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友情的距离
梦里有你
罗威刚要出门,接到一个电话:“罗威啊,我是李台阳。好,我马上就过来。”
罗威想:和李台阳这么多年没联系了,自己刚升职,莫不是……
门铃响了,门开处,伸进一个乱蓬蓬的脑袋,一只黑色的塑料袋子“嗵”地放在地板上。
罗威说:“是台阳啊,快请进。”
坐在沙发上,罗威递烟给李台阳。李台阳抽出一支,凑在鼻子上闻闻,说:“罗威,你混得不错啊。”
“听说你要来,特地去超市买的。”罗威用打火机给他点烟。
李台阳嘻嘻一笑,放下烟,说:“那么破费干吗?我早戒了,那东西耗钱。”
罗威说:“那就吃些水果吧。”
李台阳也不客气,抓了个苹果,边吃边环顾房子,说:“你这房子够气派啊。”
罗威说:“我是‘负翁’一个,现在每月还在还房贷呢。”
李台阳说:“你们夫妻俩都是白领阶层,这钱来得容易,债也还得快。哪像我们,能吃饱饭,不生病,孩子上得起学,就上上大吉了。”
罗威想,这像是要借钱的开场白吧。他说:“是啊,现在,谁都活得不容易。”
李台阳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打小就知道,你将来肯定比我活得有出息。”
罗威说:“哪里哪里,也是混口饭吃吧。”
李台阳正色道:“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人要知足,对吧?”然后,又开起玩笑:“你可不要犯错误啊。”
两人聊起童年时的事儿,说到小时候的邻居谁离婚了,谁出国了,谁还是那么一副臭脾气,一聊聊到快中午,李台阳还是没说他来的目的。
罗威说:“台阳,咱们去外面馆子吃吧,边吃边聊。”
李台阳说:“今天肯定不吃了,我答应老婆回家吃饭的,”仍然继续刚才的话题。
罗威见他一直不提正事,又没有走的意思,想到自己下午还有个会,又不好意思催促,心里在便有些七上八下起来,心想可能李台阳不好意思自己提出来,便说:“台阳,你还在摆地摊吗?不如找个固定的工作,做保安什么的,收入也比那强啊。”
李台阳说:“我不喜欢做保安,我倒是想过自己租个门面,这样总比被城管赶来赶去强。”
罗威说:“城管大队的人我倒是认识,你今后有什么麻烦的话,我可以帮忙。”
李台阳拍了一下罗威的肩膀,说:“兄弟,有你这句话,说明我没有白惦记你。十多年了啊,你还是这般热心肠。好,我高兴,真是高兴啊。”边说边站了起来。
罗威说:“吃了饭再走。”
“老婆还在家等着我呢。好,我走了啊。”
听着李台阳“嗵嗵”的脚步声一路下去,罗威低头看了看地板上的黑袋子,打开来一看,原来是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鱼籽干。
罗威不知说啥好,忽然觉得自己特俗。
楼梯口又传来“嗵嗵”的脚步声,好像是李台阳的。罗威想:可能刚才他没勇气说出口,就冲这一袋子鱼籽干,不管他提啥要求,自己一定想办法。
打开门,果然是李台阳,尴尬的脸上都是亮晶晶的汗珠。他不好意思地说:“你们这个小区像个迷宫,我绕来绕去总找不到大门。”
罗威说“瞧我这粗心,应该陪你下楼去的。”说着,便和李台阳下了楼。走到楼下,李台阳去开自行车锁,那辆车和李台阳一般灰不溜秋、尘头垢面。
罗威问:“你是骑车来的?”他知道李台阳住在西城,从那骑车到他这儿,起码要一个小时。
李台阳说:“是啊,骑惯了。”
罗威说:“台阳,你有啥困难只管开口,我能帮的一定帮你。”
李台阳说:“没啥事,就想来看看你。”
罗威说:“多年咱都没联系了,你今天上门一定有事。你只管说,别开不了口。”
李台阳看看罗威,似下了决心说:“我说出来你可别生气。”
见罗威点头,李台阳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得了重病,很多人都围着你哭。这一醒来,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连地摊都不想摆了。知道你混得好,我也不想打搅你了。可这梦搅得我难受,连我老婆都催我来看看你,看你气色这么好,我就放心了。唉,梦呗,我这人还真迷信。”
罗威的眼睛红了,他一把抱住李台阳,说:“兄弟。”
你的体温是最暖的棉被
像不少的男人一样,他偶然会喝醉酒。他得承认,每一次,在他进家门前的那一刻,并不怎么像个醉鬼,只是妻子一开门,他的醉劲就来了。他开始摇晃着一屁股跌到沙发上,鞋子也甩到东南一只、西北一只。他并不是想为难妻子,只是想让她哄哄自己,像小时候母亲哄他那样。长大以后,母亲不哄他了,而结婚之后,哄妻子更是成了他的义务。所以,他很想在酒精壮胆的那一刻,发个不大不小的威,让妻子哄哄他。
但是,他不知道,妻子是顶讨厌男人喝酒的,尤其讨厌喝醉的男人。关于这一点,结婚前,是他们彼此了解的盲区。因为恋爱时,他即使被朋友骂作"见色忘义",也每个周末和她腻在一起。她根本没有机会见他喝醉过,也就无从表达对喝醉酒的反感。
直到他们结婚一年后。当新婚的甜蜜渐渐淡去之后,他也就和那些朋友都一一联系上了,并顺利回归到他们的队伍中去。
回归之后,他开始偶然喝醉。每次当他开始想恶作剧地闹一下,故意扶着妻子的肩膀跌跌撞撞往卧室走的时候,妻子总是把他推开,说,熏死人了。有一次,妻子这样甩开他的时候,他因为毫无准备,一下子跌倒在地板上,胳膊肘蹭破了一大块皮。虽然妻子给他找来红药水和纱布,但是他仍然很难过。平日里,他们亲热的时候,他也问过妻子这个问题。妻子总是说,受不了酒气,从小讨厌酒味,一闻到就觉得恶心。他不知道该怎样辩解,只能无奈地想,可能和妻子出生在医生家庭有关,是一种洁癖吧。
虽然每次喝醉的第二天,他都很后悔,但是一到周末,他仍然拒绝不了朋友的邀请。几个老爷们说着说着,也就喝多了。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再喝酒回家时,他的被子和枕头就被摆放在客厅的地毯上。第一次看到时,他像个被赶出家门的孩子,觉得很委屈,抱起被子就往卧室走。那是第一次,妻子开始哄他了,很小心地说,喝了酒就要睡客厅,因为他喝了酒总是打鼾,她根本无法入睡。"听话嘛,你就睡客厅啊。"说完,妻子就把卧室的门反锁了。
那晚,他的酒迅速地醒了,脑子立刻清醒了,然后是深深的伤感。他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像个什么旧物件那样被妻子丢置一旁。他张开一只手迅速撸了一把眼睛,感觉眼睛潮潮的。
从那以后,他每次喝完酒,就径直走到客厅的地毯上,拉开自己的被子悄悄躺下。虽然正如同《东邪西毒》里所说的,酒越喝越热,但在喝完之后,尤其是他孤单一人躺在地毯上后,却是越来越冷。每一次,他双臂交叉抱紧自己时,酒意迷离中,他总幻想有一只手臂是妻子的--她抱紧他,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他在这样的幻想中迷糊睡去,却总是在半夜冻醒了过来。很多个这样的夜晚,他就瑟缩在一个人的被窝里,伤感到天明。
那一次,他是铁了心要喝多的。朋友们都很惊异,他不停倒满自己的杯子,任谁都劝不住他。他终于头晕目眩,但心里是清醒的。他的眼泪落下来,糊得满脸都是。大家都只当他酒后哭闹,一直劝他多喝水。其实,他根本没有闹,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声落泪。人散后,一个兄弟把他送回了家,帮他打开家里的门后,他小心地扶着客厅的墙、门框,走到了自己地毯的铺位上。倒下去,他便失去了意识。
他再醒来时,听见了自己的呻吟声。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头,摸到的全是水,他又用尽力气摸了摸身下铺在地毯上的单薄的褥子,几乎已经湿透了。他感觉到气短,浑身冷得发抖,虚弱得没有一丝力气,但他意识清醒,知道是酒精太多而导致脱水了。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没有力气起来,就用尽力气喊着妻子的名字。卧室的门是关着的,妻子根本没有回应。他就拿起身边的一只鞋子,使劲敲着旁边的茶几。妻子醒了。
"又喝多了。"妻子站在他的枕头边,看起来是那样高大和威严。"是要喝水吗,自己怎么不早点端好放旁边?"看他半天不语,不停地颤抖,妻子蹲下身来,他呻吟着说:"我冷,我冷。"
妻子抱了一床被子加在他身上。"冷,冷。"他还是叫着。最后,他的身上压着三床厚厚的棉被时,他感觉到了窒息,但仍然冷着。
那晚,妻子带他去了医院。医生说,喝醉了酒,必须有人陪伴,要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妻子对医生笑笑,他却没有任何表情。
他在医院住了三天。"我们离婚吧。"他出院回到家的第一句话,让妻子半天没有回过神来。"为什么,好好的离什么婚?"妻子吃惊地看着他。
"因为我喝酒。""那你喝啊,我没拦你。"
"因为我喝了酒,就害怕冷。""我给你厚被子了啊。"他再也说不出话来。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垂下头去,半天,他说:"我讨厌睡地毯。"
"那你睡卧室,我睡地毯。"妻子说。他彻底绝望了,坚决地说:"离婚吧。"然后,他把准备好的离婚协议摊到妻子面前。直到那一刻,妻子才觉得这是真的,他不是在儿戏。妻子不可控制地哭起来。她出身良好,人又漂亮,没有恶习,不知道哪里错了,使得他要抛弃她。那一刻,她分明知道自己是爱他的,不能和他离婚。她的身子扑过去,头埋在他的腿上,痛哭起来。
妻子病了。这突然到来的离婚事件把她击倒了。那天晚上,她开始高烧,身体瑟瑟发抖。他坐在她的旁边,不停地给她敷上冷毛巾。当他再一次用毛巾擦拭她的额头时,妻子抓住了他的手,说:"不要,我冷。"他瞬间心痛,扔掉毛巾,俯身紧紧抱住了她。妻子的泪忽然流了满脸,哽咽得像个孩子,她说:"以后你冷的时候,我也抱你,再也不把你扔客厅了。"
他猛地更加紧密地抱她,暖暖的温度升起在两人之间。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面对古老的选择
他本在一家外企供职,然而,一次意外,使他的左眼突然失明。为此,他失去了工作,到别处求职却因“形象问题”连连碰壁。“挣钱养家”的担子落在了他那“白领”妻子的肩上,天长日久,妻子开始鄙夷他的“无能”,像功臣一样对他颐指气使,居高临下。
她日渐感到他的老父亲是个负担,拖鼻涕淌眼泪让人看着恶心。为此,她不止一次跟他商量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去,他总是不同意。有一天,他们为这事在卧室里吵了起来,妻子嚷道:“那你就跟你爹过,咱们离婚!”他一把捂住妻子的嘴说:“你小声点儿,当心让爸听见!”
第二天早饭时,父亲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们每天上班,孩子又上学,我一个人在家太冷清了,所以,我想到老年公寓去住,那里都是老人……”
他一惊,父亲昨晚果真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可是,爸——”他刚要说些挽留的话,妻子瞪着眼在餐桌下踩了他一脚。他只好又把话咽了回去。
第二天,父亲就住进了老年公寓。
星期天,他带着孩子去看父亲。进门便看见父亲正和他的室友聊天。父亲一见孙子,就心肝儿肉地又抱又亲,还抬头问儿子工作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他好像被人打了一记耳光,脸上发起烧来。“你别过意不去。我在这里挺好,有吃有住还有得玩……”父亲看上去很满足,可他的眼睛却渐渐涌起一层雾来。为了让他过得安宁,父亲情愿压制自己的需要——那种被儿女关爱的需要。
几天来,他因父亲的事寝食难安。挨到星期天,又去看父亲,刚好碰到市卫生局的同志在向老人宣传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问他们有谁愿意捐。很多老人都在摇头,说他们这辈子最苦,要是死都不能保个全尸,太对不起自己了。这时,父亲站了起来,他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捐给自己的儿子行不行?二是趁活着捐可不可以——“我不怕疼!我也老了,捐出一个角膜生活还能自理,可我儿子还年轻呀,他为这只失明的眼睛,失去了多少求职的机会!要是能将我儿子的眼睛治好,我就是死在手术台上,心里都是甜的……”
所有人都结束了谈笑风生,把震惊的目光投向老泪纵横的父亲。屋子里静静的,只听见父亲的嘴唇在抖,他已说不出话来。
一股看不见的潮水瞬间将他裹围。他满脸泪水,迈着庄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父亲身边,和父亲紧紧地抱在一起。
当天,他就不顾父亲的反对,为他办好有关手续,接他回家,至于妻子,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临走时,父亲一脸欣慰地与室友告别。室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孝,赞叹他父亲的福气。父亲说:“别这么讲!俗话说,庄稼是别人的好,儿女是自己的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自己的儿女,再怎么都是好的。你对小辈宽宏些,孩子们终究会想过来的……”说话间,父亲还用手给他捋了捋衬衣上的皱褶,疼爱的目光像一张网,将他兜头罩下。
他再次哽咽,感受如灯的父爱,在他有限的视力里放射出无限神圣的亮光
我有一个梦想
今天,我高兴地同大家一起,参加这次将成为我国历史上为了争取自由而举行的最伟大的示威集会。
100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今天我们就站在他象征性的身影下——签署了《解放宣言》。这项重要法令的颁布,对于千百万灼烤于非正义残焰中的黑奴,犹如带来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恰似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
然而,100年后,黑人依然没有获得自由。100年后,黑人依然悲惨地蹒跚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之下。100年后,黑人依然生活在物质繁荣翰海的贫困孤岛上。100年后,黑人依然在美国社会中间向隅而泣,依然感到自己在国土家园中流离漂泊。所以,我们今天来到这里,要把这骇人听闻的情况公诸于众。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来到国家的首都是为了兑现一张支票。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在拟写宪法和独立宣言的辉煌篇章时,就签署了一张每一个美国人都能继承的期票。这张期票向所有人承诺——不论白人还是黑人——都享有不可让渡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
然而,今天美国显然对她的有色公民拖欠着这张期票。美国没有承兑这笔神圣的债务,而是开始给黑人一张空头支票——一张盖着“资金不足”的印戳被退回的支票。但是,我们决不相信正义的银行会破产。我们决不相信这个国家巨大的机会宝库会资金不足。
因此,我们来兑现这张支票。这张支票将给我们以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
我们来到这块圣地还为了提醒美国:现在正是万分紧急的时刻。现在不是从容不迫悠然行事或服用渐进主义镇静剂的时候。现在是实现民主诺言的时候。现在是走出幽暗荒凉的种族隔离深谷,踏上种族平等的阳关大道的时候。现在是使我们国家走出种族不平等的流沙,踏上充满手足之情的磐石的时候。现在是使上帝所有孩子真正享有公正的时候。
忽视这一时刻的紧迫性,对于国家将会是致命的。自由平等的朗朗秋日不到来,黑人顺情合理哀怨的酷暑就不会过去。1963年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端。
如果国家依然我行我素,那些希望黑人只需出出气就会心满意足的人将大失所望。在黑人得到公民权之前,美国既不会安宁,也不会平静。反抗的旋风将继续震撼我们国家的基石,直至光辉灿烂的正义之日来临。
但是,对于站在通向正义之宫艰险门槛上的人们,有一些话我必须要说。在我们争取合法地位的过程中,切不要错误行事导致犯罪。我们切不要吞饮仇恨辛酸的苦酒,来解除对于自由的饮渴。
我们应该永远得体地、纪律严明地进行斗争。我们不能容许我们富有创造性的抗议沦为暴力行动。我们应该不断升华到用灵魂力量对付肉体力量的崇高境界。
席卷黑人社会的新的奇迹般的战斗精神,不应导致我们对所有白人的不信任——因为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同我们的命运紧密相连,他们的自由同我们的自由休戚相关。他们今天来到这里参加集会就是明证。
我们不能单独行动。当我们行动时,我们必须保证勇往直前。我们不能后退。有人问热心民权运动的人:“你们什么时候会感到满意?”只要黑人依然是不堪形容的警察暴行恐怖的牺牲品,我们就决不会满意。只要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却被公路旁汽车游客旅社和城市旅馆拒之门外,我们就决不会满意。只要黑人的基本活动范围只限于从狭小的黑人居住区到较大的黑人居住区,我们就决不会满意。只要我们的孩子被“仅供白人”的牌子剥夺个性,损毁尊严,我们就决不会满意。只要密西西比州的黑人不能参加选举,纽约州的黑人认为他们与选举毫不相干,我们就决不会满意。不,不,我们不会满意,直至公正似水奔流,正义如泉喷涌。
我并非没有注意到你们有些人历尽艰难困苦来到这里。你们有些人刚刚走出狭小的牢房。有些人来自因追求自由而遭受迫害风暴袭击和警察暴虐狂飙摧残的地区。你们饱经风霜,历尽苦难。继续努力吧,要相信:无辜受苦终得拯救。
回到密西西比去吧;回到亚拉巴马去吧;回到南卡罗来纳去吧;回到佐治亚去吧;回到路易斯安那去吧;回到我们北方城市中的贫民窟和黑人居住区去吧。要知道,这种情况能够而且将会改变。我们切不要在绝望的深渊里沉沦。
朋友们,今天我要对你们说,尽管眼下困难重重,但我依然怀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植根于美国梦之中。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奋起,实现其立国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州的红色山岗上,昔日奴隶的儿子能够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同席而坐,亲如手足。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一个非正义和压迫的热浪逼人的荒漠之州,也会改造成为自由和公正的青青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小女儿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皮肤的颜色,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里。
我今天怀有一个梦。
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会有所改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滔滔不绝地说什么要对联邦法令提出异议和拒绝执行——在那里,黑人儿童能够和白人儿童兄弟姐妹般地携手并行。
我今天怀有一个梦。
我梦想有一天,深谷弥合,高山夷平,歧路化坦途,曲径成通衢,上帝的光华再现,普天下生灵共谒。
这是我们的希望。这是我将带回南方去的信念。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就能从绝望之山开采出希望之石。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就能把这个国家的嘈杂刺耳的争吵声,变为充满手足之情的悦耳交响曲。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就能一同工作,一同祈祷,一同斗争,一同入狱,一同维护自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终有一天会获得自由。
到了这一天,上帝的所有孩子都能以新的含义高唱这首歌:
我的祖国,可爱的自由之邦,我为您歌唱。这是我祖先终老的地方,这是早期移民自豪的地方,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一座山岗。
如果美国要成为伟大的国家,这一点必须实现。因此,让自由之声响彻新罕布什尔州的巍峨高峰!
让自由之声响彻纽约州的崇山峻岭!
让自由之声响彻宾夕法尼亚州的阿勒格尼高峰!
让自由之声响彻科罗拉多州冰雪皑皑的洛基山!
让自由之声响彻加利福尼亚州的婀娜群峰!
不,不仅如此;让自由之声响彻佐治亚州的石山!
让自由之声响彻田纳西州的望山!
让自由之声响彻密西西比州的一座座山峰,一个个土丘!
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一个山岗!
当我们让自由之声轰响,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一个大村小庄,每一个州府城镇,我们就能加速这一天的到来。那时,上帝的所有孩子,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将能携手同唱那首古老的黑人灵歌:“终于自由了!终于自由了!感谢全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了!”
成熟的代价
在一个蓝色的星球上,居住着一群刺猬。一群非常非常聪明的刺猬。他们有自己的秩序,有自己的文明。在他们的社会里,有一个传统——每一只刺猬都必须经过“成熟的考验”,是否合格,是由星球上年纪最大的一只老刺猬来认可的。没有通过考验的刺猬,会被放逐到星球另一端的沙漠中去生活。
背背一出生,妈妈就告诉了他这个传统,“通不过成熟的考验,是不会有出息的。”妈妈这么说。
背背很好奇,它去问那只老刺猬,“老爷爷,什么叫成熟呀?”
老刺猬很老了,整个星球上,背背只看见老刺猬的刺是白色的,其他刺猬的刺都是黑色的。除了背背,背背的刺是蓝色的。老刺猬眯着眼睛,看着背背漂亮的蓝色的刺说:“孩子,成熟这个东西是说不清楚的,只有自己成熟的那天,你才会懂。”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通过成熟的考验呢?”背背一知半解地问。
“嗯……孩子,当你的刺变成黑色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会告诉你的。”老刺猬似乎很疲倦,说完就闭上眼睛睡了。
背背不是很懂,但他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开心地在树林里玩起来。
背背长得很快,他的刺仍然是蓝色的。他偶尔也会看到别的小刺猬的刺不是黑色,但他们总是很快就变成了黑漆漆的。背背有时候挺担心的,但他只要一看到晴的天、白的云、绿色的树林、跳跃的小鸟就会把一切烦恼忘个一干二净,他喜欢自由,热爱生命。背背觉得每一天都是充满希望的,什么事也不用担心。
背背总是一个人跑到树林里晒着阳光,一边唱着好听的歌,一边在草地上打滚。好快乐地过一整天。虽然每次他这样开心地回家总会被妈妈骂,但背背还是偷偷地乐着,他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是不喜欢他做这些快乐的事,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眼里都会有那么担忧的眼神。
背背不管,背背觉得生命那么美好,怎么可以不快乐的过呢?
一天又一天,背背仍然是一只漂亮的蓝色的刺猬。快乐的小刺猬。
背背恋爱了。背背爱上了一只叫晶晶的小刺猬,晶晶很爱听背背唱歌,每次背背坐在晶晶身边唱起为她写的歌,晶晶就会微笑着梳自己乌黑乌黑的刺,陪背背一起享受自由的空气。
晶晶第一次对背背说我爱你的那一个晚上,背背兴奋得一夜没睡。可是晶晶有时候很烦恼,因为她和背背都没有通过成熟的考验,她可不想到星球另一头的沙漠里去生活,她很担心。可背背不,背背觉得只要能和晶晶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都是幸福。晶晶为此会跟背背吵架,背背每次都很难过,因为他爱晶晶,他不想晶晶烦恼,可是他认为晶晶不该把成熟看得比他们的爱情还重要。背背相信晶晶是真的爱他,所以他把一生一世都放到了这场爱情里。然而,他们的爱情还有更严重的问题。
背背和晶晶都是刺猬。他们的身上都长满了会伤人的刺。
每一次他们紧紧拥抱的时候,都会刺伤对方。可是背背和晶晶不怕,他们年轻,他们不怕痛,只怕失去爱情。于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紧紧拥抱,一次又一次给彼此留下伤口。
背背很心疼,背背不愿伤害晶晶。而且晶晶因为成熟的考验,最近一直不开心。背背决定为晶晶做一件事。背背为了晶晶,愿意做任何事。
在一个浓浓大雾的深夜,背背咬着牙,一根一根,把自己身上漂亮的蓝刺,全都拔了下来。好痛啊。
但背背不哭。背背是一只勇敢的小刺猬。
第二天,背背就这样**着身体去找晶晶。晶晶看见背背在风里瑟缩的样子,心疼地哭了好久。背背却笑着,因为他再也不会刺伤晶晶了。
他们又一次紧紧拥抱。
背背被刺伤了,伤得很重。因为他太用力地抱紧晶晶,可是他忘了晶晶身上浓密的刺。背背被幸福之后跟随而来的巨大痛苦惊呆了,但背背仍然紧紧拥着晶晶,因为晶晶还在流泪,因为背背宁愿被刺伤,也不愿意放开手,因为背背等这一天等了好久,等这一次不会伤到晶晶的拥抱等了好久。背背只要晶晶幸福,背背心甘情愿地承受这痛楚。
可是晶晶流着泪,用力地,放开了手。
晶晶很爱背背,但她再不愿意彼此伤害。背背为了她去掉了所有会伤害她的刺,背背对爱情的执着真的让她好感动,但晶晶无法做到,晶晶从来也不曾想过要拔掉身上的刺,那该有多疼啊!晶晶觉得这段爱情太痛苦,晶晶流着泪,用力地,放开了手。
背背失去了他一生中最深爱的女子。
在那一天夜里,背背默默地,找出他所有蓝色的刺。背背用黑色的漆把刺漆成黑色,重新按到自己身上,黑色的刺刺破伤口,比拔下来的时候更痛。背背按回一根刺,就回忆起一天和晶晶一起度过的日子,每回忆到一次快乐的往事,就流一滴泪。无声地哭泣。
背背照着镜子,已经认不出自己。他只觉得全身无力,他睡下、梦醒、哭泣,再睡、再梦、再醒、再哭。
背背的泪,流了一整夜。全身都湿了,心也湿了。
背背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刺猬。一只伤心的刺猬。
背背又去找那只老刺猬。
路上,他听说,晶晶已经通过了成熟的考验。
背背见到了老刺猬,老刺猬看着背背乌黑的刺,对背背说:“你已经成熟了,孩子。你通过了成熟的考验。”
每一只刺猬都来祝贺背背,背背知道晶晶不会来,可是背背仍然等了很久。
然后背背心底痛着向大家微笑,大家都很高兴地看着背背伪装的快乐。“这孩子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每一只成熟的刺猬都这么说。
于是背背懂了。
终于懂了成熟是怎么一回事。也终于明白了成熟的代价。
成熟,为了成熟,必须要放弃很多东西。甚至爱情,甚至快乐。
你懂了吗?
如果你觉得背背的故事是胡说八道,那么你已经通过了成熟的考验。如果你觉得和背背一样的忧伤,那你可要小心了,千万不要拔掉自己身上的刺。
刺猬和刺猬之间,还是有点距离的好。
人,也一样。
人与人之间,的确无法毫无保留地进行交流,或许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或许是这世界不信任比信任更让人感到安全。成熟,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教你不要相信自己,而是相信这个世界,世界是怎样,你就该怎样,大多数的人怎么做,你就该怎么做。这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让你有一个真我。呵呵,于是首当其冲的就是爱情,我想太多的人,听到一个人第一次说“我爱你”这句话,恐怕首先感到的不是欣喜,而是怀疑。真的为这样的世界感到悲哀。唉……人哪。
好在还有希望这个东西,你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你总还有希望可以去等。
好在人与人之间有句话,距离产生美感。
好在这个世界,毕竟还有很多美丽的东西。
好在生命里,毕竟还是快乐比痛苦多。
好在当你成熟的时候,你还不算一无所有。至少,你成熟了,不是吗?
劫匪最后的善良
他是一个劫匪,坐过牢,之后又杀了人,穷途末路之际他又去抢银行。
是一个很小的储蓄所。抢劫遇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不顺利,两个女子拼命反抗,他把其中一个杀了,另一个被劫持上了车。因为有人报了警,警车越来越近了,他劫持着这个女子狂逃,把车都开飞了,撞了很多人,轧了很多小摊。
这个刚刚21岁的女孩子才参加工作,为了这份工作,她拼命读书,毕业后又托了很多人,没钱送礼,是她哥卖了血供她上学为她送礼,她父母双亡,只有这一个哥哥。
她想她真是命苦,刚上班没几天就遇到了这样恐怖的事情,怕是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终于他被警察包围了,所有的警察让他放下枪,不要伤害人质,他疯狂地喊着:“我身上好几条人命了,怎么着也是个死,无所谓了。”说着,他用刀子在她颈上划了一刀。
她的颈上渗出血滴。她流了眼泪,她知道自己碰上了亡命徒,知道自己生还的可能性不大了。
“害怕了?”劫匪问她。
她摇头:“我只是觉得对不起我哥。”
“你哥?”“是的,”她说,“我父母双亡,是我哥把我养大,他为我卖过血,供我上学,为了我的工作送礼,他都二十八了,可还没结婚呢,我看你和我哥年龄差不多呢。”
劫匪的刀子在她脖子上落了下来,他狠着心说:“那你可真是够不幸的。”
围着他的警察继续喊话,他无动于衷,接着和她说着她哥。他身上不仅有枪,还有雷管,可以把这辆车引爆,但他忽然想和人聊聊天,因为他的身世也同样不幸,他的父母早离了婚,他也有个妹妹,他妹妹也是他供着上了大学,但他却不想让他妹妹知道他是杀人犯!
她和他讲着小时候的事,说她哥居然会织手套,在她13岁来例假之后曾经去找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帮她,她一边说一边流眼泪。他看着前方,看着那些喊话的警察,再看着身边讲述的女孩,他忽然感觉尘世是那么美好,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他拿出手机,递给她:“来,给你哥打个电话吧。”
她平静地接过来,知道这是和哥哥最后一次通话了,所以,她几乎是笑着说:“哥,在家呢?你先吃吧,我在单位加班,不回去了……”
这样的生离死别竟然被她说得如此家常,他的妹妹也和他说过这样的话,看着这个自己劫持的人,听着她和自己哥哥的对话,他伏在方向盘上哭了。
“你走吧。”他说。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快走,不要让我后悔,也许我一分钟之后就后悔了!”
她下了车,走了几步,居然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她永远不知道,是她那个家常电话救了她,那个电话,唤醒了劫匪心中最后仅存的善良,那仅有的一点善良,救了她的命!
她刚走到安全地带,便听到一声枪响,回过头去,她看到他倒在方向盘上。
劫匪饮弹自尽。
很多人问过她到底说了什么让劫匪居然放了她,然后放弃了惟一生存的机会。她平静地说,我只说了几句话,我对我哥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哥,天凉了,你多穿衣。”
她没有和别人说起劫匪的眼泪,说出来别人也不相信,但她知道那几滴眼泪,是人性的眼泪,是善良的眼泪。
爱情是种理想
当爱情出现问题或触礁时,我就会想到这句话。虽然,我是那么的希望爱情能有所归依,也许我的思想里,还是期待拥有那种传统婚姻的人。可是,这句话就象是一帖良药,在我痛苦时,我用来麻醉自己。
爱情,从来都有,只是没有永恒。从一段感情的开始到最后的结束,我们一路从期待到幸福再到失落,这一段历程,往往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成熟或沉默,也可以让人变得自卑或逃避。伤害,总是与快乐如影随形。在选择快乐的同时,我们要做好准备。有可能,一不留神,便被伤了。因为在乎,于是感觉变得敏锐;因为在乎,于是我们想要的更多。而因为在乎,我们往往忘了该有的距离,彼此伤害。
爱情,是我们生命中的流水。不能缺少,却也不能泛滥。小桥流水,是种意境,美而不张扬;如果变成了洪水,那可能把自己就此淹没。而我们的人生,经历不起太大的感情风浪。为了感情失去一切,太得不偿失。
真正的爱情,是种理想。因为现实,爱情不可能脱凡出俗。只要爱情,不要结果是种无奈。结局的方式可以有很多,但结局只会有两种:一种是幸福;另一种是分手。而幸福的定义也很难界定,于是在我们追寻着爱情,追寻着幸福时,往往会觉得迷茫。怎么样的爱情算是幸福的?结婚了,就幸福了吗?结婚,只是爱情的一种延续方式。幸不幸福,谁能断定?
爱情,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中的爱情从来都是伤感居多。人要学会知足,可是爱情的温暖,总是那么地短暂。我们在贪婪的享受时,突然间就会消失不见……
结局,只是一种方式,快乐或痛苦,都是结局。我们爱过就好,只是真正的爱情为什么不能走到幸福呢?
我所要的爱情,所要的幸福,只是一天天平淡日子里的执手相看;只是一天天时光流逝中的快乐相随;只是一天天简单地问候;只是相处时温暖的关怀;只是有那么一天,我们走进婚姻时的美丽瞬间……
放弃了就不要可惜
女孩子说,她和相恋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因为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可惜这个男人很花心,她只是他其中一个女朋友,她爱得很辛苦。却舍不得放手。她问自己,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而去爱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这是错的吗?
她放弃一个很爱她的男人,但她不爱他,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后悔?
你不爱他,他多么爱你,他待你多么好,他的条件多么优秀,也是徒然的。自己不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可惜呢?既然你甘心情愿放弃,你就没资格可惜。他曾是那么慷慨地等待你,他本来是你的,你自己选择不要,那就永远不要可惜。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你曾经爱过他,但是那份感觉已经逝去了,无论多么努力也是无法挽回的。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同样痛苦。
也许你还年轻,等你年老一点,你就不会那么笨,放弃一个爱你的人而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时你已经没有太多青春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