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情断
淡蓝色的风筝
又一季秋。天依旧蓝得透明,深远。虽说"小园香径独徘徊",但我并无寂寥之意。看到被风托起的别人的风筝,耳边又想起他曾对挚爱风筝的我说过的话:"明年我还带你一块儿去放风筝。"他没给我保证。只有轻轻一句话。正如我们从未给过对方爱的宣誓,却又相守着一份没有语言文字的诺言一样,我信,他也信。但如今,他却失约了。我仰望上天,记忆的闸门再也关不住奔涌的激流。
刚进大学时,我和青云是全校仅有的两名学电机处理的女生。因为青云,在那次联欢会上我认识了明,那个高大而清秀的明和青云是中学时的校友。两人在学生会共事过两年,却因此做了很多年的朋友,联欢会的那个晚上,青云和明躲在餐厅的角落里低低地叙着闲话,而让我一个人傻乎乎地坐在离主舞台不太远的一张小圆桌旁嗑着瓜子听一大群男孩女孩又唱又叫。
这样过了很久,明迈上舞台,随随便便地找了张凳子坐下,心不在焉地调了调吉他的弦。但只这么几下,餐厅里喧沸的人声立刻静了下来。
淙淙的吉他声开始在诺大的餐厅里流淌。最初是一曲《My Heart Will Go On》,悠扬低沉的曲调在明的指尖柔和地流动起来。除了琴声,听者和琴者都不敢闹出半点儿声响。一曲终了,大厅里的每个人都没有动,似乎都沉醉在那绕梁不去的旋律中不愿醒来。当我惊觉曲子弹完了而大家仍在沉默的时候,我拼命的拍起手来。
然而,没有人响应我。一个也没有。
舞台上的明挑起眼帘,用很特别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周围的人也都回过头来看着我。我知道我又犯傻了,这种时候掌声是最多余的。
接下来明好像是在开个人音乐会。听过的没听过的,各种各样的曲子都在明的手指下不断流出来。当一群女孩低低地和着琴声为他配唱《大海》的时候,一本厚厚的曲谱传到了我上。
旁边一个热心的男同学热心的告诉我:"在这上面选首爱听的曲子吧。每个人都选的,选中了就报个曲名儿,明每次都要弹一首曲子专门送给某个听琴的人,没准儿今天就选中你的呢。"我?我无意识的乱翻着手中的曲谱。明有可能送曲子给一个用掌声破坏他音乐氛围的小傻瓜吗?忽然,我的眼睛一亮。《风筝》!我是一个喜欢放风筝的女孩,爱屋及乌我也喜欢关于风筝的一切。我于是像被催眠了似的轻轻合上曲谱,轻轻地说我想听《风筝》。"
我不知道明有没有听到我的话,我只注意到他的手指略僵了一下。当厚厚的曲谱从我手上取走的时候,明开始第二次调弦,开始弹奏那首《风筝》。
我怔在座位上。今晚的幸运儿居然是我!我的眼光穿越在朋友身边的重重叠叠的人,落在明的那张清秀的脸上,他的眉毛略有一些轻微的蹙着,眼睛并不在看什么有形的物体,只是凝着一些淡淡的忧悒的伤感。一时间,我不知身之所在,仿佛只剩我与明在在柔美的《风筝》的曲调里对坐着……
明那时候是院报和院广播台的主编,我于是就经常写一些漂亮的小文章投上去。虽然我知道我与他的文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但也常有得意之作被选用。他那时是中文系的汉语文讲坛的主要发起人,我于是破天荒地跑去听枯燥的汉语言。我还经常去参加有他在的第一个Party,跑去看有他参加的每一场蓝球赛--尽管他每次都只打十几分钟就下场来,但我还是会站在场外拼命地又喊又叫又跺脚。
我不相信我的追求明感觉不到,终于,一个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早晨,一封发自本校的信寄到我的手上。
信封里,装着一张淡蓝色的纸笺,美丽的线笺上有一行清秀大方的字:"喜欢《风筝》的女孩,是否愿意一起去野外放风筝?"
我高兴得简直就要发狂了!信没有署名,但我想他根本用不着署名--我知道与我一样喜欢风筝的那个人是谁。
放风筝的地点在学校的后山一片美丽的草坪 ,那是一片很美的地方,略显黄颜色的小草中长出一朵朵幽幽的野花,在秋风的吹拂下轻轻的摇晃着他们的小脑袋,我如约而至,一眼就看到草坪中间坐着的那个瘦高的男孩和他身边那只淡蓝色的蝴蝶风筝。
从那以后,每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在学校的山那片草坪上都会留下我和明拿着风筝奔跑的身影和身后的那一串愉快的笑声。
有消息传出,学校要组织一次放风筝大赛--就在那片草坪上。我决定给明一个惊喜。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骑着单车到处买竹子,纸,颜料……我要亲手做一个风筝送给明。 终于,等到了风筝比赛的日子。早早的,我就抱着那只我苦苦熬了两个晚上做成的风筝到了学校的后山,坐在我和明经常坐的那片草坪上,明却似乎忘了今天的比赛,当参加风筝比赛的人陆陆续续的来的差不多了时,我那双焦渴的眼睛仍旧没有扑捉到明的身影。
我在草坪上傻傻的坐下一整天,当太阳也觉得太累该回家休息的时候,明还没出现。我开始为明担心,我飞快地跑回9号楼,然后疯狂的给明打电话。接电话的不是明,当我问到明的时候,对方以一种惊异的口气时我对我说:"你不知道明昨天已经走了吗?""他去了什么地方?""不知道,我们问了他,但他只是笑,我们也弄不清楚,只有一年就要毕业了,明为什么会领了毕业证收拾东西离开……"我不知道舍友们是如何将我弄到医院的。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阳光明媚的病房,高高吊着的点滴瓶子正不是紧不慢地向我的血管输入晶莹的**。不知青云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又好像一宿无眠。
我定定地看着青云,待其他两个舍友出去以后,我依然定定的看着青云:'告诉我怎么回事?青云。"
泪水无声的爬满了青云美丽的脸,她摇头没吭声,我乏力的合上眼睛,别过脸去。一年以后,青云挡住了正前往图书馆的我。递给我一个粉红色的盒子,告诉我是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回到宿舍,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盒磁带,我满带疑惑的将带子插入录音机,谁知录音机里传出的竟然是明的声音:
彬:对不起。
我知道我不应该悄无声息的就离开你。但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已经爱上了你。
彬,我是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三年前医生就告诉我,白血病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夺取去我的生命,所以,在遇到你以前,我一直在逃避着爱情,我把自己的爱寄托在那美丽的风筝上,可自从遇上了你,我发现我这只快要断线的风筝居然被你牢牢的抓住。
我以为可以这样子一直维持一去。但那天晚上青云找到我,她与我谈了很多。她说你是个很单纯很优秀的女孩子,她说你很痴情,请我不要伤害你。于是我下定决心,与其让你在哪一天接受我的死去的真实,不如在趁你还未陷入太深的时候接受无情的假象。
彬,我走了,那只淡蓝色的风筝做证,我是多么的爱你!……
情断
1987年2月14日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二个情人节,那时我心中连个情人的影子都没有,室友们却偏偏把我拉去街边的几家花店,他们纷纷争买一束束象血一样的红玫瑰,我只傻傻地陪着。店主是位很柔和的姑娘,问我要不要一束,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她说你愿意让我帮你选个情人吗,她递给我一张情人卡让我上面写几句话。室友们都很兴奋,觉得这个主意很刺激,纷纷鼓动我不要错过这个大好机会。我也没有多想,只在那张卡片上写了"愿清新亮丽伴你一生--高见",然后默默地看着女店主把六支白色的康乃馨打了包。她说:"替你送束康乃馨吧,愿上帝保佑你,有一天会在你面前降临一位美丽善良的女孩儿。我想这位女店主很会恶作剧,谢了她就走了。
情人节过后,我也就把那件事给忘了,鬼才相信上帝会让一位美丽善良的女孩儿如此轻易地来到我身边。那天外面正下着雨,我们在班里看电视转播球赛,看到一个女孩儿站在门口,清秀的脸上嵌着一双忧伤如水的眼睛。"你叫高见?"语气中含有明显的高傲与冷陌。
"是的,请问找本人有何贵干?"
"花儿是你送的?"
"花儿,什么花儿?有花儿我自己还看不够呢,哪有心情送给别人。"
"你这人怎么这样。"她扭头就走,我猛然想起那六支白色的康乃馨,可这美丽善良的女孩儿已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丧气地说了句"猪脑儿"就进屋了,连看球赛的心情都没有了。 这件事本来应该结束了,可这仅仅一面之缘的女孩儿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我开始注意校园里的女孩儿,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直到那场球赛之前。
那天我们邀请了联大的球队来我们学校踢球,他们实力特强,我们精心组织了阵容,踢得仍然很艰难,上半场零比零踢平,下半场刚刚开始十分钟就被对方攻入一球,我们很沮丧,可越急球越老是在我方禁区内运动,在下半场三十五分钟时才扳回一球。当时我想能保持现状踢平就不错了,可是,就在下半场结束前两分多钟,对方后卫传球失误,我方边锋截球,下底传中,对方后防线出现短暂的空当,当这意外的球飞到我面前时已经没有时间寻找角度,只是一促感觉上的头球攻门,球进了,四周的看台上一片欢呼。
我一边擦汗一边接过一瓶矿泉水,喝了个底朝天之后才看到那双忧伤如水的眼睛。
"你球踢得很棒,可就是有些目中无人。"
"多谢你的夸奖,我已经找了你几个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真是有缘哪,你叫什么名字?"
"舒小曼,八九级社会学系的。"
"舒小曼,这上名字满不错的吗。我们一边聊天一边走,回到寝室我才想起来运动服还在她手里。生活中有些事真的很讲究缘份,本来互不相干的两个人由于偶然的因素便可结下一生一世的情缘。
认识舒小曼之后,我们时常在一起聊天或散步,她也喜欢足球,我踢的球她每场必看。她确实很美丽、善良,可性格中却隐含着深刻的忧郁,我觉得她内心中埋藏着令她无法快乐的因素,而且讳莫如深。
以前我没有谈过恋爱,也不知爱情是怎样一种感觉,空闲时间大多在球场上。现在和舒小曼在一起觉得很快乐,细想一个人的生活真是单调,我想我们的心灵在上点点靠近。
那个初冬的周末,我们去游泳,脱了衣服才想起我的游泳短裤忘了带,只好再一件一件穿上衣服回去拿。一个哥儿们说让我等等,他先进去侦察侦察,很快他就出来说水太凉,一个女生也没有,可以放心大胆地进去游。我本不想冒险,却被室友们硬拽进了游泳池,我从跳台上跳进水里,扎了一个长长的猛子,刚一露头就看见了一袭粉红色游泳衣,我当时差点晕过去。"你还不快走,后边还有一大堆女生,这可不是国外的天体浴场。"舒小曼微笑着,以前她很少笑,今天我觉得她真的好美丽。我在那帮调皮鬼的笑声中狼狈逃窜。
后来我见到小曼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她问我缺不缺心眼儿,我说不缺心眼儿,只是有神经病。
一次小曼问我有没有交过女朋友,我只交过一个,上小学时我看上了班里的一个叫玲玲的小女孩儿,一心想着娶她当媳妇,小学、放学我总是跟她一起走,不让别的小男孩儿和她说话,可是总有一个比我又高又胖的小男孩儿来班里找她,还吃她的东西,我气得不得了,终于和他打了一仗,结果被打得很惨,临走时我说你打我可以,再不许和玲玲说话,后来才知道他是玲玲的表哥。小曼笑得前仰后,说我从小就开始吃老陈醋了。
小曼喜欢在大街上走得很慢的那种散步,看来来往往的车辆,看来去匆匆的人群,他说很多人实际生活得很苦,并不如意,苦恼的时候多,快乐的时候少。生活应该实际一些,沉浸在幻想与浪漫中的人是不堪一击的,往往在表面的快乐下埋藏着永久的悲哀,如果把某些事只望好处想,只见其绚丽,不见其阴影,期望值太高,结果是不会圆满的,只有在平淡甚至阴暗的生活中营造一份美丽的心情才是可取的。
渐渐的,我觉得与小曼在思想、性格、心灵上都是相通的,我们在一起对爱情、人生、社会,什么都谈,感情上的交流更是我们的心灵融合,塑造出千古不变的恋情。
我问小曼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她说这只有上帝才知道,她说假如告诉我,她说假如告诉我她不是处女我还不会娶她。看着她目光中掠过无边的痛楚,我想都没想,只深深的点一点头。说实话,并非我一点也不在乎,人的天性是自私的,我看中她的人,至于她的过去没有必要询问和追究,更何况现在是什么年代。她对我说在她很小时父母就去世了,她寄居在一个远房表叔家,表叔对她满不错的,供她读书,只是常常不怀好意地盯着她,为此表叔与表婶经常吵架。有一天表婶回娘家了,晚上表叔喝得醉熏熏地回来,把她强奸了,她才十五岁,她想去告表叔,表叔痛哭流涕地跪在地上求她,她想或许是表叔真的喝多了,再说如果告了表叔她也无处容身。后来表叔与表婶离了婚,供她上了大学,她心里也特别矛盾,不知还该不该见那位可恶的表叔,现在他一个人生活,也怪可怜的,就这么简单。
我对她说,这不是她的过错,至于那位表叔,怎么说呢,这件事虽然是无法挽回与宽容的,但你还能让他怎么样,你把这件事永远忘记吧,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今生永远实实在在地爱你。大学四年如流水般地过去了,有苦有乐、有悲有喜,岁月使我们年轻的心有了几分沧桑感,不再幼稚和天真,这美好的如梦的岁月永远驻留在我们人生的书页中。实习的时候小曼搞社会调查,我陪她去了趟大西北,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子里住了一个月,深刻地体验到了创造生活的艰辛和偏远地区的贫困落后,我们吃棒子面、野菜,住几乎没有解决,但有一种纯朴的乡情感染着我们,是都市中所不存在的。走的时候除了车票钱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留在了那里,小曼说她还要回来。
毕业时小曼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大西北,我也同样,因为我真的爱她,只要与小曼在一起,一切都无所谓,虽然我曾想留在城市,但为了爱情别无选择。
我和小曼在一个偏僻的乡村中学里教书,两人的工资加到一起还不到二百元,没有住房,在一间简陋的办公室里举行了只有我们两个人参加的婚礼。学校里的教师有能力调走的都走了,只剩下老弱病残,我和小曼一人教几门课,每天累得晕头转向,星期天还要家访。在这里虽然累一点,苦一点,却深深地体验着一种浓重的真情,勤劳朴实的乡亲,活泼可爱的学生给我们无限的关爱与友善。闲暇时我们登山看日出、看晚霞,到野外散步、聊天,生活过得满不错的。
爱情无法等同于婚姻,为了爱情可以做出任何伟大的创举,山盟海誓历经沧海桑田永不动摇,梁山伯祝英台、万喜良孟姜女写出了千古不变的爱情绝唱,而婚姻所面对的是平淡如水的生活现实,是一份抛掉浪漫的真实。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认为世界永远是充满玫瑰的春于,结果只有失望和悔恨。营造一份美丽的爱情不是很难,但成就一生幸福的婚姻确是相当不容易,任何伟大的承诺只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才谓之永恒。我和小曼都能够正确对待我们的爱情与婚姻,在遇到分歧或产生矛盾时都能够认真地多检讨自己,多理解对方,在饱含痉与快乐的生活中牵手走下去。
本来我们可以在这山青水秀的地方平静地度过一生,上天却偏偏把灾难降临到我们头上。
那是在我们到这里后的第三夏天,一天夜里,连下了几个小时的大雨,山洪暴发,村子被淹,人们四处逃散。当时还刮着大风,到处是一片汪洋,我拉着小曼好容易跋涉到山坡上,她当时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我让她在那等着,千万不要下水,有我去救别人就行了。
当我背着一位老奶奶再返回山坡时,小曼已经向另一个世界走去了,一位大嫂说上游漂下来三个孩子,他们拽着一个根木头哭着顺流而下,小曼跳进水中救人,当她把第三个小孩推到岸边时就再也没浮上来……我的泪水混着雨水汩汩而下,可我并没有停留就去救别人了,直到村子里再也没剩下一个人我才趴在小曼身上嚎啕大哭。
人在悲观的时候往往会把自己引向宿命论。我并不责怪小曼,因为她的心灵永远是那么美,本来她的游泳技术只是在游泳池中还可以,在这样的惊涛骇浪中是绝对不行的,况且行动也不便,她应该意识天这一点,为了救人她什么也不顾了,她只会觉得用两条命换回三条命很值。小曼就这样走了。留给我的是永恒的孤独。每天放学后我都要到小曼的坟前驻留很久,凭吊追忆我们美好的过去。在匆匆的岁月中我想到去找小曼,想到要离开这里,却都没有实现,有时我感到自己活得很麻木,心里不再有什么愿望和企盼,只是每天拼命地工作。和我的学生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有一点活力,可到了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感受最多的是心痛,很多时候在不知不觉中便会泪流满面,觉得小曼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在拥抱我寂寞的灵魂,我要终生在这里守望小曼的归来。
千纸鹤
引言:爱无法预约,走在人生的道上,仰望缘份的天空,有谁,能摘下满天星,确认哪一颗是你,哪一颗是我?
黄昏。
夕阳将晚霞涂成了一抹凄艳的红,晚风若有若无地拂过楼前的那一排枫树。
桌上懒懒地打开的一本书斜斜地接住了一缕夕照,映出一片淡淡的宁静。
她默默地站在那半开的窗边,久久地注视着楼前那条她熟悉的小路。
今天是她的生日。二十岁。
即没有礼物,又没有人来祝贺甚至没有一张贺片--她自己拒绝的。
因为她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度过这一天。
一年了,他已经起了整整一年了。
她清楚地记得一年前的这个下午,清楚地记得那条繁华的大街,清楚地记得他……那个黄昏也像今天一样的凄美。她还记得他曾长久地注视着她的脸。她问他为什么。他过了许久才淡淡地叹了一声,告诉她:红红的晚霞映在她脸颊上的样子,是他一生中所见的最美的惊艳。她笑了,笑得像天边的霞。
她喜欢红色,他也是。
她说红能让她看到美的真谛,他说红能让他见到生命的跃动。
所以,他带她去看初升的旭日,带她去看红色的晚霞光,带她去看她一生的美丽。
可是今天,一切都有已不存在。因为,他走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样过来的,她不知多少次地允诺自己忘了那一切。可她做不到。她无法忘记他的话,他的笑--还有--他的千纸鹤。
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她他的心意,她很吃惊,但没有拒绝。
后来,他一直悉心地呵护她,一直全心全意地爱她,于是,渐渐地,她发现她也爱他。
有一天,他对也说,他要为她折一千对纸鹤,每天折一只,每天为她结一个心愿。
那天,她全心地接受了他,但却什么都没对他说。
于,他便每天送她一只纸鹤,从不间断。
直到去年她的生日,他已为她折了九百九十九只纸鹤,他说,要在她生日那天送她最后、也是最美的一只纸鹤。
她相信,那只纸鹤一定是红色的。
但是,她永远无法见那只纸鹤了,她想在那天对他说的话也再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因为,他走了。
在那个夕阳是那么绝美的下午,他走了。走得那样留心,以至她只来得及看见他的身影湮没在熙攘的车流中,以至他没来得及道一声别,甚至没有回头再看她一眼。
她记得他走之前的那张笑脸,他对她说,他看到街对面有一枝红红的玫瑰,美得如她一样。
于是,他要买来给她。
但是,她没能见到那枝玫瑰,就如她没能见到那只纸鹤一样……
红透的枫叶在微风的拂动下飘飘然地铺洒在窗外的那条小路上。
她回到桌前,默默地打开抽屉,将里央的九百九十九只纸鹤一只只地拿出来,在手心里轻轻地抚动,指尖掠过只只纸鹤,如读那段温柔的回忆。
忽然间,一阵细碎的声音传来。她一惊,竟是窗前那串淡红色的风铃在清风的吹拂下舞出了一段心恸的旋律。
她惨然地一笑,以前,每当这串他送的风铃响起时,他都有会翩翩而至,带来份温馨的寄托一份无言的慰籍。
可自从他走后,那串风铃似乎也再没响过。
今天,虽然它又送出了那串跃动的旋律,可她还能期盼什么呢?
但突然间,她听到一阵敲门声,一阵正如以前他来时一样的轻柔的敲门声,她只愣了一愣,便一下子冲到门前,拉开门一看,眼前却只有空空的走廊。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默默地转过身,关上了门。
然面当她抬起头,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种异样的惊诧。但即,一丝笑又渐渐地漫上了她的脸颊。她平静地注视着眼前的桌子,许久,一滴泪悄悄地从她的脸边滑落。
桌上在那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的中间,静静地伫立着一只鲜红的纸鹤……
永逝的玫瑰
窗外,刮着风,下看雨。
夜,黑漆漆的。
风中的玫瑰,消逝在死寂的黎明……
窗外,你走了,永远地从我心底撤走了。在北国的旷野,找不到一丝你的蛛丝马迹,虽然,你路过的轨迹,还产闪烁着悲凄的莹光。
蕾,你走了,我已把你从我的心脏挖了出来,虽然,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但毕竟你又可以天马行空。在隔着一层空气的那头,你又可以获得新生,也许,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死亡。
敲一敲另外一个世界的门,我想问,你听到了吗?死去的人不知活人的痛苦,我想,你还不至于麻木到如此的程度吧。
你可知道,现在的我,确实有很多很多想说的话;确实有很多很多想说的话;确实有很多很多流不尽的苦水;确实有太多太多抹不平的伤痕……虽然,我已尝尽了跋涉的艰辛;我已失去了太多的甜蜜;我已说尽了离别的话语……
你知道吗?在我心里,你曾经是那么美好,那么动人,那么清纯,那么醉人--简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间仙女。不知几回回梦里和你相见,不知几回回把别人叫成了你,不知儿回回痴望你远去的背景……只可惜伊人哪能堪知,痴人早已迷。你知道吗?我怎么那么动情地爱着你,我曾经那么用心地呵护着你。因为爱你,我一次一次地说服自己去接纳你的自私,你的放纵,你的固执,你的无情,我几近到了发狂的地步。
你不是已正式宣布失恋了吗?你不是说,不是因为不喜欢我,而是由于刚刚失恋而没有再次恋爱的心理吗?我千万次地说服我自己想念你的话,我还是坚持对你许下的诺言:"我会等你一辈子,直到你心情好起来。"于是,不管你给我制造了多少痛苦,我还是痴心地、苦苦地等待,等待。可是,有谁知,我等待的根本就是一个会来临的春天。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现在不会恋爱了吗?但是,某一天,我看到的分明就是你--多么妖艳、可人的姑娘跟上一个手拿大哥大的帅哥如沐春风般驶出校园……完全可以想象,在某个北方的第一大风景园里,要某块草地上,两个浪漫的骑士会怎样的一番风采呢?
你不是表明你不爱他,你恨他吗?难道你会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互守天年吗?
我从来想都想不到:一个女人竟然会在一天之内和几个男人约会,当我看到这惨不忍睹的一幕幕时,我只好闭上眼睛,让眼泪化作热血流人心底。就心底灌满血泪的当儿,我曾经疯爱过的人啊,已被挤得七零八落,血肉模糊——就在此刻,我曾爱恋的人,已真真的从这个世界逝去了。
你可能会笑我的痴,我的傻,你我可能会说,你也可以像他人那样,从我的唇边采取一些花蜜,吸取一些甘露,这样难道不好吗?你可能会说:"干嘛这么认真!干嘛考虑什么结果?干嘛折磨自己?干嘛与自己过不去?"——也许你对,不要与自己过不去,享受现在才是真谛,也许你对,人不要负责,负责就是一种包袱。
也许你是对的,我可真的要向你学习了,也许,以后的我会追随你死去的躯壳。我相信,到了那么一天,我也会把痴情和真诚抛于九霄云外,我也会把责任和道德弃之阴沟。也许人生就在玩弄和享受;人生就在放纵和肉欲。老天,但愿我能那样。
现在的我,也应是"风独残年",每天的黎明,就靠着吸取一些残留的雾水,我的生命才得以延伸下去。
死者业已死去,生者痛不欲生,这可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远逝的灵魂,不知还能遥感到人间的呐喊和渴望吗?冥冥中,摇曳的烛光预示着一场悲剧的终结。
蕾,你走了,你去了另一个世界,带走了我所有的热情,携走了我一生的渴望。在这凄风苦雨的晚上,放飞一群夜鸟,去寻觅你远逝的灵魂,祭奠你曾经美好的心灵。
好吧,既然缘已尽,咱们的故事也该在悲哀的牧歌里收场……
火柴天堂
你说,每根火柴都能点亮,是吗?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街上的行人都竖起衣领,把自己紧缩在大衣里与严寒做最后的抗争。满地枯黄的落叶在冷风的驱赶下,如流水般地飘过楼前这条小路。
从前每到黄昏,你的身景总会如约般地出现在窗前,用你清澈的双眼望向无边的远方。 这一刻,是即使最喧闹的她们,也不忍打破的寂静。
"妈妈,你还好吗?"
在那片沉静中,你又一次轻轻地问道。
然而回答你的,只有窗外那串偶然响起的风铃。
可你还是笑了,虽然,笑得很浅。
你总问我,天堂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知该回答,于是我只有告诉你,天堂一定是由快乐架构起来的。
所以,你相信母亲一定会快乐的。
你总说,在那里,母亲再也不用辛苦地劳做,再也不必忍受旁人的指责,那双结满老茧的手,终于可以歇歇了。
在那里,母亲一定正和父亲一起快乐的生活。
一定。
灰色的天空布满厚重的积云,大约是要下雪了吧。
以前,每到这样一个飘雪的夜晚,你总会把我叫到你的床前,要我为你点燃一根火柴。 你告诉我,小时候,你最喜欢听的故事,就是妈妈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每当母亲给你讲起这个故事,你就会觉得,虽然同样是在这样一个寒冷下雪的夜空,你却要幸运得多,因为那个小女孩只有一包火柴,而你,却有母亲。
所以后来,一到这样的夜晚,你一想起母亲,你就会让我为你点燃一根火柴,因为你说:每根火柴都能照亮一个天堂。
于是,在你熄灭了的所有的灯后,我掏出一根火柴,"哧"地一声在你的眼前把它擦亮。黑暗中,舞动的火焰映红了你的双颊。
望着那团跃动的精灵,你的泪如同窗外飘飞的雪花一般落了下来。
落在,我的手里。
一根火柴很快就熄灭了,一切又归于黑暗。
你不曾要我点燃第二根火柴,只是轻叹了一起后对我道:"妈妈也会透过这根火柴看到我们吗?"
我无法回答,只是站起身,在你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灰暗的积云更加低沉地压向地面,雪就要下了吧。
上帝的安排并不总是公平的。
当我满怀喜悦地从大洋的彼岸归来时,等待我的并不是你的笑脸和拥抱,而是一纸令我难以致信的通知。
你已经不能离开那间充满白色的房间了。
我轻轻来到你的床前,直到,那天晚上。
那晚的窗外也飘着淡淡的雪,月光空过玻璃洒在你柔软的长发上。
你忽然向我要一根火柴。
我以为你又想起了母亲,于是像往常一样掏出一根火柴要为你点燃。
可这次你却坚持要自己擦着这根火柴。
我把火柴交给你,你接过去,向我望了一眼,随后你轻轻地道:"你相信吗,每根火柴都能照亮设宴一个天堂。"
我点点头。
你笑了,然后你擦亮了那根火柴,在那团火焰后,你的笑如同一朵晶莹剔透的雪花。
渐渐地,火柴燃尽了,而从未涌出过我眼眶的泪水,也随着那团火的逝去,一滴滴地从我的脸上滑落,落在你的手里。
然后,碎了。
雪,终于下了起来。
我倚在窗边,望着窗处簌簌而下的飞雪,我擦着了手里的一根火柴,凝视着那团微微闪动的光芒,我轻轻地道:"你们还好吗?爸爸,妈妈,还有,我最亲爱的妹妹。"
是的,每根火柴都能照亮一个天堂。
联谊风波
在三角地闲逛时,偶然注意到一张海报。极大的红纸上只有几个大字:"朋友,有空来坐坐。诚征联谊宿舍……"典型的大一新生伎俩。于是,不由得会心一笑,想到了当年的我们自己。
高中的单调乏味令一跨进燕园的我们兴奋得不知所措。每一种新鲜的感觉都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去尝试。当然,爱情是其中最诱人的一块蛋糕,充满神秘性。
逃过了早恋的众矢之的,早已压抑了许久的那份**终于有机会爆发出来。不可计数的杂志上不可数计的文章给我们描绘了大学恋情是怎样的风花雪月,怎样的纯洁动人,怎样的柔情蜜意,怎样的刻骨铭心……几乎每个人都是"现在不试,更待何时"的万丈豪情。
但是,身在理科班是一种明显的先天不足。黑压压的男生中偶尔点缀着少许异性,且不论质量,单单是数量上便让人心寒。没有近水楼台之例,我们只好寻求对外发展。
因为马路求爱的时代已经过去,而邂逅又成功率偏低,且勇气不足。很自然地,我们将目光投向了大学里最堂皇的方式:联谊。
所谓联谊,不过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没有哪个生理、心理机能健全的家伙会纯洁到与一个漂亮女孩建立一种伟大的革命友谊关系。由于联谊往往采取全宿舍乃至全班联合出击,攻击力大且掩护性强,对于我们这种不善于说可爱的废话,没有大把时间陪人看电影,单兵作战能力较差的理科男生尤为适用。
但是,北大糟糕的政策将文科大部分女生发配到昌平园区。彼虽号称有八百之众,且多有可餐之人,但终点站究郊区的远水对我们这样的近渴只有憧憬价值,而毫不实用。
一切的一切,我们只能从身边做起。所幸有语言学系留在北大,语言学系是传统的阴盛阳衰,还传闻其中女子多是落落大方、活泼可人、思想开放……总之具有相当的价值。但我们还清楚,在一个狼多肉少的时代,象这样的目标,大概早已有人觊觎。只有先下手者,才有机会分一杯羹。
在一个没有买到小炒的晚上,老大向大家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大P立刻表示响应。大P是个很实干的家伙,还有满腔不灭的热情。然而在整整一夜的热情之后,所有人终于认识到了纸上谈兵的危害。
还是老大有办法。一天早饭与小六在学一食堂里大谈虚无哲学,言颇生动,引得一邻桌女孩崇敬之情油生。此女颇为开朗大方,自报是A专业新生。老大何人,才思敏捷过人,一下子便提出联谊要求。女孩心肠挺热,爽快地答应回去商量。
那天早饭后,老大是哼着跑调的崔健回来的。
那天早上,老大的饭盆忘在了学一食堂。
这个消息实在令人鼓舞。阿枫自告奋勇去做联络员,商洽诸多事项。以后的一切竟顺利得让人吃惊。班里一个个楞小子们都在热烈地猜想着联谊的女孩该是多么貌美如花,温柔娴淑。
见面的那一天,我们宿舍里干净得一塌糊涂,床铺整齐得不忍就坐。
女孩们准点时翩翩而至。
结果,我们只看到了无尽的失望。
A专业的女孩打破了关于语言系女生的种种传闻。我们所谓的美好憧憬在她们出现后顿化为乌有。对异性素有热情的大P躲在一个角落里傻愣愣地嗑着瓜子,目光呆滞,满脸颓废。老大默不作声,投入而专注地发着呆。为了不冷嘲热讽场,在克服了最初的失望后,老大和大P等人强作欢颜,与女生谈谈人生,说说社会,庄重严肃,满脸成熟状。
那天熄灯后,老大被骂得体无完肤。成语词典上所有恶毒的词全用上了,甚至还有英语。"没有眼光"成了老大卸不去的黑锅。
接下来的日子,联谊对每个人都有丧失了**力。直到有一天,笨伯提到B专业有一来自西湖的灵秀女孩,清爽可人。而老大素对江南妹子多憧憬,此时大P立刻表示反对。在老大一番很具煽动性的言论下,大家那久冻的**解冻,迅速沸腾,进而开始四溢。
正值元旦将至,我们以很官方的理由提出与她们合办晚会。对方似乎很不放在心上,将我们约至她们宿舍商量。
在每人吃了半斤米饭的那个中午,阿枫、大P和老大晃过楼长老太的封锁,闯进女生宿舍。
正如老大所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B专业女子颇多灵秀。以沉稳著称的大P满面君子之态,向他们传达了我们的意愿,理由冠冕堂皇:促进学科间交流,丰富新生生活色彩。不料,除她们支书还算通情理,表示同意外,其他人等皆不感兴趣。其中那个杭州女孩更是极尽傲慢之态,声言早已厌倦联谊,还反问"为何不找A专业女生"。这句一下戳中我们伤口,一时无言。亏老大圆场,说班晨同学素对B专业文学情有独钟,想与各位交流心得。老大说此话时,字正腔圆,一脸严肃,真诚之意,溢于言表。然而……
后来,我们便习惯了没有女孩的生活。
再后来,昌平的八面外援要回来了。大家似乎又看到了希望的微光。大P喜欢说:"横扫欧洲大陆不行,我们还可以从本土文化下手的,譬如中文系,据说很有前途……
于是众人又是笑容满面,宛若朝阳初升,岂是"灿烂"两字可能形容……
咖啡之约
是夜,冲了一杯咖啡,坐在书桌前,氤氲的热气和橘黄色的灯光缠绵出一种温馨的气氛。桌上温暖着的阿枫的来信。
阿枫是我高中的同学,爱读诗却从来不写诗,爱听歌也唱歌。对于这一点我很奇怪,问他,他笑着说:"因为你的诗写的很好。"
我明白了。我五音不全,从来不敢开口唱歌,就算联欢会上我可以朗颂诗,扮演王熙凤,跳舞,就是不肯唱。他又说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竞赛,你写你的诗,我唱我的歌,你写出诗来我是读者,我唱歌你是听众。因为弥补才会融合,友情才会长久。
放学时,我们经常一起骑车回家。那天,路过一家咖啡屋,阿枫很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工作以后,我请你喝咖啡。我很奇怪,为什么非要等到工作以后,那还得等6年的时间!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感觉。
上完大学以后,又工作了,才慢慢地体会出阿枫的感觉很对。学生时代应该是汽水、冰激凌的时代,甜蜜、清爽、真诚。加入了上班族的行列,才应是咖啡的世界,有苦有甜,回味悠远。而且咖啡的那种成熟与繁华的感觉的确也不是学生时代应该体味的。现在想来,喝咖啡在清涩的少年时代仿佛是一种成人仪式,也许阿枫不想预支了年轻的岁月来品尝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滋味……
每每想到这些,心中总是微微地感激阿枫,什么样的季节就应该盛开什么样的花才对。 大学时,阿枫依然固守着这份咖啡之约。他说,工作以后他用自己赚的钱请我喝咖啡,但现在不可以,我笑他傻,说这件事我早就忘了,他说他记得,一直都记得。读大学的日子里,和同学或自己经常喝咖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认为很时尚,很浪漫,用诗来说,是在"品味人生"。
大二那年,阿枫去了美国,时常有信来,信中总不提到:"美国的咖啡也喝了不少。在感觉上,第一杯咖啡的位置似乎永远着,只是为了那次真诚的咖啡之约。每夜,在咖啡的袅袅热气中,我都仿佛看到,一个冬日的黄昏,那个瘦瘦的大男孩一脸真诚地邀请那个梳马尾辫的女孩在好多年以后共赴咖啡之约,心里掠过一丝感动。
平淡的日子如水一样滑过,生活中没有一丝的波澜。那一天正下雪,心怀有些低沉。从纺织部赶回家,阿枫的信静静地身在信箱里,洁白的信封像一片飞雪。打开来,温暖的感觉迎面扑来:
"我终于毕业了,并且赚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还记得吗?我们的咖啡之约,下个月14日晚上8点整,我会在费城的一家咖啡屋买好两杯咖啡请你……"
泪水朦胧了我的双眼,心如雪花一样狂舞起来。阿枫,我会的,我会赴约的。
音
爱情,历来在婚姻与家庭的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婚姻对爱情的苛刻刁蛮终于让你回报了二十年的父情母爱。
音:陪我走了这么久,累了吗?累了,就歇会儿。
笔和纸,倘若不用来记录一些东西,是完全可以分开的,正如我和你。但此刻在我手里,他们藕合的轨迹开辟了一个故事的话题,这个故事里只有我和你。
写下这些文字,不是一段恋情的开头,而是一个故事的怒放,开头是玫瑰的怒放,而结束却是它的凋零枯萎,如同用我酸楚的泪淹死一个刚睁开眼的婴儿,而这一生,便永远忘不了那双眼睛。
我曾经说过,相爱的人最基本的是一定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信任第一,谅解其次。而今每每一句平常话总在无意间惹怒你,而其意是我始料未及的。长此以往,终将导致疏离,既然终将疏离,我又如何会有当初那份轻松舒畅的心陪你、哄你、逗你,给你一张滔滔不绝的嘴,言出绵绵不绝的情、丝丝不绝的意呢?又哪有一连串的妙语和诗句?一份美好的相处一旦挂上怀疑与不信任的眼光,面容里总会夹杂着不悦的笑意。这假,又更增加了怀疑的佐证,一味恶性循环下去。爱到心头覆水难收,江水依旧向东流,世间只会在恋情上多了一份悲凉,少了一份美丽,一段传奇便再也没有了长大的时机。
"爱太深,所以看见伤痕;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于是,有好心人劝我:"要为自己保留几分。"我一一笑过,也一一谢过,却依旧打开了不曾开启的心扉,露出了坦诚,一份份地外露,露得多了便像黄金一样,含真度太纯容易伤人,露得太狠,终于着了寒受了凉,伤在表皮,却痛在心里。
我只想本着一颗友善的心待人,不想还没有相识便背后留招,于是一意傻傻地付出至真至纯的感情,又终因浓度太高惊吓了你的芳心,以致于今天你总要提醒我。我们的明天会没有结果。爱情,历来在婚姻与家庭的面羊显得苍白无力。婚姻对爱情的苛薄刁蛮终于使你回报了二十年的父情母爱--依旧站在了父母一边。
异地的我虽站起来亮堂堂,坐下去响当当,但却不过是一抹浮梗浮漂,行无足迹,居无定所,又哪能给心爱的人以幸福呢?只能给她痛苦,还不如让她去邂逅那份本属于她的幸福。在这个感情按商品计算的时代里,原始本性勾画出的浪漫情怀成了价格昂贵的奢侈品。
心里这样想着,但回忆的片断无法尘封,总会时常在漆黑的夜里出现在我的眼皮里。仿佛是电影,电影里只有你、我,但观众却只有我一个。人怕回忆,回忆总带着对比,对比的落差会将我用希望筑起的未来倾刻间从天堂坠入地狱。我终于相信这句话"回忆是痛苦的根源"。
也许走过的路实在太艰辛,但我们还是一路上风雨兼程,也许这段恋情只是昙花一现,但它毕竟曾经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许本不该有分离,但你的脚步分明已跨出很远,远得连说"再见"都已没有必要,也许这缘这份再也没有了绚丽的晴空。
窗外飘着小雨,却是我平生最大的一场雨,打湿的不仅仅是我的眼神,还有我第一次人生的憧憬。就让阴冷的雨水打湿我所有的心情,永不要干,让我在冷湿的心情中温暖伤口的记忆。
夜深了我还不想睡,我还在想着——来生枕边的爱人。
是谁导演了这场戏?
真爱一生
萱是我们宿舍的,是公认的"班花",追求萱的男生能组成一个连,但在众多优秀的男生中,萱却一个也是没有选,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
寒假回校后,我们整个宿舍都在谈论各自的经历。但萱却一个人在一边,时而沉思,时而抿着嘴傻笑,痴痴的眼神,充满了回忆和幸福,啊,这个小妮子一定恋爱了,我们就戏弄她,"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了吧?快交代,快交代!"萱笑了,向我们抖露了出来,原来她在回学校时在火车上邂逅了外校的一个老乡亮,他英俊不凡且对萱热情,英俊挺拔,玉树临风,像极了《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络,他是文科生,口才极佳,在我们几个丫头的狂轰滥炸下,全身而退,并且于七成守势中发动三成的攻势,后来连我们几个的心都差点被他俘获了,因此我们对于亮与萱的恋情不仅同意,而且还"怂勇"萱一定不能放过亮这个好男人。
亮虽然十分优秀,但给我们的感觉是没有安全感,他那极佳的口才和过于灵活的眼睛总像是一个骗子所具有的,因此我们就半开玩笑地提醒他:'你可一定要做好护花使者,要是萱有什么不开心,我们可要找你算帐。"
"你们放心吧。,我就算变成了蜜蜂也要盯住这朵花不放!"亮说完,就用他那脉脉含情的目光盯住萱,那样子既让我们感觉到真诚,又感觉到像一只狼盯住美好的食物,眨也不眨。 我们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有一日我和珍外出散步,在随近的电影院门口,我们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亮,他气宇轩昂,深情款款地揽着一个女孩,然而那个女孩不是萱,原来萱被骗了,萱的初恋就这样被亮给耍了。
当晚,我们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萱,好心劝慰萱,和他分手吧,我们同宿舍的人还像以前一样快乐。但是萱苦笑着拒绝了。
萱已深陷不可自拔了,她明知道亮一直在骗她,但她还是装作不知,反而对亮更好,她甚至学着为亮织毛衣,毛衣针把她的手刺得鲜血淋漓,但她仍然执迷不悟,她原来那红晕满面的桃花脸上再也没收有了笑容。到了后来,我们都不敢再劝她了,每次她都会哭着说:"我知道自己是飞蛾扑火,但你们不是飞蛾,你们不知道火光的诱人。"
萱这段恋情终随着亮那个女孩到了广州而告终。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糊涂和失败,她悲痛欲绝,但她终于忍痛埋葬了这一切的一切。但是从此再未真心笑过。
两年后,我收到了萱的粉红色炸弹。当年的我们重聚了,但我们来不及叙旧,便为萱鸣不平。新郎虽然五官俱全,但是皮肤上全是丘陵,盆地,好像被火烧伤过,他与萱在一起,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从前的一切重现眼前,我们担心,萱今日的所作所为是对自己的惩罚,就像《天龙八部》中刀白凤给段正淳的惩罚一样。
萱看见了我们疑惑的目光,于是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个男子,涂涂痴爱上了一个小女孩,但这女孩有过一段伤心的往事,一直没有接受他,有一次,女孩家着了火,那男孩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女孩的母亲,却烧伤了自己的脸,女孩看出了男孩的真情,答应了与他的婚事。"对外表并不是最重的,《巴黎圣母院》听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奇丑无比,但他的心却是最美的。
我们明白了。
午夜的钟声响了,新婚舞会开始了,新郎搂住新娘翩翩起舞,新郎深情地注视着新娘,新娘也深情地看着新郎,他们的目光是如此的自然,如此的专注,那一瞬间,我们猛的发现,原来萱和新郎是如此的相配,配合得是如此的默契。新郎拥着萱说:"萱是我的无价之宝,这辈子我一定要好好守住她"萱偎依在新郎怀中,激动的泪光在灯光下闪动着,顿时掌声雷动。
萱对我说:"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往往越是美好的事物越是隐藏在平淡无奇的事物中,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老友,你呢?"
对,我也应该去寻找我的真爱了,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