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人心中的爱
爱情的终点
题记:你选择的人未必是你今生的最爱,而选择你的人却最爱你的今生,乃至于来世……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做夫妻,是讲缘分的。所以,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事。懂得从平平淡淡的生活中体会出点点滴滴的感动。这,就是幸福!
老太太醒过来了,心脏跳的忽快忽慢的,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老太太就想:差不多喽,自己要走,也就在这一两天喽。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自己78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让人就心醉的不行。
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答这个陌生男人,对父亲的救命之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后来,后来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就到了现在,老态龙钟的样子。
不容易,实在不容易啊!
老太太这样想着,胸中有些发闷,就咳嗽起来,惊醒了一旁午睡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赶紧起身,关切的看着老太太,就手到了一杯水。老太太就捧了暖暖的水杯,看着自己的男人,想自己,和这个男人过了这一辈子,还有什么遗憾吗?好象没有吧?
这个男人,心思实在细腻的可以。对这个家,也实在没话可说。再苦再难,都把她们娘几个,照顾的妥妥当当的。两个人虽然在一起,极少有什么话,却有着多年培养出来的默契。有时候,就默默的坐在一起,手握着手,什么也不说,都能静静的,坐上那么一天。
老太太就想起老头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秋天,二小子要上学,学费成了问题,家里也好久没有见到荤腥了。老头子就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然后起身说,去找人借。找谁借?其时他们在那个城市,一个亲戚也没有。寥寥的几家朋友,也都是一穷二白。谁知到了傍晚,老头子果然就带回来了儿子的学费,手里还破天荒的拎了一只活鸡!
那个晚上,一家人,暖暖活活的在一起,好象过年一样的快乐。
可是,可是她却在晚上给老头子换衣服时,发现了袖弯里,有淡淡的一点血迹。就赶紧去看熟睡中老头子的胳膊,就看见了他肘弯处,一个醒目的针眼,还有好大一片淤青。
啊!这个汉子!这个男人!这个老头子!!
为了这个家,也是一身的病了。快八十岁的人了,却每天依旧忙忙碌碌的,仿佛是一台不知疲倦为何物的机器。
而自己,自己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伤心,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啊。现在牵手走了这么多年,却只有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始终如一。
老太太这样想着,眼睛里就渐渐的潮湿起来。忽然,就有些孩子气,就轻声的问眼前这个男人:“老头子,说说看,如果有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老头子被老太太这个突兀的问题,弄的愣了一下,就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笑的很神秘:“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成了大官财主,就去找你,让你好好的跟我享享福。如果,如果还是这么穷,就不喽,就帮着你,帮着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我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成了。”
老太太很感动,就幸福的笑着说:“你个臭老头子,还在我家附近,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老头子就转头,认认真真的看着心爱的女人,认认真真的说:“不干什么,就,就做个教书先生吧。”
老太太就突然愣住了,哀伤地看着这个和自己共渡了一生的男人。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里的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
过了很久,老太太深情的说:“老头子,我要走了,抱抱我吧。”
老头子就慢慢的起了身,轻轻的,轻轻的把老太太搂在怀里。老太太就在老头子耳边,呢喃着说:“老头子,下辈子,咱,还做夫妻啊……
老太太和老头子的小孙女儿,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夕阳西下,火红的霞光,将老头子和老太太满满的笼罩在一起。就说:“羞羞,爷爷,奶奶,看不出你们还这么浪漫啊。”于是惊讶地发现,老太太和老头子,幸福的相拥着,已经双双去了。
后记:
爱情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生活又是什么?
一点一滴,零零碎碎,百花烂漫,倒海排山。
还有,还有就是掩埋在心底里的,
那一块小小的,隐秘不至的芳草地。
只要你此生去过,就了无遗憾。
马里亚纳海的爱情灯
从她小的时候起,她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举办过无数次画展,他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在一起
从她小的时候起,她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举办过无数次画展,他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在一起作画,他们从小就是一一个老师带出来的。他们作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由父亲用淡色的画笔在画布上描出细致的轮廓,再由母亲根据那些轮廓涂上色彩。最后成就的一副画,就如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一般,有着鲜活而灵动的生命力。
等她慢慢地长大,也谈了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时候,她发现丈夫和自己的生活并不像她从小到大希翼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爱好,业余时间常常各行其是。她觉得生活就像是一列载满平淡空虚的火车,来回反复。曾经的爱,就像被遗失在某个漆黑隧道里的烟头,只兀自闪亮过几秒后便不知所踪。
结婚两年的时候,丈夫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她面对失意的丈夫,不但没有好言相劝,反倒觉得自己和母亲比起来,一直是个不幸的女人。不仅没有找到一个志趣相投的伴侣,还要面对丈夫的无能。
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后回到分母的家,那时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一年多了。她把自己对生活和丈夫的不满都告诉了父亲,她委屈地问父亲,为什么自己永远都拥有不了像父母那样甜蜜的爱情?
年迈的父亲并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展开一张画布,开始在她面前作画。她对父亲的行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从母亲过世后,父亲再也没有画过一副画
十分钟后,父亲把那副画拿给她看。那是一副仅有一种色彩的画,所有的色彩都是沉静的蓝,深深浅浅地染满了整块画布,画布的中央是一条畅游在深海里的鱼,在它的头上有一盏小小的灯,发出蓝色的光。
原来在父亲年幼的时候,就被查出了严重的色盲,在他的眼睛里,世界上永远只有一种色彩。从小和父亲一起学画画的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放弃绘画,每次都帮父亲在完成的单色画稿上着色。也正是因为那些丰富了色彩的精美画卷,才让父亲在城市里享有盛誉。
所以一直以来,真正幸福的那个人,并不是你的母亲,而是我,一个得到了你母亲无私的爱的男人。父亲对她说。
父亲把那幅画送给了她,并让她回到了丈夫的身边。
从那以后,每当看到家里客厅中悬挂的那幅画,她便会想起父亲告诉过她的那个关于深海里的鱼的故事。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海水又深又冷,几乎没有生物存活的条件和可能。可就是在这样的深海里,却有一种安康鱼快乐的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衍。虽然越大的安康鱼越盲,看不到前面的路,但只要有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头上就会生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从而安然地在深海里畅游。
她终于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为所爱的人,在黑暗中亮起的那一盏小小的明灯。
寻常幸福
题记:——房子依旧是小而阴暗的,但日子却过得更加温暖亲切。幸福是看得见的呀,从一杯水,从一句话,从一个眼神。
男人已经45岁了,女人比他小三岁。一直住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有些阴,有些潮。身边不断有人买了新房子,女人便很羡慕地看着人家搬家。男人开始认真地打听每平方要多少钱,要贷多少款,每月还多少,要还多少年。两个人一起去看房,三室一厅的房子,很宽敞,很阳光,大大的落地窗好象把所有的温暖都拥在怀中。女人眼前一亮,这就是她这么多年来一直希望住上的地方。男人则在心理算这房子的面积与入住费用,很贵,对他们这样的工薪族来说实在太贵了,所有的积蓄都要拿出来做首付,十年按揭,每月要还近两千元的贷款,那是两个人月薪的一多半啊。可是看到女人欣喜的眼神,他终于将“换个小点的吧”这句话咽了回去。女人跟了他20年,没享过什么福,好不容易看到这么喜欢的房子,今后的十年就再辛苦一些吧,然后,就可以和她在这美丽的房里安享晚年了。
付了首期,钥匙拿到了,两个人站在宽大的阳台上,一时间竟如新婚一般激动,男人仿佛又回到25岁那一年,兴奋地迎娶他的女人,并坚信可以给她幸福。女人安静地靠着他的肩,絮絮地说着以后房间如何摆设。
想法是美的,但钱毕竟不多,所以男人算来算去,计划着如何才能节省一些,再节省一些。瓷砖买来了,一共20箱,如果请人搬运,需要多付40块钱。男人挥手打发走了送货的,一个人往上搬。瓷砖那么重,他搬完第八箱的时候就累得搬不动了,看着外面码成一小堆的箱子,他咬咬牙,一次比一次艰难地搬运着,像一只顽强的蚂蚁,好似连最后一点力气都用上了。
还需要两扇门,他到家装市场看了,最便宜的每扇也要二百多,正好 他公司有两扇旧门,后勤部的人说50块就可以卖。男人很高兴,又省了不少钱呢,回去只要重新刷漆就可以了,只是怎么弄回去呢?雇辆车岂不是把省的钱又都花在车费上了?于是他借了一辆三轮车,冒着凛冽的寒风自己运回家去,等到了家,连厚厚的的羽绒服都被汗水洇湿了。女人心疼的要命,男人说:没事,我身体好着呢,现在多省一些,再辛苦十年我们就可以安心享受了。如燕子衔泥一样,冬去春来,这新家渐渐有了模样,男人和女人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总要去新房看一看,这是他们这辈子的归宿了。
再打一个壁橱就差不多了,男人算好了料到市场买回复合板,仍旧舍不得花搬运费,便将宽大沉重的板子负在背上,象一只爬行的甲壳虫。“打好壁橱就可以进去了。”男人鼓励自己,在心里想着让女人住进来的那一天她该有多高兴。等搬家那天自己要风风光光地把她接来,就像再取她一次一样。汗珠大颗地砸在地上,最后一快板子终于背进了屋,男人环顾一下房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接下来的日子,女人差不多天天以泪洗面,男人被送到医院后被检查出一大堆病,怎么一下子就倒了?更现实的问题是:男人需要住院,而他们手里已经拿不出钱来了。男人挣扎着要出院,安慰女人:医院都是吓唬人的,哪有说的那么严重?女人反倒安慰他:这事你说了不可不算,得听医生的。再说,咱们还有钱呢。男人一愣,女人笑:结婚这二十年,我……我攒了些私房钱,本想在我们养老的时候用,现在急用,就先取了。你放心,住院的费用是足够的。男人舒口气,笑:你居然敢自己藏私房钱。女人也笑了,眼里却再次含了泪。
男人出院了,身体仍是虚弱的,毕竟快五十岁的人了,体力透支太多,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恢复的。回到家他就张罗着去看新房:等我再休息几天,把壁橱打好我们就可以搬过去了。女人正在煮汤,轻轻的说了一声:不用去了,那新房,我已经给卖了。男人呆在原地,一瞬间他就明白了,女人哪里来的什么私房钱,那住院抢救费用都是的卖房的钱啊!他觉得心里的血一点点在凝固,自己拼命地干不就是想让心爱的她早日住进那洒满阳光的大房子吗?女人端了汤,用调羹轻轻搅着递过来,清澈的眼里竟不再有泪:别想了,那房子我确实喜欢,但我不能为了房子失去你,只要你健康的在我身边就比什么都重要。男人搂住女人,百感交集,20年了,自己竟然连一套大房子都给不了她!女人仿佛读懂了他的心思,挣出他的怀抱柔声道:你虽然没有给我大房子,但你却给了我幸福。
房子依旧是小而阴暗的,但日子却过得更加温暖亲切。幸福是看得见的呀,从一杯水,从一句话,从一个眼神。男人和女人生活的很开心,他们依旧过着寻常日子,但,谁说寻常不也是一种幸福呢!
一个女人的爱情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n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从于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有九种感情叫**情
第一种 美丽的感觉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在有爱情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对方最好看,即使有别的异性比你爱的对象好看,但对你而言,他(她)才是你心中最美的一个,而且是别人根本无法相比的。
第二种 亲爱的感觉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有一种很亲
第一种 美丽的感觉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在有爱情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对方最好看,即使有别的异性比你爱的对象好看,但对你而言,他(她)才是你心中最美的一个,而且是别人根本无法相比的。
第二种 亲爱的感觉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跟他(她)在一起,你会觉得很舒服,很和谐。你可以信任并依赖他(她)。他(她)像是一个亲密的家人,甚至可以说,比一个家人更亲密,而且在这亲密里,你更体会到一份温馨的感觉--这就是亲爱的感觉。在这个爱情的国度里,他(她)愿意包容你所有的缺点。
第三种 羡慕及尊敬有感觉
一个健康的爱情关系。应当有以对方为荣的感觉,你会欣赏对方所有的一切,包括内在与外在的条件和优点,并且对方也让你感觉,他(她)处处以你为荣。如果这种感觉存在的话,不论他(她)做这件事是成功或失败,你都会欣赏他(她)的才华,而不是只重视结果。
第四种 赞许的爱情
相爱的时候,你是否喜欢夸奖对方,而且不仅是欣赏,或敷衍了事而已,你还会喜欢在他(她)不在的时候向其他人讲述他(她)的种种好,哪怕帮你泡一碗方便面。重要的是,你从夸奖对方的热诚之中感到无比的快乐。
第五种 受到尊重的自尊
爱情关系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自尊心,可以让你感觉到生活更有意义,因为爱情能够让你发现,其实你有着无人可比的独特性,虽然你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你的独特性使你受到无比的尊重,生命也因此更有价值。
第六种 占有欲
爱情是绝对独占的,是不能与他人分享其亲密的男女关系,因此,当爱情从不确定走向稳定后,需要以婚姻来持续以后的日子,所以我们在结婚时彼此相约相许。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互相许诺忠诚是必要的。
第七种 行动自由
如果一个人有正当的理由,他(她)的行动的自由一定要受到尊重,这样才不会破坏两人之间的爱情关系。爱跟着感觉走的人虽然十分令人担心或生气,但是对于热爱随**的人而言,限制或约束一点用都没有。还不如给他(她)自由、空间。他(她)总会回来的。
第八种 深深的同情
人们对深爱的人常会有怜惜的感觉,经常会为对方考虑,如果对方受到挫折,我们会非常愿意为他(她)分担痛苦与挫折,把对方所受的苦当作自己所遭遇的苦难一样,或者更胜于自己的苦难,因为在爱情里,我们愿意为对方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第九种 生理上的性冲动
当我们在对一们异性产生兴趣或爱上某个异性时,都希望彼此有身体上的接触。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这种欲望是永远存在的。性冲动并不是单单只是行为,它还包含了许多其他亲密的身体上的接触,如牵手、拥抱等等,这种情感会永远存在于爱人心中。
如果你发现自己近期有如下举动,那么你现在正在爱情进行中:
1、 你在同朋友联欢会喜欢与对方从嘈杂中脱离出来和他(她)一起漫步。
2 、当你们在一起时你会假装忽视对方,但当对方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环顾四周很着急的寻找。
3 、虽然其他人总是惹你发笑,但你的眼睛和注意仅仅在一个人身上。
4 、虽然对方早就应该打电话告诉你他(她)已安全到家,但是你的电话却一直沉默着,然后,你清楚的意识到你正在处于等待的惊慌中。
5、 因为工作的繁忙你必须挂上电话,但是你却无法这样做。因为你正在和他(她)通话。
6 、当读到这篇文章时,如果某个人在你的心中出现,那么,你肯定已经爱上他(她)了。
鸟和游鱼的爱情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 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 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 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 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 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 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被遗忘的野百合
17岁的雨季多,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上海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偌大的上海相比,这里的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
17岁的雨季多,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上海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
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偌大的上海相比,这里的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么难听,可他却不知道,他清秀的外表和好听的普通话从他来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吸引了一个女孩。
那是一个当地的女孩,脸色黑里透着红,健康而又美丽,有着害涩的笑容,见到他,总是低下头,飞快地躲开他的眼神。他心中得意着,因为知道她对他的喜欢。
因为学习比她好,况且将来要回上海上学,他的目标就是交大,所以,他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放在眼里。
忽然一天,他的书桌上有淡淡的香气散出来,他打开书桌,看到书里夹了一朵花。他不知道那叫什么花,白色的,淡淡的清香,传瞬,他就明白是谁做的了。
再见到她的时候,他拦住了她,这次,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一样,甚至连呼吸都不均匀的。他更加得意地看着她,然后对她说:“能告诉我那是什么花吗?”
“野百合。”她低着头,摆弄着衣角。
“对不起,我不喜欢这种花。”说完他就走了,头也没有回。
而身后的她泪如雨下,一个女孩子的第一次啊,何况,她有没有要求他如何,她只是想在这如花的季节里,能和他一起度过高考来临的那段日子。
高考很快来临了,他没有考上交大,却回了上海,而她则名落孙山,以后,他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原本,她在他心中就是一丝丝涟漪,风没有了,涟漪也就散去了,那朵被他看也没看的野百合,也许早就结婚生子了呢.几年以后,他去一家合资企业应聘,却看到台上笑吟吟的她,美丽得如一只天鹅,长长的头发披肩而落。他以为是长相类似的人,再看名字,果然是她,上面写着人力资源部经理--徐亦芬。
他呆住了,她,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子怎么会来北京,而且做了高层管理人员?
她也看到他,招聘会散了的时候他再次拦住她:“真的是你?”
她笑,像一朵百合:“是从认识你开始,我才明白了一件事,一朵花要为自己找到春天才会让别人注意到,第二年我复读了,然后考到了北京来,直到念完研究生,直到自己由毛毛虫变成蝴蝶。”他的心里浮上淡淡的悔意,但是一切已经偶然,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不再是等待他定夺的黑黑小女子了,而是他等待她定夺的一个主管了。
说话间有一个男人开了很漂亮的宝马过来,然后为她打开车门。他走开了,其实他已经被公司录取了,但是为了自己的自尊,他没有来。
野百合也会有春天,可惜有人错过了。人生没有后悔药,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勇往直前吧,不要因为错过了流星就丧失了对生活的勇气。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或许某天回忆起来,也是另一片美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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