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致命的误会
至爱无言
一天,在校园中无意听到一首歌曲《父亲》。“父亲是那登天的梯,父亲是那耕田的牛,父亲是孩儿背后的大山,父亲是孩儿避风的港湾……”一句句歌词重重地击在我的心坎上,我的脚步再也迈开不来。回到寝室,我满怀愧疚之情拨通了家中那个久违了的电话……
父亲一生命运不济。小时侯家境贫寒,学生时代又碰上那个令我们这一辈永远无法理解的时代,尽管成绩十分优秀却不得不离开学校。19岁去当兵,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在部队上曾经被嘉奖13次。退伍后参加工作,在改革的大潮中成为下岗大军中的一员,便又回到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上,操起了爷爷留下来的农具,成为一个农民。
也许是由于父亲自身经历坎坷的缘故,我和我妹妹小时侯,他对我们要求就十分严格,几乎到了“残暴”的程度,他留给我唯一的印象是狠。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一个星期在家里的时间通常只有一天,这一天便是我最难熬的一个日子。在那一天里,我尽量避着他。记得4岁时有一次我在哭,他对我大怒:“再哭一下,我就一脚踩死你。”吓得我马上就闭嘴了,再也不敢吭声了。童年时期我从来就没有在他怀抱里撒过骄,甚至没有和他主动说过话。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造成了我内向的性格。但是尽管如此,我却从来都认为他是爱我的,因为他对我的学习很关心。
好在我的学习成绩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从小学到初中都很好。在初三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好好读,上了高中就不必每个星期都要见到他了。在那个一届只能考上几个高中的乡村中学里,我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上高中的那一天,我竟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解脱。
在高中时,也许是自己压抑得太久,再加上骨子里的那点反叛性格,年少不更事的我好象故意要和父亲作对似的,完全改变了从前好学生的模样,整天和一帮自认的哥们混在一起。从此,逃课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成绩自然一落千丈。父亲开始以为我不适应新的环境,后来到学校一问,便怒气冲冲地回家了。那次在家里他对我举起了椅子。我以为椅子会砸在我身上了,但是他又重重地放下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一根接一根地抽起烟来。我知道,我已经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也许他注意到了和我沟通的不足,以后就主动和我交谈。关于我学习方面的话,一说就是一个多小时,我又厌烦了。有一次和他顶撞了起来:“不要说了,你说的那些如果我用笔写出来的话,绝对要生动一百倍。”他脸色铁青起来:“是呀,你文化比我高了,可以在我面前炫耀了。要炫耀就用大学录取通知书来炫耀。”我语塞了,要知道凭我那个时候的成绩,上专科都差一大截。我的心凉了起来,第一次感到了放纵自己所带来的可怕后果。
但是此后,我依然是父亲眼中不争气的儿子,老师眼中的差学生,哥们当中的好兄弟。父亲没有再说过我,好象只是在尽义务似的每个月给我生活费。但是高二暑假时,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我自己。那是父亲的一个同事来我家里玩,告诉我们他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并且问我高中的成绩怎么样。父亲只是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我赶紧低下了头。那夜,父亲睡下后,我因为有事到他的屋里去了一下,竟听到他在说梦话:“考上了,终于考上了……”我呆住了,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想了很多很多。作为儿子,我至今还没有体味到他的那份苦心。我给他带去的失望、伤害,他都深深地埋在心底,只有在梦中的时候,才能梦见自己的儿子考上了大学,才能释放出来。愧为人子呀!那夜,我没有睡好。在暑假中,我破例第一次翻开了课本复习起来。
高三到校时,我对我的那帮兄弟表明了态度:我不再想混了,我要好好地读一年书。在老师和同学惊异的眼神中,我脱胎脱骨般地改变了。高中时代的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如初中时期勤奋好学的我。高考后,在被人看来是一个奇迹之中,我接到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要知道,我高一高二的班主任都认为我能上专科线就已经是个奇迹了,而我的成绩却高出一批录取线26分。
接到通知书那天的晚饭桌上,父亲第一次给我递过来一个酒杯:“来,陪我喝两口。”我们父子俩就边喝边聊,说了很多推心置腹的话。“以前是我不懂事。”“过去了,都过去了,这不,考上了。哈哈。”那晚,我从来没有看到他那样开心过。最后,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孩子,你也已经长大了,我也要把你看作一个大人了。”我望着父亲,白发已经爬上了他的头,脸上也尽显岁月的沧桑。父亲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了,只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过上另外一种生活,并且活得很幸福。
上大学后,不管怎样忙,我都会时隔不久就写一封信回家。家里有什么事,父亲也打个电话要和我商量一下。现在回想起来,伴着我21年的父爱尽管显得很沉重、很别样,但是,却使我在这种无言的至爱中,从一个懵懂少年走向了成熟。
奥古斯丁说:人的一切都是为着不确定的东西而努力的。而我的奋斗,我的挣扎,却是为了换取我父亲的欢欣,减少父亲的遗憾。六根当中,最难悟空的,大概就是这个“情”字了。
致命的误会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不知道过日子,买花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这是她无声的抗议。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
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像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满屋子烟雾弥漫,茶几上摆着一张纸。没必要看,我知道上面是什么内容。先生不在家的二个多月,我逐渐学会了平静。我看着他,摘下帽子,说:“你等一下,我签字。”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我痛喊他的名字……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 “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
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遥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
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没有一种爱的名字叫卑微
从她记事时起,大舅就好像不是这个家的人。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刚被收容所送回了家,和街上的叫花子没有多大的区别。外婆在屋里大声地骂,他蹲在一旁小声地哭,像受伤的小动物。那么冷的天,身上只有一件破破烂烂的单衣。门口围了一群好看热闹的邻居,对着他指指点点。
不多久外公回来,一见他这样子,就跑到门背后去拖了一根扁担出来,劈头盖脸地向他打去。他“嗷嗷”地叫着,却不敢躲闪。爸爸冲上去抢外公手里的扁担,他跪在地上含糊而大声地叫着,仔细地听,是“爸爸我错了”。后来她知道,那是她大舅,小时候生病把脑子给烧坏了,是个傻子。
外公那时在外面当包工头,还是有些关系和财力的。没多久,就将大舅弄到了养路段,反正是纯体力劳动,傻子也能干得下来。
大舅于是常常回家来,手里拎着单位发的东西,有时是油,有时是水果,有时是肉。巴巴地送到外婆面前,却还是常常被骂一顿。她当时年纪小,觉得外婆一定是大舅的后妈,否则怎会如此待他。直到成年,她才知道,亲人之间也有世态炎凉。
大舅待她也是极好的,每次回家总不忘给她带上些好吃的:糖葫芦、棉花糖、大苹果,开始她很高兴,但年纪慢慢大了,她也就不太稀罕这些小玩意了,也开始像家里的其他人一样,冷眉冷眼地对他。一年年地过去,大舅一直是家里可有可无的编外成员,没人心疼注意他,都希望离他远远的,免得给自己找麻烦。
那年的冬天好冷。年前,外公去世了。
刚从殡仪馆出来,全家人就聚在一起讨论财产问题。外公的骨灰盒静静地放在一边,上面是他的遗像,冷冷地注视着这一群被称为儿女的人。妈妈和爸爸在外地,没能赶回来。看着那些争得面红耳赤的容颜,她突然觉得好陌生好可怕。
就在战争已经进行到白热化,几乎要诉诸武力的时候,一旁突然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号哭声。房间静了下来,她看见,大舅正跪在外公的骨灰盒前,号啕大哭,就像多年前第一次看见他跪着说“爸爸我错了”一样。忽然,她的眼眶就热了。父母长年在外,她一个人待在这个并不温暖的大家里,不是不觉得寂寞的,只是她已经学会用疏离和冷漠来包裹自己。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这个家里,还有一个比自己更孤独更缺少关爱的人。他也是她的一个亲人。
没多久,父母回来了。妈妈脸色蜡黄,一见到外公的遗像就昏了过去。在医院里,她听见医生和爸爸的谈话,知道妈妈得了绝症。家里存折上的数字哗哗地往下掉,妈妈却一天比一天虚弱。她天天陪在妈妈身边,那幢大房子里的亲人,仅仅礼节性地来过一次。只有大舅,常常会下班后过来,一声不吭地坐在旁边陪着她们。
家里的财产之争还在进行。而她们这里,却等着那笔钱救命。爸爸每天四处求人,希望他们能够快点达成协议,或者先支一部分钱出来给妈妈治病。但得到的都是模棱两可的回答,谁都说做不了这个主。他们像推皮球一样,将爸爸推来推去。最终,协议还是达成了。大舅是傻子,而她家急需用钱,不可避免地,他们得到了最少的一部分,因为算准了他们不会再闹。那是一幢位于城郊的年久失修的房子。那天,她听见爸爸在和大舅商量,说要将房子卖了换成钱,一人一半。家里的钱已经用得干干净净了,而医院那边却似一个无底洞。大舅傻傻地笑着,含糊地答应道:“好!”她在屋里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房子终于卖掉了。爸爸当着大舅的面,把钱数成两份,用报纸包着,将其中的一包递给了大舅,然后揣着另一包急急地带着她往医院赶。刚走出楼道口,就听见后面有脚步声追来,还有含糊不清地叫她名字的声音。她一惊,心头一冷,医院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再不交钱就要停妈妈的药了。她扭头看爸爸,也是面如死灰。
大舅跌跌撞撞地跑到他们面前,不由分说地将自己的那包钱塞到了爸爸怀里,嘴里含糊地说道:“先,先治,治病。”爸爸一下子呆住了,这么多天来,面对的都是一张张冷冰冰的脸,何曾想到,最危急的时候,伸出援手的,竟是这个傻子。爸爸哽咽着接过钱,正准备说些什么,大舅却又转身蹒跚着走了回去。她看见,常年体力劳动的大舅,身形已经有些佝偻了。
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
那是一段记忆中最为黑暗的时期。在承受着世上最疼爱的人离去的痛苦的时候,姨妈舅舅们的脸不停地在眼前晃动。他们神秘兮兮地在她耳边念叨,要她看好妈妈的财产,因为那是外公留下来的遗产。她望着远处忙碌着的爸爸瘦弱的身影和忽然之间花白了的头发,心头的恨和酸楚一样疯长。她不知道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人,长着什么样的心,尤其可恨的是:他们是她的亲人。
大舅一直跟在爸爸和她的后面,看他们做什么,他也帮着做什么,还时不时地扭头看看妈妈的遗像,抹着眼泪。她的心在伤痛之余有了一丝温暖:妈妈毕竟还有一个傻哥哥,从心里是爱着妈妈的。丧礼过后,现实摆在了面前。爸爸要回去工作,她的学校在这里,已经高三了,转学过去影响太大。可是原来的房子给了四舅,早已容不下她了。接连失去老伴与女儿的外婆,也终于卸下了她的强悍与精明,整日里默不作声地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漠视着从 小带大的外孙女的无助。
她的心更冷了。
那天,爸爸突然对她说:“要不,到你大舅家住一阵。就几个月的时间了。”她呆了一下,想到大舅,丑丑的脸,竟生出些许亲切,于是点头答应了。
大舅的工作虽然是个苦力,但单位毕竟是事业单位,他是老职工,还得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旧是旧点儿,倒也宽敞。住在这里的第一晚,想到过世的妈妈、远方的爸爸,还有隔壁房间的傻舅舅,她只觉一阵荒凉,开着灯哭了整整一夜。
但日子还是得过。每天大清早她就起床,到巷子口买早点,中饭和晚饭都在学校吃,晚自习后回来睡觉。她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觉得还不错,反正也就几个月的时间。惟一让她提心吊胆的,就是晚上回来时要穿过那一条长长的巷道。
那天她下了晚自习,照例到校门口买了一瓶酸奶,老板迟疑了一会儿,告诉她好像总看见一个身影跟着她,让她小心一点。她当时就吓蒙了,站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在这座城市里,她无依无靠。过了很久,她还是只得咬咬牙往大舅家快步走去。巷道拐角处,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她心狂跳,拼命向前跑去,却一不小心摔在了地上。她恐惧到了极点,只觉有人跑过来抓住她的胳膊,她死劲挣扎、尖叫,突然间,却好像听见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口齿不清地叫着她的小名。她呆住了,安静下来,眼前竟然是大舅那张丑丑的脸,上面还有被她指甲 划伤的血痕。
她怔怔地站了起来,大舅结结巴巴地说:“巷,巷子黑,我,我,来接你。”她突然明白了,这些天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身影,就是大舅,难怪她每次回家都没见到他。“你为什么不在学校门口等我?”她问道。
“人,人,人多。”她心头一震,脑海里回想起多年前的一幕:她上小学,大舅来接她,她嫌他丑,使她在同学面前丢脸,于是跑得远远的。
一时间,泪水涌出了眼眶。在这样一个被亲人都视为卑微的身躯里面,满载的却是汹涌澎湃的爱。那一刻,她才意识到,大舅一直都在一个被人忽视的角落里,默默地爱着身边的每个亲人,不管他们曾怎样对待他。他傻,他丑,但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命运的不公平,为此他丧失了被爱的权利,却还这样执著地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这该是多么宽大和真挚的心灵啊!
走在巷道里,大舅还是弯着腰走在后面,没有看到她脸上的泪水密布。她在心中默默念道:大舅,你可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爱的名字叫卑微。
让爱再一次靠近
芙蓉有一个不快乐的童年。
芙蓉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爸爸莫名其妙地离开家了;从此没有音信,像是凭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一样。芙蓉记得,爸爸离开的那段日子里,妈妈每天以泪洗面;家里来来去去许多债主,他们都只有一张嘴脸,就是要钱。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银行里再也没有存款,妈妈开始到百货公司里站柜台卖衣服,赚钱养这个只剩母女俩的家。在庞大的压力下,妈妈的头发不停地掉,芙蓉常常在打扫的时候,扫出一团又一团妈妈的落发;芙蓉害怕极了,她多么害怕爸爸不见了,妈妈又离开她。,就是这个梦魇,逼迫着芙蓉长大;在她的小小心灵里,爸爸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他抛弃了芙蓉和妈妈,让他们背负沉重的生活负担。
七年后,奶奶辞世,葬礼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戴着墨镜,站在送葬的队伍里,臂膀上还戴着重孝;尽管多年不见,芙蓉还是知道,那是她的爸爸,那个生她而不养她的父亲。她拉着妈妈的手,离开了奶奶的葬礼。她们母女好不容易有了新生活,芙蓉不要这个男人再介入她们的家庭。
但是,葬礼的后几天,爸爸在叔叔和朋友的带领下,踏进了芙蓉家的门。那是一个窒闷难耐的秋天,芙蓉放学回家,注意到家门口多了几双男人的皮鞋。早熟的芙蓉猜到,是爸爸来了,她站在门外,看着那些男人们的鞋子。
因为爸爸的缘故,她讨厌所有的男生,她认为男生都是粗野的,都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当她看着那些皮鞋,却又升起一股奇异的玩心。她挑了一双最像爸爸的鞋子,偷偷地将自己的脚套进鞋子里。鞋子闷闷的,热热的,有一种腥臭味低徊不去。荚蓉小小的脚套在爸爸大大的鞋子里,这么多年了,她终于感受到一点点爸爸的温暖。
但是,芙蓉并没有走进家门,她背着书包,到附近的小公园去流浪,在秋老虎的肆虐下,芙蓉心中也涌起一把怨火。她想起这些年来她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日子:亲戚远离她们,深怕被借钱;邻居逼着她们搬家,深怕那些债主闹事。这些苦难,这些折磨,都是因为爸爸当年的不告而别。她恨爸爸,她恨他当年丢下她们母女,没说什么就离去;她恨他没有尽到做爸爸的责任,现在又回头来找她们母女。
芙蓉多么渴望有一个爸爸,但是,她不要这个离开她们的男人。
回家以后,妈妈说爸爸回来了。她说爸爸当年是因为生意失败,不想拖累她们母女,才悄悄离开的;这些年爸爸在香港经商,赚了钱,还清债务,才敢再跟她们联络。妈妈说,爸爸虽然在香港有了别的家庭,但怎么说也是芙蓉的亲生父亲……
“不是!他不是我爸爸!我没有爸爸!”芙蓉生气地说道,“如果不是奶奶死了,他一辈子也不会理我们的!不是吗?”
这是第一次,芙蓉跟妈妈顶嘴。
她不知道妈妈怎么了,过去受过的苦,吃过的亏,都忘了吗?那些妈妈流过的泪,落过的发,都没发生过吗?芙蓉不懂,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平和地接受了一切,难道妈妈没有委屈,没有埋怨?
那天夜里,芙蓉来了初潮,她抱着肚子疼痛了一个晚上。豆大的汗滴冷冷地覆着芙蓉全身,她痛得低低呻吟着;妈妈抱着她,安抚着她,芙蓉却仍然感觉自己一片一片地剥落了。
童年结束了,芙蓉没有让爸爸重回她的生命里,相反,她连妈妈这个盟友都失去了。
后来,芙蓉的爸爸偶尔从香港回到台北,到芙蓉家坐坐。只是,芙蓉总离爸爸远远的,不说话,不打招呼,当他是一种无形的存在。爸爸送她的礼物,她就堆在客厅,拆也不拆,看也不看。朋友来家里,她就要朋友自己挑,自己拿。
妈妈对于芙蓉的恨意,也没法子。她告诉芙蓉,爸爸从小就疼她,现在看到她这样,会很伤心的。
“那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在哪里?”芙蓉质问着。
芙蓉总是看似没有包袱,其实很有负担地爱着。她爱那些感觉起来像父亲,愿意呵护她的人;爱那些眸子里隐埋了伤口,却又不轻易说出口的人。芙蓉在爱情里飘流着,她一边怀疑自己有没有定下来的勇气,一边又愈挫愈勇地爱与被爱着。
芙蓉恨爸爸,却又常觉得,自己是为了爸爸而活。
芙蓉从小功课就很优异,开始工作以后,更是努力表现,在广播界闯出一片天。她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出人头地;她知道,惟有出人头地,才能让爸爸注意到她的表现,才能让他四处都可以看见她,才能让他再也无法忽略她。芙蓉要爸爸知道,他曾放弃过的女儿是那么优秀,那么无可取代。
这回答应了香港电台的邀请,也是一样的。芙蓉要爸爸知道,她也在香港,却不跟他联络;她要爸爸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她要在爸爸的视线里,尽情地跳舞,却不让他靠近。
一晚,芙蓉主持的那档聊天节目已近尾声,导播示意她再接听一位听众热线。
“再来是一位王先生,王先生你好,您要聊的是……?”
“……芙蓉,我是爸爸呀……”
“……王先生,我想您认错人了……让我们在乐声中,结束今晚愉快的相聚,朋友们,再见……”
下了节目以后,芙蓉的耳朵里还是徘徊着那个声音。“……芙蓉,我是爸爸呀……”
是爸爸。芙蓉确定。
芙蓉很高兴,他终于注意到自己,却又隐隐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比如说,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伤心?伤心的应该是她,应该是妈妈才对,不是吗?
恍惚之间,芙蓉走到了电台大门。
“芙蓉,”柜台小姐说,“有一位姓王的听众留了东西在这里,要我们转交给你。”
柜台小姐捧出一只粉色纸盒,放在柜台上。
芙蓉愣住了。
她知道,那是爸爸拿来的。
从前,爸爸送的那些礼物都被她送给朋友了,但是今天,异乡的一个夜,她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拆开这个礼物,她想知道,爸爸会送她什么?
谜底揭晓了。纸盒里一股清凉的香草气息袭上芙蓉的脸,透着一阵沁甜。那是一客黄澄澄的香苹冰淇淋,是芙蓉最爱吃的口味。
落花背后的故事
没有人甘于平庸,没有人愿望着被人遗忘在世界的角落。
我常想着在那花落的季节,我会收获更加成熟的果实。常想带着一颗完美的灵魂去追求本该很完美的人生,可追逐依旧。没有成就感,而更多的只是一次次希望之后的落寞与空寂。
花开时,我,还有那两个一直在身边的因顽皮而老被老师骂得痛苦不堪的好哥们,伴我在成长的岁月中。无奈的脚步匆匆晃过了十七年的日子,阿亮、阿SUN
阿亮是个骨子里透着坚定的那种人,阿sun很喜欢很喜欢鲁迅先生,不为其他只为他心中的信念。而阿SUN是那种富有内涵却无法执着的那种。他不喜欢海子,常问他为什么,他只是说:他命短。一直没有明白,多少年后才明白,其实他最喜欢海子,只是觉得他命短,而谁能确定谁的命长咧!
我们逐着不紧不慢的岁月河流,共同踏上本该很累很累的高中生涯。我错过了一生中的另一段时光,本应伴着他们飞跃着努力着。
可我很幸运,我没有错过我们的友情,依然他们选择跟我在一起,重新开始。
我们仨约定此生若能可能我们都不会分离,因为我们依赖着彼此,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们真的好傻。
我,阿SUN,不喜欢上课,上课也只是去做另一些无关学习的梦。我常在梦里看到一片繁花的世界,置身其中的感觉是醉妙是虚脱的。
阿SUN喜欢言情小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双眼皮的女生,几乎每天影响我和阿亮的私人时间一起讨论对策对付他喜欢的女孩。后来才知道那个女生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对此阿SUN让我们陪他吃了几乎十几碗的面条一顿,这辈子才知道原来女人就是吃完十几碗面条后的那种感觉。
草长莺飞的季节,我不知不觉好像对一个单纯的女生有了一点感觉,心动加上一点心慌,看到她有点腼腆,原来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男孩竟然在一个女生面前会脸红。我知道我的爱情不该在那个季节发生,可心中的那种莫名的冲动无时不告诉我自己,她就是你的相伴。
很矛盾找哥们,“女人是毒药,SKY你最好现在就悬崖勒马,要不哪一天我可不想再陪你吃十几碗面条,我主要是替阿亮考虑,不能让哥们这样陪着受罪啊”
阿亮很纯,骨子里很硬,阿亮很喜欢吃面条,他无所谓,只要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亮的文采惹得好多女生的青睐。在他的文章中曾经有一段精彩的承诺“你若在乎我,就请告诉我,我不愿我们的爱被沉默掩埋,你若喜欢我,就请抓紧我,我不愿我的手一直孤单,你若爱我,就抱紧我,我不愿我的胸膛只有一颗心的温暖”
阿亮,阿SUN曾告诉我:“SKY你在我们心中永远猜不透,我们同样经历了十六年的岁月,看上去你有时却经历了沧海桑田。”
“因为我也爱上了那些年代的那些个所经历的痛苦,我愿将所有的记忆都铭记在心底。”
“那你有时却看上去像个三岁的孩子”她曾经问:
“因为我也爱上了岁月中种下的快乐,我袁飞在天堂中做永远的天使”
我也经历了那个岁月的恋爱时节,很纯洁浪漫但却傻的可以,三人聚在一起逃课去野外商议我的爱情,十六岁的爱情对策。
阿亮是个沉庸的人,让我写情诗送玫瑰,我和阿亮对他投以鄙视的目光,“你们不要鄙视我,她就是那种喜欢这种方式的女孩”
“你!”我抱拳“你竟然比我还注意她啊,阿SUN,这人不厚道,你讲咋办啊?”
“我觉得阿亮你这就不对了,喜欢人家就讲哈,暗恋搞什么啊,和SKY公平竞争啊!”
“好,算你们狠!”但是他们的脸上留下我歹毒的爪牙印。可我们觉得那就是快乐的味道。
从野外回来,我们仨面临极大的人生考验,老师要我三担负班级的全学期的卫生,就这样我们仨还是活得开心,那些个卫生只是我们继续快乐的印记证明。
花开的季节花开的世界,我们错过好多,花落的季节花落的世界,我们同样错过很多。匆匆三年来,我们都满载着我们的梦想与希望,都在岁月中悲哀沉重而怅惘。
可是三年来在花开花落的背后我们的泪水有着苦辣酸甜,可友情的幸福依旧,我不曾放弃我们曾经的记忆,我知道那是无法学到的,唯有珍惜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