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4
但凡将领都担当着法官的重大责任,他们是万物的主宰,不能偏袒于任何人。倘若能不偏袒于任何人,那么对万物都能依法制裁,对万物都能正确处分。
善于审判案件的人不会轻易将人抓进监狱,就算相距仅仅五步之远,对于自己的仇人也不能随便逮捕。对于囚犯的案件,不需要把刑具拿出来,便能够知道案件的全部情况。如果鞭打囚犯的背部,烫烧囚犯的肋骨,用板夹夹住犯人的指头,这样来审问囚犯,只有勇士能经得起如此残酷的折磨,受不了折磨的人便会屈打成招。
当今的社会中,利用千金的贿赂,便能使犯了死罪的囚犯免除死刑,利用百金的贿赂,便能使应判处徒刑的囚犯免除刑罚。如果采用我的办法,纵使有尧舜那般的智慧,也无法得到诉说案情的机会;纵使有万金的财物,也无法得到贿赂的机会。如今被囚禁的犯人,小型的监狱里不少于十几人,中型的监狱里不少于一百多人,大型的监狱里不少于一千多人。往往一人牵连十个人的事,十个人牵连上百人的事,上百人牵连上千人的事,上千人牵连上万人的事。如今被囚禁的犯人,牵连最多的人的父母兄弟都在监狱中,其次有自己的亲戚在监狱中,再其次有相识的朋友在监狱中。这便使农民都要离开耕地,商人都要离开店铺,官吏都要离开办公地。这些无辜的百姓都被牵连进去,这是审问案件不妥当造成的。兵书上说:“十万兵马的军队出征时,每天要耗费千金。”如今需要十万人马在边疆守卫,但他们却被牵连在监狱中囚禁着。倘若君王不能明察这些问题,我认为这是很危险的。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
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好善罚恶,正比法,会移民之具也。均地分,节赋敛,取与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之事也。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根也。
刑赏明省,畏诛重奸,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官分武,惟王之二术也。
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号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也。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成王至正也。服奉下达,成王至德也。
译
官吏,是掌管国家事务的人,设立官吏制度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业。官吏制度之下,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管理士、农、工、商,分工合作治理国家。
接受爵位厚禄封赏的人必须与他的德才相称,这是区别人与人之间尊卑贵贱与否的地方。奖励善良的行为,惩罚邪恶的坏人,整顿登记人口和征税的相关法律,这是集合流动人民的工具。平均分配土地,减轻农民的赋税,对百姓的索取或给予都要讲究度数。制定工人的劳动,准备工具财物,工人的劳动效率就会提高。划分防御区和控制险要之地,这是消灭和防止邪恶事情的措施。按照法律处理事情,这是大臣应担当的职责。明确法律并核实执行的情况,这是一国之君应有的行为。掌握官吏们的主管职务,衡量众多事情的轻重,这是大臣和君王各自分工合作的根本。
实行刑罚赏赐的制度必须简要明确,这样才能让坏人害怕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也是防止其行为猖獗的方法。谨慎地开辟正确的养生道路,防止不良的社会风气,坚持统一的政策,这些是治理好国家的首要要求。上情下达,下情上通,是知晓情况的最好方法。掌握了国家收入的多少,这是保证财产有余的依据。了解敌军的薄弱,是让自己军队强盛的基础。了解敌军的动静,是决定自己国家的安定的因素。设置武官吏的制度,是君王治理国家的手段。
祭祀需要统一礼器的规格,这是天子召集诸侯王在礼仪上的要求。说客和间谍都没有机会进入内部,这是贯彻明智意见的保证。诸侯王应谨慎地遵守天子所制定的礼节,君王和大臣之间的关系应世代相传,这是为了顺从天子的命令。对于更改名号,变动常法,违反天子明训的行为,可以按照礼制发起讨伐。官吏们没有什么麻烦,国家统治无需依靠领导者的庆功行赏来维持,百姓们没有纠纷,国家中没有国外的商人,这是君王所遇到的最好的政治形势。对大臣的命令能够让他们信服遵守,这是君王所具有的最好的政治品德。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耘耨,妻在机抒,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夫无雕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则民不困。今裋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古者土无肥,人无勤惰,古人何得,而今人何失邪?耕有不终亩,织有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而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民相轻佻,则欲心兴,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则民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
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以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