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探秘(下)

第六章 中国历史

中国历史 九大定律

第一定律:象牙筷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就命人为他琢一副象牙筷子。贤臣箕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境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

果然,纣王骄奢**逸,最终亡国身死。为什么事态会如箕子所言,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贪欲所致也: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是没有止境的。

第二定律:兔死狗烹定律

越王勾践,为报仇雪恨,卧薪尝胆,精神非凡。但他的个人品质却非常糟糕——成就大业之后,帮他筹划大计的两个功臣,文种被杀,范蠡逃跑。此前,范蠡曾规劝文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兔死狗烹这样的事,在中国历史上可谓绵延不绝,如刘邦,如朱元璋。

第三定律:包围定律

奸臣和小人虽为人所不齿,但他们在中国历史上却占有重要地位。皇朝的灭亡、国家的劫难,往往与他们有关。鲁迅先生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几个包围的人们,围得水泄不透”。结果“是使该猛人逐渐变成昏庸,有近乎傀儡的趋势”,“中国之所以永是走老路,原因即在包围……”这就是包围定律。

围绕着权力,有一个看不见的权力“磁场”,各种意有所图的人都会在“磁场”中向着权力中心做定向移动,于是就有了“包围”。权力越大,包围就越厚。

第四定律:敌戒定律

人们一向把敌人看做是祸害,无力者避之,有力者根除之。唯独柳宗元认为,有敌人是好事,为此,他专门写作了《敌戒》一文。

中国自秦统一后的两千年,几乎一直是一国独大的局面,周边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与经济实力可以与这个中央帝国比权量力。没有强大的敌人,失去了外部的压力,内部自然就腐化。

没有了竞争的压力,也就失去了不断创新进步的动力。

第五定律:朋党定律

中国历史上的“党(派)争”持续不断,结党营私更是司空见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中国人常常结为宗派,十分自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许多人对此十分忌讳,刻意回避,讳莫如深,其实大可不必。

第六定律: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内容,是关于“帝国千年以来”通过“并税式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历次改革的目的都是好的,改革者的初衷是要通过“并税”的方式减轻农民负担,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农民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倒愈益加重。黄宗羲称为“积累莫返之害”。

第七定律:五世而斩定律

当年八旗兵入关,真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而太平军时期,绿营兵“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八旗兵则更为腐败无能。

孟子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老百姓的说法,更加令人扫兴。他们说,“富不过三代”。何以至此?原因有四:骄、奢、**、逸。

第八定律:权大欺主定律

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有一个难解的结始终困扰着历代的政治家,那就是“权大欺主”。《园艺学》中有一个名词叫顶端优势——当一棵大树中心干上的分支高过中心干时,其生长势必强于中心干,最终取而代之。在帝国的朝堂上,当帝王与臣下“权势”的对比发生变化时,也会有“取而代之”之事发生。由此,在中国历史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又一幕血腥的连续剧。

第九定律:皮毛定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句话,写的是中国知识分子千年之病,千年之痛。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变成了“毛”。秦之前,文人们曾经有过一段美好时光。他们负笈而行,周游列国,天马行空,十分浪漫。他们是要用自己的思想去说服全世界。他们的思想像凌空而过的天马,高远而神奇。诸子百家,三教九流,每一流派都是一股清泉,喷涌而出。秦以后的文人,他们的“笈”中只有先人的经书和教义,他们整日诵咏的是别人思想的片断。文人们没有了思想,失去了自我,甘洌的清泉完全干涸了。天马没有了,只剩下一些依附于皮上的随风抖动的“毛”。

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与皇帝修成“金婚”的皇后

在中国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的帝王之家,皇上与皇后夫妻恩爱的例子尽管有,但并不多见,而皇上与皇后能够修成金婚的,更是凤毛麟角。在5000年王朝更迭的历史长河中,只有在一个朝代中可以找到这种“金婚”的踪迹。那么,究竟是哪一个朝代呢?这对修成金婚的帝王夫妻又是谁呢?

如果说古代当皇帝是一个有投入就会有收获的领域,那么做皇后就是一个有投入却并不见得会有收获的行业。因为皇帝虽然公务繁忙,需要付出许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却可以终身享受君临天下的快感;而皇后尽管兢兢业业管理后宫,却不仅要面临全天下女人的竞争,还要面对一个变心比变脸还快的丈夫,她们本人却永远没有变心的权力。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在位时间长达半个世纪的皇上很多,而能够在位几十年的皇后却很少,能够与皇帝走完金婚的皇后,更是少之又少。根据现有的资料记载,能够与皇帝走完金婚的皇后只有一个,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宋高宗赵构的皇后吴氏。

公元1114年,吴氏出生于北宋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按照宋朝的风俗,她与赵构是丝毫也扯不上关系的,更不用说做未来的皇后了,因为历代皇帝在选举皇后之时,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况以外,一般对皇后的出生要求很高,而吴氏尽管家境比较富裕,但还远没有达到做皇后的要求。那么为什么她后来会被选上皇后呢?这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有关,这件事情还得从公元1126年说起。

公元1126年,金国在灭掉辽国之后,立刻在北宋的边境处集结重兵,准备大举南侵,北宋的都成开封受到直接的威胁。为了缓解金兵带来的压力,当时北宋的皇帝宋钦宗派赵构和另外一名使者张邦昌一起出使金国求和,由于身负重任,自然不能拖家带口以便影响自身使命,于是赵构将正房邢秉懿和两位侧室田春罗、姜醉媚以及5个女儿都留在了自己在开封的王府里,他原本以为求和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回来后自然可以再次和一家老小团聚。可是,当时在政治上尚且年幼无知的赵构低估了金兵的实力,如果他真要进了金兵营帐的话,恐怕得改写历史了。幸好,当他路过北宋宗泽的辖地磁州(今河北省磁县)时,被对时局有着清醒认识的泽宗劝住,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县)驻扎下来,没有继续按照计划去与金兵讲和。后来历史的发展证明赵构的做法是正确的,次年,金兵便攻破了汴京,北宋政权宣告结束,宋朝皇帝、大臣、宗室、新科状元等三四千人全部做了俘虏,赵构的一家八口当然包括在内。

北宋灭亡了,并且所有的皇室成员都做了俘虏,赵构是唯一的幸存者,于是在部将的拥戴下,赵构在当时的南京应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南)即位,建立了继北宋之后的另外一个政权——南宋。但是好景不长,赵构登上南宋皇帝的宝座没多久,金兵便再次打了过来,赵构不得不携带着一批大臣再次南逃,最后总算在杭州安定了下来。在杭州安定下来之后,先前存留的南宋宫女已经所剩无几,于是赵构便开始在当地选美来充实后宫,在这种情况下,吴氏被赵构挑中,进了皇宫。尽管吴氏当时还只有十几岁,从年龄上来讲比赵构小了十多岁,但是她非常勇敢,经常身披铠甲钢盔,腰挎宝刀,整天跟随赵构充当临时保镖。可以想象,当时的吴氏美貌超群的身形配上保家卫国的一腔正气,不将处于逆境中而又缺乏安全感的赵构征服是不可能的。公元1142年,金兵再次大规模侵入南宋,赵构再次被迫逃难。无论赵构逃到哪里,吴氏一如既往地坚守在他的身边,坚定地做起了赵构的私人保镖。后来,在从定海转赴昌国的途中,赵构念于她的功劳,封她为和义郡夫人,跟着到了越州又进封才人,赵构对吴氏的信任也与日俱增。

公元1142年,在得知自己原来的结发妻子——邢氏,早已在北方的金国去世之后,赵构便在次年正式册封吴氏为皇后。尽管南宋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但是赵构与吴氏夫妻两人却恩恩爱爱,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公元1162年,赵构在一片谴责声中结束了他几十年的皇帝生涯,正式禅位于宋孝宗,自己做起了太上皇,而吴氏也被尊奉为圣太上皇后。公元1187年,赵构先吴氏而去,结束了两人长达近60年的婚姻。从公元1128年吴氏被选进宫之时开始算起,到公元1187年赵构去世,吴氏和赵构两人稳稳携手走完了一个金婚又9年,创造了中国皇室婚姻史上的一个奇迹。

奴皇帝崇祯

古今中外的亡国之君中,从没有人能像崇祯一样获得如此多的同情,他的遗民缅怀他,满清入主中原两百余年,他们就打着他的旗号抗争了两百余年,以至连推翻满清统治的辛亥革命,都被当时的人们认为“穿着崇祯皇帝的素”。

尽管他“文采斐然,书法俊逸,挽三石弓,有文武才,恭俭似孝宗,英果类世庙……”他仍然是最可怜的皇帝,因为,他部分地继承了前朝皇帝的优点,而他的帝国却全部地继承了前朝的衰亡弊乱:一、灾害。崇祯时期恰逢千年一遇的“小冰河”自然灾变周期,他在位17年,有13年出现大范围的严重灾害,旱灾、蝗灾、水灾、雹灾、瘟疫不断。二、党争。朝堂之上,“有君而无臣”,大臣忙于党政内讧,只求便己肥家,全不以国事为念,阁臣昏聩无能,被时人讥为“痴床相公”。三、民乱。由于灾害连年,饥民蜂起,陕西河南多地糜烂,国中几无宁土。四、外患。辽东沦丧,后金不时侵扰,已成心腹大患,而此时国库空虚,寅吃卯粮,大明朝危如累卵,无力回天。

即便如此,崇祯仍在可怜地努力着。17年中,他宵衣旰食,励精图治。他不好犬马,不近女色,不喜宴乐,不兴土木,不讲奢华,甚至连历朝历代皇帝上任后的第一件事———修建陵寝都不干,以至于死后只能葬在田贵妃的墓里———皇帝当的甚至不如普通百姓自在,还不算可怜吗?

1644年,李自成的大顺军破城之日,他誓言义不受辱,于煤山自杀。

更可怜的是:他原本不必死,因为他当时还可以有别的选择。

比如迁都,富庶的南方是大明朝的摇篮和后院,他完全可以到那里去安抚人心,整顿武备,然后仿效其祖先朱洪武,再来一次轰轰烈烈的北伐……不论结果如何,至少他可以尝试一下,但是,这个动议刚一提出就被群臣义愤填膺地绞杀,理由是:他们反对像东晋、南宋一样苟且南渡,然后落得偏安一隅,苟延残喘的耻辱结局……

他还可以和谈。因为他的对手李自成,似乎革命意志并不坚决。即便兵临城下了,人家还派俘获的小太监来跟崇祯提条件:割西北一带,封李自成为王,赏银百万两。崇祯就此事征求朝议,大臣们又一次义正辞严地向崇祯表示决心:汉贼不两立,誓不为此城下之盟!

崇祯帝的民主决策没有换来任何积极成果,自尊心极强的他在大臣们平日“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慷慨激昂里把头伸向了圈套之中。

出人意料的,面对已死的“头号战犯”,李自成并没有搞鞭尸一类的胜利者把戏,反倒置酒祭奠,并当众评价崇祯“君非甚暗”。相信李自成对崇祯的感觉是复杂的,几年前,在车厢峡陷入明军重重包围死路一条的李自成向朝廷请降,崇祯皇帝答应了,他其实对李自成有再生之恩。

托尔斯泰说,皇帝是历史的奴隶。而作为奴隶的崇祯,丧失了皇帝让人羡慕的一切———荣耀、富贵、快乐与威权,他有的,只是层出不穷且永无休止的挑战与磨难———他,真是可怜。

清朝统治者是如何处置太平军女俘虏的?

1844年,洪秀全、冯云山来到广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矿工、烧炭佬、村妇就成了“拜上帝会”最早的信徒。这些人当中,不乏女信徒。1851年,随着洪秀全武装起义开始,她们就成了中国历史上至今鲜闻的女兵。

这些大部分来自客家的女人,由于不缠足,她们在战斗中的勇猛绝对不比男人逊色,清军称她们为“大脚蛮婆”。

清朝《洪宣娇小传》,道出了这些“大脚蛮婆”的英姿,《洪宣娇小传》记载:“洪宣娇者,军中称萧王娘,天王姊,西王萧朝贵妻也。年不满三十,艳绝一世,骁勇异常,从女兵数百名,善战,所向有功。萧王娘及女兵皆广西产,深奉秀全教,每战先拜天帝。淡妆出阵,挥双刀,锋凛凛落皓雪。乘绛马,鞍腰笼白氍毹,长身白皙,衣裙间青皓色。临风扬素腕,指挥女军,衫佩声杂沓,望之以为天人。 战酣,萧王娘解衣纵马,出入满清军。内服裹杏黄绸,刀术妙速,衣色隐幻,一军骇目。”。

1852年,太平军越过漓江,抵达全州,走出广西,进入了长江流域。一路北上,太平军不断招兵买马,队伍日益壮大,部队很快发展到了几十万人,其中女兵超过十万人。1853年,太平军攻占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拥有小半个中国,并定都天京(今日的南京)。

清政府和皇帝急了,不断派兵谴将镇压太平军,但胜少败多。直到后来曾国藩训练和指挥的湘军经过数年英勇奋战,无数次沙场搏杀,于1864年攻克了天京,打败太平军。几十万太平军将士不是战死沙场就是被湘军所俘虏,而被俘虏的将士中也包括数万女兵。

清朝统治者对太平军俘虏的处理,一般都是*凌*迟*处*死。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人被俘后,被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而忠王李秀成、英王陈玉成、翼王石达开、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人被俘后,被就地*凌*迟*处*死,连洪秀全16岁的儿子幼天王洪天贵福也被*凌*迟*处*死*于南昌。

同治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清兵把石达开和曾仕和等人*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千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1864年,天京被清军攻陷,太平军女兵除少部分*自*焚而死外,大部分女兵为清军所俘虏。清军随后对天京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屠*城,无数太平军被俘女兵遭受了*骑*木*驴*游*街*然后*凌*迟*处*死的*酷*刑。

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刊登了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清军的*残*暴可见一斑:“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十一时光景,有一大批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80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10至18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再拖回来把他们*处*死。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颗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的人,直瞪着眼,看他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很多太平军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受*凌*迟*酷*刑,他们的衣服被剥光,每个人被绑在一根木桩上面,受 到了最精细的残忍*酷*刑。他们身体的各部分全被刺入了箭族,血流如注。这种酷刑还不能满足那些刑卒的魔鬼般的恶念,于是又换了别种方法。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 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的嘴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令人不忍卒睹......这些可怜的人们在数小时内都一直痛苦地扭动着。大约在日落时分,他 们被一个兽性的清军刽子手押到刑场上,这家伙手里拿着刀,急欲把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简直像个魔鬼的化身。他抓住这些不幸的牺牲者,威风凛凛地把他们拖到 前面,嘲笑他们,侮辱他们,然后把他们乱剁乱砍,用刀来回锯着,最后才把他们的头砍断一大部分,总算结束了他们的痛苦。”

威道之剑:古代引发战争的极品君王宝剑

说起象征君权的剑,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一柄著名的“威道之剑”——“太阿”。

“太阿宝剑”有时候也会被写做“泰阿”或者“太哥”,这仨名字其实是一回事——它应该是中国最有名的一把君王之剑。什么?你没听说过?你肯定听说过啊,只是也许你没注意而已,难道中国会有人不知道“太阿倒持”这个成语吗?没错,这个成语中提到的“太阿”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这把剑。

既然是名剑嘛,老规矩,自然也必须先天养料充足,所以没说的,这把剑也是欧冶子与干将两位大师合力所铸,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它连外观也与前边提到的七星龙渊剑很是相似,按照《越绝外传·记宝剑》的记载,它的剑身看上去“如流水之波”。而与“七星”相比它唯一的区别可能就在于铸造这把剑的大师除了前边提到的那两位还得再加上干将的老婆莫邪。从技术角度来说,铸造之时被多注入了三分之一——如果以七星龙渊作为标准的话就是增加了一半——的功力,也可能是这把剑后来被铸成后其攻击效果远超七星龙渊的原因。我们可以说这柄太阿宝剑是中国古代名剑中极少数真正拥有大规模杀伤效果的武器之一。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柄剑的杀伤力效果太过耸人听闻,所以我们在正史中却偏偏很少能见到关于它的准确记载,顶多,顶多也就是在秦朝李斯自我救赎的名篇《谏逐客书》中曾经借用过一下它的名字:“今陛下……服太阿之剑”,可具体那剑是怎么回事,李斯也没说明白。通过这句话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这柄剑的名声已经大到可以泛指或者代表天下各种“宝”剑的地步了。那么这柄剑的杀伤力到底强到什么程度呢?

传说当年大师们为楚王铸成这柄剑之后,楚王对它宝贝得不得了,就跟供祖宗一样供着它。但是人的名儿,树的影儿,宝剑再怎么密储深藏,它也仍旧是宝剑,何况那年月国家保密工作恐怕进行得也不是那么系统,于是楚国有一柄绝世名剑的消息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成了尽人皆知的秘密,最后这个消息被传到了晋国,晋王一听不干了:我国家这么大,国力这么强,我还没有这种好玩意儿呢,你一个楚国掌握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还了得,来人啊,给我抢!

怎么样?白痴吗?白痴吧……不过其实有时候国际关系也的确就跟小孩过家家一样没谱,没看美国打伊拉克也就是因为中东那块地方有自己想要的好东西嘛。一句话,我强大,所以想打你的时候就打了,至于是否有“正当”理由,那是次要问题。

就这样晋国二十万军队为了一把谁也没见过,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剑就浩浩****地开到了楚国。而楚王呢,把剑包好了送给人家以安“友邦23”之心?不好意思,如此无耻卖国的行径只有清朝的统治者才干得出来,春秋那年月贵族们还是有些骨气的。于是楚王做出一个虽然比较提气,却可能会给自己,乃至自己的国家带来灾难的决定:我早就知道打不过你,但是那也要打!剑是小事儿,咱们楚国丢不起那个人呢,这叫输人不输阵——如果大家实在不理解,同样可以参考前两年的伊拉克战争,那时候萨达姆都已经被揍得找不到北了,人家伊拉克的宣传部长萨哈夫先生还坚持每天在电视里露一面,号召大家奋起反抗美国无耻地侵略行径,并且号称伟大的祖国伊拉克一定会取得战争的胜利呢!

再然后,无论楚王是信心满满也好,硬着头皮也罢,晋楚两国无可避免地打了起来,这时候就充分体现了战争是综合国力比拼的这一真理性论断,参与战争的正义性并不能为楚国带来理想中的胜利,最终楚国的都城被二十万晋军包围了。这一围就是整整三年,三年的时间楚人在坚苦卓绝的环境中一次次打退了晋人的进攻,但是这时城内的战略储备物资——粮草、武器、防具已经明显不够用了。

形势看起来很严峻,但这还不是最严峻的,更加重大的问题是,毕竟对战了这么久,晋国也知道楚军的虚实,他们也判断出楚国应该马上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于是他们决定给人心惶惶的守城楚军再增加一点儿心理压力:晋王派了个使者跑去对楚国君臣下了最后通牒。其具体内容是:明天,如果楚国再不交出“太阿剑”,晋国一定会攻破城池,到时候玉石俱焚,你们可不要后悔。

说实话,晋国使者的行为乍看起来挺没溜的,你以为打仗是相亲啊,还跟人家约好了时间地点,基本条件?所以我们应该可以肯定,晋国使用的是一种攻心战术,而攻心战在相持性的战斗中永远都是最阴险,但也的确有用的战法,晋国的使者下了如此说辞无疑是给楚王出了个大难题,或者我们可以说晋国的言语根本就不是说给楚王听的,而是说给楚国的臣民听的,其大概意思应该是:其实我们晋国跟你们楚国也没仇没恨的,咱们两国打来打去弄得民不聊生,无非就是为了你们楚王手里的那把“太阿剑”,你们想想,一把剑嘛,也不能当吃当喝的,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你们大王的个人爱好,为了他的爱好,你们身死国灭值得吗?更何况,你们的大王把个人兴趣看得比你们的生命,祖宗的社稷还重要,这样的大王你们还帮他守什么城,卖哪门子命啊?

怎么办,继续打还是投降,这对楚王来说是一个问题:继续打吧,可能军心涣散,毕竟是人都有私心,在如此艰难的时刻,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未必抵挡得了求生的欲望,更何况晋国说客的一番说辞已经在楚国臣民的心中埋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如果这颗种子在战场上发芽了,那结果足以让楚王死无葬身之地;可是不打就投降了?那当初抵抗个什么劲啊,这城下之盟一签,自己即便还能腆着脸继续当大王,以后的日子好过不好过先不说,这名声问题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堂堂大楚就这么服了晋国,以后死了怎么去见列祖列宗啊?

不过我们完全没必要为楚王担心,因为对于他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自打开始作战那天起,他就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投降,于是他告诉自己的臣民们:“明天早上,我将亲自上城杀敌,如果不幸失败,那么请你们骑快马把‘太阿剑’带走,找个深深的湖扔到湖心去,这样即便我们失败了也可以保证太阿永远留在楚国,不会被敌人夺走。”

实话说,贵族不愧是贵族,大王再怎么样也仍然是大王,治国理政的能力未必如何,玩政治,搞阴谋,操控人心还是一把好手。楚王的这几句话环环相扣,从政治角度来说真的很高明,就如同太极拳里的四两拨千斤一样不但让晋国使者的言辞完全落空,还借力打力地鼓舞了己方的士气:首先,针对晋国的屠城之说,楚王给出了一个自己将亲自上城杀敌的回应,这就是在在用实际行动向自己的臣民说明,我可不是那种让你们去替我卖命,我在身后等着拣便宜的人啊,咱们的命运——楚国的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咱们平时共同生活,战时共同战斗,总之,大王是楚国的一分子,与楚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他之所以能取得领导地位,在楚国作威作福只是因为他比其他楚人更爱国,更有先进性,仅此而已。既然大王都与臣民同呼吸共命运了,你们臣民还好意思偷偷玩军心涣散吗?晋国使者的第一个问题就这样被楚王在不知不觉中化解掉了,可是还没完,就算你跟人家同呼吸共命运,跟黑社会似的选择倍儿仗义地一起抗雷,那也得给大家一个抗雷的理由啊,如果理由是晋国使者所说的为了“个人爱好”——这实在有点不靠谱。于是楚王在表明了自己会“亲自上阵”之后还对大家做出了一些更加具体的交代,那就是万一打败了,你们就带着剑跑吧,只要能把剑留在楚国就行。这个交代更是一招高而又高的语言戏法,表面上看其实并没有正面回答晋国使者的问题,咱们打仗是为了那把我特别喜欢的剑吗?大王我可没这么说!但是我交代你们国可破,家可亡,信仰不能丢——你问我什么是信仰?当然就是“太阿”啦!所以我们现在跟晋国进行战争所维护的并不是什么我的个人爱好,也不是一把剑,而是我们楚国的尊严与信仰。这就如同“四人帮”横行的年代,要是有人敢上法院告行政机关,法官一定会受到“注意影响,要有大局观”的压力,至于起诉的具体事实跟那两顶大帽子之间有啥逻辑联系,只有鬼才知道。同样,楚王这儿也是一样:他信誓旦旦地告诫大家说我们应该万众一心地去维护信仰,至于一把楚国大多数人连见都没见过的太阿剑怎么就变成了大家共同的信仰?只有鬼才知道。

当然,无论如何楚国军民大团结的和谐景象,还是被楚王暂时忽悠出来了,于是第二天在战场上,楚国军民个个奋不顾身,英勇——不是无敌,而是无畏。事实再次证明,光靠信仰去打仗这事儿未必有前途,晋国的军队实在是太强大了,很有信仰的楚国都城马上就要被攻破了。危机时刻楚王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说了不算啊,只好无奈的被众人簇拥着上城准备亲自投入战斗,可就在他拔出太阿剑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一时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说错了说错了,是一时间乌云蔽日,飞沙走石,那晋国的二十万大军看到这吓人的景象一下子就蒙了,以为猪八戒来了呢,于是军心涣散,大败而逃,一路上自相践踏,死者不计其数。在传说中,楚国就这么莫名其妙取得了这场太阿剑保卫战的胜利。

实事求是地讲,这应该算是一个很白痴的故事,不过传说基本上都很白痴,因为它寄托了许多人美好的想象,而美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约等于白痴的。但白痴的传说却未必没有内涵,其内涵恰恰来自于无论多么白痴的美好也必然有一双想象的翅膀,在这段白痴的故事中,想象的翅膀不但包含着保家卫国的一方莫名其妙的依靠正义的力量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更来自于其隐含的“君权神授”思想,而且这两点其实是纠缠在一起的。具体来说呢,从这场战争的直接原因看来,毕竟太阿剑是人家楚国的,它破破烂烂也好,流光异彩也好,跟你晋国没啥关系,你听说好就想要,这分明就是强盗吗——别说楚王好歹也是个大王,要有一邻居跑我们家看电视不错就搬走了,那我也忍不了。从这个意义来说,在传说的最后,楚国打退了晋国的进攻,应该也算是某种意义上正义战胜邪恶的大团圆结局。但是回过头来说,楚王所拥有的那把太阿剑除了在楚国已经快国破家亡的最危难时刻彪悍了一把——还别说灾难本身也是它引来的——以外,它为楚国人民带来更清明的政治或者更富足更有尊严的生活了吗?要真的有,作为“万乘之国24”的大楚即便在传说中也不至于被晋国打成那样啊,所以事实也许正如晋国使者所说,那名剑太阿说到底也不过楚王个人的一件藏品而已。那么楚王维护它、乃至最终依靠它取得了莫名其妙的胜利,也不过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君权神授概念。既然老天爷让我当老大,总要给我当老大的本钱——无论这些本钱多么不靠谱老百姓也只有眼睁睁看着并且坚信不移的份——楚王的本钱,就是那把威力无边的太阿宝剑。

试想有这样一把剑在手边放着,别说邻国不敢擅自兴兵来犯,就是本国那些心怀叵测的投机分子想要有啥不轨动作,也得在心里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足以匹配“太阿”的装备吧?总之,太阿剑是一把君权象征之剑,它充分体现了君权的神圣与不可侵犯,只是这种神圣与不可侵犯单纯来自于武力威慑,所以它虽然可以代表君权,却仅仅是一柄“威道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