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深闺锁寒烟

第一章

输了一场赢过的赌注

夏风跟我说他要开始追求碧落的时候,我心里阵阵的发紧。说不好对碧落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我与碧落从初中一直走到大学,从陌生到死党,一路走来轻松的了不得。我是知道碧落喜欢我的,只是总觉得两个人太熟了,在一起也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们一直都只是死党,从没有越尺半步。

那天下了晚自习,夏风一直在一教门口等碧落。碧落出来的时候装做没有看到夏风,一个人绕过教学楼到了KFC,要了一杯大可乐,做在窗户边上漫不经心的喝着。夏风大步流星地走进KFC,一屁股坐在碧落对面,托着下巴问:“碧落,你喜欢我吗?”

“你整个一阴魂不散!”碧落本以为甩掉了夏风,看到夏风出现,吓得嘴里的可乐差点没有喷出来。

“碧落,你喜欢我吗?”夏风有点急了。

碧落瞥了夏风一眼,没有说话。

夏风噌地蹦起来,指着天花板便天花乱坠地海誓山盟一通:“今生今世,就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吧。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拙拙地依偎,傻傻地一起。即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咬你耳朵……”

碧落看到旁边的人都在看着他们两个人,连忙打断说:“够了,够了,大哥,我求求你了,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么?”

夏风一听更急了,上窜下跳,手舞足蹈地继续他的爱情宣言:“碧落,你是我冬天的棉袄,夏天的雪糕,饥饿时的面包,黑暗中的大灯泡,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十分之三……”

碧落笑得都直不起腰了,整个KFC的人也都笑得一塌糊涂了,碧落连忙拉着夏风的衣服说:“行了,行了,我喜欢你还不行吗?别闹腾了。”

夏风这么一听才抹了抹嘴上的吐沫,露出刚刚被人民币,美元砸过一样的笑容。然后跑到门口把我揪出来:“小样,跟我打赌,你歇歇吧。还说我肯定追不到碧落,还让我省省吧。你也不看看咱是谁?咱好歹也是一校园作家,你见过活的作家吗?你也顶多在课本里见过鲁迅那老头儿!”

碧落坐在那里看着我,愣了半天,丢给我一句:“无聊!”然后转身走了。

没有想到,夏风真的追到了碧落。每次看到他们俩在校园里卿卿我我的,我都会装作没有看到,转身离开。

有一次碰到碧落,我正要转身离开,她跑过来说:“许安,怎么见到我现在就跟见到猫似的呢?你欠我钱呀?”

“哪有?我这正要去约会着呢。你们家夏风呢?”我压根儿就没有约会,就是想快点逃开碧落,不想看到她跟夏风在我面前那股亲热样儿。

“后悔了?”碧落咄咄逼人。

我没有回答,转身就跑。

可能是两个人相处久了,碧落和夏风一段时间总是争争吵吵。一天,夏风一火,嚷到:“你以为你是谁呀,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我说爱你你就信呀?也就是为了一顿肯德基,就是不服气许安那小子的那些话。”其实夏风压根儿就是气话,他除了嘴损点儿,对碧落那真是一个好。碧落的眼睛不好,他会催着碧落去医院做手术,非要把自己的眼角膜捐一个给碧落。说什么两个眼睛也是看,一个眼睛也是看,这叫做废物利用。夏风会在半夜为了哄碧落开心,爬着水管道到五楼窗户像大尾巴狼一样扮深沉,对着睡着上铺的碧落念诗:“我来自云南元谋/你来自北京周口/我握住你长满绒毛的手/轻轻咬上一口/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碧落听着夏风这样的喉到,愣了半天,哭着扔给夏风一句话:“你以为我真的爱你呀?别以为自己是天鹅里头烧炭的,你根本就是一乌鸦!整天嚷嚷自己是作家,只要在电脑上挂一块骨头,这狗都能写小说。明告诉你,其实我喜欢的是许安,和你在一起就是为了气他,谁让他和你打赌的!”

夏风一听更火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宿舍,一把将我从**拎下来,放在碧落的面前说:“你说你爱他,是吧,那你们爱去吧。”然后转过身对着我说:“兄弟,这妞说他爱你,如果你也爱他,那么你就拿去。这俗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就看他冲我拍肩的那股劲儿,我琢磨着这下句话肯定是:“谁敢动我的衣服,我砍了他手足。”

夏风当时眼睛红的就跟得了红眼儿病了似的,看着我差点把我吓个半死,推了推碧落说:“你以为你很火树银花呀?人家许安会喜欢你?人家许安认识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什么时候跟你说过他喜欢你呀?你看看你自己,脑袋长得跟胶鞋似的,如果吃鱼能长智慧的话,你至少也能吃对儿鲸鱼。就该把玉米地里的稻草人拔了,让你站在那儿,不光能把乌鸦全吓跑了,指不定还能偷回去的玉米给送回去。”夏风越说越激动,碧落委屈的咬着嘴唇。那天他们俩都哭了,夏风哭的很厉害,像是个受伤的孩子。

他们都在看我,我傻傻地站在那里半天,才明白过来:“其实当初那句‘我爱你’是一直我都想对碧落说的。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喜欢着她。所以当夏风说要追碧落的时候,我极力的反对。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错药,竟然跟夏风打了那个赌。”我不敢看任何人,自顾一个人杵在那里嘟囔。

夏风一听狠狠地拍着我的肩,骂到:“小样儿,你们俩还真够配的。笑得比哭还难看。好好珍惜去吧!”说完回头冲着碧落笑了笑。其实,当时夏风笑的那样,才比哭难看。

后来,我真的跟碧落在一起了。但是我明显感觉碧落并不开心。碧落经常会一个人发呆,安静的让你全身都被刺痛。每次我去宿舍找碧落的时候,她都会很安静的坐在窗台旁边,对着外面没有任何表情,那种顾镜自怜,让我觉得我根本不能给她幸福。

一天夏风来找我,说上次的那场赌注他输了,所以要把那顿肯德基还给我,我说算了,他很坚持。夏风走时嘱咐说,一定要带上碧落。

碧落开始是不想去的,最后在我的劝说下还是去了。

那天,我们三个人坐在KFC里,依旧是当初的那张桌子。只是位置上多了一个我,只是三个人只是笑,却没有人说话。

“夏风,你喜欢我吗?”碧落看着夏风,很认真的说。

“那天你气我,所以我也就拿许安来气你。我承认我与许安认识的时间很长,我以前一直是喜欢他的,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一点表示都没有,后来我也就伤心的退出了。后来,我有了你,我很幸福,也很快乐。所以,我其实是喜欢你的。”碧落继续安静的说着:“但是以后你要好好的对我,不许再欺负我,不许再气我了。你要努力的挣钱,钱这个东西,不能少的让我们整日为生计发愁,也不用多得需要别的女孩子来帮着花。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你要扮成一个大夫,摸摸我的额头,量量我的体温,然后再把我送到真正的大夫那里去吃药,打针。我身上有很多缺点,我已经够苦恼的了,你就不必随时提醒我了;我身上有很多优点,多得我自己都不记得了,你就随时大声地告诉我……”

夏风突然就哭了:“好多次我想回头找你,可是我没有勇气,我就拼命地劝自己忘了你。我对自己说,没认识你之前我拿奖学金,认识你之后我考试补考;没认识我之前你补考,认识我之后你拿奖学金。我忍着让别人笑话的耻辱给你洗衣服。一个苹果,都给你吃,两个苹果,我把大的给你吃。有一次你问我如果你爱上别的男人了我会怎样,我说我要杀了那个男的;我又问你如果我爱上别的女人了你会怎样,你说你要阉了我。你生病一次,我要瘦两斤;我生病一次,你反而胖两斤——你来寝室陪我,吃光了朋友送我的营养品。我没嫌你矮,你却嫌我高。你来我家,我睡沙发;我去你家,还是我睡沙发。我妈对你那么好,你妈对我一点儿也不好。那次去看露天演唱会,你骑在我头上看得津津有味,我被你压在下面在人群中流泪。我家的狗生了,我把最好看的一只送给你,你却把你养得快要死掉的金鱼送给我,害我才养两天就得给它们送终。我给你洗了N次的袜子,从未给你丢过一只;你只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洗了两双袜子,就各丢一只……可是想完了之后我才明白,想你的坏也还是在想你,我还是忘不了你……”

我呆坐在旁边,不敢看着他们抱头痛哭的样子,也不敢品尝自己的心碎。我拼命地抬头,看墙上的壁画,看玻璃窗外的人群,看所有可以让我仰起头的东西。我不敢说一句话,因为我一说话,就有眼泪涌出来。

我坚持付了那天的钱,因为那场赌注,我终究是输了。

很多东西,不懂得珍惜,就算赢了,最终也还是会输掉,而且输的会异常彻底……

好马也吃回头草

林子的儿子结婚,我专门从北京赶回太原,长途跋涉,连接我和林子的是同学的一份深情厚意,婚礼在忙乱中进行着。

一阵鞭炮声,新郎抱着新娘走进了洞房,系列程序后,新人开始认父母了,拿着一捆捆新票子,我紧跟在林子身后,那是认亲的钱。

此时此刻,我心里直犯嘀咕,“该哪个男人上场呢?”

林子先后有过三个男人,一个是原配平,儿子的亲身父亲,就在婚礼现场;一个是继父海,已经去世;一个还是继父青,正跟林子同居。

儿子的两个父亲同时在场,关系挺融洽,像哥们朋友一样。婚礼前,我曾和另一个女同学专门把平拉到新房里,针对性地对平进行探问。

“想不想跟林子复婚?毕竟你们是原装家庭,瞧瞧,儿媳妇跟你都长得很相像,小夫妻真有那种‘不像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味道,”

平挠挠头,笑笑,“哪有那么容易?”

女同学神秘兮兮的问,“两个女人,你更爱哪一个?”

平憨憨地说,“我都夕阳年龄了,还谈什么爱不爱的。”

女同学又笑,“那可不一样的,毕竟你经历过两个女人,有了比较和鉴别。”

见推不过了,平只好说了实话,“两个女人都不错,各有各的好,”

“那相比之下呢?”女同学紧追不让。

“还是原装的好,毕竟孩子是我们自己的。”平说了大实话,没有一个男人情愿用自己辛苦挣的血汗钱去养活别人的孩子,这是客观事实。

这次婚礼是我第二次见到平,第一次跟平见面是在林子做完手术的病房里,当时平走进病房的时候,手捧一束鲜亮鲜亮的红玫瑰,放在了林子的床头。

因为不知道平跟林子的关系,我拿玫瑰花做文章,大开平的玩笑,平腼腆的笑笑,看看病**的林子,眼睛里满是柔情,林子迎着平瞬间的目光游离。

平走之后,我笑林子,“什么时候你开荤戒了?嘻嘻,不会是淑女也疯狂吧?”

朋友奇怪的问,“难道你不知道平是毛蛋的父亲?他是林子的原配啊。”我拨浪鼓的下意识摇头,“不知道啊!”

朋友惊讶,“你跟林子可不是一般关系,真没见过她的丈夫?”我摇头,“没有,真没有,这是第一次见啊。”

林子解释,“小时候我们特别要好,后来不是分开了吗?很多年联系不上,我结婚的时候,她已经失踪很久了。”

“噢,原来是这样啊,”朋友点头,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了,林子看着我傻笑,“你还那样爱开玩笑啊。”

“嘿嘿,本性难移,你这梅开二度跟花似的,一拨一拨的,我哪里搞得清楚啊”我嘻嘻笑起来。

一屋子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林子的第三次婚姻是我撮合的,青是我的同学,也是林子的同学,聚会的时候他们俩总是眉来眼去的,所有的同学都看在眼里。

小时候,俩人青梅竹马,因为接近有了传闻,之后成了绯闻,朦胧时期,有没有事实,谁也不清楚,如今同居不过是圆了儿时的梦。

事实上,林子的三次婚姻,除了平跟林子是明媒正娶外,林子的第二次婚姻也属于事实婚姻,完全是人们眼里的****。

性格刚烈而叛逆的林子,骨子里兜着传统,却总被她的胆量所揉碎,九十年代初,第三者能修成正果,对方又是公安系统的人,那不是简单的事。

非正常营业的婚姻,包含着是非观念的评判和人们眼睛里混浊的内容,压力就是林子跟一个身患癌症的人——海,打破常规地走在了一起,

用“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爱,轰烈的爱情直到丈夫生命的最后一刻,轰然倒塌,沦陷了爱的纯真与高尚。

离去的丈夫带走了林子的灵魂,再见到林子的时候,林子正死去活来的苦熬着自己,她把逝去的爱带进了坟墓,阴影笼罩了自己。

受她的委托,我曾写下他们悲壮的爱情《原装的婚姻未必有真爱》,只可惜电脑硬盘坏了,写了三万多的原稿,让我丢失了。

林子用“十四年的婚姻,竟然抵不住四年不明不白的爱来的真实可信”强调了切身体验的真爱,以推翻原装婚姻选择的盲目。

爱情疯狂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地步,这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也是“爱情是寂寞撒的谎”让正常人变得走火入魔。

海去世以后,林子用自己挣的钱给海的儿子娶了媳妇,海单位分到的200平米的房子,林子毫不犹豫就让给了海的原配。

林子说,客观上我伤害过她,遗产理应给她,尽管海生病期间,她放弃治疗,是我倾家**产救助的海,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现在林子的儿子也要结婚了,林子的第一个丈夫平,还有林子原装的婆婆公公,四个大姑子小姑子都来参加婚礼。

浩浩****的人群,所有跟林子有关的人,都冲着林子涌了过来,关系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出乎意料的婚礼,我是第一次参加。

尽管我已经参加了N次婚礼,平辈的、小辈的,都有,可这样一种场面我是没有能力收场的,更是没有心理准备的,满腹担忧。

以往的婚礼,按部就班都是一样的程序,特别是新人认亲拜堂的时候,父母都是原装原配,没有这种杂牌军,也不会这么乱糟糟的。

现在不同了,正在我担忧的时候,林子和平已经并排站在了小夫妻的两边,媳妇拿着花走向了平,这时林子的眼泪开始了稀里哗啦。

我赶紧拿出纸巾给了林子,媳妇甜甜的笑,樱桃小口含羞的喊道“爸!爸爸!好爸爸!亲爱的好爸爸!”一声递进一声,声声娇柔。

平向我伸出手来,再看平,满脸泪花像溪水,我捂着嘴巴尽量不发出声来,周围的人都在抹着眼睛吸着鼻子,那场面哪里还是婚礼啊。

我把纸巾往林子手里一塞,扭头就跑,接着,我的同学、林子的朋友,不分性别年龄的人都跑到了客厅里,仿佛上了刑场,哭声一片。

酸楚楚的心里何止是想着别人,分明是在盘算自己,参加婚礼的人,几乎一半是离异的女人,没有离婚的人,八九外边都有了人。

不是触景生情,悲戚的场面不至于那样壮烈,人联想到自己,悲才真正袭来,因为是喜事,不想扩大悲情,人们擦干眼泪,继续嬉笑。

中午吃饭的时候,食欲大减,好多人没有吃饱就匆匆离开,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放下筷子,我竟然没跟林子打招呼就走,有种溜的感觉。

当天晚上,我踏上了通往北京的列车,随着车轮的滚动,婚礼的悲情和酸楚,就像一篓篓烟云散发在车轮里,可我的心还是很痛很痛。

列车上,同学发来短信,“要不要复婚?”

我回复,“真有了这种想法?”

同学说,“难以忘掉那种撕裂亲情的场景。”

我心一沉,“既然这样,你就宽容一次丈夫吧,给他一个出轨返回的机会,衷心祝福你!”

同学发来笑容,“好马也吃回头草么?”

我发了一个哭的图像,“吃!”

幸福洋果子店

这里的秋天,有高高的蓝天,云不多,还没有飞着的鸟多。

枫街的枫树叶子都红了,棕黑的树干擎着一团红叶子,远看像一个火把。

这是一条商业味很淡的步行街,不太宽的街面上铺着磨砂的大理石板,路的两边是成排的店面,火锅店啊,饰品店啊,衣服店啊,都有。只是枫街离市中心偏远,这里不太热闹,却独有一种美好的静。

从街东口的十字路口数起,在第七棵枫树的身边有一个看上去很温馨的小店。粉紫色的木版上用花体字写着幸福洋果子店,字是粉红色的。

女孩深深的吸了几口每日都可以闻到的香甜,端着一杯草莓口味的奶茶走出店外,

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她的身后是一个灰白色的水池,水面上置放着小天使的雕塑。有小翅膀的小天使手里拿着竖琴,双眼定定的望着水池沿上的鸽子。女孩把手里的一些面包碎屑撒在脚边,许多的鸽子就飞到她脚边啄食,它们咕咕咕的交流心情,然而她却听不见。

这样的寂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自己也不太记得,似乎从来到这世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

她听不到任何声音,歌声、飞鸟的呼唤、落叶的叹息,什么都听不到,但她却由衷地感到幸福。能够每天睁开眼,看见这个世界还在自己眼前,内心便充盈了无限的感恩。

阳光把女孩的头发染成了软软的枯黄色,她把自己天蓝色裙子上的流苏放到双腿上,然后把自己脆弱的身体软软的斜放在长椅上,半眯着眼睛,无声的享受着午后温暖的阳光。一片红透了的枫叶落在她的裙子上,像是绣上去的一朵红色的的花。

男孩来到水池边的时刻,她似乎听到了一段很和谐很流畅的声音,像是书本上介绍的音乐。她以为是天使的竖琴被仙女的魔法激活了,小天使正一下一下的拨动着琴弦。她几乎是猛的睁开眼,看见了穿白衬衫的男孩,坐在一架轮椅上,独自路过自己面前。他发现了她,觉得她是那样的美丽,她穿着素雅的天蓝色的连衣裙,像是小小的仙女。他对她粲然一笑,阳光就轻巧地拨动了琴弦。她有些呆的看着他独自转动着轮椅消失在撒满了阳光的街角,迟疑着要不要推着他散步,和他一同享受阳光。可是直到他远远的离开了,她还没有下一个决心。

一只白色的蝴蝶停在她裙子上的枫叶上,束起了翅膀。她又撒了一把面包屑,引来了一大群鸽子,白色的停在她的左边,灰色的停在她的右边。她用手指抚着一只白鸽子的羽毛,感觉像滑过了丝绸。

她对鸽子说:“明天,他还会来的。”

鸽子咕咕的回答,这一次她听见它们的声音,它们说:“是的。”她轻轻的弯了嘴角。

可是,第二天下了雨。

趴在落地窗前的桌子上,眼珠子都不转动的盯着窗外。水池上的小天使淋在雨里,她感到它也不高兴,连琴都不想弹了。许多的红叶被风摇了下来,贴在地面上。

这样的天气只持续了两天,第三天太阳公公就露了脸,它把地面上的水转移到冷冷的柜台上,玻璃上。店员阿玲提着一桶兑了清洁剂的水卖力的擦着玻璃。店里的客人看到玻璃又透亮了,会心的微笑了一下。

女孩等不及太阳公公把长椅晒干,就走出了店外,倚在已经干了的水池沿上,喝着一杯香草口味的奶茶。渐渐的就感到有些体力不支。总是这样子,站不了一伙就有些晕了。好在太阳公公善解人意的及时把长椅晒干,女孩舒舒服服的坐上长椅,长呼了一口气,像是得到了解脱。好一伙儿后,女孩才把裙子上的流苏放到双腿上。

可是鸽子还没有飞来,女孩撒了两把面包屑,也没有一只鸽子飞来,她靠在长椅上,微闭着双眼,不一伙儿就掉进了自己的梦境里。

男孩在太阳公公把地面上的水全晒干的时候来到了,他带来了一整套画画的用具,坐在轮椅上画着画。他调好了颜色,他一笔一笔把颜料涂抹到洁白的画纸上。

当他把街上行走的路人画好时,女孩醒了过来,她扭头看见了作画中的男孩,对着他粲然一笑,然后又撒下一把面包屑,自己就身处鸽子群中,若无其事的喝着奶茶,时尔闭着眼想一些女孩的心事。

枫树的阴影围绕树干旋转了一个圈,男孩用一只黑色的油性笔在画纸的右下角签了一个名,然后仰着头半眯着眼看了看太阳。他不急不缓的将画具和刚作好的水彩画收拾好,在即将转身的时候,等到了女孩投射过来的目光。他对她粲然一笑,推动了轮椅,转身离去。女孩亦满足的走进了幸福洋果子店,甚至在路过枫树时原地转了一圈,头发微扬,群摆飘飘。她太高兴了,似乎要飘飘然了。

第二天下午,他又来了,当然,第三天下午也一样。秋天的太阳那样的多,他们似乎就天天都见了面。渐渐的,认识女孩的鸽子也认识了男孩,它们中的一两只会在男孩作画时飞到他身后,光明正大的偷看,看完了就飞到女孩耳朵说悄悄话。

太阳渐渐远离了地球,枫叶一天天的少了,终于落光了。

红叶子落光后,男孩就很少来了,他去做一些对于他的未来很重要的事去了。

阳光依然很好,可是女孩不常出来晒太阳。她病了,更多的时间要躺在**,无聊的看着天花板,数小绵羊。

不久后就下了雪。

银白色的雪花落满了枫树和枫街,水池上也积了雪,天使的手冻僵了,弹不了琴了。女孩的气色好一点时,就在雪地上站一伙,有一次,她转了一个圈,然后倒在了雪里,没有再站起来。天使的竖琴掉到了水里,再也奏不了音乐。小天使的眼里流出了一滴眼泪,一直落到水的最深处,凝结成冰。

圣诞节的时候,幸福洋果子店里挂满了同一个作者画的水彩画,有的画上过杂志,有的画得过奖。许多人手里拿着刚出炉的面包和热呼呼的奶茶行走在画之中,把每一幅画都认真的阅读。无论画上的背景怎么样变化,不管它是从森林里变成大楼前,女孩轻轻的和粲然的笑容都出现在每一幅画里,人们在惊叹着那美和猜想画后的故事的时候,男孩独自推着轮椅,停在老地方,目光温柔的凝视水池。

世界突然变得朦胧起来,空气中飘动着有如水彩画中作背景的粉粉的气泡。女孩穿着长长的带流苏和泡泡袖的公主裙,一个人坐在水池上,用心的拨动着手中金色的竖琴。

她的亮闪闪的琥珀色头发时不时被小小的风吹起,她的身边飞舞着像小天使一样的白鸽子,它们围绕在她身边,跳着圆舞。这一次,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了悦耳的琴声,并小声的哼着曲调。

男孩货真价实的站了起来,他穿上了白色的王子服,有长长的燕尾。他绅士的走向女孩,向她伸出一只手。女孩对着他粲然一笑。

她的身后伸出了一对长长的闪着柔光的羽翼。她弹着琴,飞走了。

男孩仰着头,含笑的望着她,喃喃的说:“我的仙女,飞走了呀!”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开口说话。

虽然身体有残缺,可谁能说,他们不幸福呢!至少那一些午后的阳光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