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是谁的过去式
我是谁的过去式
窗帘自顾自的化着这一季最流行的淡妆,不时的用眼睛瞟我两眼。画好眼线后,窗帘满意的对着镜子嘟了嘟她那圆润的樱桃小嘴。
“怎么样?你说我化这种妆子磊会喜欢吗?”
我懒懒的点了点头,放下了架在桌子上的双腿,“他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化的妆。他要是敢不喜欢你我就帮你揍他!”
“叶子,有时候该温柔点的。”
我照着镜子捋了下头发,“别磨蹭了,你家子磊还在楼下等着呢!”
“好了,走吧!”窗帘最后照了下镜子,上前挽住了我的手,“跟我们吃完饭你要去哪啊?”
“很难说!有可能就继续做你们的电灯泡!”
“喂,不会是真的吧?”
“怎么不会是真的?你不是说过吗?我只是个瓦数不高的灯泡,应该不会……”
我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像小孩子一样喜欢肯德基,子磊还没问我们要去哪,窗帘就嗲嗲的撒着娇说,“我想爷爷了!”
子磊转身征求我的意见,“叶子,你想吃什么呢?”
“我啊?随便什么都行!”
子磊笑了笑,“要是每个女孩子都能和你一样,那么我们就会轻松一点了。”
我看着子磊,示意他能少说点,窗帘却已经开口了,“要是大家都像叶子一样,你们男的岂只是轻松了一点点?简直是轻松到了及至的。因为你们都可以直接出家了!”
子磊搓了搓鼻子,“好了好了,我错了。以后不乱说了!去看爷爷吧!”
肯德基的东西,我只吃鸡米花,第一次吃汉堡的时候我就吐了,从此我就再也不肯尝试。吃完鸡米花我舔了舔手指,然后就看着他们边喝可乐。
“叶子,要看电影吗?”子磊抿了口咖啡问道。
“没兴趣!”
窗帘急急的撕着鸡腿,含糊不清的说,“她其实是怕黑!”
我不说话,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了520,抽出一支点燃吸了起来。
“女孩子不应该抽烟的!”
“没有应不应该,我最讨厌你们这样说,什么女孩子不应该?”我猛的吸了口520,然后掐掉烟头,“好了,我该走了!”我起身走到窗帘身边弯腰吻了吻她的脸,“宝贝,玩的开心!”
窗帘点着头,“呆会儿见!”
出了肯德基我就去了北桥,除了过往的车辆,看不到行人。我想是入冬的原故吧!
我喜欢站在桥头上仰望夜空,然后点上一支烟,一口一口的吸着,看着烟雾慢慢飘散,我有一种很释然的感觉,仿佛那随风飘散的就是我自己!我时常会这样幻想,哪天我也会化成一道烟,然后就能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去看自己想念的任何一个人……
我一直都仰头看着夜空,看到脖子都酸了,520也抽完了,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该回去了,因为窗帘还没有打电话给我。
我依然站在桥头上,低着头盯着河里的水,河里是一片黑暗,什么看不到。
我在想着,这样的环境应该会勾起我的一些灵感吧!或许回去的时候就能在电脑上敲点东西出来了。
窗帘让我去那家我们长去的餐厅等她,她说子磊已经到了。
我犹犹豫豫的说今天不想当电灯泡了,当了这么久的灯泡我也累了,今天我给自己放假!
窗帘并不依我,软磨硬泡的把我塞到了那家餐厅。
我跟子磊算是熟识了,但我们却没有独处过,我和他面对面的坐着,我不知道该跟子磊说些什么,所以我只能不停的抽烟,子磊看着我,眼神似乎是忧郁的。
“叶子,为什么喜欢抽烟啊?”
“你不知道我他妈的是半个文人吗?文人不吸烟怎么会有灵感呢?”
“可是,也有很多文人是不吸烟的。”
“我不是文人,我他妈的只是半个文人!文人和半个文人是不一样的。”
子磊看着我,一脸认真的样子,“我们是不是认识很久了?”
“不知道!”
“我总觉得我们认识很久了,比我认识窗帘还要久!”
“不知道!”
“叶子,你觉得我有可能会喜欢上你吗?”
“不知道!有烟吗?我的520又抽完了。”
“我不抽烟,但我可以去帮你买。”子磊说着就跑出去了,我拦都拦不住他,其实我是很想拦住他的,三年前我就想拦住他了,可我到现在仍然没能拦住他!三年前,也是在这家餐厅,这个靠窗的位置,我的子磊也是这样不顾我的阻拦,不顾一切的跑出去了,他是为了帮我买520的,我就坐在这里看着他的背影,等着他回来,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是回来了,但他却已经不是我的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子磊的背影,心疼的不知所措!我怕他会如三年前一样,再也不回来了。
我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子磊回来了,他把520放在桌角,大口的喘着气,“我好象以前有帮谁买过520哦!”
我假装没听到他说的话,继续抽烟,继续等窗帘。
“要不我们先吃吧!”
“先来点喝的吧!我渴了!”
……
我用左手端着奶茶,子磊用右手端着咖啡。
“一切都好象发生过!”子磊皱着眉头看我。
“秋天会回来吗?”
“当然不会了,冬天过去就是春天了,来年的秋天是一个新季节的开始,时间是永远都不会倒流的,世间的一切都不会倒流。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窗帘说着就坐到了子磊身边,子磊看着我,我一脸释然的笑,我想,窗帘给我的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我起身走到窗帘身边,轻轻的吻了吻她的脸,“宝贝,你们慢慢吃,我先走了,呆会儿见!”
他们都没有拦我,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他妈的是半个文人。
到了北桥,站在桥头上,仰头看着天,秋天是不会回来了,那么,下一个秋天的时候我能够释怀吗?
或许我该重新去尝试一下肯德基的汉堡,窗帘每次都吃的那么香,应该也不会难吃到哪儿去吧!
我摸出口袋里的520,仔细端详着它,然后便把它投入了河中。我对着黑黝黝的河面说,“520,你再也不能左右我了!”
突然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我深吸了口空气,回去的时候或许可以写点什么了!
灰墙
何越依在便利商店买了一袋红烧牛肉方便面,柜台结账时,不自觉地又想拿烟,但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买。单身寓所稀疏的灯影在夏夜充满暖色的夕阳下显得萧索而凄凉。红色无法染指这里。踏上楼梯,有一只流浪猫被惊动,而后又迅速隐去。扭开生锈的把手,房里一片漆黑。何越依熟练地关门,放好背包,顺利走进厨房,毫无阻碍地扭燃天然气。看着蓝色的火焰点起,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何越依已经在这个城市徘徊了三个月,每日只能靠卖画生存。何越依幸运地想到,自己比起那些靠体力或是青春肉体的人,已经好了很多。虽然这种无业游民的现状时常让她感到无所依靠和担当,但是这种感觉是诞生在印象派作品中产生的美好幻觉和白日梦。何越依喜欢作家京极夏彦,确切的说,是喜欢京极堂身边围绕的三个死党。何越依喜欢被朋友包围,但讽刺的是,她没有一个朋友。在这个城市里,没有这些所谓的死党,每个人都在渴望对手的死亡和绝望。
何越依已经戒烟很久了,所以那天在马路等绿灯时,旁边传来一股熟悉的烟味,何越依就变得很敏感。旁边的女学生厌恶地捂住口鼻,何越依有些诧异,意识到自己原来也是这般讨人厌烦。何越依转过眼打量那个抽烟的人。不是绅士,也不是地痞。最后男人那双幽冷的眼睛吸引了她。
“你是谁?”何越依不禁问出来。
“中学教师。”男人的声音出奇的好听。
男人同她一起过了马路,很巧地又一前一后地走了很长一段路。等走到何越依卖画的广场时,男人叫住了她,“你抽烟吗?”
何越依凝视了男人好一会,“这种搭讪方式对于中学老师是很失败的。”我接过男人递来的杂牌烟。
离学校放暑假还有几天,广场上的学生也变得多了起来,何越依每天都要画到很晚,赖床成了游人挖苦她的话题。游人进了何越依的家,随意煮了两包方便面,再搭配灌装咖啡,再去叫何越依起床。
“谁让你进来的?”
“连门都没锁,昨晚忙到几点才睡的你?”游人回头,看见何越依睡眼惺忪地嵌在门口,“你看我还为你准备了方便面。”
“咖啡,方便面?游人,只有你这懒人才会搭配这种早饭。”
游人笑了起来,弧度刚好,没有伪装。何越依看着这样的笑容,突然发觉自己的伪善。她是何越依,从不与人联系的何越依,从不依靠别人的何越依。
游人完全打破了见面时在何越依头脑中留下的神秘印象。游人在现在看来,简单的就像一包糖。他从不在何越依家里抽烟,只会在广场上碰见时叼一根红塔山,像心事忡忡的白领一样冲何越依打招呼。游人在家里笑的次数何越依也数不过来,完全不是离群索居的独行者。
每每面对在自己面前暴露本性的游人,何越依心里就会突然闪过一丝冷冷的嘲弄,因为自己跟他比起来,才是真正演戏的角色。没错,何越依自始自终都没有相信或是依赖过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男人,他身上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何越依像狼一样谨慎,一只离群的狼。
这样面带无所谓的表情其实心里复杂的接触给何越依带来的唯一收获是,游人有一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得知这个消息的何越依还是出乎自己意料地发了好一会儿呆,等到顾客不耐烦的声音响起,何越依才重新拿起画笔。说到心里,自己还是对游人抱有一点希望。不过希望毕竟是希望,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后来,何越依开始对游人三番五次的到访感到厌烦,眼前的这个中学教师并不属于自己,却像属于自己一样拼命往里送。何越依彻底对这种模糊的关系感到失望的是游人妻子的到来。那个满脸忧伤的女人抓着游人儿子的小手拦住她回家的去路。
“拜托你,放过游人,别再纠缠他了。”那人这样说道,像极了肥皂剧的对白。
何越依随即笑了笑,不打算理睬和解释,显出坦然的态度。
“究竟要怎样你才肯罢手!钱吗?好,我给你,这是三千!”女人的口气让原本不打算反击的何越依开始恼火,“喂,大婶,你要搞清楚一点,是你的男人成天没事泡我家里,主动的人是他,不是我。还有一点……”何越依走近了女人,“你以为你的男人是谁啊,只不过是饭后茶前调侃的对象,别搞复杂了。”
那人听候变得僵硬,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小儿子也不安地哭起来,何越依看见这幅景象,恶作剧般的笑了起来。后来,游人拨开人群走了进来,抱起儿子,熟练地安慰,拉起女人的手,恰当地低语。期间,游人没有看何越依一眼,而何越依一直看着游人。等到人群散去,何越依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一直拿着的烟头已经熄灭了。
第二天的晚上,游人在何越依家门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主人的归来。何越依看了一眼游人,没有过多的惊讶,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进来吧。”游人也没有说什么,跟着她进了房门。何越依在冰箱里拿出咖啡时,游人开口了,“我说,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何越依抠开易拉环,发出很大的声响。
“游人,我是你的情人吗?”
游人摇了摇头。
“游人,何必如此,认识我是你在先,离开我还是你在先。你以为你是谁啊?”何越依喝了一口咖啡,“其实你在外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不就是为了少惹麻烦,我不是你的麻烦,游人。我们两什么都不是,连朋友也算不上,你不是很清楚吗?”
“我知道。”
“你不知道。游人,我告诉你,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这么过来的。我比你还要怕麻烦,所以,你是我的麻烦,随便闯进别人的世界,随意强迫别人接受自己,这就是你,游人。你的出现与消失,对我而言,只毫无意义,你太自私了,游人。”
“何越依,你要说这件事很简单的。”
等何越依反应过来时,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了,“别以为你有多了不起,你就滚进你的黑暗里,永远不要出来!”游人说完,身影迅速消失掉。最后,何越依一个人喝掉了咖啡。
窗外传来一声巨响,不远的广场正在举行演唱会,烟火绽开,恰好被何越依看见。她只身下楼,听见街上人群的欢呼声,叫喊声。何越依掏出一根红塔山,气流卷进眼里,让她也变得感伤或者是激动了起来。人群的欢呼声终究随着烟火的消失而结束,何越依扔掉烟头,算是安慰的想到,在这个城市里不光只有她,还有很多独立,而又渴望温暖的人群存在。何越依突然笑了起来,仿佛看穿过很多次现实的眼睛,一直盯着最后一片烟花散去的方向,唱着:
这个城市的人都奔向
永远的天堂
吉他,草莓,笔记
比不上精神的麻醉
快乐要与孤单随行
围巾,宵夜
没有你,我一样过的可以
奶昔,巧克力
没有你,我一样过的可以
火柴与柴火的逝水流年
什么是似水流年?王小波说,似水流年就如一个人中了邪躺在河底,眼看潺潺流水,粼粼流光,落叶,浮木,玻璃瓶,一样一样从身上流过去。
我是火柴。这是我摘录下来放在网上,因为我是王小波门下的走狗。有人说,只是文字,就知我是媚眼流波间电闪雷鸣。
风情万种又如何?我身高、学历高、薪水高,可是我照样挡不住时间的流逝,时时看着时光在头顶,裹着儿时棒棒糖、脚踏车、积木以及青涩的青春……嚓的一声过去了,盗用朱自清一句话,在我想抓住他们的时候,时间就在我抬手的瞬间流逝了。
于是,我整日落寞辗转在网络之间,以调侃万物的姿态,在鄙俗的眼神里显露我的教养。我说,我要把生活活得像件艺术品,而艺术品的价值是时间的考验,而不是靠杂人的口舌。我说,我不是沉默的大多数,所以我至少一些蛆活得有意义。……
这就是我。我以点燃生活为理由而生活,有什么会活得痛快而有意义呢?
我是柴火。柴火的柴,火柴的火。
我知道我的开场白一定会惹怒很多人。比如柴静的粉丝,比如某个叫火柴的家伙。可是那又如何?
我不比他们虚伪,也不比某人少喜欢王小波。在翻看论坛时,我就注意到这个叫火柴的姑娘,猜她就是个身高魁梧性格像男人的妞,可是她思想却深刻,有着“直面人生”的勇气,我的ID就是为了与她打打擂台赛。
我说,我并不王小波差,甚至比他多,因为我就王少波。我也说,我不同意你写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写字的权利。
我喜欢在网上争锋相对的血腥,没有人伤亡,有的只是内心的硬壳一点点的破碎,某些东西就开始趁机进入,治疗心脏的那些毛病。
是的,我是心理医生,一个也许被人说成,有心病的心理医生,一个治疗了数以百计的优秀心理医生。
那个注册为柴火的孩子,似乎冲我而来。他妙语连珠,偶尔还能刺痛我,直至我的内心,恍惚之间,我徒然有着“梦想照进现实”的快感,那是个奇怪的人,仿佛看穿了我“飞蛾扑火”的壮烈愿景,想用他的激将法一点点的稀释我渗透了摇滚糜烂的血液。
有天,我与他过招太久,感觉疲惫,转过头看见窗外眼光摇曳着十分妖娆,忽然有着回到现实的愿望。是的,我做宅女的时间太长太长,长到忘记了阳光的模样,清风的脚步。
于是,我不顾对方死活,在论坛上速写:立封ID,返人间。
我拍拍双手,一脚踢掉开关,决定忘记所有有关网络的一切,过上正常的生活。我打开手机,通告男友,一起去爬山吧。
不要怀疑,虽然我喜欢在虚拟世界里讨论生存的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我至少是需要活着的,不管是自己独立的活,还是有个随时可供使唤的男友。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依旧。奇怪的是,有种释然的表情,是放下了什么?还是领悟了什么?好了,暂且不想。我从未觉得我如此想要回到有阳光的世界。
记得当时,想起了看过的一句话:人心是软弱的,不可靠的。我曾发誓要刻苦铭心地记住许多事情,如今,这些记忆像是潮汐抹过的海滩,精致的砂器和昨天晚霞一起消失了。然后,对着湖面静默了很久,暗笑了许久,我似乎在肥皂泡泡里清楚了生活的本质。也许是的,“我并不比湖中高声大笑的潜水鸟更孤独,我并不比瓦尔登湖更寂寞”,那些忧伤,那些惆怅,只不过是当时年少的自己赋予青春的形式而已。
就像此时,我看她,那样的虚弱,那样的真诚,却不能拥抱她。我们只不过是赋予自己一个强制的爱情表象。我爱她,我把那些感情放在了我的心里。我舔食着她的伤口,也要给自己的心疗伤。我尝试快乐或疯狂,压抑或直接,却涟涟溃败。一个拯救别人的人为何无法拯救的自己的心爱之人?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决意用最特殊的方式来砸开她内心的防线。
重见光明第一个24小时,我需要记录以此为证明。
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有一半的时间,我用来回忆,回忆我的初恋。它就像风飘过带着露珠的青草叶,清新却有隔锯齿的页边,又酸又甜,还带着血腥味。完美是用来想象的,那个年华若水的年纪,我以为老天会安排一个男孩在等我,某一天,我们在一条林荫大道上相遇了,然后一见如故,分别的时候,我送他一片叶子,叶子上有我写的诗。他送给我了一枚扣子,是刚从他衣服上拔下来的。他把我送的叶子夹进了随身携带的书里,我把他的扣子用一根红线穿起来,戴在我的脖子上,然后,我们面带微笑的向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并且约好了再见的日期。
再见就是不会再见,一切就在转身时离开了,如同灰姑娘在最后过了12点又回到现实生活里,恍然如梦。我只是转脚遇见了他,我的头刚好可以放在他的肩窝里,颠起脚刚好能亲吻到他的嘴唇。我只记得那个吻,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我抬起头,轻轻地亲吻他的嘴唇,眩晕地坠入了幸福。可是,他也无法拯救我呢?我为自己搭建了一个围城,只为我保留了多少年的清白,无辜地奉送给了脚踏车;只为热烈地燃烧自己的感情,无奈给了谎言堆砌的虚荣。此刻,我需要他的怀抱,他的温暖,温润我脆弱的内心。
是的。我胜利了。那傻妞终于觉得疲惫了,将一个网络的世界改变得比现实世界残酷百倍,是很容易让一个对真实生活厌倦迷茫的人知途而返的。
有些喜悦,可仍有些惆怅。是拯救了一个人,还是我失去了一个队友呢?
网络在不停地稀释这我的时间,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就是一根“柴火”,用有限的生命不停地不停地燃烧,期待多给世人一些温暖。
可是自己呢?我该拯救世界,还是先拯救自己?
恩。火柴说,只有自己的灵魂安妥了,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快乐。原来,我做的不过是与她相同的事情,寻找快乐的生活。想到火柴,我开始眷念起她在网络里的好来,那样的肆无忌惮,那样的英勇不比,那样的深邃逍遥,所有的颓靡只不过因为想要更美好的生活。
既然我每时每刻都在说,生活,真实的就是美好的,那么我也需要回到正常生活,先拯救自我。
第107天。距我上次踢掉开关关闭电脑日子共107天了。
我生活很好。很久没有叫我“火柴”了,我的生活也不再是一擦就燃的爆裂,而是安静平和世俗,却现世繁华地温暖。
每天,我躺在男友的怀抱中醒来,抢着厕所赶着上班,做着饭菜听听音乐,周日与朋友见面聊聊家常,一切如梦境。
我知道了每天经过的路边,最多最漂的叫鸡蛋花;雨后的阳光照射下来,叶子是有光芒的,比花朵还美;同事的弟弟生了一对双胞胎,特别可爱;给妈妈寄的披肩给爸爸寄的鞋子,他们都很喜欢……原来生活就是这样的,在温暖而随意的空间里渡过的,我的心满满的好安逸,连灵魂也觉得掷地有声地妥当。
偶尔和男友说起文学谈起王小波,徒然释然,原来他的话里有着更深的含义,在愤怒中有对生活满腔的热爱。原来,原来,他是懂得的。
我禁不住喃喃自语着:好怀念那个乖张的“柴火”,不是因为他,或许我还在那个虚拟的世界里流连忘返,期待无法再现的平和。
看看一旁拥抱着自己的男友,脑海里只有四个字:现世安稳。
我回到了现实生活里,仍旧做这心理医生。令人惊奇的是,我的病人渐渐比以往康复的更快,他们似乎更信任我,更愿意向我坦露他们心中的不安,他们说,我的身上总有着一股安详的阳光,能照进他们的内心。
内心的改变是潜移默化的吗?从我开始不再以激进的方式来求得病理解决时,而是用内心的温暖与体贴他们,我感受着他们的颓废苍秀,体会他们的矜持落寞,从不去指责,而是用愉悦的感情去感染他们,告诉他们,世界是美好的。
是啊,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我的女友不再只面对电脑,而是回到了我的怀抱,与我一起享受平淡但平庸的生活,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与周围的人存在这个世界里,安稳而快乐。
我们还会谈谈风月,再聊聊文学,她和我一样喜欢王小波,喜欢王小波的那句话:似水流年就如一个人中了邪躺在河底,眼看潺潺流水,粼粼流光,落叶,浮木,玻璃瓶,一样一样从身上流过去。
只不过,我们渐渐懂得——流水经过的地方就会有生活,生活流过后最重要的是留下快乐。
我是火柴。十年过去,我仍然喜欢这个称呼,因为我认识过柴火,谢他让我我拥有了现实生活的安稳,若词隽永,似水流动的日子。
我是柴火。因为我是火柴的希望。无论是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我只求我们的逝水年华在奔放勇猛之下有爱与温暖。
窃听
在最痛苦的时候,去回忆幸福的时光,不幸莫过于此。GG明知道理,却又不由自主的陷入新的境地。看着一张张明亮的脸,笑容若春风,拂醉每一个可以瞥得见的人。
是黎明前的曙光,还是继续在黑暗中煎熬?
GG无可奈何地趴在桌子上,眼睛失神的望向窗外的树叶,叶子被风一吹,窸窸窣窣的,GG想起了巴老得《春天里的秋天》,秋天?叶子摇摇欲坠的季节,经不起风吹的季节,天凉好个秋!天凉人也凉吧!经冬复立春,反反复复,还不是一样啊?!
小鸟也是有选择的,喜欢温暖和煦的阳光,太阳都快落山了,你还出来干嘛?一只小鸟唧唧喳喳的叫声,把陷入困顿的中得GG拉回了现实,GG睁大了眼出神得望着它,仿佛可以从它的身上吸收精华,注入活力。
“叽叽……”那不是大海的声音,GG想,海是浑厚的,自然生成的力量,而小鸟的叫声纯洁的让人感到快乐,兴奋。
“叽叽……”有点像手机得响声,手机,声音和讲电话的情景GG依然旋回在脑海。
“两年后,我们会是什么样的?”GG惆怅的问,电话的那端,静默,GG淡淡的笑。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那端终于发出了声音。
“符号。”GG脱口而出。
“嗯?”
“你说的!谁都可以取代的符号……你是撒旦!”
“……找个男朋友吧。”
“不要!”
“找到了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要他们!”GG想哭。
“不要要求太高了!”
“……我现在不想谈。”GG绝望,忽然感觉很无聊。
“不想?!那你跟我是怎么一回事?!”
“呵呵……”GG干笑,笑声可以把心烤干。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那边或许生气了,一句话冻结了一切,GG很想回到冰河时代,再也不要化开。
GG不甘心在教室里观看小鸟的快乐,于是抓起手机跑下楼去。
站在树下,沿树干向上看,一直看到这可大树的枝丫,树梢,有种眩晕得感觉,比起从高处向下看,更能感觉到恐惧,源于她怀疑地心引力的可靠性。
阳光很好,温和地从那些微微颤抖的叶子中间渗出来,GG拿出手机对准那些美好时光,“咔咔”拍了起来,而后对着手机里的图片“哈哈”笑了起来,春天的阳光真美,即便被收入手机,依然夺目。
“贤侄,先知后知。”
“我是后知后觉。”
GG很喜欢当初得那个感觉,那种朦胧的感觉。GG明白了,原来时间是个大磨盘,四季轮回,反反复复,生命便是磨盘里的粮食,随着磨盘的转动而消损,直至磨成骨灰洒落下来,人们却来不及唱曲挽歌就结束了。
原来“时间久了”,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想念依旧是想念。
鸟儿回巢了,我也该吃饭了,GG笑笑。
太阳落山了,寒气逐加,GG感觉到了冷,于是把手插入口袋,与她擦肩而过的人们,一个个青春的脸上挂着明媚的笑,GG淡淡地笑唯独她的眼里藏着不为人知的哀伤,不是每个笑脸都是真实的反应,她在心里察觉那一抹冷笑。
GG很满意自己选的这个位置,干净,靠近窗户,最重要的是她有足够的空间来欣赏灯光与黑夜的鲜明反差。
“感冒了还去看演出,你这女人?!……笨的出奇啊……什么……不行……在宿舍里好好呆着……”GG被这粗鲁不雅却很温馨的声音吸引了,她抬起头,盯着那个讲电话的男生,忽然很羡慕那个未谋面的女孩,因为有个人会因为疼惜她而骂她笨蛋。GG笑笑,出了神。
“要有礼貌,少说话都做事,别偷懒,能忍则忍。”GG第一次出去做事,听到劝解,有点飘飘然了,只会傻傻的笑,用沉默来表白。
……
“怎么样?”
“您说呢,大妈?不用夸我了,我知道自己很有礼貌。”GG自诩为自卫反击战。
“晕!”
原来我也曾笑靥如花,拥有过晕空的感觉,GG苦笑。
城市的灯光淡却了满夜星辰,自从来到这个城市,GG就没有见过星星,天气越来越冷,三月了,不该如此啊,大概是老天爷真让冬天与夏天同居了,才会生出这么个天气,只能这么解释了。
只是,春天什么时候来呢?
快了!GG嘟囔着,带着些许嗔意。
“他们大概是看清你非人的本质了,还教学理念!中国什么时候有牛郎是怎样炼成的这门课了?!”GG愤怒得咆哮。
“他们气我,你也气我!”
GG忽然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喜欢傻笑,即使笑得很头疼,即使心里很痛苦,可是控制不住,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她把这称为“青春期后期综合症”。
“我们本是两条互不相交的生命线,却承认彼此得存在。我说,我们的肉体永不相见,我们得灵魂可以毫无讳言吗?”
“当然可以喽,”GG看不到他的脸,只是不知道他的眼神是否也是如她一般哀怨,“平行线永不相交,距离不会变;相交线相交后却会越走越远。”从此以“兄弟”相称,也不错啊,GG笑笑,只是眼泪,划过脸颊,哭泣……微笑着,
GG一遍遍重复着,温习着,用一把枷锁把自己铐牢。
路的一旁是个健身部,露天的,春夏秋冬,一旦吃过晚饭,这里就会陆陆续续的聚集很多人,老人、孩子来的尤其多,GG喜欢人多的地方,她喜欢听人讲话,参不参与无所谓。
雨洗过的天空格外晴,就像今夜。
GG凝视天空,这宇宙把自己覆盖的这么小,心里总共巴掌大的那么点空间,还满满地只装下一个人。她此时心里没东西,只是静静的听着孩子们的喊叫声、欢呼声。
孩子,GG很喜欢,那么纯洁的心灵可以装的下整个世界,烦扰的、浮华的,因为在他们心里对这个只有一个印象:一个星球,一朵玫瑰花。
“广场上人很多,就是没有放大屏幕!”GG孩子气的抱怨,无论有什么事,GG都想与他分享,对他,GG百分之百的信赖。
“广场上人多,能留个念想。”GG猜不出他的表情,但她很欣慰。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GG就是这样的,经常对着电脑,看着他的消息发呆,要么痴痴地笑,要么眼泪流出眼眶,泄露她的哀伤。
只是GG想听的那句话,自始至终都没有听到,“我爱你”,甚至“我喜欢你”。
“最后一条,再发一条,我这人终生不娶!”
“你娶不娶不管我的事!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就是你的未来,你不娶才怪!!”GG也被激怒了,很痛快的倒出了这些话,却不知道伤人有多深,彼此不懂得,就像GG一直都不明白他的心思是什么样的一样。
空气中的湿度骤增,风呼呼的刮着,天变的更黑更暗,让人觉得很压抑,GG感觉到了一丝凉意,又要下雨了吧,GG注视着路上匆忙的行人,发烫的脸颊被水汽润湿得冰凉。
GG喜欢这样的天气,源于内心的燥热,她以为这样的风就可以使人从内到外冷静起来。
GG的心让她自己不安起来,要的结果是怎样的?她不知道。
“我不喜欢你,半点都没有。”GG苦笑。
GG的心木了,似是被这风吹的,眼泪就像荷叶上的雨滴,积蓄了力量,划过脸颊……
繁华不过一掬沙
在那个不算陌生的城市,曾有过一抹温暖鲜亮的光吸引着我。
因为这抹光亮,我可以不在乎那个城市的拥挤、冷漠、还有许多看见的看不见的虚假。因为整个城市,对我而言都是灰暗的,唯一的光源,就是齐延。
可惜,这些都只是曾经。
2006年的夏天,广州的空气闷热、潮湿、混杂着各异的汗水味道。
我穿过层层人群,离得很远就到处张望,出站口,会有一个人在那里等待我。浅绿色的T恤,淡蓝牛仔裤,还有白色的帆布鞋,齐延站在那里,跟我第一次见到他一样的美好。我跑过去,不叫他的名字,只是说:嘿!
然后我们都微笑了,凝视彼此的眼睛,那一刻,我们之间没有一丝距离。
看,我们走在一起。我穿粉色的T恤,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球鞋。我们多么相配,又多么普通,在广州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我们只是甜蜜却又平凡的一对。
齐延带我去坐地铁。白色干净的地铁里,我们肩并肩地坐着。我挽着他的胳膊,他轻轻捏着我的手。对面的大婶一直盯着我们瞧,眼里似乎有丝不屑。我看了看她,接着把脑袋靠在了他的肩上。
瞧,那时的我们,爱得直接,爱得毫无掩饰。
齐延说,想不想在广州留下一个难以忘记的记忆。
于是我们半夜12点的时候,跑到人来人往的广州站前。奔跑着,打闹着,留下一路追逐的笑声。我们在黑暗的角落里拥吻。我说我走不动了,他便蹲下来,拍拍背,说,来。
齐延还说,我就这样背着你,走一辈子。
午夜的广州街头,没有行人。
街灯拉出长长的影子。
我搂着他的脖子,恍惚间觉得我拥有了全世界。
直到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种种,我还是忍不住微微扬起嘴角。
那时居然从没想过,齐延的身边换了另一个女孩,走在热闹的广州街头,别人看起来,也很相配,他们也是人潮中甜蜜而平凡的一对。
瞧,这世界,就是这样现实绝对。
没有谁离不开谁。谁少了谁,都还能换一种方式生活下去。
七年后,我独自走在繁华的广州街口。
每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场景,都牵动一段早已尘封的记忆。
这个城市不属于我,但我曾经向往过它。
可是现在,我只是一个孤零零的过客。
齐延以前说过,以后我们在广州,好好生活,买房买车,结婚生孩子。
原来我们有过这样的承诺,要一起,过一辈子。
我贪恋那样的温暖,有一个人可以依靠。于是我努力朝着那光亮前行,从未怀疑过,我的人生,将会和齐延一路相随。
我们爱得绚烂的时候,应了那句话,相思成疾。我到广州看他,刚刚回了北京两天,他就忍不住买了火车票又来找我。那时候,几个小时内没有齐延的短信我就心里发慌,我看不见他摸不着他,但我想要感觉到他,好像他时刻在我身边。
我们相隔千里,但还是始终如一。
我从来不要齐延送我去车站,因为我一看到他失落中夹杂着舍不得的眼神,我几乎就要窒息。
有一次我在考试,刚考完开了手机发现齐延的短信写着他在楼下。
我惊慌失措,还以为他故意逗着我玩。电话拨过去,齐延说,来吧,我在你们学校的那个凉亭那等你呢。我边跟他说话,边将信将疑地朝凉亭那走过去,远远地就看到那个高高的身影。
那个时候,我只知道哭,一直到齐延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不停地说,宝贝别哭,我以后不吓你了。
和齐延一块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先让我使劲吃。我们一起吃虾,他把虾都剥了,只把虾肉放在我碗里。我喜欢吃糖炒栗子,齐延就买来,一颗一颗地给我剥。
还有一次我手指发炎了,不能沾水。齐延跑到我家,仔仔细细地给我洗头发。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就是齐延了,这辈子,我就跟着他了。
我以为,齐延和我一样,爱对方胜过爱自己。
可我现在才知道,永远不能长期地眷恋一个人,也许你还在眷恋他的时候,他的身边早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那样的心痛,无法言说。
他说过他爱你,其实也不过如此,能有多爱呢。也许分手不到两个月,他又拥着另一个女孩,说着对你说过的情话。、
齐延说了无数次他爱我,其实又有多爱呢。
到最后,他还是把我放下来,让我一个人,走完我剩下的路。
他说的一辈子,也不过只有三年而已。
我有一双大眼睛,我总是睁着它看着周围的一切。
可大眼睛又怎样,我看不清人们面孔后面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我看不出来齐延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我看不出来我和齐延的未来会是这样。
我和齐延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很多话。我们牵着手走过很多地方,只是静静地相拥,静静地亲吻。齐延总散发着一种魔力的气息,无条件地吸引着我朝他的身边靠拢。像最初,简单地相爱,多好。
到了后来,我们每天说着不同的情话,渐渐地,情话开始潮湿,诺言开始飘渺,谎言、欺瞒、言不由衷开始滋生。也许我们都厌倦了相互假装,假装我们还是最初那样。两颗心都已经迷惑,也明白怎么说都没有救。
也许我们都没有料到,到了最后,两个相爱的人,都在等对方先说分开的理由。
我说,齐延,我累了,我们分手吧。
齐延先是沉默,他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他也许在想,我只是在发脾气,过不了几天,我还会心软,还和以前一样,无条件地回到他身边。
我对自己说,给齐延三天,就三天。
三天内他不挽留我,我就再也不回到他身边了。
第三天的时候,我看着静悄悄的手机,绝望地流泪。同一时间,我的心开始坚硬。
一个星期后,齐延疯狂地给我打电话,反反复复地说着我们的过往。
他说,你舍得吗,你真的舍得吗?
我闭上眼睛,轻轻按掉电话,没有流泪。
齐延,我还爱你,只是不能和以前一样了。
我们都累了,我也知道,我们都没办法往回走。
所以我选择了先离开,我不愿有一天从你的口中听到你说,我们分手。
一天, 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
快要两个月的时候,齐延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他说,有另一个女孩,她很好,她的生日是7月8号。
深夜,我握着手机,泪已决堤。
我的生日是7月7号,齐延,你是在惩罚我吗?在我每一个生日快要结束的午夜,都要想起,现在的你,会在第一时间祝福另一个女孩,那一整天,她都拥有你陪着她庆生。
后来的日子,我总在梦中记起齐延的脸,记起我们刻骨铭心的回忆。醒来时,却总黯然神伤。原来我们的日子,只是梦一场。
齐延,我很眷恋你,可我不能告诉你,不能再找你,不能再理直气壮地爱你。
我从光明正大地爱你,变成了卑微地偷偷想念。
我们之间的爱情开得最绚烂的时候,如烟火满天,如惊世容颜。
齐延对于我,像是一株彼岸花。
绝望的美丽渗透着说不清的哀伤。爱他,却又无法爱他。他曾充满魔力地吸引着我,**着我,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光亮,风景。但对他的爱灼痛了我自己,我只能选择离开。
彼岸花,代表分离。
愈爱愈远。
就如今日,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来到广州。
离开齐延之后,广州对于我像是一场梦魇。
也许我们总是在念念不忘的过程里,忘记了我们想要记得的事。
又会在拼命忘记的过程里,不经意想起不愿想起的那个人。
齐延,我在这里,这是你的城市。
可我已经找不到你的痕迹了。
我们留在这里的过往,已经被时间慢慢抹去。才发现,我们已经分开这么久了。
我为什么还背得出你的电话号码,还记得你的生日,还清楚地知道你爱吃的东西,爱穿的衣服款式,你喜欢听的歌,你喜欢玩的游戏……
齐延,对不起,我还是跟以前一样地口是心非。明明答应了不再爱你,可我还是忍不住思念你。
这个街口,记得吗?我们坐在麦当劳的落地玻璃后面看过往的行人,吃同一杯冰淇淋。你还买了一件粉色的T恤送给我,我一直留着,只是再没有穿过。
现在我站在这里,炎热的天气,灼人的日光晒着我的脸。
广州一直都这么热,可我站在这里,专注地,目不转睛地看着路旁的人在作沙画。
金色的沙子,缓缓下落,铺开,扩散。
偶尔间,从指缝中溜走。
我看着那副沙画渐渐成型,是一尊佛像,美丽,神圣,不可方物。
完成的那一刻,作者露出舒心的笑容。而周围的看客,也都不约而同地赞叹微笑。
盛开到凋零,不过弹指一间。
刚刚完成的沙画,被作者用刷子轻轻一拂,刹那间消失。
原本的美丽,只不过是一盘散沙。
我想起我和齐延的爱情,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再从相爱到分开。
爱得最繁华的时候,我选择了毁灭它。
不管有多少的回忆,不管有多美的经历,不管我们曾经爱得多么感天动地,也不过是生命轴线中短短的一段,是垂暮时闪过脑海的一幅画面。
繁华不过一掬沙。
刹那间,我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