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食人肉习俗的理论探讨
约翰的第一个尝试惨遭失败,必须马上采用第二个办法!事到如今,既然他们已经没有办法让麦夸里号浮起来,那么他们只有放弃这艘船。守在船上等待毫无把握的救援,是不明智甚至是荒唐的做法。而守在那里等有船来更像在等待一个不可能发生的奇迹一样,很可能在救援或者船到来之前,麦夸里号就已经被海浪拍打成碎片了!只要海上风再大一点,或者波浪再大一些,船就会被抛在沙礁上,散了架,随海水漂走。最终约翰决定,要赶在船被冲坏之前想办法上岸。
他建议再造一只木筏,其实,就是造一只简易的“划子”。但这只划子必须非常结实,因为它要能运载全部乘客和足够他们在新西兰海岸生活的食品。大家立即开始动手造筏子。当夜晚来临时他们的工程已经大有进展了。
快八点时,大家已经吃完晚饭。格雷那凡夫人和玛丽·格兰特小姐在甲板舱的卧铺上躺着休息,帕噶乃尔和他的朋友们则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谈论一些重大问题。罗伯特这个忠诚的少年坚决不肯走开,全神贯注地听着大人们谈话,并且时刻准备着为大家效力,就算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
帕噶乃尔问约翰·孟格尔:“可否乘坐木筏沿着海岸一直划到奥克兰,不要上岸。”约翰·孟格尔回答说:“这不可能,因为木筏太简陋了,经不起长途跋涉。”
“乘木筏不行,那乘船上的小艇可以吗?”帕噶乃尔又问。
“应该可以,”约翰说,“但只能在白天航行,晚上必须停泊靠岸。”
“如此说来,那帮坏蛋竟然把我们扔在了船上……”
“哼!”约翰·孟格尔愤怒地说,“他们当时都喝醉了,更何况又是在漆黑的夜晚,我想,他们也许已经为他们不仁不义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们活该!”帕噶乃尔说,“不过我们也够倒霉的,那只小艇对我们而言可是大有用处的。”
“没别的办法了,帕噶乃尔,”格雷那凡说,“看来我们只能乘木筏上岸了。”
“上岸是我最不愿面对的事。”地理学家哭丧地回答道。
“怎么?难道我们走过了潘帕斯草原,穿过了澳大利亚,在经受过了那么多艰险和劳累之后,这区区二十海里的路程能难倒我们吗!”
“朋友们,”帕噶乃尔用激昂的话语鼓舞着早已身心疲惫的众人,但仍然提醒众人,“我从来都未曾怀疑过我们的勇敢,更不怀疑两位女伴的胆量。二十海里!如果是在别的任何国家旅行的话,这段路程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新西兰……当然了,我并不是胆小懦弱之辈!我曾经带领大家穿过了南美洲和澳大利亚。可是,在这里,我不得不再强调一遍,干什么都比去这个万恶之地冒险好。”
“可什么都比在一条搁浅的船上等死强啊。”约翰·孟格尔说。
“为什么我们要那么害怕新西兰呢?”格雷那凡不解的问道。
“因为那里有野人。”帕噶乃尔回答,目光里透着深深的恐惧。
“野人!”格雷那凡反驳道,“我们不能就沿着海岸走,尽量避开他们吗?再说,十几个武器精良、勇敢自卫的欧洲人,不至于被几个可怜的野人吓倒吧?”
“不,他们绝对不是可怜虫,”帕噶乃尔摇着头说,“新西兰人集合在一起形成了很厉害的部落来抵抗英国的统治,抵御入侵者。他们总在打胜仗,并且残忍地吃掉俘虏。
“吃人的人?”罗伯特不可思议的惊叫道,“吃人肉!”接着就听见他不断低声重复着两个人的名字:“我的姐姐!还有格雷那凡夫人!……”
“别怕,我的孩子,”格雷那凡安慰年轻的罗伯特说,“我们的地理学家帕噶乃尔说的有点夸张了!”
“我一点也没有夸张,”帕噶乃尔抗议道,“罗伯特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所以我把他当男子汉对待,不对他隐瞒真相。新西兰人天生就是最凶残的,是最喜欢吃人肉的食人族。不管怎么样,他们从来不会放过落到嘴边的肉。对他们来说,战争就是猎取最美味的猎物——人。可是不得不承认,这是战争中惟一符合逻辑的。欧洲人杀死敌人后会把他们埋掉,而野人杀死敌人后却是把他们吃掉。我的同胞图斯内尔说得对,把已经死了的敌人烤熟吃掉,并不比杀死一个不想死的人犯下的罪过更大。”
“帕噶乃尔先生,”少校回应道,“这件事有待讨论,不过不是现在。不管把敌人吃掉是不是符合逻辑,反正我们可不想成为那些人的口中餐。可是,基督教和传教士们怎么到目前为止还没铲除这种可怕的吃人习俗呢?”
“新西兰人怎么可能全都是基督教徒呢?”帕噶乃尔反问道,“在他们之中,基督教徒只占极少数,而且成为那些野蛮人腹中餐的恰恰经常是传教士。去年,尊敬的沃尔克内尔教士就是被毛利人抓住殉了教。他受的残酷折磨让人听起来不寒而栗。毛利人吊死他,女人们挖了他的眼睛,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脑子。那是在一八六四年,发生在离奥克兰仅仅几公里的奥波蒂基,可以说,它就是在英国当局的眼皮底下发生的。朋友们,要改变一个种族的天性,并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办到的!毛利人以前是什么样,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基本还会是什么样,不会有本质的改变。他们的历史就是一部充满了血腥的吃人史。从塔斯曼的水手,到霍斯号上的海员,残忍冷血的毛利人屠杀并且吃掉了无数的人!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白人的肉刺激了他们的胃口。早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屠杀就已经成为能满足新西兰人贪馋嗜血本性的重要手段。在他们当中生活过的不少旅行家,都曾亲眼目睹过他们的人肉餐。而且他们最喜欢吃精细的东西,比如女人和孩子的肉!”
“够了!不要再说了!”少校说,“我看,这些大部分都是旅行者们自己杜撰的吧?有的人不就喜欢扮演从危险的地方,从吃人的野人胃里死里逃生的角色吗?说的越危险就越显出他们有多勇敢!”
“我承认我说的话里也有夸张的成分,”帕噶乃尔失望地回答说,“但是,传教士肯达尔·玛德森、船长迪翁、杜尔维尔、拉普拉斯,还有其他一些人总都是值得大家信任的吧?我相信他们的讲述,而且应当相信。新西兰人天性残暴,这是不争的事实。每当他们的酋长死后,他们就要宰活人作为祭祀的供奉品,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平息死者的怒气,以免他拿活人出气。他们还给死去的酋长送去仆人,以方便在‘阴曹地府’为他服务!然后他们把这些死后要去当仆人的人杀了吃掉。所以,我们不得不认为,他们这样做并非是仅仅出于迷信,更为关键的是出于他们吃人的欲望。”
“不过,”约翰·孟格尔反驳说,“在我看来,迷信还是起一定的作用的。所以,当宗教信仰改变时,习俗也会跟着改变的。”
“好,我的朋友,”帕噶乃尔回答说,“您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也就是食人肉习俗的起源问题。究竟是宗教还是饥饿驱使人们相互食用呢?讨论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在眼下这种情况。人吃人的现象为什么存在,我们不得而知,但的确是存在的。而且我们现在有绝对的理由去相信这个严酷的事实。”
帕噶乃尔是对的。在新西兰,比如在斐济群岛或托雷斯海峡,吃人现象就像慢性病,一直存在,难以治愈。在这种可怕的习俗里,宗教迷信也许有一定的作用,但还有一方面或许是因为有时猎物实在太稀少,为了填饱肚子。起初野人吃人肉可能是为了填饱肚子,但到了后来,是祭司让这种习俗传承下来,并且把它神圣化,最终使得人成了宗教的牺牲品。事情就是这样。
在毛利人看来,人吃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传教士们曾无数次的问过他们,怎么能忍心吃自己的兄弟呢。酋长们回答说,鱼吃鱼,狗吃人,人吃狗,狗吃狗,它们之间都会互相吃,人与人之间怎么就不能互相吃呢?在毛利人的宗教观念里,神也是会吃神的。既然有这样的先例,又怎能改变得了他们的思想,阻止得了他们吃人呢?此外,新西兰人还认为,吃了死掉的人,便彻底消灭了敌人的灵魂,同时自己也拥有了敌人的灵魂、力量和本领。而一个人的灵魂、力量、本领都储藏在脑子里,所以,人脑在筵席上被视为最上乘、最贵重的菜肴。
帕噶乃尔却始终认为,新西兰人吃人肉就是为了满足感官上的享受和生理需要,不仅大洋洲的野人是这样,欧洲的野人也是如此。这位地理学家的话并非全无道理。“事实上,”他补充说,“即使是现在最开化的民族,他们的祖先中也曾长期存在过食人肉的现象,新西兰人并不是一种特例,在苏格兰人中也是如此。”
“真的吗?”麦克·纳布鲁斯难以置信的问。
“确实是这样的,少校,”帕噶乃尔说,“如果您曾读过圣徒吉罗姆描写苏格兰阿提科里人的一些段落,您就知道该怎么看待您的祖先了!甚至都用不着追溯到远古时代,就在伊丽莎白统治下,也就是莎士比亚构思他的夏洛克的时代,苏格兰强盗索内·宾就是因为吃人肉而被处死了的!是宗教驱使他去吃人肉的吗?不是,是饥饿!”
“饥饿?”约翰·孟格尔不敢相信地问。
“是的,饥饿!”帕噶乃尔回答,“最重要的是,食肉动物需要用动物血肉里所含的氮来更新自己的血肉。虽说,吃含淀粉的块茎也能给肺和其他器官的工作提供能源,但是,如果想要真正强壮和充满活力,就得摄取能促使肌肉恢复的营养食品。也就是说只要毛利人还没有成为素食者,那他们就要吃肉,而人肉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肉的一种罢了。”
“那他们为什么不吃牲畜的肉呢?”格雷那凡问。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牲畜。”帕噶乃尔回答,“你们必须明白,我并不是在为他们吃人肉的行为作辩护,而是要解释这种习惯。在这个没有生机的地方,飞禽走兽很少,所以毛利人不得不靠吃人肉活下来。他们甚至还有‘吃人肉节’,就像在文明社会里的狩猎节一样。在这个节日里他们大举围猎,也就是说,进行大规模屠杀。有时整个部落的男女老幼都会惨遭屠戮,成为胜利者餐桌上的一顿美食。”
“照您这么说,帕噶乃尔,”格雷那凡说,“如果新西兰的草地上一直没有成群的牛羊,那他们吃人肉的现象永远就不会消失。”
“当然了,我亲爱的爵士,而且即便牛羊成群,还是需要好些年头才能让毛利人改掉吃人这一恶习的。他们最喜欢吃的是新西兰人,因为这是他们祖先喜爱的东西,他们也会一直喜爱。根据他们的说法,新西兰人的肉有猪肉的味道,只不过更多了一点人肉香。白人的肉并不是他们特别喜欢的。因为白人在食物里加盐,所以他们本身就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而善于品味人肉的毛利人不太欣赏。”
“他们倒还挺挑剔哩!”少校无奈的说道,“不管白的,还是黑的,他们到底是怎么吃的呢?”
“咳,这很重要吗,麦克·纳布鲁斯先生?”罗伯特好奇的问道。
“当然了,我的孩子,”少校一本正经地回答,“如果有一天,我真成了他们的牙中肉,那我宁愿是被烧熟了吃!”
“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自己被活生生地吃掉。”
“好!少校,”帕噶乃尔取笑说,“不过,我只能让你知道您是被活生生地煮了!”
“也许,”少校反驳道,“给我半个皇冠,我也不想放弃这种能自由选择的可能性。”
“无论如何,麦克·纳布鲁斯先生,如果这样能让您心情舒畅,”帕噶乃尔又说,“那我就告诉您,新西兰人总是吃熟肉,他们可是很精通烹调的厨师,不过,对于我来说,只要想到要被人吃掉,心里就特别不舒服!想到要在野人的胃里来结束自己的一生,真是太恶心了!”
“最后,”约翰·孟格尔清了清嗓子说,“归根结底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让自己落在他们手里。还有就是希望有那么一天,基督教能清除这种恶习。”
“是的,这也是我们的愿望,”帕噶乃尔回答,“不过,要让一个尝过人肉滋味的野人放弃吃人肉的习惯的确是很难的。你们听听这里记载的两件史实,就会明白这一道理。”
“那就让我们来回味一下历史吧,帕噶乃尔。”格雷那凡说。
“第一件事是记载在巴西耶稣会教团编年史里的。一天,一位葡萄牙传教士跟一个病得很重的巴西老妇人相遇,她已经没有几天的寿命了。传教士给她讲了些基督教的教义,病入膏肓的老妇人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在给过精神食粮后,教士又想到了物质食粮,就给了她一点欧洲甜食,可老妇人却说:‘唉!我的胃受不了这些食物。我只想尝一样东西,而你却断然是不会给我的。’——‘是什么东西?’教士好奇的问。‘噢,年轻人,我好想吃小男孩的手!啃一啃那一根根细细的骨头一定很美!’”
“什么?美?”罗伯特问。
“你要的答案就在第二个故事里,我的孩子!”帕噶乃尔接着说,“一天,一位传教士批评一个野人说,吃人肉是可怕的,是违背上帝意志的一种坏习惯。而且,人肉肯定很难吃!‘啊,神父,’野人一边回答,一边贪婪地觑了传教士一眼,‘您可以说上帝禁止吃人肉,但却不能说人肉不好吃!如果您尝过人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