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声张

跋山涉水 一

1982年。

王小哼的名字的由来颇有意思。王小哼的母亲生王小哼的时候,王小哼的父亲王春喜高兴得上蹿下跳、不亦乐乎。正当家里人为王春喜喜得贵女忙活个不停时,王春喜的母亲最为理智,她镇定自若地冲着被一群人围住的王春喜喊道:“春儿啊,给孩子起个名字吧。好歹也得叫点啥不是。”

王春喜恍然大悟,像敲木鱼一样,不轻不重地敲着自己的脑袋说:“对对对。”愉悦之情溢于言表。他的眼角挤满了皱纹,满满当当的一圈波浪跌宕排开。“对,是该给孩子起个名字的。妈,您说叫个啥呢?您给起吧。”王春喜为了彰显这个孩子的出生与自己的母亲有关,又像是出于礼貌,便把起名字的任务交给了没受过半天教育的母亲。

“哎哟,这个我可不会。我要是起了个不中听的名字,等小家伙长大了记恨我怎么得了?”王春喜的母亲谦虚地说。

“怎么会呢!等丫头长大了,她敢不满意自己的名字啊,”王春喜的嗓音愈加高亢,“我第一个不答应。再说了,您是小家伙的奶奶,又是咱家最大的长辈,您最应该给她起这个名字啦!”说完这话,王春喜话锋一转,“不过您要是暂时想不出来,咱就用我爷爷那时候传下来的办法,撞见啥听见啥,孩子就叫啥。”

“也成,反正孩子又不是靠名字活着,现在不比旧时候,非得叫出个名堂来才够显摆。”

“哎,那我打开电视机。”

王春喜打开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屏幕“呲”

一声亮了,满屏的雪花。王春喜的母亲把耳朵竖得直直的,方向也微调了一下。邻居生怕自己搅乱了这一重大事件,于是纷纷屏气凝神,狠狠地盯着电视机屏幕,好像自己的眼神能够刺进去,提前知道些什么。王春喜反倒被大家搞得紧张起来,他把电视机后面的两根室内天线有规律地扭转一圈,电视机里赫然冒出一个身影,随之,一个声音从喇叭里如洪水般咆哮着涌出来。

“哼、哈二将听命……”

王春喜急忙关掉电视机,回头环视一周,大家被这没来由的声音吓了个半死,伴随着脑海里突如其来的名字,一个个瞠目结舌、哑口无言。王春喜再看看自己的母亲,她似乎还没有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依然怔怔地盯着电视机黑掉的荧幕。

“春儿啊,你怎么把电视机关了呢?”

“妈,您刚才不是听见了吗?哼、哈二将听命。”

“那我丫头也不能叫哼哈呀!这几个字哪一个适合给女孩儿做名字啊?你再给我念一念,有什么字来着?”

“哼、哈、二、将、听、命,妈呀,这几个字,哪一个也做不了女孩儿家的名字。”王春喜无可奈何地摊平手掌,一脸苦闷地说。

“要不就叫王小哼算了,反正是她祖宗的意思。”

自打那时起,“王小哼”这个名字,便跟着王小哼一直生活到了现在。

王小哼所在的村子叫做王庄,王庄生活着八百多户人。据说在晚清时期,一个王姓的大户人家迁徙到这里,繁衍后代,然后建立了王庄。所以村子里土生土长的人都姓王。王小哼家香火旺盛,时至今日,已经比其他人家提前生出好几代来。也就是说,王小哼在这个村子里辈分最小,见到谁都得尊称“爷爷奶奶”。包括她的同龄人。王小哼的童年就是在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村子里度过的。成年之前,她甚至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王小哼家所处的胡同是村子里最长的胡同,由北向南贯穿二百余米。幼时,王小哼最常做的就是提着酱油瓶子,从最北头跑到最南头的王顺家打酱油、买零食。当然,买零食的钱都是购买其他东西剩下的。然而王春喜的媳妇林月娥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女人,每次王小哼把身上所有的钱递给王顺时,她总是气呼呼地看着王顺将钱全部收入囊中。偶尔有两次剩余,也不会超过三毛。这时,王小哼便会充分利用这些得来不易的资源,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例如贴画、泡泡糖、发卡、皮筋,或者蛋卷儿之类的。

王小哼六岁的时候,全家老小生活拮据。所以她去购买生活用品时是没有一点报酬的。这难免会让王小哼失落。可是没办法,全家人都在节衣缩食,她必定也要做出让步。灾荒过后,林月娥仍然像个吝啬鬼一样过日子。起先,王小哼只是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

眼看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王小哼酝酿已久的新发卡计划也将泡汤,她既着急又难过。思索了几日,她终于鼓足勇气,冲到林月娥的屋子里,说:“妈,给我三毛钱。”她尽量将这话说得平和而温婉,叫人听起来就像此类事情时有发生一样。

林月娥盘腿坐在炕上,一只手摇纺织机一只手缠线,她似乎没有听到王小哼说的话。但是王小哼确定她听到了。王小哼再一次鼓起勇气,低声细语地说:“妈,给我三毛钱,我想买铅笔。”

那个年代,三毛钱足够打满一瓶酱油了,所以王小哼早就预料到,自己不会轻而易举得逞。林月娥回应她说:“别闹,找她们玩去。”

王小哼不高兴了,这怎么能叫闹呢?再说,家里条件好了,我怎么就不能有一点小资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或者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呢?虽然她心里又气又急,却依然没有表露在脸上。因为她明白,这时候闹翻了脸,只会对她自己不利。于是她继续央求道:“妈,就三毛钱,买铅笔用。”

出于“做戏逼真才易打动人”的考虑,王小哼甚至哭了起来。

她的眼泪在眼帘处打着转儿,颤巍巍的哭泣声伴随着纺织机“吱悠吱悠”的声音,绕着林月娥的耳朵来回地挠。

“妈,就这一次。”

林月娥了解王小哼,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甚至评价王小哼是一个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的人。虽然王小哼对此并无异议,但是她敢肯定,这个评价用到谁身上都不会有错,比如王大海和王小柱等人。那时候,人们都很拮据,人们对生活多少都存有一丝忧虑。

王小哼哼哼唧唧地哭了将近半个小时,林月娥已经把纺织机收起来,干其他家务去了。王小哼跟在她的屁股后头,继续嘤嘤嗡嗡地哭着。将近四十分钟的时候,王小哼止住了哭声,她已经没有泪水来鼓舞自己的士气了,只剩下抽泣,抽着抽着还会打两个哈欠出来。

这是王小哼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母亲失望:就算我拿这些钱买吃的也不至于不给吧,就算买吃的不给,我哭这么长时间也应该给了吧。从那以后,王小哼再也没有向她要过一毛钱。她改向王春喜要,王春喜见过世面,知道疼惜女儿,一次就给五毛。时间一久,王小哼还存了一些私房钱。她喜欢这种身上揣着好几块钱的感觉。

就好像百灵鸟,不开口便罢,开口就有一副好嗓音。

可是人生也有乐极生悲的时候。王小哼八岁那年年初,她穿着王春喜给买的崭新的花裤子,兴高采烈地去学校报到。出门时,她往兜里装了三块钱,这些钱足以让她在小吃部买东西时更加有面子,当着同学的面也更有底气。

课间休息时,王小哼想和其他人结伴去买零食,结果手往裤兜儿里一掏,竟然摸了个空,再换另一个裤兜儿,还是没有。这下可把王小哼给急坏了,她围着学校操场,不留死角地找了足足三遍,可还是一无所获。上课铃声响了,她坐在教室里,心不在焉地坚持完一堂课,然后继续去找。直到放学,大家都回家了,王小哼这才极不情愿地接受了私房钱不翼而飞的事实。

在经历了种种得失之后,王小哼终于长大了。

不久就到了升初中的年纪,王春喜家由农村搬到了镇上。王春喜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抓王小哼学习,同时家里挨着学校近便,能够及时为她添减衣物。当然也为了在村里人面前显摆显摆,告诉他们自己终于过上好日子了。

搬家那天,王春喜雇了五辆崭新的农用三轮车。临走前,却只有三辆装满了。后来他又把家里的铁锨和扫帚之类的一同塞进其他两辆三轮车里。当时村里人根本没有见过如此大的排场,所以全村人都赶过来看,场面极其气派。

大人们都在议论着王春喜:

“他家算是过上好日子了,你瞅见没有?”

“是啊,这就搬走了。瞧人家多气派!有钱人难道天天坐三轮车不成?赶明儿我也坐坐这不用牲口拉着就能跑的机动车。”

孩子们都在议论着王小哼:

“她什么时候还能回来呢?”

“别做梦啦,怎么可能回来?你干啥这么舍不得她?”

“我的漫画书还在她那里呢。老师发的,要还。”

“我和王小哼关系最好了,以后我替你要。”

“什么呀,我和她关系才是最好的。说起来,她还得管我叫姑呢。”

“你还得管我叫姑呢。”

王春喜张开双手,使劲掐着腰,他站在最前面的三轮车上向回望去,其余四辆车停滞在后面,蓄势待发。王春喜故意把头抬得高高的,好像自己能够望穿整个村庄,又好像自己的目光能够洒遍所有来送行的人的身上。

和王春喜从小玩到大的邻居王连生从人群中钻出来,扯大了嗓门喊道:“春喜啊,你还回来哦!”其他人也跟着喊:“就是,千万别和大家生疏了。”

从未居高临下过的王春喜似乎十分享受这种倍受瞩目的感觉,于是他摆了摆手,五辆三轮车发动起来,慢慢悠悠地向村口驶去。

发动机轰隆隆的响声震彻天空,村里人依然站在原地,不忍散去。

这时已临近黄昏,王春喜收回自己的架势,安安稳稳地坐回车厢。

三轮车睁着明亮的眼睛,一路颠簸着向前爬行。王春喜想起陪自己度过了小半辈子的人们和临走时王连生冲自己喊的话,眼角不由自主地流出了泪水。柔和的晚风徐徐吹来,鼓**进他宽阔的胸膛。他的衣襟向后撩去,他的泪水跟随风的方向,如同断了线的水晶珠子一样不断从眼帘中扯出来。

后来王春喜再也没有回去过。一到春节,他便让农村的弟弟带上母亲来镇上过年。虽然日子未见起色,可王春喜心想:既然我当初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又怎么能再搬回去呢?走了就是一辈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