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一个文明国家的殖民地,假如它的人口稀少、土地荒芜、土著人容易屈服于新来的殖民者,那么它往往会比任何其他人类社会富裕得更快。
这些殖民者所带来的有关农业和实用技术方面的科学知识,自然会比未开化野蛮民族数百年来自然而然地演化发展的知识要高明。同时,这些殖民者,还带来了统治的方法、政府的管理模式、支持政府的法制还有司法制度。他们自然会在新殖民地建立起和他们国家相像的那些制度。然而在未开化的野蛮民族中,在保护自身所必需的法律和政府已经确立之后,法律和政府的自然进步要比技术的自然进步速度慢很多。
每个殖民者所得的土地,多于他所可以耕作的能力。他不需要支付地租,更不需要纳税。没有地主会来分享他们的收成,君王收去的赋税大多数时候也特别少。他会尽力提高它的产量,因为一切的生产物差不多全都属于他自己。然而他占有的土地往往是那么大,以至他一个人的劳动,还有他所可以雇佣的人的劳动,都没方法让土地发挥它的1/10的潜力。所以,他极想从各地招集劳力,而且付给最优厚的工资。这样而来优厚的工资待遇,再加上土地的富饶与他低廉的价格,不久就让那些雇工离他而去,另立门户,自己作地主,而且与此同样通过优厚的工资去雇佣其他劳动者。就像他们离开他们的主人的原因一样,这些其他劳动者不久也离他们而去。优厚的报酬很大程度上奖励人们去结婚,生儿育女。儿童们,在幼年期吃得特别好,受到特别好的照顾,到长大时,他的劳动的价值,大大多于了抚养费。到成年时,劳动的高价格和土地的低价格,又让他们能够就像他们的祖先那样自立。
在其他国家,地租和利润吃掉了工资的部分,两个上层阶级压迫着下层阶级。然而在新殖民地,两个上层阶级的利害关系,让他们没办法不更宽宏地、更人道地对待下层阶级;至少,在那里,下层阶级没有处在被奴役的地位。十分肥沃的荒地,只需付出特别小代价就可得到。身兼企业家之职的地主,希望通过改善耕作增加他收益,这样增加的收益,便是他的利润。在这样的情况下,利润通常十分丰厚。然而这样的丰厚的利润,除非雇佣他人的劳动来开垦土地和耕作土地,否则没有方法获取。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面积之大和人口之少,之间的不相对应现象让他特别难获取这样的劳动。所以,他不计较工资,愿意在任何价格下雇佣劳动力。劳动出资的昂贵,鼓励了人口的繁殖。良好土地的丰饶和低廉,又鼓励了耕作的改善,让地主可以支付这样而来高的工资。土地的一切价格,差不多由这样的工资构成。作为劳动的工资,尽管人们觉得有些高,然而作为有那么大价值的东西的价格,那么又觉得它有些低。刺激人口增长和土地改良的因素,在同时也刺激了实际财富的增长和国力的增强。
特别多古希腊殖民地,之所以仿佛非常迅速地变得富强起来。在一个世纪或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就出现了一点可以和母市抗衡,甚至多于母市的殖民地。西西里的塞拉库西与阿格里琴托、意大利的塔伦图与洛克里、小亚细亚的埃弗塞斯与密理图斯,无论从哪一点来说,也至少可以和古希腊的任一都市相抗衡。尽管在时间上建立得晚一点,然而它们在技术、哲学、诗学与修辞学方面的起步好像和母国同样早,水平一样高。值得指出的是,两个最古老的希腊学派,也就是说,达理士学派与毕太哥拉学派,而且不是建立在古希腊,然而是一个建立在亚细亚的殖民地,此外一个建立在意大利的殖民地。在那里,新殖民者容易获取他们的居地。新殖民者有特别多良好的土地,不仅这样因为他们对母市保持独立,他们还可以依照他们觉得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事务。
罗马殖民地的历史,仿佛没有这样的辉煌。确实,之中有些,举例来说,弗洛伦斯,经过特别多年代,在母市崩溃之后,逐渐发展成为大的国家,然而他的进步,却没有一个是非常迅速的。那些殖民地,都建立在那些被征服的地方,那里的人口十之八九已经非常稠密。分给新殖民者的土地,大都不特别大。不仅这样因为殖民地没方法独立,而且他们非时常可以依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
在拥有肥沃土地方面,欧洲人在美洲与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同古希腊殖民地相似,甚至多于古希腊殖民地。就附属于母国这一点说,它们虽然和古罗马殖民地相似,然而因为它们离欧洲特别远,就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这样的依附的程度。他们的位置,让它们较少受到母国的监视和调节。在它们依照自己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它们所做的一切,或因为欧洲不明白,或因为欧洲不了解,往往容易被忽视。有时,欧洲没办法只好忍气吞声,因为山高皇帝远,实在管不着。所以就连像西班牙那样强暴专横的政府,也往往会因为害怕造反,经常把已经颁发给所属殖民地政府的命令撤回来或通过修改来缓和他的口气。这样一来,欧洲一切的殖民地,在财富、人口、土地改良方面,都有非常大的进步。
西班牙国王,因为能够依照比例分得金银,所以殖民地一旦建立,他便可从殖民地获取一定的收益。这样的收益只会引发人的贪欲,让人得陇望蜀。所以,西班牙殖民地,从最初起,就引起母国特别大的关注,然而当时欧洲其他国家,却在很长期间内不大受人注意。而且前者不因为受到这样的关注而变得更加繁荣,后者也不因为没有受到这样的关注而变得不繁荣。
不仅这样,按土地面积比例来说,西班牙殖民地的人口和繁荣状况,比不过欧洲任何其他国家的殖民地。然而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面的进步,却是非常迅速、非常巨大的。征服后建立的利玛市,据乌罗阿所说,在也许30年之前,有5万居民。基多仅为印第安一个小得可怜的村落,然而依照同一作者的说法,在他那个时代,和利玛市有同样数量的人口。克麦利·卡勒里——尽管据了解是个冒牌的旅行家,然而他的著作,却是依照极可靠的报告来写的——他说墨西哥城有10万居民。所以,无论西班牙的作家是如何夸大其词,该数量,也比蒙特祖玛时代的居民数大5倍以上;它大大多于了英国殖民地三大城市纽约、波士顿和费城的居民总数。
在墨西哥或秘鲁没有被西班牙人征服以前,那里没有适宜在早地生长的牛。骆马是唯一的驮畜,它力气好像比一匹通常的驴子小得多。根本没有听提到过什么叫做耕犁。他们不明白铁有什么用途。他们没有铸币,也没有任何能够确定的通商媒介。他们的贸易是易物贸易。一种木制铲就是他们农业上的主要用具。石头作为他们切割的刀斧。鱼骨或其他动物的腱作为他们缝补衣物的针。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就是他们的主要工具了。在这样的状态下,两个帝国,当然没方法像今天这样来把田地改良或者耕种得那么好。现在,那里已经有了各种欧洲牲畜,已经利用铁器和耕犁,而且采用特别多的欧洲技术。然而一切国家的人口数量,必定和它的土地改良与耕作程度相对应。所以,土著人尽管被残酷地消灭掉,但是这两个帝国现在的人口也许比从前还要多。它的人种,自然也大大改变了。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承认,西班牙种的西印度人,在特别多方面,都比古印第安的人种要强。
除西班牙人的殖民地以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一些殖民地,要算是欧洲人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了。然而因为在巴西发现后特别长一段时间里,那里还没有找到金银矿,所以对国王的进贡也特别少,甚至进贡差不多等于零。因此有特别长一段时期,美洲很少受到人们的注意。然而,就在这样的不受人注意的情况下,它发展成为一个十分强大的殖民地。在葡萄牙还受到西班牙统治的时期,巴西遭到了荷兰人的侵略。巴西原本被分为14个省,之中7个被荷兰人占领。荷兰人原本要夺取其他7个省,
然而不久葡萄牙恢复了独立,布拉甘一王朝执政。当时作为西班牙敌人的荷兰人变成了葡萄牙人的朋友,因而葡萄牙人也就变成了西班牙的敌人。所以,荷兰人就同意把巴西剩余的没有被征服的那7个省,留给葡萄牙国王;葡萄牙人也愿意把在巴西已被征服的7个省,留给荷兰人。当时,两国已经结为同盟,这样的事情仿佛不值得争吵。然而荷兰政府不久就开始压迫葡萄牙的移民。这些葡萄牙移民,没有发牢骚,而是拿起武器来对付他们的新主人。他们尽管没有得到母国公开的援助,然而在母国默许之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硬是把荷兰人赶出了巴西以外。鉴于自己没方法保有巴西的任何一块土地,荷兰人也就心甘情愿地把巴西一切归还给葡萄牙国王。在这个殖民地内,据了解有60多万居民,其中,有葡萄牙人与他的后裔、有黑白混血种人、有西印度人、有葡萄牙和巴西混血种人。在美洲我们没办法找到第二个拥有这样多具有欧洲血统人种的殖民地。
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海上两大并立的军事强国。威尼斯尽管和欧洲各地通商,然而他的舰队差不多没有出过地中海。因为是西班牙人最早发现的美洲,所以他们觉得整个美洲都是他们的,尽管他们也没有方法阻止海上军事强国葡萄牙到巴西殖民。当时只要一提起这两个国家的名字,大家就好像有谈虎色变的感觉,所以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都不敢在该大陆建立殖民地。试图在佛罗里达州殖民的法国人,全都被西班牙人杀掉。然而自己所说的无敌舰队在16世纪末被打败以后,西班牙的海军力量开始衰亡,再没有能力阻止其他欧洲国家在那里殖民。所以,在17世纪,英国、荷兰、法国、瑞典、丹麦,总之,一切有港口的大国,都想在新大陆上建立自己的殖民地。
瑞典人开始在新泽西殖民。在那里,今天仍然能够找到不少瑞典家族,那充分证明了,这个殖民地,假如可以得到母国的保护,特别可能繁荣起来。然而瑞典而不重视该殖民地,所以不久就被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吞并。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那么在1674年被英国人吞并。
丹麦人在新大陆上只是占有圣托马斯和圣克罗斯两个小岛国。这两个小殖民地,都被一个垄断公司统治着,也只有这家公司,才可以有权购买殖民者的剩余生产物,而且供给他们所需的外国货物。所以,在买卖上,这家公司不仅有足够的能力压迫他们,还有压迫他们的最强烈的**力。专营商业公司的统治,无论在任何地方,都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尽管它没方法阻止这些殖民地的进步和发展,然而它能够减缓他的发展的速度。当丹麦前国王发出命令解散这家公司后,这两个殖民地就迅速繁荣了起来。
荷兰人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原本都受一家垄断公司的统治。所以,这些殖民地中,和过去的殖民地比较,虽有一点较大的进步,然而和一部分新殖民地比较,他进步就特别缓慢。苏里南殖民地,尽管进步特别可观,然而还比不过其他欧洲国家的大多数蔗田殖民地。今天已经分解成纽约和新泽西两个州的诺瓦,伯尔基亚殖民地,也就是说,便在荷兰统治下,他进步不久也可能特别可观。肥沃土地的丰饶和低廉,是促使繁荣的有利因素,所以,即使是最糟糕的政府,也没方法完完全全阻止这样的因素的有效作用。不仅这样,因为离母国的距离特别远,这里的人通过走私,多少能够回避这些公司对他们的垄断。现在,这家公司允许一切荷兰船只只要缴纳相当于货物价值2.5%的税,便可领得和苏里南通商的许可证,然而非洲和美洲之间的直接贸易——那差不多全是奴隶买卖——依然为他所垄断。公司专营特权的逐渐减少,也许是这些殖民地今天能够那么迅速繁荣起来的重要原因。库拉索亚和尤斯特沙——属于荷兰的两个大岛——是自由港,各国船舶都可以出入。主要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自由,所以这两个岛尽管为不毛之地,也能够那么繁荣,然而在他周围那些比较发达的殖民地的海港,只是允许一国的船舶自由出入。
法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在前世纪大多数时间和本世纪的一部分时间内,也被一个垄断公司所统治。在这样糟糕的政府管理下,他的进步,和其他的殖民地相比较,必定是特别缓慢的;然而在所谓密西西比计划失败后,这家公司破产了,该殖民地的发展速度迅速加快了。当这个殖民地后来被英国所占领的时候,它的人口数,比神父查理瓦二三十年前所提到的人口数,差不多增加了一倍。这位耶稣教会会员曾经游遍加拿大,没必要少报它的实际人数。
法国在圣多明哥的殖民地是通过海盗建立起来的。他们在非常长的一段时期内,既不需要得到法国的保护,也不承认法国的政权。后来,这批盗匪被政府招安,变成了法国的公民,而且承认法国的政权。他们在特别长一段时期内仍受着非常宽大的待遇。在这个时期内,该殖民地的人口繁殖和技术进步的速度都非常快。那里尽管有一个时期受一个垄断公司的压迫,这样的压迫无疑曾经延缓他进步,然而进步并不因此而停止。这样的压迫一旦解除,他繁荣的速度,又和从前一样十分迅速。现在,那里是西印度举足轻重的蔗田殖民地。他产量,据了解比一切英国领地蔗田殖民地的总产量还要大。法国其他蔗田殖民地也大都非常繁荣。
然而进步最迅速的要算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了。
一切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归纳起来仿佛都是两点:肥沃的土地特别多,而且殖民地的人民能够依照自己的方式来自由处理自己的事务。就前一点来说,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尽管有特别多的肥沃土地,比不过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比不过上次战争前法国人的一些殖民地。然而英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和其他三国的殖民地的政治制度相比,更有利于土地的改良和耕作。
第一,在英国殖民地上,对未开垦地的占有尽管没有可以完完全全杜绝,然而比任何其他殖民地更受限制。按照殖民地法的规定,每个地主都有义务在有限时间内改良而且耕作一切土地的必定部分,假如没有可以履行该义务,那么没有开垦的土地把交给他人耕种。这样的法律尽管实施得不特别严格,然而还是起到了相当的效果。
第二,在宾夕法尼亚,由于没有实行长子继承权,土地就像动产一样,平均地分配给家中一切儿女。新英格兰只有三个州的法律与摩西法律一样,允许长子得到双份。在这几个州,尽管有时有个别人占有大量的土地,然而只要经过一两代,土地又可能被充分分割了。在其他英领殖民地,尽管就像英国法律一样,长子的继承权依然存在,然而在一切英领殖民地上,依照自由借地法保有的土地的借用权,让土地易于割让,大片土地的领受人,大部分都觉得,为自己利益计划,比不过尽快割让一部分土地,只保留小额免役地租。在西班牙与葡萄牙殖民地上,凡是附有勋爵称号的大地产,它的继承都实行所谓长子继承权。这样的大地产,全由一个人继承,事实上都是限定继承的,都是不能够割让的。法国殖民地都根据巴黎风俗习惯,在土地继承方面,英国法律对于年纪小的孩子更有利。然而在法国殖民地中,有骑士尊号和领地称号的贵族拥有土地,若有任何部分被割让,那么在有限期间内,依照赎买权,得由领地继承人或家族继承人花钱赎回。国内最大的地产,全部属于这些贵族,那必定妨碍割让。
然而在新殖民地上,没有开垦的大地产通过割让似乎比通过继承分割的快得多。我们提到过,肥沃土地的丰饶和低廉,是殖民地飞速繁荣的主要原因。土地的垄断,事实上破坏了这样的丰饶和低廉。除此之外,对未开垦地的占有,又是土地改良的最大障碍。对社会带来最多和最大价值的生产物的就是用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劳动。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的生产物,不仅需要支付它自己的工资和雇佣劳动力的资本的利润,还支付劳动所耕土地的地租。所以,英国殖民地所雇佣于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劳动力,比其他三国中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所以所带来的生产物,就他的数量和价值而言,也要大一点。其他三国的殖民地,都实行土地垄断,这样而来就在一定程度上地让劳动流人其他领域。
第三,英国移民的劳动,不仅可带来较多和较有价值的生产物,而且因为赋税适中,这些生产物的大多数,属于他们自己,他们能够储蓄起来,用来雇佣更多的劳动力。英国移民,对于母国的国防和行政费用,从来没有做出过什么贡献。反过来,迄今为止保护他们所需的费用,差不多一切由母国支付。海陆军费用,大大多于必要的行政费用,所以行政费用,总是是很少,通常只包括总督、裁判官与他若干警察官吏的恰当的薪俸,还有对最有用的公共设施的维护费。
在最近发生的在美洲的骚乱事件开始以前,马塞诸塞每一年的行政设施费,大概为18000镑。新汉普郡与罗得岛的行政设施费,各为3 500镑;康涅狄格4 000镑;纽约与宾夕法尼亚各4 500镑;新泽西1 200镑;弗吉尼亚与南卡罗来纳各8 000镑。诺瓦斯科夏与乔治亚的行政费,一部分由议会每一年拨款支付。然而诺瓦斯科夏每一年仅出殖民地行政费大概7 000镑;乔治亚每一年仅有大概2 500镑。总而言之,北美一切的行政设施费,除了马里兰与北卡罗来纳这两州无正确记载可查外,在目前发生在美洲的骚乱事件开始以前,所费侨民的,然而每一年64700镑;这样少的费用开支居然能够统治300万人,而且统治得这么好,真的给我们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政府开支的最主要部分是国防开支,一切都由母国承担。在欢迎新总督与新议会开幕之际,殖民地政府的仪式,虽非常隆重,却不铺张浪费。他们的教会,也是与此同样勤俭节约。他们没有什一税。他们为数不多的牧师,都是靠微薄的薪俸或人民的捐款,维持生活。反过来,西班牙与葡萄牙政权,在某种程度上却从殖民地那里收取一定量的赋税。法国尽管不曾从他的殖民地提取可观的收益,从殖民地征得的税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他行政开支,却和其他两国一样,是非常巨大的,在仪式方面的开支更大。举例来说,欢迎一个秘鲁新总督的开支往往高得吓人。这样的仪式不仅让富裕的移民要为这样然而来的场合纳税,不仅这样让他们在一切其他场合养成一种虚荣浪费的习惯。那不仅是暂时的非常苛刻的税,不仅这样形成永久而更苛刻的税,也就是说,养成可以让私人倾家**产的奢侈浪费。除此之外,在这三国的殖民地中,教会也施行苛政。这些地方都收什一税;在西班牙与葡萄牙两国殖民地中,更是雷厉风行。这些殖民地都有特别多托钵和尚的募化,没有经政府认可,然而被宗教所崇拜,这对贫民是个特别大的负担,他们都受到教导,觉得布施和尚是义务,拒绝布施是非常大的罪恶。而且,在这三国殖民地内,僧侣都是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第四,英国殖民地,在处置他的剩余生产物或者说自己消费不了的生产物时,比任何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会受到更多的照顾,会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各个欧洲国家,多少都试图垄断他所属殖民地的贸易,而且因为这个缘故,不允许外国船舶和它们通商,不允许它们从任何其他国家输入欧洲货物。然而各国采用垄断方式,有所差别。有些国家,把他的殖民地一切贸易,委托给一家垄断公司去经营。殖民地人民一定要向这个公司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欧洲货物,而且一定要把他们一切剩余产品卖给这个公司。所以,这家公司的利益,不仅在于通过尽可能提高前者的销售价格,降低后者的购买价格,而且,即便后一种货物价格处在特别低的水平,他购入数量也应该控制在它能够在欧洲市场上通过极高价格脱手的范围内。它的利益,除了在于在任何时候它都要贬低殖民地剩余生产物的价值,不仅这样,还在于在特别多场合阻抑他的产量的自然增长。假如想要阻碍新殖民地的自然发展,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建立垄断公司。这就是荷兰所奉行的政策,尽管荷兰的公司在本世纪中有特别多方面已不让他垄断。丹麦的政策,也是这样,直到前一任国王即位,才放弃这样的政策。法国的政策,有时这样。自1755年以来,欧洲其他一切国家都觉得这样的政策不合理,相继把它放弃了,然而葡萄牙却仍奉行这样的政策,至少在巴西两大省,伯南布哥、马拉尼翁仍在推行这样的政策。
其他国家,尽管没有设立这样的垄断公司,然而它们把殖民地的一切贸易都限定在母国的一个港口出进,除非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船队,或者是持有许可证 (大都是付出特别大代价才可以得到的)的个别船只能够出海,其他船舶统统都不允许从该港出航。诚然,这样的政策,让母国一切居民都能够从事殖民地的贸易,只要他们是在恰当的港口,在恰当的时间范围,而且利用恰当的船只来进行。然而投资装备这些船只而且领取这样的许可证的商人,为着自身的利益然而联合起来,所以这样然而来经营的贸易,必定是依照大体上类似于垄断公司的经营原则然而经营的。这样的商人的利润和垄断公司的利润差不多是一样高得离谱。殖民地绝不可能得到良好的供给;它们没办法不通过极高的价格购入,然而通过极低的价格售出。这总是是西班牙奉行的政策,直到前几年才给予放弃;一切欧产货物的价格,据了解,在西属西印度都非常昂贵。乌罗阿告诉我们,在基多,一磅铁卖价大概为4先令6便士,一磅钢售价大概为6先令9便士。然而殖民地售卖自己的产品,主要是为了换取欧洲的产品。所以,为一种产品支付得越多,那么此外一种产品那么购买得越少。后者的高价和前者的低价是1:2、2:1的。就这一点说,葡萄牙对于伯南布哥、马拉尼翁二省外的殖民地所采取的政策,和西班牙过去的政策,完完全全一样,然而对于那两个省,近来却更是变本加厉。
有些其他国家,允许他的人民自由经营殖民地贸易。他们能够从母国任何港口和殖民地通商。除了在海关索取通常的证件外,他们不需要带来任何其他的许可证。在这样的情况下,经商者人数众多,不仅这样散居各地,互相没有方法结合,他们双方间的竞争让他们没方法获取特别高的利润。在这样然而来宽松的政策下,殖民地能够通过合理的价格售卖他们自己的产品,而且购买欧洲的货物。自从普里矛斯公司解散以来(那时我国殖民地还处在摇篮时期),这已经是英国总是奉行的政策了。事实上,这也是法国推行的政策,并且自从被英国人大多数时候称为的密西西比的公司解散以来,法国的政策,就总是这样。所以,英法两国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利润而且不是特别高,然而要是允许其他各国自由竞争,利润也许还能够降低一点。这两国大多数殖民地的欧洲产品的价格,所以不算太高。
在英国殖民地剩余产品出口方面,也只有固定种类的商品,限定要运到母国市场。这些商品,因被列入在航海法与此后颁布的其他法令中,故名为列举商品,余下的称为非列举商品,可直接出口到其他国家,然而运输的船一定要为英国的船只或殖民地的船只。这样的船必须为英国人一切,他船员中英国人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3/4。
美洲与西印度有几种极重要的产品,它们属于非列举商品,如各种粮食、木材、腌制食品、鱼类、砂糖与甜酒。
粮食自然是一切新殖民地最开始和最主要的生产对象。法律允许殖民地有极广阔的粮食市场,这样而来等于奖励他们扩大生产,让他的产品大大多于该地区稀少人口的消费需求,从而,预先为连续增加的人口储存着丰富的生活资料。
这个国家各个地方长满了树木,木材所以价值低廉,甚至差不多没有什么价值,因此开拓土地的费用,就成为改良土地的主要障碍了。所以,为了推动土地改良工作的进行,法律规定允许殖民地拥有十分广阔的木材市场,人为地把原本一文不值的产品价格提了上来,让它们能够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然而不再是纯粹的支出。
在这个国家,一半的地方还无人居住,还没有得到开发,那么牲畜的繁殖自然会超出当地居民的消费需求,所以牲畜往往价格低廉,乃至没有价值。然而我们已经证明,牲畜的价格和谷物的价格一定要保持一定的比例,这样然而来一国的大多数土地才能够得到改良。根据法律规定允许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都可以有最广阔的市场,想借此来提高该商品的价值。因为这样的商品价格的上涨,对于土地改良是极其重要的。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令,把皮革和毛皮定为列举商品之内,减低了美洲牲畜的价值。上面所说的宽松政策的良好效果,必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这个法令的影响。
大力发展殖民地渔业,并以此来增加我国航运业和海军的力量,仿佛是我国议会总是抱定的一个目的。所以,这样的渔业便获取了自由制度可以给予的一切奖励,而且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大繁荣起来。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渔业,在最近的骚乱发生以前,也要算是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渔业之一。捕鲸业,在英国尽管有不寻常的奖励金,然而成绩不大,在通常人看上去(然而我不想作这样的看法的证人),它的总产量,比每一年所付奖励金的价值,也多不了多少。然而在新英格兰,虽然没有奖励金,却在大规模经营。鱼是北美洲和西班牙、葡萄牙与地中海沿岸各国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
砂糖原本也属于只允许运往英国的列举商品。1731年,在甘蔗种植者的要求下,砂糖能够出口到世界各地。然而在允许这样的自由贸易的同时,还附有各种限制条件,此外砂糖价格在英国又特别高,所以这样的放宽了的政策等于没有用。英国与他的殖民地,依然差不多是英国蔗糖殖民地所产砂糖的唯一市场。它们的消费量增加得迅速,尽管牙买加和被割让各岛的土地改良一天天加快,砂糖的输入在这20年内仍大有增加,然而输到外国去的,据了解而且不见得比从前多了特别多。
甜酒是美洲和非洲沿岸通商的十分重要的商品,从那里他们能够购回黑奴。
假如美洲各种粮食、腌制食品和鱼类的一切剩余产品,都定为列举商品,强迫进入英国市场,那就会和我们自己国家人民的劳动产品发生冲突。所以这样的重要商品不但不曾定为列举商品,而且除了稻米、一切粮食与腌制食品,在通常情况下都被法律不允许输入英国,那也许并非为了关心美洲的利益,然而是为了防止这样的过大的冲突。
非列举商品,原本可输往世界一切地方。木材与稻米,曾一度被定为列举商品,此后很快定为非列举商品,然而允许输往的欧洲市场,仍限于菲尼斯特雷角通过南的欧洲各国。依照乔治三世第6年第52号法令,一切非列举商品,都受到与此同样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南的欧洲各国,都不是制造业国。所以我们不太担忧殖民地的船只会从它们那里把那些可以妨碍我国制造品的商品带过来。
列举商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美洲特有的产品,或者是母国没法生产的产品,至少是母国所不能够生产的产品。属于这一类的产品有蜜糖、椰子果、咖啡、红胡椒、烟草、鲸须、生姜、棉花、生丝、海猩皮和美洲其他各种毛皮、青、黄佛提树与其他各种染色树木。第二类,非美洲所特有的产品,母国也能够生产,然而他产量没方法满足他需求,大多数要依赖外国进口。属于这一类的有海军用品,如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松香油、生铁、铜矿、生皮、皮革、锅罐、珍珠粉。第一类商品也就是说,便是最大量地输入,也不可能妨碍母国任何生产物的生产和销售。我们的商人,不仅想通过限制这样的商品,让这些商品仅可以销往自己国家市场,而且通过这样的限制,让他们能够在殖民地那里通过低价购买,然后在国内通过高价卖出,不仅这样想要在殖民地和外国之间,建立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转口贸易,那就是一定要通过英国为中心,也就是说,这些商品输入欧洲之前,一定要先运到英国。第二类商品的输入,据了解,也要妥善安排,避免妨碍自己国家同种产品的销售还有进口商品的销售。因为,通过征收恰当的税,那种商品总是会比前者稍微昂贵,然而比后者低廉得多。把这些商品限制在自己国家市场的目的,并非是要妨碍英国的产品,而是那些贸易差额觉得不利于英国的国家的产品。
不允许殖民地把船桅、牙樯、松脂、帆桁、柏油出口到英国之外的任何国家,自然会降低殖民地木材的价格,因而会增加开拓殖民地土地的花费,然而这恰恰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碍之一。在本世纪初,也就是说,1703年,瑞典松脂柏油公司想要抬高他卖给英国的商品的价格,而且规定它的商品一定要用它自己的船只装运,按它自定的价格,而且按它觉得恰当的数量出口。为了对抗这个引人注目的商业政策,而且让英国尽可能不仅不依赖瑞典,而且无须依赖北方任何其他强国,英国对从美洲进口的海军用品,发放奖励金。这样的奖励金,让美洲木材价格抬高的程度大大多于因为限定木材可通过输入国内市场然而被压低的程度。这两个规定是同一时间颁布的,他的综合的作用,与其说是妨碍,还不如说是鼓励美洲土地的开发。
生铁和铁条,尽管在列举商品之列,然而从美洲进口,可免纳重税,然而从其他各国进口,该税一定要缴纳。所以该规定中的一部分内容起到了鼓励在美洲建设制铁厂的作用,尽管之中此外有一部分内容起了妨碍的作用,然而鼓励的作用比妨碍的作用大,没有一种制造业可以就像熔铁炉那样消费大量的木材,或可以就像熔铁炉那么促进遍地都是树木的国家的开发。
在这些规定中,有些能够提高美洲木材的价值,继而促进土地的开拓。然而这一点,既不是立法机关的目的,也不为立法机关所理解。他所产生的有利效果,尽管是偶然的,然而不会因此不真实。
英属美洲殖民地与西印度间的贸易,不管是列举商品还是非列举商品,都得到了最完完全全的自由。这些殖民地,现在变得那么人丁兴旺,繁荣昌盛。所以它们都可以为对方带来广泛的市场。假如把它们看成是一个整体,那么它们对于双方的产品,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
英国对他的殖民地贸易所采用的宽大政策,大体上局限于原料或粗制品的贸易。然而对于殖民地更高级更精致一些的制造品,英国商人和制造者想把这一块蛋糕留给自己,而且请求国会,通过高关税阻止或绝对不允许殖民地制造品的贸易。
举例来说,从英领殖民地进口粗制砂糖,每英担(相当于50公斤)仅需要纳税6先令4便士,白糖需要纳税1镑1先令1便士,单制或复制的精制糖块,需要纳税4镑2先令5便士又8/20便士。在课税这样重时,英国是英领殖民地进行砂糖输出的唯一市场,至今仍然是主要市场。这样而来高的关税,起初所产生的作用等于不允许白糖或精制砂糖,让其没方法供应外国市场,现在又等于不允许制造白糖或精制砂糖,让其没方法供应那也许占其的全部产量9/10以上的市场了。所以,法国蔗糖殖民地有特别发达的砂糖精制造业,然而在英国殖民地上,除供应殖民地本地市场的精制业外,简直没有其他砂糖精制业。
当格伦纳达被法国人占领时,其他各蔗园,至少也有砂糖漂白厂。然而一经英国人占领,这一类制造厂就差不多全部遭到放弃。现在(1773年10月)我相信,这岛上至多然而有两三家工厂。然而,现今因为海关宽纵,白糖或精制糖,若可以从块状研成粉末,大多数时候可作为粗砂糖输入。
英国,一方面可以允许生铁和铁条从美洲不纳税输入(由他国输入,那没方法免税),通过奖励美洲这样的制造业,另一方面却又绝对不允许在任何英属殖民地上建立制钢厂与铁工厂。它基本不允许他的殖民地人民为自身消费而制作这样的精制品,却要他们向其他的商人和制造者购买他们所需要的这一类物品。
它又不允许由水路,甚至不允许通过车马等陆运工具,把来自美洲的帽子、羊毛和毛织物,从一州运往另一个州。这样的条例,特别有效地阻止该殖民地建立这一类商品的制造业,从而制止他远距离的贩运,这样而来就让殖民地人民只可通过停留在经营大多数时候仅供自己使用或本州邻人利用的那些粗糙物品的家庭制造业的水平上。
不允许人民大众制造他们所可以制造的一切物品,没方法依照自己的判断,把自己的资财和劳动投在自己觉得最有利的领域里,这明显是侵犯了最神圣的人权。然而,这样的禁令,尽管是那么不公正,却没在特别大程度上伤害殖民地。土地还是那么低廉,劳动力还是那么昂贵,以致他们仍可以通过比自己制造更低廉的价格从母国输入差不多一切种类的精制品。
所以,即便不允许他们建立这一类制造业,然而在他们现有的改良情况下,他们一思考到自身的利益,也许就会让他们不情愿经营这样的事业。在他们目前的改良情况下,这些禁令,也许没有能力拘束他们的劳动,没有他们的劳动没方法投在按自然趋势要投的领域。然而这是母国商人和制造者,因为无依照的嫉妒毫无理由地加在他们身上的无理的奴役的标记。然而在比较进步的情况下,这样的禁令,特别可能成为没方法容忍的真正的压迫。
英国规定把殖民地几种非常重要的产品,只允许流入到它的市场,同时作为补偿,它使殖民地这几种产品在该市场中占有一定程度的优势,他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对由其他国家进口的同种产品课以高关税,然而对由殖民地进口的却给予奖励金。以前的一种方法,它在国内市场里殖民地的砂糖、烟草和铁占有很大优势,以后一种方法,它使殖民地的生丝、亚麻、靛青、大麻、海军用品和建筑木材占有优势。通过奖励金鼓励进口殖民地产物的第二种方法,据我了解,只有英国在这么做。那么第一种方法不是英国独家的做法。葡萄牙不满足于仅通过高关税限制使殖民地之外任何其他地方进口烟草;干脆采取重罚手段严格不允许这一行为。
在关于从欧洲进口货物的问题上,英国对于殖民地的政策要比对任何其他国家更为宽松。
英国允许把外国货物进口时所纳的税,在它的再出口时,退还一部分。退税的数量差不多总是是一半,有时是大多数,有时也能够是一切。假如外国货物进入英国时需收极重的税,然而在再出口时又不许退税,那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国家会承受这样的再出口的商品了。所以,除非在出口时退还部分的税,那么商业体系那么提倡的转口贸易就根本做不下去了。
我们的殖民地,而且不是独立的国家,然而英国又获取向殖民地供给一切欧洲商品的垄断权利,英国就可像其他国家对付殖民地一样,强制他所属的殖民地,承受这样的在进入母国时已被征收重税的商品。在1763年以前,大多数外国货物,在输送到我国殖民地时和输送到任何独立国家时一样要退税。然而,1763年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令,在特别大程度上取消了这样的宽松政策,它这样规定:“欧洲或东印度的农产品、制造品,从本王国输送到任何英国美洲殖民地时,称为过去的补助税的那一种赋税的任意部分不得退还,然而葡萄酒、白洋布、细洋布除外。”在该法律颁布之前,有特别多种外国货,在殖民地购买比在母国购买要便宜;现在,有些货物仍然这样。
这里一定要指出来,在制定关于殖民地贸易的大多数条例时,充当顾问的人大部分都是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商人。所以,这些条例,对这些商人的有利程度自然要多于殖民地或者母国,这是一点也是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有向殖民地供应欧洲货物的垄断权,这样不仅能够购买殖民地不妨害他们国内贸易的那部分剩余产品。这样的垄断权,明显是把放弃殖民地的利益作为代价来保护这些商人的利益的。他们在把欧洲与东印度大多数货物再出口到殖民地去的时候,就又像再出口到其他国家去一样,享有退税。这样的退税,也就是说,依照重商主义的利益观念,也是通过放弃母国的利益来保护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于,对运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国货物,尽可能少纳税,对输入英国的外国货物,尽可能收回所垫付的税。这样而来他们就可以在殖民地售卖同样多货物,得到较多的利润,或售卖较大数量货物,得
到与此同样多的利润,因而可以从两方面都得到利益。
殖民地的利益与此同样,通过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取尽可能多的这一切货物。而且这样做不必总是思考了母国的利益。退还这些货物输入时所纳税的大多数,会影响母国的收益;因为有了这样的退税,外国制造品更方便地运到殖民地,使得母国制造品在殖民地市场降价售卖,这就会影响到母国的制造业。人们常说,如果德国亚麻布再输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税,大大推迟了英国亚麻布制造业的进步。
关于殖民地贸易,英国的政策,尽管和其他各国一样,受着商业体系精神的调节,然而总是的说来,就不像任何其他国家那么狭隘、那么令人窒息。
除了对外贸易,英国殖民地的人民,在其他每一方面,都有完完全全的自由,依照他们自己的方法,来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在一切方面,他们的自由,都和他们国内同胞的自由同等,不仅这样,与此同时,有个人民代表会议来保证这自由。人民代表议会,只有他们才有权力决定是否能够课税通过维持殖民地政府。这样的议会的权力,超越了行政权力,也就是说,最地下或最可憎恶的殖民者,只要遵守法律,就用不着害怕总督或省内文武官吏对他们的愤怒。殖民地议会,也和英国众议院一样,尽管不必完完全全代表人民。行政机关也许无力收买议会,不仅这样行政机关经费由母国支付,亦无收买议会的必要。所以,通常地说,这样的议会也许更受选举人意志的影响。殖民地参议院和英国贵族院相当,然而不是由世袭的贵族构成。
在有些殖民地,举例来说,在新英格兰的三个殖民地,这些所谓的参议院议员,并不是由政府指派的,而是由人民的代表推选出来的。没有一个英属殖民地有世袭的贵族。在一切殖民地,就像在其他自由国家一样,老殖民家族的后裔,虽比有同等功绩同等财产的暴发户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然而亦只更受人们尊敬,没有烦扰邻人的特权。在目前骚乱发生以前,殖民地议会不仅有立法权,不仅这样有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克与罗得岛,总督也由议会选举。在其他殖民地,议会规定的赋税,由议会直接派专门的人员出动征收,征收员对议会直接负责。所以,人民在英属殖民地,就会比在母国更为平等。他们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他的政府,特别是新英格兰那三个政府,通常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过来,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在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来的国家。政府形式是他们国内政府的翻版。这样的政治,独断地把权力授给一切下级官吏,因为相隔遥远,这样而来的独断权的执行,很容易比平常还要强暴。我们明白,在一切专制政治之下,首都总是比其他的城市有自由。君主自己,并不想破坏正义的制度,更不想压迫人民大众。首都就是君主所在地。他们的存在多少让他周围的官吏要收敛一点。然而接下来的官吏可为所欲为,无所顾忌,因为老百姓的抱怨无论如何也传不到君主的耳朵里。欧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总是比以前人们所明白的最大帝国的最远省份还要远得多。自从有了世界以来,只有英属殖民地政府,可以给那么遥远的省区人民通过完完全全的安全保障。法国殖民地的行政和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殖民地行政相比,总是是较为宽宏温和。这样的较好的政治和法国民族的性格相对应,也和一切民族的性格相对应,他们政府的性质,和英国相比,尽管要专横一点,然而和西班牙葡萄牙相比,显得比较合法、比较自由。
英国殖民地政策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北美殖民地的进步上面。法国蔗糖殖民地的进步,和英国大多数蔗糖殖民地的进步,至少是同等的,或者是更胜一筹,然而英国蔗糖殖民地,却和英属北美殖民地差不多享受与此同样的政治自由。然而,法国不像英国那样阻碍殖民地自产精制的砂糖;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政府的过人之处在于,他们对于黑奴,可以有更好的管理方法。
在一切欧洲殖民地内,一切甘蔗都由黑奴栽种。生活在温带的欧洲人,据了解,不适应在西印度的炎炎烈日下从事耕种劳动。依照现在的情况,栽种甘蔗,完全是手工劳动。许多人觉得,利用锥犁会有许多的好处。然而犁耕的利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牛马的管理水平,奴隶耕作的利润和成效,与此同样也取决于对奴隶的管理水平。我想,通常都承认,法国种植者比英国种植者更擅长管理奴隶。关于给予奴隶一定的法律保护,让他们不受主人侵凌的这样的做法,仿佛在政治非常专制的殖民地比在政治完完全全自由的殖民地更容易施行一点。
在设有不幸的奴隶法规的国家,地方长官在保护奴隶时,就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干扰主人的私有财产管理。在自由主义国家,主人要么是殖民地的议会代表,要么是代表的选举人,所以地方长官,除非经过全面的思考,否则不敢轻举妄动。他没办法不充分尊重他们,这样而来他要保护奴隶自然难度要大一点。然而在比较专制的国家里,地方长官干涉私人财产是常有的事情,要是有人不依照他的看法办事,他能够发出传票逮捕他们,所以,假如他要保护奴隶,工作要容易做得多;只要他有一颗寻常人的善良的心,他都会这样来做的。地方长官的保护,让主人不敢虐待奴隶,因而没办法不给予相当的和比较温和的待遇。温和的待遇让奴隶不仅诚实,不仅这样,还会更睿智,所以变得更有用。他的境遇更接近于自由佣人的境遇,因此而在必定程度上对主人忠实,而且照顾主人的利益。自由佣人常有的这样的德行,奴隶绝不可能有。在主人有完完全全自由而且不受他人干涉的国家,奴隶通常受到着奴隶的待遇。
我相信,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的历史都能够证明,与在自由的国家里相比,奴隶在专制的国家里情况要好。在古罗马史上,第一个保护奴隶让他不受主人欺凌的长官,就是生活在由皇帝统治的国家。当维迪阿·波利奥在奥古斯丁皇帝面前,要把他的一位只是犯了一点小过失的奴隶的身体切成小块,然后投入池中去喂鱼的时候,皇帝十分愤怒地命令他马上把该奴隶释放,而且把他其他的奴隶同时也释放。在共和政治下,长官没法有充足的权力来保护奴隶,那就更谈不上处罚奴隶主人了。
应该指出,通过改良法从殖民地特别是圣多明哥大殖民地的资本,差不多都是来自这些殖民地渐渐的改良和开垦。那差不多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的劳动的产物,换句话说,是由良好经营而渐渐蓄积,而且用来生产更多产物的那部分产物的价格。然而英国蔗糖殖民地改良与开垦的资本,之中有大多数来自英国,而且不一定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劳动的生产物。英国蔗糖殖民地繁荣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英国的财富充溢,一部分流到(假如我可这样来说)这些殖民地。然而法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一切原因,却是殖民地人民自己良好经营的结果。在这一点上,法国移民,比英国移民要强。在奴隶的管理上,这个优点表现最明显。
以上所述,是欧洲各国对他所属的殖民地的政策的基本形式。
所以,关于美洲殖民地最开始的建立与后来的繁荣(仅就内政方面说),欧洲政策差不多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最开始调节计划建立这些殖民地的准则和动机,仿佛是非常的愚蠢和不道义。寻求金银矿山,足见他的愚蠢性;觊觎从没有损害过欧洲人,不仅这样亲切殷勤地对待欧洲最早的冒险家的善良人民居住的家园,足见他的不道义。
后来建立殖民地的那些冒险家,仿佛除了想找金银矿山外,还有其他比较合理比较可称赞的动机,然而就是这些动机,也没方法为欧洲的政策增添光彩。
英国的清教徒由于在国内受到限制,所以逃往美洲通过寻求自由,他们在新英格兰先后建立了四个政府。英国的天主教徒所受待遇更好不到哪去,他们也逃往美洲,而且在马里兰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却在宾夕法尼亚建立政府。葡萄牙的犹太人,由于受宗教法庭的迫害,他的财产被剥夺,流亡巴西。他们以身作则地在原本是为流窜犯和娼妇居住的殖民地,带去了某种秩序和产业,而且教他们栽种甘蔗。所以,在这些情况下,让人民侨居美洲而且从事耕作的,并不是欧洲各国政府的智慧和精明,而是它们的乱政和不义。
欧洲各国政府,对于建立这样的殖民地的一点举足轻重的计划和计划的实施,都没有丝毫功劳。征服墨西哥,不是西班牙枢密院的计划,而是古巴总督的计划。然而实现此计划的,乃是勇敢的冒险家的精神。总督把这项任务交给一个冒险家,不久他就懊悔,遇事加以掣肘,而没有让该计划失败。智利与秘鲁的征服者,甚至美洲大陆上西班牙一切其他殖民地的征服者,在征服这些地方时,除了得到西班牙国王允许而且通过他的名义建设殖民地和加以征服外,不曾受到国家的任何奖励。这班冒险家,都是自己冒险出资。西班牙政府,没对他们有什么帮助。至于英国政府,对他所属一点举足轻重的北美殖民地的开拓,也与此同样没有贡献。
然而这些殖民地已经建立起来,而且已初具规模,这时母国政府开始注意它们,母国最开始对它们颁布的一点条例,他的目的总在于保证它能够垄断这些殖民地的贸易,限制它们的市场,通过放弃它们的利益为代价来扩大自己的市场,所以,与其说促进它们的繁荣,比不过说是施加压力。然而欧洲各国旅行这样的垄断的方法,而且不同样,这就是欧洲各国殖民政策互相各异的一个原因。之中,最好的是英国的方法,然而英国的殖民政策,也只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像其他国家的殖民政策那么狭隘、那么苛刻罢了。
这样而来,欧洲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面对美洲各殖民地最开始的建立与现在的繁荣作出了贡献呢?在一个方面,也只只是在一个方面,作出了特别大的贡献。它哺育、造就了能够完成这样伟大事业、建立这样伟大帝国的人才。在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造就这样的人才,事实上也不曾造就这样的人才。这些殖民地应该把它们富有积极进取心的建设者所受的教育和他们所以具有伟大眼光归功于欧洲政策。一点最举足轻重的殖民地,就他内政说,亦就只有这一点,应归功于欧洲的政策,其他的就谈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