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温柔

第33章

陆景策以前是什么样子, 其实他自己也已经记不太清楚。

年少时的记忆对他而言已经太过模糊,他偶尔回想起过去,记忆中似乎只有沈雁笙是永远清晰的。

那是十三年前, 江城迎来了有史以来最炎热的一个夏天。

那天是他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的两天后, 炎炎烈日下, 他正在镇上帮人搬东西,以求赚点学费和生活费,好到北城去读书。

那是和以往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平常的一天。

陆景策正帮一间饭店卸货,把一箱箱啤酒从车上搬下来, 再搬进店里。

同学裴新突然满头大汗地跑来,“阿策!阿策!你奶奶出事了!”

陆景策放下东西, 大步朝裴新走过去。

那一年的陆景策刚满十六岁, 个子高、瘦,眼里有着不同于同龄人的沉着和冷静。

“怎么了?”

裴新急得大喘气,满头大汗地说:“刚刚你们村里打电话到我们家小卖部, 说你奶奶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突然晕倒了。”

裴新一直到很久以后都记得那天, 江城四十二度的高温, 他跟着陆景策一起跑回村里,到家看到奶奶躺在**昏迷不醒, 陆景策一句话也没说,把奶奶背起来就往村口走。

他们坐车到镇上卫生院, 卫生院查不出结果, 让他们去县城医院。

陆景策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 背起奶奶就往镇上的车站去。

裴新跟在后面, 有些着急, “阿策,现在都快天黑了,要不然明天再去吧。”

陆景策仍是不说话,沉默得让不认识他的人,甚至会以为他是不是不会说话。

好在裴新已经习惯了陆景策的性子,到了车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陆景策一起上了车。

云来镇到县城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到了县城车站,天已经黑了。

陆景策背着奶奶走在前面,裴新跟在后面追,坐公交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

陆景策身上揣着这些年攒下来的两千来块钱,去给奶奶挂号办手续,然后站在走廊外面等奶奶的检查结果。

大概到晚上十点多,工作人员出来喊:“陈立秀老人家的家属在吗?”

陆景策走过去,“我是。”

工作人员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然后问:“你们家大人在吗?”

“没有大人。”陆景策说:“我可以负责。”

工作人员犹豫了下,最后还是让陆景策进去了。

裴新见陆景策进去,也急忙跟着挤进去。

医生正在看片子,抬头看到两个男孩儿走进来,愣了下,问:“你们是陈立秀的家属?”

裴新指指陆景策,“他是陈奶奶的孙子。”

医生看了看陆景策,问:“你们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陆景策同样是那句话,他看着医生,干巴巴地问:“我奶奶到底怎么了?”

医生有些犹豫,问陆景策多少岁。

裴新在旁边看不下去,着急道:“医生,他们家就他和奶奶两个人,没有别的大人了,你就说吧!”

*

半个小时后,裴新陪着陆景策坐在医院外面的路边。

江城夏天的夜晚仍然燥热难当,裴新在陆景策面前走来走去,二十分钟过去了,他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到陆景策旁边,说:“要不然咱么先回去吧。这么大的事,你一个人也拿不了主意啊。回去找大人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去哪里凑点钱。”

陆景策终于抬头,朝裴新看了一眼。

裴新看着陆景策漆黑的眼神,那一刻他才忽然想起,陆景策在这个世上,除了奶奶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他倒是想找人商量,但是能找谁呢?

他靠不了任何人,只能靠他自己。

那天晚上,裴新陪陆景策在医院待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陆景策就让他回去了。

他有点担心,问:“那你呢?奶奶怎么办?”

陆景策仍然是那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说:“我自己会想办法。”

裴新那时候也才十几岁,被父母宠着长大,跟个小屁孩没什么区别,陆景策把他赶回去之后,就出门去找房子。

他身上还剩下为数不多的钱,在医院附近替奶奶租下一间小小的房子。

十几个平方的小房子,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很少有光线照进来,终年的潮湿阴暗。

唯一的好处是离医院近,方便带奶奶去做检查,即使有个什么万一,也能最快速度赶到医院。

安顿好奶奶以后,陆景策就出去找事情做。

他一条街一条街地找,看墙上的招工信息,最后终于找到在工地上的活。

对那时候的陆景策来说,那已经是他能找到的工资最高的工作,只要肯干,就有钱拿。

第一次见到沈雁笙,就是在那时候。

那依然是平常的一天,正午的时候,工人们都在屋檐下抽烟休息,陆景策想多赚钱,不肯停下,正午的时候也顶着四十二三度的高温在烈日下搬砖。

那时候工地上还不算多少钱一天,是看一个人干多少活,卸一车砖多少钱,多劳多得。

陆景策把车上的砖卸下来,再搬到斗车里,推着上楼。

他来来回回好几趟,在第四次推着斗车想进电梯的时候,七八个比他身形魁梧的成年人挡住电梯门。

他抬头看他们,为首的男人道:“小兄弟,干活这么积极做什么,你这都搬完了,咱们还搬什么?”

说话的彪形大汉说着就拍了下陆景策的肩膀,说:“在咱们这儿混,也得讲点规矩,你这没规没矩的小玩意儿,找死呢?”

陆景策冷冷凝视对方,说:“东西就在那儿摆着,你们想赚钱就自己去搬,没人绑着你们。”

他说完就想从旁边的电梯进,那彪形大汉大概没想到有人敢忤逆他,一个眼神示意,旁边几个男人立刻挡住陆景策,不准他进电梯。

陆景策抬头,冷眼看向他们。

为首的男人脸上挂着得意洋洋的笑,张开腿,指指□□,“想坐电梯是吧?来,从爸爸这里爬过去,就让你坐。”

七八个男人同时大笑起来,每个人的面目都狰狞丑恶。

陆景策冷着脸和他们对峙几秒,理智令他决定不要浪费时间和他们起正面冲突。

他沉默不语地搬起斗车里的砖,爬楼梯上楼。

那几个男人是工地上的混子,横行霸道欺凌新人也不是一天两天,大概是头一次遇到陆景策这样刺头儿,于是决定给他点教训。

当陆景策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从背后扑向他,将陆景策扑到在地上,一拳挥到他脸上。

那一年的陆景策不过刚满十六岁,他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反身就拽住对方的衣领,猛地还了对方一拳。

那几个男人大概没料到陆景策居然还敢还手,这一拳直接激怒了他们,七八个男人一起上去,陆景策双拳难敌四手,很快被打到浑身是血。

就在他以为自己大概要死在这里的时候,意识混沌之际,耳畔突然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

几个男人打架打得正上头,抬头看到一个小丫头片子走进来,为首的男人站起来,满脸**\笑,“小姑娘,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否则别怪我们连你一起教训。”

沈雁笙穿着一条白色裙子,手里还撑着一把好看的太阳伞,看到地上满身是血,挣扎着爬起来的男生,她不由得蹙眉,走过去将人扶起来,抬头看向那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识相的就赶紧滚,否则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呵!”男人夸张地大笑一声,“我他妈好怕啊,小丫头片子,让你滚你不滚,这可是你自找的!”

说着就**\笑着伸手去抓沈雁笙,陆景策撑着最后一丝意识猛地将沈雁笙推出去,“快跑!”

沈雁笙被推出好几步远,她到这时候才知道害怕,看到里面又打起来,脸色一白,拔腿就往外跑。

过了大概有两三分钟,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带着几个保安匆匆赶来,一进楼栋大厅就喝道:“住手!”

几个男人听到这一声厉喝,回头看到来人,顿了顿,这才撒开了手。

陆景策浑身是血地从地上爬起来,沈雁笙急忙跑进去扶住他,说:“没事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陆景策没说话,躲开沈雁笙的手,微微弯着背,脚步有些虚浮地自行往外走。

沈雁笙急忙追出去,拉住陆景策的胳膊,担心地问:“你去哪呀?你伤得好重,要去医院的。”

陆景策仍是不理,躲开她继续往外走。

那个时候的陆景策,很像在野外受了重伤的小动物,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只想自己找个地方躲起来舔舐伤口。

灼灼烈日直直晒在他身上,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在快走到路口的时候,终于还是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

醒来的时候,陆景策看到的是医院白色的天花板,空气中的消毒水气味令他很快清醒过来。

他从**坐起,看到护士在给他打吊瓶,他什么话也没说,伸手就拔掉针管。

护士吓一跳,叫道:“诶!你干嘛呢!”

陆景策从**下来,径直往外走。

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正好和从外面进来的沈雁笙撞见。

那是陆景策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沈雁笙,他沉默地看了她一眼,想从她身侧出去。

沈雁笙反应过来,急忙拉住他,睁大着眼睛问:“你去哪呀?你受伤很重,要住院的呀。”

护士也急忙跑过来,说:“我真是没见过这样的,怎么能自己拔针管呢,吓死我了。”

沈雁笙低头看他的手,发现他的手背还在流血,下意识要把人往里面拉,说:“你别担心啊,你在我爸爸的工地上出的事,医药费都包在我爸爸身上,你把伤治好了再走啊。”

陆景策有些不耐烦,甩开沈雁笙的手,径直往外走了。

沈雁笙在原地愣了几秒,等追出去的时候,人早就没了踪影。

*

那一年的沈雁笙也才刚满十六岁。

在她十六年的人生中,从来没见过比那个男孩更奇怪的人。

她原本以为不会再见到那个男孩子,谁知道第二天去工地上找爸爸的时候,居然又看到他。

他身上还有伤呢,居然又在大太阳下底下干活。

沈雁笙看着他把一块块砖从地上搬进斗车里,下意识走过去,站在路边的台阶上,将手里的太阳伞撑在他头顶。

烈日忽然被遮挡,头顶忽然投下一片阴影。陆景策不由得愣了下,下意识抬起头。

沈雁笙朝他露出笑脸,说:“你昨天干嘛要走呀?你身上还有伤呢,怎么不在家里多休息几天?”

陆景策没应她,低头又继续干活,装满一斗车砖头,就推着朝楼栋的方向走去。

沈雁笙站在原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再一次确认,这真的是个怪人。

*

中午的时候,沈雁笙去外面吃了饭,撑着她的太阳伞,正准备回爸爸的办公室睡午觉。

经过工地的时候,远远看到那个奇怪的男孩子坐在路边啃馒头。

她不自觉地朝他走过去,“你中午就吃这个呀?”

陆景策闻言顿了一下,下意识抬头看了她一眼。

沈雁笙抚着裙子在旁边坐下来,她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自我介绍道:“我叫沈雁笙,大雁的雁,笙箫的笙。”

对方并不理她,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见她说话。

她不气馁,继续和对方聊天,“你呢?你叫什么?”

对方仍然不理她,沉默地吃着手里的馒头,吃一口馒头,喝一口水。

沈雁笙注意到他喝水的矿水泉瓶已经很旧了,连标签都不见了,应该是自己装的凉开水。

“昨天打你那几个人已经被抓起来了,以后不会再出现在这个工地上。”

“你身上还有伤呢,光吃馒头可以吗?工地上不是有发盒饭吗?你没有吗?”

对方终于应了她一句,声音闷闷的,说:“有。”

“那你怎么不吃盒饭呢?”沈雁笙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饭盒,有些疑惑地看向对方。

对方又不说话了,像只闷葫芦。

沈雁笙盯着他看一会儿,忍不住问:“有没有人说过,你性格很闷啊?你怎么都不讲话?”

陆景策闻言顿了下,终于侧过头,看向沈雁笙。

沈雁笙露出笑容,说:“你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诶。你是出来打暑假工吗?”

陆景策沉闷地“嗯”了一声,收回视线,把最后一口馒头咽下,又起身继续去干活。

沈雁笙在那里坐了一会儿,见对方没有要搭理她的意思,一时也有些无趣,起身撑着伞离开了。

后来那些日子,沈雁笙每天去工地上找爸爸的时候,都能看到陆景策。

他不是在搬砖就是在扛沙包,总之从来没有见到他休息过,也没有看到他跟任何人交流过。

沈雁笙尝试跟他讲过几次话,发现对方不怎么搭理她,便也不再自讨没趣,每次经过也没再停留,撑着伞径直去爸爸的办公室。

直到八月底的一天,江城突然下起好大一场暴雨。

当时是下午三点,沈雁笙从游泳馆出来,看到外面乌云压顶,暴雨倾盆,雷电轰鸣。

明明是下午三点的天,整座城市黑得像是傍晚六七点。

沈雁笙打车回家,结果到家才发现没有带钥匙。她打电话给妈妈,才知道妈妈陪爸爸到隔壁县采购石材,让她自己去爸爸的办公室拿备用钥匙。

于是她又打车去工地上。

因为下雨,工地上都没人干活。

沈雁笙下了车,撑着伞匆匆往工地里面走。

快走到办公楼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大雨中费劲地扛沙包。

头顶电闪雷鸣,像是快要把天都震塌下来。

沈雁笙很惊讶,急忙小跑过去,她看到对方浑身湿透,头顶忽然轰隆隆地打雷,她大声地喊:“下这么大的雨,你干嘛呢?!”

陆景策听见声音,抬头看向沈雁笙。

他仍然很沉默,但比平时多看了沈雁笙一会儿。

暴雨冲刷在沈雁笙举着的雨伞上,头顶有闪电划破天空。

沈雁笙的裙子和鞋子也都被雨水打湿了,头顶一直不停地打雷闪电,她觉得危险,伸手去拉陆景策,说:“你别干了,快跟我来。”

说完也不管对方同意不同意,强行把对方拉去前面的办公楼。

进了大厅,也没有松开,拉着陆景策往电梯方向走,说:“我爸爸办公室里有吹风机,你浑身都湿透了,一会儿用吹风机吹吹。”

按下电梯,她拉着陆景策进去。

陆景策目光落在沈雁笙白皙干净的手上,随后本能地把自己的手抽回去。

也许是沈雁笙身上太干净,他本能地靠墙站着,刻意和沈雁笙保持距离,很怕自己身上的脏污沾到她身上。

电梯到了四楼,沈雁笙先走出去,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头和陆景策说:“前面就到了。”

走到爸爸的办公室外面,她从包里摸出钥匙开门,隔壁办公室的财务阿姨正好出来扔东西,看到她带个男生上来,笑着打趣道:“哟,笙笙这是交男朋友了呢?”

沈雁笙很大方地笑,说:“不是,是我的朋友。”

她把办公室门打开,进屋就去找吹风机,说:“你先坐会儿,我去帮你找吹风机。”

陆景策站在门口,看到干净明亮的办公室,很久也没有走进去。

沈雁笙从隔壁休息室找到吹风机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陆景策还站在门口,她笑着道:“你怎么还站在那里,快进来呀。”

走到陆景策的面前,把吹风机递给他,然后又去找遥控器开空调。

陆景策沉默一会儿,终于出声,“我可以洗个手吗?”

“可以啊。”沈雁笙说着就放下空调遥控器,走去洗手间,帮忙打开灯,回头对陆景策笑道:“这里。”

陆景策进去洗干净手,又在里面拿着吹风机将衣服裤子吹得半干,才从洗手间出来,他站在那里,看着沈雁笙,问:“吹风机放到哪里?”

“给我就行了。”沈雁笙过来拿走吹风机,顺手就放到旁边的桌子上。

她走去冰箱前,回头笑着问陆景策,“你想喝点什么?有可乐、橙汁、葡萄汁。”

陆景策道:“不用了,我先走了。”

“诶!”沈雁笙忙叫住他,说:“外面还下着大雨呢,你就是要走,也等雨停了再走吧。你前几天受了伤都没有治呢,要是再一淋雨,病倒了怎么办?”

陆景策终于迟疑了一会儿。

他不怕病倒,他只是怕病倒了没有办法再赚钱,没有办法攒钱给奶奶治病。

沈雁笙想了下,说:“我看你还是喝点温水吧,刚刚淋了那么久的雨。”

一边说一边拿着水壶去烧水,回头和陆景策道:“你坐呀,别老站着。”

办公室里只有一张皮沙发供客人坐,陆景策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坐了下去。

只是没坐得太实,怕弄脏了别人的沙发。

烧水的时候,沈雁笙去爸爸的抽屉里找到了家里的备用钥匙,放进包里。

抬头见陆景策沉默地坐在沙发上,她笑着和他闲聊,问:“你是江城人吗?”

陆景策沉闷地“嗯”了一声。

沈雁笙道:“我不是江城人。我是北城人,我今年刚刚中考结束,正好我爸爸在江城包了个项目,我和妈妈就来这边找他。”

开水已经烧好,沈雁笙一边找一个一次性杯子给陆景策倒水,一边问:“江城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呀?”

陆景策沉闷地道:“不知道。”

“那有什么好吃的没有呀?”

“不知道。”

沈雁笙没忍住笑,侧头看他,说:“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陆景策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有点干干地说:“我不是城里人,我从乡下来的。”

“是吗?”沈雁笙笑着道:“我老家也是乡下的,禹州你知道吗?”

陆景策道:“在地图上看到过。”

“我老家在禹州一个小镇上,那里很美呢,小桥流水,民风也淳朴。”

说着,端着水杯过来,递给陆景策,说:“你喝点温水吧,刚刚淋了那么久的雨,别感冒了。”

“谢谢。”陆景策伸手接过。

沈雁笙目光落在他手上,微微愣了下。

陆景策似乎注意到她的目光,接过杯子,就把手收回去。

沈雁笙回过神,说:“你等我一下。”

她说着就径直出了门。

过了大概有五分钟,再回来的时候,她手里就拿着一瓶消毒的碘伏和几张创口贴。

坐到陆景策旁边,一边把碘伏拧开,一边说:“你手上怎么那么多伤口?搬东西的时候要小心一点呀。”

她拿一只棉签沾上碘伏,然后拉起陆景策的手,试着擦上去。

陆景策手上的伤口都是新的,大多数是搬砖的时候,不小心被砖头擦伤或者砸伤的。

刚刚又淋了雨,伤口被雨水泡过,有点发炎,碘伏擦上去的瞬间有丝刺痛,陆景策手背不自觉地抖了下。

沈雁笙立马停下,抬头看他,“很疼吗?”

陆景策摇头,说:“不疼。”

沈雁笙又低头小心翼翼给他消毒,说:“伤口都有点发炎了,肯定是有点疼的,你最近不要碰水呀,要不然肯定会反复发炎。”

陆景策“嗯”了声。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沈雁笙的脸上,两个人离得那么近,近到他能看清楚她长而密的睫毛,能看清楚她专注的神情,能看清楚她右眼下方一颗小小的红痣。

那一年的陆景策十六岁,少年动了心,从此万劫不复,一记就是漫长的十几年岁月。

*

八月底的时候,沈雁笙要回北城了。

走的那天,她特意去和陆景策告别。

那天和往常其实也没什么区别,陆景策照常在工地上干活,中午领了盒饭不舍得吃,要留着拿回家给奶奶。

他仍然在烈日下,坐在路边啃馒头,一口馒头咽一口水。

直到视线里忽然出现女孩子漂亮的单鞋,他抬起头,对上沈雁笙眉眼弯弯的笑脸。

她今天穿件鹅黄色的裙子,撑着太阳伞,长长的头发绑成一个漂亮的丸子头。

沈雁笙和往常也没什么区别,一样的好看。

她收了伞,抚着裙子在他旁边坐下来,说:“你怎么又吃馒头啊?”

陆景策道:“吃得饱。”

“可是没有营养啊。”说着,把手里拎着的纸袋子递给陆景策。

陆景策愣了下,侧头看她。

沈雁笙笑着说:“拿着呀。”

“什么?”陆景策下意识问。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陆景策犹豫了下,随后把手里的馒头装回塑料袋里,然后放到旁边。

接过沈雁笙递给他的纸袋子,打开,把东西拿出来,才发现是一份午饭。

那是陆景策长到十六岁,见过的最丰盛的一份午饭。

他侧过头,不解地看向沈雁笙。

沈雁笙笑着道:“我要走了。”

陆景策闻言不由得顿了下。

他看着她,没说话。

沈雁笙道:“马上要开学了,我得回去上学了。”

陆景策喉咙微微发涩,沉默很久,干干地问她一句,“你上哪所学校?”

沈雁笙道:“北城一中啊。”

说着,有点腼腆地笑了,悄悄和陆景策说:“其实我学习不好,交高价进去的,只能读普通班。”

陆景策说:“高中还可以努力。”

沈雁笙笑,说:“我也是这样想的。”

说到这里,她从包里摸出一个东西,说:“这个送给你。”

陆景策低下头,看到沈雁笙掌心摊着一枚红色的,类似平安结的东西。

他微微愣了下,抬头看向沈雁笙。

沈雁笙笑着把东西塞进他手里,说:“我最近在家里闲着没事儿编的,我自己也有一个。”

说着晃晃手机上的平安结。

“我妈妈说这是一种美好的祝愿,戴在身上能保佑我们平平安安。”

陆景策喉咙滚动,他看着沈雁笙,想说什么,忽然第一次发现他是那样不擅长表达。

很多话堵在喉咙,最后只干巴巴地说了一声,“谢谢。”

沈雁笙笑,说:“你以后不要总吃馒头了,长期下去会营养不良的。”

陆景策沉闷地“嗯”一声。

沈雁笙笑了笑,拿起伞起身,说:“那我走了。”

这是陆景策在江城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他看着她撑着伞离开的背影,到最后才想起,他甚至没有告诉过她,他叫什么。

等到沈雁笙的身影消失,他有些空落落地收回视线,目光落在水泥地上,那里有一张沈雁笙刚刚拿东西时不小心掉出来的证件照。

陆景策盯着看了几秒,忍不住捡起来,和平安结一起,悄悄地放进了裤兜里。

*

和沈雁笙的相遇,对陆景策而言,是老天爷大发慈悲,让他做的一场美好的梦。

他比谁都清楚,他和沈雁笙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这辈子永远也不可能会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偶尔也会做梦,和奶奶提起来,连奶奶都说:“古话说得好,门当户对,有钱人家的小姐是不会嫁入穷门的,穷人家的姑娘也不会嫁进豪门。有句话叫,什么锅配什么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连共同语言都不会有。”

九月份的时候,陆景策也去了北城。

但他并不是去读书。奶奶的病情每况愈下,癌细胞在体内扩散,他需要尽快赚到足够多的钱给奶奶做手术。

裴新的一个远房叔叔做海上生意,正好缺人手,他决定不再上学,跟着裴新去北城投奔他。

去北城的绿皮火车上,裴新第一百次叹气,“你真的要去出海啊?阿策,你跟我可不同,我反正不是读书的料,早点出社会赚钱也无所谓,但是你不一样啊,你学习那么好。一个江城村里出来的,去北城参加竞赛,能把那些优等生吊着打。北城一中亲自向你抛橄榄枝,你就这样放弃了啊?”

“我听人家说,能上北城一中的实验班,就是北大清华的预备役,你要是去读了,指不定以后……”

“你能不能别吵了?”陆景策突然很心烦,皱眉看向裴新。

裴新吓得乖乖闭上嘴,说:“好了好了,我不说了。”

又问:“你要不要吃泡面?我去买?”

陆景策拉起卫衣的帽子盖住头,趴到桌子上,心烦地说:“不吃。”

*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硬座,抵达北城火车站的那天,是九月十八号的晚上七点。

裴新的叔叔亲自开车到火车站接他们,说:“先上车,我先带你们去吃饭,有什么事吃饭的时候再慢慢谈。”

吃饭的地方在北城一间江湖菜馆,裴新的叔叔特意订了个包间,陆景策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表示愿意跟他做海上生意。

刘学山上下打量了陆景策一下,说:“你的情况,裴新他爸已经在电话里跟我说过了。不过说句老实话,你这条件,不读书真的可惜了。你自己要想清楚。”

“我想得很清楚了。”陆景策道:“我想赚钱。”

刘学山道:“我知道你奶奶的情况。”

说到这里,叹了声气,道:“如果你确定要跟我做生意,我肯定也不会亏待你。不过海上的钱也没那么好赚,很多时候得靠天吃饭。一出海就是大半年,而且海上可不像在陆地上,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你自己要想清楚。”

“我想清楚了。”

刘学山点点头,说:“行吧,那你准备准备,过几天先到船上来适应适应。”

*

出海打渔的日子确实很苦,裴新刚上船那段时间,每天吐得昏天暗地。

有一次躺在甲板上看天,和陆景策说:“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想到要在船上待大半年,我都快疯了。”

陆景策靠着船壁坐着,他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着,手上始终捏着一只红色的平安结。

他望着茫茫大海,眼里平静得仿佛没有任何情绪。

裴新从甲板上坐起来,盘着腿看着陆景策,问:“阿策,咱们真的要在海上过一辈子啊?”

陆景策沉默很久,淡声道:“我没想那么远。”

“那你怎么想的?”

陆景策总算侧头看向裴新,说:“我现在只想攒够钱给奶奶治病。”

“那以后呢?”

陆景策仰头靠住船壁,闭上眼睛,淡淡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

陆景策在刘学山身边跟了两年,十八岁那年,刘学山分给他一条船,让他自己出海,赚的钱,他抽三成。

那个时候裴新已经转行了,他实在适应不了海上的生活,去学了厨师,找了间餐馆做学徒。

海上的日子漫长又孤独,陆景策在那两年变得越发沉默寡言。有时候在甲板上一坐就是一整天,看海看天。

偶尔回想起他这短暂的十八年岁月,似乎一切都是那么贫乏。

在那两年里,他常常想起沈雁笙。只有想起沈雁笙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他那颗心还会跳动。

偶尔会很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沈雁笙他叫什么,或者留一个联系方式。

但是转念一想,就算留下了又如何。他们的人生完全不可能会有交集。

十九岁那年,陆景策在海上出了事故,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

但也庆幸在那一年,他赚到足够多的钱,终于把奶奶接到北城接受更好的治疗。

手术治疗的结果意外地顺利,裴新说,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他受苦,所以让奶奶好好活着,留在他身边。

否则如果奶奶也走了,陆景策这一生就太可怜了。

不过因为在海上出了一次事故,陆景策也开始考虑转行。事实上,他也并不想在海上呆一辈子,也不并满足于在海上赚的那点钱。

经历过奶奶生病,他越发深刻地明白,人在这世上活着,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钱才能活得有尊严,即使家人有什么病痛,只要有钱,甚至可以和死神抢人。

*

再度见到沈雁笙,是陆景策决定出国,朋友给他践行的那天晚上。

那是在A大附近,裴新这两年攒了点小钱,在大学附近开了间小餐馆。

他的日子过得小而美,还交了女朋友,年底就准备结婚。

裴新知道陆景策要出国的时候,还很是埋怨了他一顿,说:“眼看着我年底就要结婚了,你非得这个时候走。”

陆景策难得笑了,说:“新婚红包也不会少你的。”

“这是红包的问题吗?”裴新气鼓鼓的,“我年底就要结婚了,结果我最好的兄弟居然不能来给我当伴郎!”

程州嗤地声笑出来,开玩笑说:“你应该高兴才是,阿策来给你当伴郎,风头都要给你抢光。”

裴新撇撇嘴,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陆景策这厮确实长得帅,但凡他在场,他们这些人全都沦为陪衬。

想到这里,裴新忍不住问:“阿策,欣欣的事你真的不考虑啊?我媳妇儿让我再问问你,欣欣长得挺漂亮的啊,人也温柔——”

话还没说完,就被陆景策斜了一眼,他下意识闭上嘴巴,说:“算了,当我没说。”

陆景策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沈雁笙,当他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正好看到沈雁笙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

他眼里一瞬间闪过了光,几乎是下意识地起身,大步往外走。

但当他推开玻璃门,从店里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沈雁笙和一个男生在校门口拥抱。

男生长得很英俊,和沈雁笙年龄相当,看他开的车和衣着,可以看出两个人一定门当户对。

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沈雁笙脸上笑容灿烂,忽然踮脚吻了一下男友。

陆景策的脚步就顿在了那里,隔得有些远,他看着沈雁笙脸上灿烂开心的笑容,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受。

其实是正常的。

她那么漂亮,那么开朗可爱,一定有很多男生喜欢她。

裴新从里面跟出来,看着陆景策,疑惑地问:“怎么了?怎么突然出来了?”

陆景策收回目光,淡声道:“没事。”

“你先进去吧。”

裴新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想问什么,里面正好有人喊他算账,他连忙回头应一声,“诶,来了啊!”

回头对陆景策说:“没事儿就赶紧进来啊,菜都上来了。”

陆景策点下头,淡淡“嗯”了一声。

当裴新回到店里,陆景策再看向刚才那个位置的时候,沈雁笙已经不在了。

梧桐树下空空****的,仿佛刚才看到的只是一个幻影。

*

而那也并不是陆景策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

四年后,沈雁笙到加州进修,一个周末,和傅时煜自驾到佛罗里达州玩。

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傅时煜就有点后悔,在车上说:“下次真不自驾了,累死我了。”

沈雁笙道:“要不到前面休息一会儿吧。”

傅时煜点下头,说:“真要休息会儿,我顺便上个厕所。”

到了前面公路服务区,傅时煜停下车就去上洗手间,沈雁笙则到超市去买点吃的。

陆景策那时候和朋友开车到佛州办点事,中途到服务区休息,他走进超市想买包烟,却在门口突然猛然顿住了脚步。

旁边的朋友也跟着停下来,疑惑地问:“怎么了?”

他顺着陆景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正在货架上挑选零食的沈雁笙。

朋友看到过陆景策钱夹里的那张照片,以至于看到沈雁笙的那瞬间非常惊讶,下意识要说什么,陆景策用眼神制止了他。

而沈雁笙也在那时候感觉到有两道目光盯在她身上,她下意识侧过头,正好和陆景策的视线对上。

那是沈雁笙和陆景策相识后的第七年,陆景策七年如一日地记着她,而沈雁笙已经明显完全忘记了他。

两人目光对视了几秒钟,沈雁笙朝他礼貌地点了下头。

傅时煜正好在那时候走进来,问道:“买好了吗?”

沈雁笙一看到傅时煜就露出了笑容,说:“还没有呢。我在想要不要多买几罐咖啡。”

傅时煜顺手从货架上拿了几罐,说:“那就买嘛,还想买什么?”

“薯片买一点嘛。”

……

从服务区出来的时候,陆景策满心苦涩。

他坐在副驾驶抽烟,望着窗外的风景,很久也没说话。

周桥眼观鼻鼻观心,开着车跟在沈雁笙他们那辆车后面,忍了好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刚刚那女孩儿是不是证件照上那个女孩儿啊?”

陆景策看着前面的车,沉默了很久,“嗯”了一声。

周桥回想了一下刚刚在店里沈雁笙的反应,那个样子分明就是完全不记得陆景策了。

周桥一瞬间有点感动身受地同情陆景策。

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七年这么久,结果对方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了。

他摸摸鼻子,说:“有句话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追你的女人都能组个足球队了,没必要在一个女人身上吊死吧?”

陆景策心烦,打断他,“收声。”

周桥老老实实闭上嘴巴,再不提这茬儿。

*

接下来的一个月,周桥发现陆景策经常开车出门溜达,有好几次他开车出门,都遇到陆景策把车停在大学附近。

有天晚上陆景策很晚回来,周桥实在耐不住好奇心,八卦地问:“你心上人是大学生?”

陆景策朝他看一眼。

周桥摸摸鼻子,“我不是故意调查你啊,主要我最近好几次出门都看到你的车停在那附近。”

趴在吧台上,满眼好奇地问:“你是不是偷偷去看人家啊?你要干嘛?撬墙角还是为爱做三?”

陆景策在吧台倒酒,懒得搭理他,冷淡道:“你最近很闲?管起我的事来了。”

周桥嘿嘿一笑,自说自话,“我只要一想到连你都要沦落到为爱做三的程度,我就平衡了。”

端起一杯酒坐到沙发上,唉声叹气,“女人真是又可爱又可恨。”

*

陆景策回国前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是那一年的圣诞前夜。

晚上八点左右,布鲁克林地铁站外面发生枪击事件,行人四处尖叫逃窜。陆景策那时正在附近办事,枪击声响起的时候,他拉开车门,正准备离开。

于嘈杂的人声中,他突然听见一道惊恐的哭声,“傅时煜!”

他顺着那道声音看过去,就看到沈雁笙抱着头在人群中乱窜。

他不由得皱眉,几乎立刻朝她大步走过去。

人群混乱,空中不停响起枪击声,大家都在尖叫着逃跑。有人被推倒在地上,有人从倒在地上的人身上踩踏过去。

沈雁笙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往哪里跑,她被人群推搡扒拉,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身后的枪口对准。

枪击声响起的时候,沈雁笙被人猛地从身后扑到地上。恐慌中仿佛听到一声闷哼。

这时候警察终于到了,迅速将几个暴徒擒获。

傅时煜掉头跑回来,在人群中大喊,“笙笙!”

陆景策从沈雁笙身上起身,转身就大步往回走。

傅时煜和陆景策擦身而过,跑过去把趴在地上的沈雁笙扶起来,满脸惊慌,“没事吧笙笙?”

沈雁笙却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路上都是行人,她已经找不到刚刚到底是谁救了她。

“笙笙?你在看什么?”傅时煜见沈雁笙一直望着身后,不由得问。

沈雁笙这才回过神,看向傅时煜,说:“刚刚好像有人救了我。”

傅时煜闻言愣了下,“没有吧?”

沈雁笙道:“真的。刚刚我听到枪声从我身后传过来,然后我就被人扑倒了。”

傅时煜扶着沈雁笙从地上站起来,说:“你肯定听错了,怎么可能那枪口就对上你了呢。应该只是被撞到了而已。”

“是吗。”沈雁笙还有点心有余悸的,也没多想。

傅时煜点点头,给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说:“肯定是的。”

沈雁笙仍然下意识的,回头往人群中看了一眼。

过了会儿,才想起来,重新看向傅时煜,“你刚刚去哪里了?吓死我了。”

傅时煜眼里闪过一丝心虚,说:“我被人群挤散了,半天没找到你。”

“哦。”沈雁笙问:“那你没事吧?”

“没事。”傅时煜拉着沈雁笙往回走,说:“走吧,咱们赶紧回去,太危险了。”

*

这天晚上的后半夜,陆景策趴在医院的病**,医生从他右肩取出一颗子弹,说:“幸好没穿过心脏,要不然这会儿已经去见耶稣了。”

取子弹的时候没打麻药,陆景策疼得额头全是冷汗。

周桥在旁边看得直皱眉,说:“你不是出去办事吗,怎么还中枪了?”

陆景策闭着眼睛,没精神跟他说话。

医生在旁边道:“刚刚发生枪击案。”

周桥道:“我知道啊。”

不过以陆景策的反应能力,不可能躲不开这种可以预见的危险。

“不是。我刚刚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不是正准备上车吗?”

陆景策被他吵得头疼,蹙着眉心,不耐道:“你能不能安静点?”

周桥忽然联想到陆景策这段时间的反常,随口开一句玩笑,“该不会是你的心上人差点被子弹击中,你扑过去帮她挡了一枪吧?”

他话音刚落,陆景策忽然睁开眼睛,终于朝他看了一眼。

周桥愣了两秒钟,反应过来,眼睛睁大,震惊道:“卧槽,真让我猜中了?”

作者有话说:

回忆杀结束,明天见~

笙笙宝贝,你们家陆总救过你两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