惊涛骇浪。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结果一个电话事情就办成了。诺诺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很酷地出现在我和诺诺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顿时就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
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纷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回头冲我只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公司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件宝贝似的,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拍拍我的肩,笑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定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
我木偶般地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抿着嘴,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那时候我的心就会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那天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这才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
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的情绪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就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我首先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她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然后我听到诺诺哭起来:曾默他不要我了。我定一下神,我说诺诺,他不要你还有我,还有你父母,你等我上去,马上,三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和流泪的诺诺。我轻轻地走过去,轻轻地把她圈在怀里,我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若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你跳下去。
原来是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最后他前女友不知怎么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同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我明确告诉他,你要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并不答言,他只是闷头抽烟。我就火了,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抡起了拳头。当时我多么希望他能还手,我想如果他还手,那么就说明还有希望。但是,他只任我打他。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地消瘦憔悴下去。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不回家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但她眼神犹疑,她的心不在这儿,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再快乐。她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这是我说的,事实真的来了,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我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喝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时,她已经被抢救过来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诺诺并不看我,只呆望着天花板。我这才明白曾默在她心里有何等的位置。半夜里,她忽然叫醒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我求你了。
我答应诺诺是在三天之后。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我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此时诺诺是我的妻子,她的心受过太多的伤,我已爱了她很久,她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必须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这只与缘分有关。
结婚后,诺诺马上辞职,她去了城东一家公司。每天她都要横跨大半个城市去上班。我觉得对不起她,我和她商量说如果你不想去,我的薪水足够我们两人开销。她笑笑说:不用。看得出,诺诺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她烧菜做饭拖地板,她把我的每件衬衫都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是咿咿呀呀的戏曲而非让人落泪的韩剧,或者一个人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喜欢一个人呆着,不愿被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还有,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我一直相信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半年后的一天,诺诺却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着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我又心疼得舍不得打她。哪怕是她的错。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是硬币的两个截然相反的面,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我对诺诺摆摆手,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而你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苦,你恨你自己无法让她快乐没有资格保护她。你惟一能做的只能是答应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济南,她没给任何人说她要去哪里,她只说自己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济南是她的家,这里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曾默告诉我,这一次是彻底地。至于具体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但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的还是不爱的,我们都不曾带给诺诺幸福。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那时她笑呵呵地称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也老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我们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把手给我
他俩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又都是攀岩爱好者。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两人约好一起去攀岩。这是全州最陡峭的悬崖,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尝试过徒手从崖底爬到山顶。他俩做好了一切准备,决心把攀岩成功的壮举献给自己,作为新婚礼物。
攀岩开始了。男人灵活地移动着身体,在前面开路。女人也不甘落后,身手矫捷,紧紧地跟在男人身后。转眼两个多小时过去了,两人已经来到了悬崖的中间。忽然,女人抓的一块石头松动了,碎石“噼里啪啦”地往下滚,一会儿便听不见声息了。女人下意识地往下看去,雾霭阵阵,几乎不见崖底的踪影了。她心里一阵**,贴着壁岩迟迟不敢动脚。男人似乎发觉了什么,回过头来大声地呵斥道:“安娜,别往下看,镇定。我们还有一半的路程就成功了。坚持住!”女人似乎醒悟了什么,眉宇间重新绽放出光彩。她稍作调整,很快便进入状态,跟着男人向着崖顶继续前进了。
又爬了一个多小时,4/5的路程过去了。男人抬头朝前看去,崖顶就在眼前。他回过头来,坚定而又刚毅地鼓励女人道:“安娜,我们马上就要成功了。你怎么样,还行吧?”女人微笑着冲他点点头。两人稍作休息,又继续朝崖顶进发了。
就在这时,险情出现了——女人的保险绳忽然断了。她十分吃力地抓住一块岩石,被困在离男人七八个身位的地方,随时都有掉下万丈深渊的可能。“坚持住,安娜,我马上就来!”男人一边安慰着女人,一边慢慢地挪动脚步,向下爬去。
岩石慢慢松动了,细碎的沙砾迅速地往下滚去。“乔治,你不要过来了,一根保险绳承受不了两个人的体重。那样,我们都会死!”女人大声地喊道。“不会的,快把手给我!”男人一手紧紧地抓住一块凸出的岩石,另一手努力地往前伸,试图抓住女人。女人紧贴着壁岩,伸长了胳膊,可还是够不到男人的手指。岩石又松动了不少,窸窸窣窣地往下落去。
“安娜,快把手给我!”男人大声地命令道。
“乔治,你不要管我了。”女人有些放弃了。
“快给我!”男人声嘶力竭。
就在岩石脱出、女人滑落这千钧一发之际,男人抓住了女人的手。“乔治,快放开。这样不行的,保险绳马上就会断的。”女人大声劝道。“放心好了,安娜,你现在安全了……”男人话音未落,寄托生存唯一希望的那根保险绳这时也断了……
这是发生在美国田纳西州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男人名叫乔治·佐新,女人的名字叫安娜·伊丽莎白。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面临生死抉择,男人始终没有放弃女人,坚持“把手给我”,最后与心上人不幸双双坠崖……
“把手给我”,多么平凡而又朴实的一句话!当我们刚蹒跚学步时,父母说:“孩子,把手给我!”从此我们学会了走路;当我们步入校园,老师说:“同学,把手给我!”从此我们获得了知识;当我们恋爱时,情人说:“把手给我!”从此我们拥有了爱情……
“把手给我”,这人世间最普通的一句话,它一旦与亲情、友情、爱情等结缘,便责任重于泰山,时时刻刻勾勒出人间最动人的故事、最纯美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