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4篇 形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
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
从来善于用兵的人,一定充实自己,积累实力,先建立一个不会被打败的基础后,再想办法摸清敌人的虚实,伺机找出其致命的弱点,以创造胜敌的利基。
以不可胜待可胜 李牧大破匈奴
战国时代,北方的匈奴崛起,侵扰中原甚剧;其中以赵国受创最深,而守将赵丙又无计可施,在廉颇的推荐下,李牧奉命守边。
作为游牧民族,匈奴的作战特点是:马快、人悍、机动性强,但性格贪得无厌又机警;每次出动人数少则上百,至多仅一千,抢了财物就跑,行动飘忽,极不易掌握。
李牧了解到以匈奴的战斗特性,现阶段的赵军决非匈奴的对手。于是采取了与前任守将完全不同的作法,坚不与战。另一方面他针对匈奴的行动与作战特性,加强对赵军在健体、骑术、肉搏、射击等方面的训练。
匈奴见赵军虽然换了新将领,但每次掳掠时,却不像以往般出城攻击。几次过后,开始觉得李牧怯懦无能,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双方就这样僵持了八年,匈奴除了觉得李牧胆小外,毫无所获;而李牧除了被认为没种之外,赵国也无所失。由于在这八年间,李牧除了加强训练之外,对士卒又极尽恩宠笼络;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好吃、好喝又好拿了八年,士卒们个个斗志高昂,不断向李牧请求与匈奴决一死战。
看到时机差不多了,李牧开始布局。为了这场大战,足足准备了八年,李牧想要的,决不止是一场胜仗而已,他要的是一场歼灭战,保赵边二十年的安定。
有一天,匈奴探子回报单子,说是发现了漫山遍野的牛、马、羊,而且守军人数不多。单于一听,立刻出动全部的十万大军,准备好好抢个够。
事实上,这正是李牧设下的“以利诱之”的计策。接到匈奴大军出动的情报后,李牧立刻点起八万部队。他的战术是:
正面以战车迎战,用重装部队对决匈奴的骑兵,再派一支伏兵,等匈奴大军全到齐后,阻断其后退之路;而主力则埋伏在两翼,等匈奴军前后被阻截后,从两翼进攻。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口袋,任匈奴的马有多快,也插翅难飞。
匈奴大军开到后,果然看到几十万牲畜,而守军不过数百人时,便展开追掠,这一来便堕入了赵军的包围之中。
所有情势、战局全在李牧算计之中。匈奴前进不能,后退不得,左冲右突都被挡了回来,成了瓮中之鳖!
一场大战下来,匈奴十万大军几乎全被歼灭,只有单于带着几百人突围而出,李牧大获全胜。从此,匈奴有十几年不敢再犯赵边!
李牧刚到任时,知道以赵军的战力暂时还不是对手,于是一面下令坚城固守,任凭匈奴怎么掳掠叫阵,就是不出战。这是“不若则能避之”,也是消极的“先为不可胜”。另一方面则休整军队,加强各项战斗训练,这是积极的“不可胜在己”。
再针对匈奴行动迅捷、贪财好货、小股活动、且志骄气盛的特性,一方面以利诱之,从小股活动到大军出动,以便一次解决;一方面示弱装孬,让匈奴轻敌无所备,以弱化敌人的战力。最后以前有正兵(战车队)、后有伏兵(阻断退路)、两翼奇兵(侧面突击),形成合围之势,这是针对敌人特性、弱点设计的“可胜在敌”。
在精密的下,完成了一次漂亮无比的歼灭战。
然而,话说回来,不管李牧有多厉害,士卒有多精良,战术有多周密,让匈奴八年来一无所获(能为不可胜)。但如果匈奴不贪财就不会上当,这一点,即使高明如李牧也未必能百分之百预知(不能使敌之可胜),百分之百掌控。他只是以匈奴的特性设计一个可行性最高的战术而已,其他的就看匈奴对这个计谋的应变能力了(胜可知而不可为)。
绝佳的防守能力,才是不被打败的最重要基础(不可胜者,守也);但强大的战力,最佳的战术,才是打败敌人最重要的凭藉(可胜者,攻也)。
总而言之,防守能力好,才能不打败仗;攻击能力强,才能打胜仗。
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这两句话很让人看了“云里雾里”,其实,这不过是文言文特有的文法而已;如果把它稍微修正一下,成了“不足则守,有余则攻”,就很容易了解了。
这两句话字面上的意思是:
因为战力不好,所以采守势。
因为战力强大,所以就攻击。
若是单单这样表面化的了解,实在有点小看孙子了。
没错!这两句话可以这样地解读,但孙子还有另一层更深、更积极的意义:
力不如人(不足),就别逞强,否则会“兵顿而利不全”;打不过人家还要打,除了把自己的军队打垮之外,还得奉上一张战败支票,绝对划不来。
战力比对手强大许多时(有余),因为赢面极大,就不宜采守势,等着人家来打;而是要采取主动,以优势的战力让敌人屈服。这里的攻,未必就一定是狭义的指攻击。事实上,攻有好几种不同层次的意义:
伐谋、伐交是攻,只是手段高明些;因为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伐兵、攻城,前者是展示兵威,甚至开打;后者是攻城,当然是清楚的攻,只是比较下策而已。
攻则有余最主要的意思就是:
既然已经对上了,在兵力远强于敌人(有余)的情况下,不妨伐谋、伐交、伐兵、攻击,尽量用最省事的方法,把敌人拿下来!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九地,指的是地的最深处,或各种隐秘难测的地形;简单说,就是比喻深不可知。
九天,指的是天空的中央或最高点,比喻高不可测。
善于防守的人,幽深隐微,让人深不可知,使敌人不知如何攻击;善于攻击的人,能掌握战略制高点,形兵无形,让人不知如何守,在不知不觉中打败敌人。
有了深不可知的防守能力,高不可测的攻击能力,所以能在战斗中保全自己实力不受损,并大获全胜。
一个善于用兵的人,不但能守,而且能攻;非但如此,还能掌握时机,在攻守之间互作转换。运用得越灵活,取胜的机会就愈大。
藏于九地 动于九天的经典战役
——参合陂之战
东晋五胡十六国时的“参合陂之战”就是一场“藏于九地之下,动于九天之上”的最佳范例。
后燕是当时长江以北颇强的国家,尤其国王慕容垂勇略兼备。为了教训桀骛不驯的北魏主拓跋珪,派了大将慕容宝率领八万大军攻打北魏。
拓跋珪是个极厉害的角色,他知道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与后燕正面对决,便利用境内一大片大漠地形,躲了个无影无踪。慕容宝率大军四处搜寻,就是找不到北魏主力,时间拖久了,补给成了问题。荒漠野地,根本掳掠无门;不但如此,军士斗志也逐渐衰退。拓跋珪“藏于九地之下”的防守奇招,不但避免了强敌的攻击,而且弱化了敌人的战力。
这时候,正好传来慕容垂病逝的消息,身为太子的慕容宝急着回去即位,便下令撤军。而这些讯息,全部被拓跋珪掌握在手,接下来的行动,已在心中。当后燕大军来到参合陂,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北魏大军忽然掩杀而至;人困马乏,又无斗志的后燕军,仓促间应变不及,在拓跋珪“动于九天之上”的战术下,全军覆没。
四年后,慕容垂(之前传说病死是谣言)又亲自领军讨伐拓跋珪。这一次,拓跋珪还是用老战术,又再一次“动于九地之下”;任凭慕容垂有多大本事,但找不到敌军主力,也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时间拖久了,依然出现后勤补给问题;没东西吃了,当然只好班师回朝。当大军行至参合陂时,慕容垂看到八万子弟兵漫山遍野的白骨,不禁悲从中来,本来已不甚健朗的身体,加上年事已高,在诸多打击下,吐血身亡。
面对强敌来攻,拓跋珪采取“不若则能避之”、“少则能逃之”的原则,不与正面对决:不仅如此,他还以“藏于九地之下”弱化敌人。当敌军兵形已现,破绽已出时,再“动于九天之上”,迅猛地发动突击,终于第二次击败了强大的对手。而北魏也就在这两次大胜后,国力大增,最后统一了长江以北,建构了一个后秦苻坚之后,隋朝杨坚之前的最大帝国。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
预知众人都能看到的胜利,不是高明中的最高明;打赢了天下人都叫好的仗,不是高明中的最高明。
兵力远远强大于敌人,打赢了这种仗,是理所当然,没什么了不起。
同样的道理,如果敌人的缺点、弱点一目了然,就着这些要害攻击就能取胜,当然也没啥好赞美的!
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是一般人都做得到的事啊!这样的人,当然不能称作善于用兵者了!
敌人基本条件比我好很多,一般人看不到的对手的毛病,我看出来了;敌人没毛病,我就是能帮他制造毛病:甚至一般人认为稳输的仗,我却打赢了,而且大胜,这才叫真正懂得用兵之道的人。
战胜而众人不知何所胜——井陉之战
井陉大战前夕,当韩信知道对手陈余拒绝军师李左车献的绝妙好计,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后,随即展开布署。他先派二千轻骑兵,人人手持汉军旗帜,埋伏在赵军背后,并特别吩咐:
“赵军看到我军退走,一定倾巢而出;你们一看到赵营一空,立刻快速抢进,把赵旗换成汉旗。”
随后让部队吃了些小点心后,郑重宣布:
“等今天破了赵军后再举行大会餐!”
随即下令部队开拔,将一万部队背着汦水列阵,准备与赵军开战。
赵军看到韩信阵势完全不符兵法不背水列阵的原则,大笑不已,都以为韩信是个笨蛋。既然敌人是个软柿子,不狠狠捏一把才怪,于是倾巢而出。由于汉军背水列阵,退无可退,在这种形势压力下,人人奋力死战。赵军以优势兵力攻击了几次,都不能取胜后,想回营休整再战,却发现己方营垒插满了汉军旗帜。个个大惊失色,以为赵王及将领已被俘虏,顿时阵脚大乱;这时,汉军忽然从两侧发动突击,赵军更加慌乱;最后在汉军的夹击下,全军覆没。
事后,将领们很迷惑地问韩信:
“兵法上最忌讳背水布阵,您下这道命令的时候,我们心里都不服,非但如此,还宣布:等破了赵军大会餐,我们更不以为然,结果居然大胜,这是为什么?”
韩信答道:
“其实我的做法完全合乎兵法,只是你们没有注意而已。兵法上不是说“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吗?我刚拜大将,大家心中都不服;在这种情况下,让你们去打仗拼命,如果不把你们摆在背水的死地上,那你们还不开溜吗?只有把你们置之死地,才会人人死战,我们就是这样打胜的。”
大家听了都很服气。
刘邦手下,战将如云,但为什么拜一个无名小卒韩信为大将?
不提刘邦,就以韩信手下而言,也不乏能征善战之士;但为什么就没人提出像韩信这样的战术来呢?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看不出形势的奥妙,也不能利用形势创造条件。就好像下棋一样,一般人最多只能预知下一步棋;而真正的高手想得远,看得深,能预知下十步棋。所以,只要对手一落子,兵形已在心中,早巳想好应付对策,等着对手进入他的逻辑;事实上,仗还没打完,而胜负已现矣!
换个角度看,如果领兵的不是韩信,而是其他一般的将领,恐怕未必能设计出像韩信这样针对敌人特点而发的战术来。缺乏良好的战术指导原则,就算汉军的战力超强,在基本条件不如人(赵军人多而佚,汉军人少而劳)的劣势下,好一点是两败俱伤,坏一点则是汉军败亡。
能预见众人所不知,与只能见众人之所知,差别就在这里。
所以,孙子才会说:
能举起秋天鸟兽的毫毛,不能算力气大,因为毫毛实在太轻太轻了,除非没手,否则谁“举”不起来呢?
能看到日月这么明显的星辰,不能算是眼力好,因为除非瞎子,否则谁看不到呢?
能听到震耳欲聋的雷声,不能算是好耳力,因为除非聋子,否则谁听不到呢?
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
故善战者之胜也,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
古代所谓很会打仗的人,他们之所以获胜,是因为充分掌握了胜利的契机,才轻松取胜的。
这种轻易获胜的战役,表面上看来平淡无奇,显现不出智慧的威名,也看不到凶猛的攻击战力。
就因为这些善战者专打有把握的仗,所以,在争战过程中,总是不会出纰漏;而之所以能不露破绽,是因为在争战之前,早已经过精准的算计,掌握了胜敌的契机;在开战之前已知对手已处于必败之地,因而轻松获胜的。
所谓“胜于易胜”,说起来简单,其实不容易;因为不但要能知己知彼,还要能在对手兵形未现时,就能见形趁势。也就是说,在两军尚未正式开战前,就能把对手的弱点摸个透,再以我的强点针对对手的弱点猛击;因为事前经过精准的计算,所以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平平无奇,好像是幸运获胜一般,其实不然,看看下面这个李左车的例子就知道了。
借形趁势 李左车轻松取燕齐
井陉大战,韩信歼灭了陈余大军,并生擒了献必胜之计给陈余,因为陈余不用,把稳赢的仗打输,因而被连累的军师李左车。
韩信知道李左车胸中韬略远在他之上,对他礼遇有加,并向他请教下一个目标——攻燕伐齐之道。李左车说道:
“将军先前俘虏了魏王,收拾了夏说,现又以寡击众,大破二十万赵军,斩杀了赵军元帅陈余,威名达于天下,论争战是您最擅长的事了。然而,经过这几次大战之后,尽管您的军队向来骁勇,但想必现在也已经兵困马疲;如果直接挥师燕地,在您的威名下,燕军一定不敢出战而坚城固守。以您现在兵疲又缺粮的情况来看,久战于您不利。而一旦耗久了,如果连一个弱小的燕地都拿不下来。齐国看到了,更会坚定与您抗衡的决心;这一来,您的麻烦就大了!事实上,真正会用兵的人,决不以自己的弱点去打敌人的强点;恰恰相反,而是以自己的强点去打敌人的弱点。”
韩信问道:
“如何以我之长攻敌人之短呢?”
李左车回答:
“您的强点是能征善战,这是天下皆知的事;弱点是兵疲马困又缺粮,但这点没人知道。我建议您不妨赶快休整士卒,好好安抚赵地人民,以防赵地生变;然后派个能言善辩之士带着您的信去燕地劝降。燕人知道您的厉害,知道不和您为敌,就能保全身家性命,一定会同意投降;只要燕人一降,齐人更不可能独立对抗您,情势本身就使他们非降不可;这样一来,以后的事就好办了。战争这种事,有时就要用用敲山镇虎的策略;即使是老虎,当它知道对手力量比他强大时,他也会不得不屈服。”
韩信听了,立刻照办,燕国果然立刻献上降书。
在一般人的理解上,一定会以为,韩信会趁着大胜赵军的余威,直接挥师燕地。经过一场大战后,拿下燕地。
但李左车可不这么想,他知道燕虽弱,但以韩信部队眼前的状况而言,正面对决燕军,未必占得了多少便宜。他高人一等的地方,就是以兵威对敌人施加压力,因为形式上韩强燕弱,之前的三场大胜仗,就是韩强的证明。但韩虽强,并不想启动干戈;而不动干戈,燕人就能自保。这一来,对燕人形成了强大的投降诱因,接下来的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
然而,一般人在看到燕人归服时,并不知道其中有这么多深思熟虑,有那么周折;所以韩信取燕表面上看起来,“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其实不然,因为它是一场机谋权变的智慧型胜利,只是一般人看不出来而已;而这样的将领、这样的战术、这样的用兵,才是孙子心目中真正的善之善者也!
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善于争战的人,以实力为保全自己的基础,让敌人无机可乘;非但如此,还能掌握对手的破绽,创造获胜的利基。
就因为不给敌人获胜的契机,又能掌控对手致败的利基;所以,在开战之前,是以胜利之果印证胜利之因。相反的,败兵则是在实力不如人,谋略不如人的必败劣势下,以失败之果印证失败之因。
善于用兵的人,修明政务,严明法令,所以能掌控成败胜负。
不失敌之败 刘邦扫灭英布
刘邦击败项羽称帝后,开始兔死狗烹地杀功臣。首先“中奖”的是武将中位居一、二名的韩信、彭越。位居第三的英布看到韩、彭因功高震主而送命后,心中也开始产生疑惧;与其等你来杀我,不如我先动手,于是发兵造反。
刘邦找来谋士薛公间计,薛公说:
“英布若使出上计,则山东就不再是汉家天下;使出中计,胜败之数不可知;若是出下计,陛下就高枕无忧了。”
接着又说明何谓上计、中计、下计;然后笃定地告诉刘邦!
“英布是当年在骊山当苦力的囚徒,现在当了国王还不满足,又想当皇帝;这种人是小鼻子、小眼睛的自私鬼,从来不会为后人、为老百姓想,一定会出下计。”
英布起兵造反时,曾自信满满地对部将说:
“刘邦年纪大了,厌恶兵事,一定不会来;但他的将领中我怕的只有韩信与彭越。如今这两个人都被他宰了,其他人都不是对手!”
薛公算是把英布看穿了。英布后来的行动,全被他料中,全被他掌握,真的采取下计;而且更出乎他意料的是,领兵来战他的,居然是他以为年老厌兵的昔日大老板刘邦。
一场大战下来,英布大败,只带了一百多人逃亡,最后在一个乡间小地方被人诱杀而死。
当初,英布造反的消息传来时,刘邦很紧张地召集诸将会议,劈头就问大家:
“英布造反了,该怎么处理呢?”
显然连刘邦也对英布颇有顾虑。道理很简单,英布是名能征惯战的悍将,无论在楚在汉时都曾立下不少功劳,算是个并不好对付的厉害角色。但诸将们的反应似乎有点太轻松、太简单了:
“派兵打啊!把这小子抓起来活埋,还能怎么着!”
但刘邦到底是个能创基立业的开国之君,知道事情快没这么好办,于是找来对英布了解极深的旧楚国令尹询问。以一国之力对付一个叛将,还要这么大费周章,最重要的原因是,先了解对手,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让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
楚令尹的回答让刘邦稍微放了一点心:
“英布之所以造反,不难理解;韩信、彭越与英布,三人功劳差不多;现在韩、彭二人被杀,英布担心下个就轮到他,这是因恐惧而反。”
知道英布造反并没什么远大图谋后,事情就好办了些。接着薛公又详加分析英布,认定英布素无大志,一定会采取注定失败的下策。这一来,让刘邦掌握了“不失敌之败”,决定亲征,终于扫灭了英布。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度的意思是指测度幅员。
量的意思是物产、资源。
数的意思是人力兵员。
称的意思是敌我实力的对比。
胜的意思是赢得胜利的谋略。
土地产生幅员;土地幅员滋生物质、资源;有了物质、资源才能养兵、练兵、组军;有了军队后,再对比敌我虚实;根据敌我虚实,再拟定避实击虚的胜利策略。
在孙子的战略哲学中,奇招异谋诚然重要,甚至是主导战局、全面获胜的关键;但不管多厉害的谋略兵道,一定要建立在良好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这些基本条件就是:度、量、数、称、胜。道理很简单,一个身体再强壮的人,如果饿着肚子,力量也发挥不出来;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的身体本来就强壮,若能经过良好的饮食控制,严格的技巧训练,则其力量将可发挥到极致,甚至呈算术级数般的提升;抑有进者,如能再加上聪明才智,则不啻如虎添翼。这一来,他的力量不仅是算数级数的提升,而将会是几何级数了。
人是这样,军队更是如此。有了广大的幅员,就可以孕育充沛的物质条件;有好的物质条件,就可以招募勇士,严格训练,以充实战备。在基本战力上领先对手,让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若能再加上上等将才,以军队的基本优势,配合最佳的用兵之道,就可以战胜攻取,无往而不利了。
反过来说,如果幅员小、物资少、兵员弱、基本条件远不如人,则再好的谋略运用恐怕也发挥不出来。这一点,也正是孙子所有兵法中最重要的基础。
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镒和铢都是计算重量的单位。
一镒等于二十四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换算起来,一镒等于五百七十六铢。孙子的意思是把镒和铢做对照,比喻五百七十六比一的绝对优势和绝对劣势。
而造成镒和铢的强烈对比的重要原因,就是前文所提到的度、量、数、称、胜;如果这五项基本条件优势越明显,就越笃定胜利。就好像狮子和兔子的对决一样,而胜兵就是狮子,败兵就是兔子;或者更数据化一点地说,是五百七十六人对决一人。在开打之前,就已经知道何者全胜,与何者败北了!
有了上述的绝对性优势之后,胜利就如囊中物一般;而胜利者之所以狂胜、全胜,是因为凭藉着强大的基本力量主导战势。就像决开八百丈高的积水般,其势之猛、其劲之锐,沛然莫之能御,而这都是以绝佳的优势条件为基础,积累而成的啊!
以镒称铢的美伊之战
美国对伊拉克的两次战争,就是胜兵对败兵,以镒称铢的最佳范例。
论土地幅员、论物质资源、论兵员训练、论武器配备、论权谋战术,美国都在伊拉克之上。在开打之前,其实胜负已分。第一次伊拉克是一触即溃,好像石头砸鸡蛋一样;第二次则是根本打都不打,就逃了个无影无踪。为什么美国胜利来得这么容易?因为美国太强大了。相对于美国,伊拉克实在太弱、太弱了;所以,当美国兵势一起时,就好像“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般,瞬间把个伊拉克冲刷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