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背人
在我结婚几个月之后的一个夏天的晚上,我在壁炉旁吸着最后的一斗烟,尽管手里捧着一本小说但却不住地打盹,因为白天的工作让我已经感觉筋疲力尽了。妻子上楼休息后,我就听到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我知道仆人们也已经去睡觉了。我从椅子上起身,正磕着烟斗灰,突然就听到门铃被人按响了。我看了看表,差一刻十二点。时间这样晚,是不可能有人来拜访的;显然是病人,可能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呢。我满脸不是很高兴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非常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是,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华生,我希望我这么晚来没有打扰到你。”
“我亲爱的朋友,赶快进来吧。”
“你是不是非常惊奇,这也难怪了!我想,你现在放心了吧!
“你怎么还在吸这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落在你衣服上的蓬松的烟灰看,我这话应该没错。人家一看便知道你一直习惯于穿军服。华生,如果你不把衣袖中藏手帕的习惯给改掉,那你就永远也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平民。今晚我能在你家过夜吗?”
“非常欢迎。”
“你以前向我提到,你有一间单身男客卧室,你的帽架说明现在还没有客人住。”
“你如果住在这里,我感到非常荣幸。”
“谢谢!那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非常遗憾,我推测曾经有过一个不列颠工人到过你的屋子,他是一个不幸的象征。我希望,他不是修水沟的吧?”
“是修煤气的。”
“你看,有两个鞋钉印留在了你铺地用的漆布上,灯光正照在上面。不,谢谢你,在滑铁卢我已经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倒非常乐意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静静地吸了一会儿烟。我清楚地知道,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这么晚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待他开口。
“我看你近来医务比较繁忙呢,”他带有深意地望了我一眼,说道。
“的确,我忙活了一整天了,”我回答道,“在你看来,我这样说似乎是非常傻的,”我又补充道,”可是我特别想知道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福尔摩斯听到后咯咯一笑。
“我亲爱的华生,我是最了解你的习惯的,”福尔摩斯说道,“你出诊时,如果路途近的话就步行,路途远你就会乘马车。我看你的靴子虽然穿过,但非常干净,非常容易就知道你现在忙得非常,经常乘马车了。”
“太厉害了!”我高声说道。
“这非常简单,”福尔摩斯说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得出来的结果,往往使其它人感到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没注意作为推论基础的一些细小地方。我的朋友,你在写作品时夸张一些地方,再把一些情节故意留下,不透露给读者,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因为现在有一件令人头疼的奇案,我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但还缺乏一两条使我的理论更臻完善的根据。不过我一定会调查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它!”福尔摩斯眼睛炯炯发光,瘦削的双颊,也透出些许红色。这时,他不再故作严肃了,露出天真热情的样子,不过,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当我再望过去的时候,他的脸上又变成印第安人的那种死死的样子,这使得许多人认为他已没有了人性,仿佛是一架机器了。
“在这件案子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福尔摩斯说道,“我甚至可以说,是一些罕见的值得注意的特点。我已经研究了案情,我认为,已经快破案了。如果你能在这紧要关头帮我一把,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我一定会尽全力帮助的。”
“明天你能陪我到奥尔德肖特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我相信明天杰克逊非常乐意替我工作的。”
“那太棒了,我就坐十一点非常的火车吧。”
“这样,我们的时间就充足了。”
“好,要是你现在不休息的话,我可以把这案子的详情告诉你。”
“在你来以前,我特别想睡觉,但现在却睡意全无了。”
“我尽量简明扼要地把案情跟你讲述一遍,但不会遗漏任何重要细节。你也许已经听到过关于这件事的一些报道,那就是我正在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被杀案一事。”
“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如此说来,这件案子只在当地引起了轰动。这件案子是两天前发生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你知道,在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最著名的爱尔兰团是芒斯特步兵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两次平叛战役中表现卓越,立了大功。从那时起,每次战斗中这个军团都屡建功勋。直到一个星期一夜晚,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这支军队的,对印度叛军作战非常勇敢,而且有丰富经验的上校从一位普通的士兵被提拔到指挥。
巴克利上校结婚的时候他还是个军士,他妻子叫做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上士的女儿。因此这对年轻夫妇在当时社会肯定要受到一些阶层的排斥,这点你可以想象,但非常快他们就被接受了。据说,在该团女眷们中巴克利夫人非常受欢迎,她的丈夫也非常受同级军官的爱戴。我可以补充一点,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即使现在,虽然她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但依旧美丽动人。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始终是非常美满的。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他从未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如果巴克利上校有一天离开了他的妻子,他就坐卧不安。另一方面,她虽然也爱巴克利,也忠实于他,可是缺乏女人的柔情。不过他们二人在该团被公认为一对模范的中年夫妇。从他们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什么东西会引起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似乎有些特别。他平常是一个骠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他似乎显得相当粗暴,报复心强。但他却从来没有对他妻子发作过这种坏脾气。
后来,我和其它五名军官也交流过,其中三名军官和墨菲少校都说过上校有时会意志消沉。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人有说有笑时,似乎总有一只隐形的手,经常把笑容从他的脸上给抹去。在遇难的几天前,他就处在这种消沉状态中,心情极端压抑。他的同伙所看到的他性格中非常特别的地方就是这种消沉和具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他特别不喜欢一个人待在一起,尤其是在晚上。他的这种小孩子的性格特征受到了人们非常大的议论和疑惑。
芒斯特步兵团多年来常驻在奥尔德肖特,住在军营外面的都是有家室的军官。上校这几年来一直住在一座叫‘兰静’的小别墅中,距北营约半英里,别墅的四周是庭院,可是西边离公路只有三十码。他们雇佣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因为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他家,所以整个‘兰静’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这三个仆人居住。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上星期一晚上九十点钟发生在‘兰静’别墅的这件奇怪的事情。巴克利夫人非常关心圣乔治慈善会慈,因为是一位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善会是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施舍给穷人一些旧衣服。那天晚上八点钟,巴克利夫人匆匆忙忙地吃过晚饭后,就去参加慈善会的一个会议。在她临出门时,她对丈夫说她非常快就会回来。接着她去邀请住在附近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一起去参加慈善会。会议持续了大约有四非常钟,九点十五分会议结束。两人一起回家,到莫里森小姐家门时两人才分开。
‘兰静’别墅有一间面朝公路的清晨起居室,而且还有一扇大玻璃门通向草坪。草坪和公路被一堵安有铁栏杆的矮墙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到家后就走进了这间屋子,那时还没有把窗帘放下,一般情况下没有人到这间屋子。可是巴克利夫人自己把灯点上后,按了铃让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一杯茶进去,这一点和她的生活习惯也不相符。
听到妻子回来,上校便从餐室中走到清晨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到上校穿过走廊,走进了那间屋子。之后,上校就没能活着从那间屋子出来。
上校进去后十分钟,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准备好了,女仆靠近起居室门口时,听到两位主人正吵得不可开交,感到特别惊讶。她敲了几下门,没人应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从里面锁上了。她没有办法,只好跑回去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厨师,于是两个女仆和车夫三人一起来到走廊,听到两人还在激烈地争吵。巴克利的声音非常低,说话断断续续,所以他们三人当时也没有听清上校究竟说了些什么。反而是夫人大声叫嚷着,声音异常悲痛,在门外能听得一清二楚。
‘你真是没用!真是个胆小鬼!’她一直大声叫嚷着,‘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该怎么办?究竟怎么办才好?我真是后悔嫁给了你,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再也不要和你一起生活了!你这个懦夫!懦夫!’
这就是女仆和车夫在门外听到的她不连贯的话,他们一致都作证说,没有听到除了巴克利和他的妻子之外的第三个声音。接着,仆人们听到上校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叫喊,之后是一个物体轰隆倒地的声音,伴随着夫人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之后尖叫声不断地从里面传来。
此时车夫意识到里面肯定发生了什么悲剧,于是冲到门前,想破门而入。可是他没有成功,而两个女仆早已瘫痪在地上,双腿吓得发软了。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便转身从前门跑出去,绕到了一个对着法式长窗的草坪上。其中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听说,这扇窗户在夏天总是敞开着的,于是车夫非常快就从窗子爬进去了。他看到他的女主人已经昏厥过去,倒在长沙发上。而不幸的上校则直直地躺在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车夫发现男主人已经救不活了,首先想到要怎么打开门,但却碰到了一个出人意料而又非常奇怪的困难。钥匙没插在门的里侧,他在屋子里怎么也找不到。于是,他依旧从窗户爬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这位夫人当然是有非常大的嫌疑,由于她仍处在昏厥状态,就被抬到她自己的房中。
上校的尸体被放到沙发上,然后,警察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检查。
这位不幸的老军人所受的致命伤,是他后脑的一处二英寸多长的伤口,这显然是被一种钝器突然一击造成的。也不难推测这凶器是什么。地板上紧靠着尸体的是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武器,都是从他打过仗的不同国家带回来的。警察推测,这根木棒应是他的战利品之一。虽然仆人们都说以前没有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大量珍贵玩物之中,是可能被人忽略的。警察在这间屋里没有发现其它什么重要的线索。只是有件事让人感到奇怪:那把消失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其它地方也都没有。最后,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了一个锁匠才打开了门。
这就是这件案子的大致情况。华生,我曾应墨菲少校的邀请,在星期二早晨去奥尔德肖特协助警察破案。我想你一定觉得这是件有趣的案子,不过经过思考后,我觉得这件案子实际上比我一开始想象的更加扑朔迷离。
我在检查这间屋子之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谈到的情况,就是我刚才对你说过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德回忆起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你一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他们的争吵声,就去找了另外两个仆人一同过来。在第一次她一人在那里时,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非常低,她几乎什么也听不到,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声调,判断出他们是在吵架的。可是,在我的不停追问下,她回想起她曾听到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名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争吵的原因至关重要。你知道,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尸检的时候,有一件事让仆人和警察都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那就是上校的脸和平常非常不一样。据他们说,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极为可怕的恐怖表情,甚至不像一个正常人,以致看到他的人几乎都晕厥过去。他们推定一定是案发前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所以他极度恐慌,最后造成了这种表情。当然,这和警察的说法完全符合,上校可能已经觉察到他的妻子想要谋杀他。这样,伤口在脑后的事实也能解释得通了,因为他当时也许正转过身来想躲开这一打击。我们没有从巴克利夫人得到什么线索,因为她急性脑炎发作,头脑不清,现在还不能接受任何审讯。
我从警察那里得知,那晚是莫里森小姐陪巴克利夫人一起去参加的会议,可是对于为什么上校夫人回家后会发火,她说她一无所知。
华生,搜集到这些事实后,我连抽了好几斗烟,一直思索着,设法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是纯属偶然的。毫无疑问,这件案子最不寻常而又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屋门的钥匙不翼而飞了。我在室内已经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搜查,却毫无所得。所以,非常明显钥匙是被某人拿走了,但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着它。因此,一定有第三者曾经进过这个房间,而这个第三者只能是从窗子爬进去的。你是知道我的调查方法的,华生。在这个案子的调查中,我用尽了我所有的办法。我仔细检查了这个房间和草坪,最后终于发现了这个神秘人的一丝痕迹,可是结果却与我所期望得到的截然不同。有一个人确实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得到了那人五个非常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之处;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非常明显,是当他翻窗而入时,在窗子近旁弄脏了的地板上留下的。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这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什么?他的同伙?”我问道。
福尔摩斯从他衣袋里取出一大张纸,小心翼翼地摊在自己的膝盖上。
“你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问道。
只见纸上有一种小动物的爪印。五个爪指非常清楚,指尖非常长,整个爪印的大小像一个点心匙。
“既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什么东西。我曾经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画出这个动物的形象。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你看,从前瓜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长二英尺,如果有尾巴,那也可能还要长些。不过现在再来看看另外的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三英寸左右。你就可以知道,这东西身体非常长,腿非常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来,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所说的一样,它能爬上窗帘,这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要攫取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兽类呢?”
“啊,如果我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就太有助于破案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什么鼬鼠之类的东西,不过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得多。”
“但这与这件罪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也还没有弄清楚。可是,你可以看出,我们已经知道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曾经站在大路上,看到巴克利夫妇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跑过了草坪,走进屋内,也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非常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以后,吓得跌倒了,他的头就在炉角上撞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事实,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把钥匙随身带走了。”
“这些细节现在看来把案子搞得更加神秘了。”我说道。
“对,这些情况确实表明,这件案子没有最初设想得那么简单。经过我从头到尾仔细地分析,我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应该换个角度重新审视这个案子。不过,华生,”他指了指墙上的挂钟,“现在不早了,也该睡了。明天在我们前往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想你会知道所有细节的。”
“谢谢你,我现在对以后的事情特别感兴趣,我倒是更希望现在就能听到所有的细节。”我说。
“既然这样那我就全告诉你吧。巴克利夫人在七点半离开家门时,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非常柔和的,也就是说那时她和她丈夫关系还像往常一样融洽。然而,根据几个仆人的证词可以确定,她在宴会过后,一回到家就直接冲进了那间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起居室,此时一个情绪激动的女人往往会吩咐她的侍女给她准备茶。
“后来,当她丈夫走进房间,她便跟上校因为一些我们还不知道的原因争吵起来。也就是说,七点半到九点钟这段时间里,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并且改变了她对上校的看法,从而直接导致了此次争吵。可是,巴克利夫人在这短时间里一直和莫里森小姐在一起。所以我想虽然莫里森小姐不肯向我们透露,可是她一定了解一些重要的线索。
“最初我是这么猜想的,莫里森小姐可能和上校有什么暧昧关系,而现在她向上校夫人坦诚了这点。这样,上校夫人为什么会气冲冲地回家,以及为什么这位姑娘一口咬定她什么也不知道的状况就可以解释得清了。而且这种猜测和仆人们听到的争吵内容也并不完全矛盾。可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了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人所共知的,这些却又与此不相符合,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的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非常难选定正确的步骤,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甚至可以说我完全肯定她是知道这些事实的。现在,办法非常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我要向她说明,并且使她确信,不把这件事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负主要责任而受审。
“我如愿见到了莫里森小姐,她是一个娇小、举止文雅的姑娘,双眼满含娇羞,头发是淡黄色,聪明机智。我讲完之后,她坐在那里,思考了一会,然后转身看向我,严肃地声明了一些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我把它简要地讲给你听。”
“‘我曾经向我的朋友保证,决不把这件事透露出去,既然保证了,就应该遵守诺言,’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现在我那可怜的爱友误认为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因生病不能开口辩驳,如果我能帮助她一点的话,我想,宁愿违约,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大约是八点三刻。我们回家时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异常安静的大街。只在路的左边有一盏路灯。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向我们迎面走来一个人,这个人背驼得非常厉害,在他的一个肩膀上有一个像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上去已经残废了,因为他的整个身体佝偻得厉害,他低着头,走路时弯曲着双膝。我们从他身旁经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你是南希!”巴克利夫人脸色立即变得像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残废的人及时扶住她,她就倒在地上了。我准备去叫警察,可是出乎我意料,巴克利夫人非常客气地对这个人。”
“巴克利夫人声音发颤道:“亨利,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的确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声调,令人感到恐惧。他的脸色阴郁、可怕,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当时的眼神。他的胡子和头发已经灰白,面颊也像干枯的苹果般皱缩。”
“‘请你先走远一些,亲爱的,我想和这个人说几句,你不用害怕,’她对我说,我看出她试图努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脸色依然是死人似的苍白,声音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听从她的吩咐先走了,他们在一起谈了有几分钟。后来她火冒三丈地来到街上,我看到站在路灯杆旁那个残废人,气疯了似地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一路上她非常沉默,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告诉任何人路上发生的事。
‘“他是我的一个老朋友,只是没有想到现在竟沦落到这个地步了。”她告诉我说,并没有打算告诉我全部的事情。我看得出她此时心里非常煎熬,于是也没多问。之后我向她承诺关于这件事我绝对不会吐露半句的,她放心地笑了笑,吻了我的脸一下便回家去了。这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她。这就是我知道的事情的全部了,之前我之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发过誓,而且也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此时正所在那么危险的境地。现在我知道了,把实情全部都告诉你了,希望对她会有所帮助。’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全部了,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像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现在一切都串联起来了,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本来的面貌。我已经隐约看出这个案件的一些许眉目了。下一步我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废人必然会更引人注意。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最终在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终于找到他了。”福尔摩斯兴奋地说。
“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就住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的资格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从女房东的口中,我得知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非常怕这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就告诉我这么多。不过,她还补充说,像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真是一个奇迹。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他并不缺钱,不过,他在付押金时,却交给女房东一枚像弗罗林[ 英国于十九世纪后半叶通行的两先令银币。]的银币。她拿给我看了,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了吧。事情非常明显,巴克利夫人和这个人进行了简短的谈话之后,这个人得知了什么令他非常生气的事情,之后他便尾随在她们身后,一直来到巴克利夫人的家。当他透过窗子看到上校夫妇在争吵时,便闯进了房间,在这个过程中,他那个装在小木箱里的小动物跑了出来。事情的经过应该就是这样的,至于在那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恐怕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真相了。”
“你打算去问他吗?”我问。
“是的,不过我需要一个见证人在场。”福尔摩斯看向我说道。
“你是想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非常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天气尽管非常炎热,可是整间小屋子却热得像烘箱一样,这个人蜷缩在火炉旁。他弯腰驼背,整个身体在椅子中缩成一团,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陋感。发觉到我们进来,他转头用浑浊的眼睛看着我们,当我看到他的脸时,我可以肯定他以前一定非常漂亮,虽然现在他的皮肤有点皱缩和黝黑。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面无表情,过了一会,他指了指旁边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先坐下。
“您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我说得对吗?”福尔摩斯微笑着说道,”我们这次来拜访您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
“非常抱歉,这件事我毫不知情。”他依旧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没关系,我正在调查这件案子。我想,你应该清楚如果您不告诉我您知道的事情真相的话,你的一位老朋友巴克利夫人非常可能会因谋杀罪而受审。”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整个人完全呆住了。
“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想干什么,”他抑制不住,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说这件事的,但你敢保证,你刚才对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吗?”
“当然,毫无疑问。现在她正处在昏迷状态,所以我们没有采取行动,可是她一旦恢复知觉,我们就要逮捕她了。”
“天哪,你也是警察吗?”他问道。
“不是。”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插手这件事?”
“每个人都有责任弘扬正气。”福尔摩斯答道。
“那么请你相信我,她是清白无辜的。”
“这么说您是罪犯了?”福尔摩斯追问道。
“不,也不是我。”
“那么,你能告诉我究竟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吗?”
“他是死于非命,这是上天注定的。不过,我必须承认,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会打碎他的脑袋,这也是对他以前的行为的惩罚。要不是因为他自己心里内疚,一下摔死了,我敢发誓,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的。”他恨恨地说着,“你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吗?好吧,我也没有什么要隐瞒的,这件事,我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别看我现在驼的厉害,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一一七步兵团最漂亮的人就是下士亨利·伍德。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称那个地方叫做布尔蒂。刚死去的巴克利和我是在同一个连里服役,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我们两个人都爱她,而她只爱我,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丑恶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我长的英俊是她爱我的原因时,你们一定觉得可笑吧。哎,虽然她爱我,可是她父亲却要她嫁给。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天真少年,而巴克利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为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非常地喜欢我,如果不是印度叛乱发生了,全国都骚乱起来,我可以娶她的。
“我们都被围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百姓和妇女。这时有一万人数的叛军把我们包围了,他们就像一群凶残的猎狗把一只鼠笼围住了。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用完了饮水。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向内地挺进,所以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能否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是我们的唯一的活命机会,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突出重围。于是我便自荐突围去和尼尔将军联系。上级批准了我的请求,于是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是最熟悉地形的,便给我画了一张路线图,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那天夜里大约十点钟,我便开始踏上征程。那时有一千个人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南希。”
“我要穿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希望它可以帮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爬到河道拐角处时,就掉进了六个敌军的陷阱之中,他们正在黑暗中等候我。一瞬间他们把我打晕了,缚住了我的手足。可是我真正受伤的是内心,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虽然他们的语言我只懂一点,也可以明白,原来是我的好伙伴,也就是给我画线路图的那个人,通过他的一个当地的仆人,把我出卖了。啊,我不需要详细说明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是个什么样的伪君子了吧。第二天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布尔蒂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也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没见过一个白人。我受尽折磨,想办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一次又一次。你们已经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什么样了。那时他们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杀死了带我的那几个叛军,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不能向南逃,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在那里游**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大多半的时间里我住在土人之间,学会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变戏法。我已经是一个可怜的跛子,也没有必要再回到英国了,让我的那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即使我特想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倒是希望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早已经死了,不愿让他们看到他如此悲惨地活着,像一只黑猩猩一样依靠着一根拐杖蹒跚行进。他们肯定以为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南希已经嫁给了巴克利,并且巴克利在团里升得非常快,可是就算这样,我也不愿回去说出真相。”
“可是,人到了晚年就会情不自禁地产生思乡之情。这些年,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回来,看看英国绿茵茵的大地和静谧的田园。最终我决定在我有生之年再回来看一看我的故乡。于是我开始攒钱,等够了回家的路费我就回来了。回国之后,我就来到军队驻扎的地方,因为我非常清楚士兵的习惯,知道怎样做他们会快乐,并从中赚取生活费。”
“你讲的故事非常动人,”夏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知道你与巴克利夫人偶遇,并且认出了彼此。我猜想,后来你就一直尾随在她身后,直到她家。你在窗外看到他们俩在争吵,当时巴克利夫人非常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再也压抑不住这么多年来累积的怨恨,难以自持地穿过了草坪,闯进了房间,是吗?”
“没错,先生。当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脸色变了。我从未看过这么难看的脸色。紧接着他就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实际上在他摔倒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像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像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福尔摩斯问道。
“接着南希也跟着晕倒了,我立刻从她手中拿起钥匙,打算找人来帮忙。可是转念一想,现在的情形显然对我非常不利,我不如直接走掉,否则我被抓住,我的秘密也会暴露。我知道南希只是晕了过去,此时的撞门声也告诉我马上就会有人过来,于是我急忙把钥匙放进衣袋里,扔下手杖去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后,便尽快离开了这间屋子。”
“特笛是谁?”福尔摩斯好奇地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放在屋角的一只笼子的门,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立刻从笼子里溜了出来。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非常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天哪,这是一只猫鼬。”我不禁喊道。
“对,许多人都这么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管它叫做捕蛇鼬。特笛能非常快地捕捉到眼镜蛇。此外,我这里还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眼镜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就表演捕蛇的把戏,给士兵们取乐。现在,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吗,先生?”他望向福尔摩斯,说道。
“现在没有了,不过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什么大的不幸,我们会再来找你。”福尔摩斯回答说。
“当然,不用你过来,我自己也会亲自上门的。”
“人既然已经死了,就让他安息吧,也没有必要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出来公布于众了。现在你也知道,他这三十年来一直因为做了那件坏事而备受到良心的谴责,至少也该平衡了。”福尔摩斯看见窗外的墨菲少校,急忙起身说道,“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了,伍德。我想听听昨天后来又发生什么事了。”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你看,这不过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案子。”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我依旧不明白。
“是啊,你还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这个小故事吗?在那里面,大卫有一次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看来我已经遗忘了非常多《圣经》的知识了,可是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你可以找到,看到这个故事。”